第三节 货物包装的标志
包装标志(Packing Mark)是指在运输包装外部书写、压印、贴印、刷制的图形、文字和数字。其主要作用是在储运过程中识别货物,合理操作。按其用途可分成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重量体积标志(Weigh and Volume Mark)和原产地标志(Original Mark)。
一、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又称作唛头,是指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的、便于运输装卸和识别货物的特殊标志。在国际贸易中,除散装货外,其他货物均有运输标志。即便是裸装的钢材一类货物,一般也用色漆或印有标志的铁片、布条系于货物上。运输标志的主要作用是方便运输、装卸,易于点数、查箱,便于运输过程中的有关人员识别货物,使单货相符,防止错发错运。
运输标志主要包括四项内容:收货人代号、目的地、发货人代号(如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件号。
图3-1 运输标志样式
(1)收货人代号。一般采用各种不同的几何图形,如三角形、圆形、菱形等,在图形内填写进口公司名称(可用缩写形式)。它主要是便于收货人提货时辨认自己的货物。
(2)目的地。它主要便于运输部门正确装运,防止错装或错发。
(3)发货人代号。用字母表示,可写在图形内或图形外。
(4)件号。就是顺序号和总件号,主要是便于有关部门统计、检验,以防漏计、漏装。
除上述标准化运输标志的四个部分外,有时还可以同时包括合同号、每件毛重或净重、体积以及生产国等,但应以简单明确为原则,唛头面积应在2平方英寸以上,压制和刷制在包装物的二面或三面明显之处,力求清晰,不褪色,如下图所示。
图3-2 运输标志的位置
运输标志在国际贸易中还有其特殊作用。按《公约》规定,在货物特定化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承担。所谓“货物特定化”是指以某种方式表明该货物属于某贸易合同项下。而货物特定化最常见的有效方式,是在货物外包装上标明运输标志。此外,国际贸易主要采用的是凭单付款的方式,而主要的出口单据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上,都必须显示出运输标志。货物以集装箱方式运输时,运输标志可被集装箱号码和封口号码取代。
按照国际贸易习惯,运输标志一般是卖方设计确定的,但如买方要求由自己指定运输标志,卖方也可接受,但必须在合同中规定提供运输标志的时间,否则卖方可自行决定。
二、指示标志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又称注意标志或安全标志。它是根据货物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货物,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如小心轻放(Handle with Care)、此端向上(This Side Up)、防潮(Keep Dry)等。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故有人称其为注意标志,或操作注意标志。
在运输包装上标打什么样的指示标志,应根据货物性质正确选用。在文字使用上,最好采用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文字,但一般使用英文的居多。指示性标志一般应印成黑色。
为了统一各国运输包装指示标志的图形与文字,一些国际组织,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铁路货运协会(RID)分别制定了包装储运指示性标志,并建议各会员国予以采纳。2000年7月17日,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GB191—2000(等效采用ISO780—1997)《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制定有运输包装指示性标志的国家标准,所用图形与国际通用的图形基本一致。指示性标志主要包括下列几种,见图3-3、图3-4。
图3-3 运输包装指示性标志
图3-4 运输包装指示性标志示例
三、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Warning Mark)又称危险品标志(Dangerous Cargo Mark),是指对一些爆炸品(Explosive)、易燃物品(Inflammable)、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质等危险货物在其运输包装上以醒目的图形和文字警示有关人员加以注意,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对此,各国一般都有规定。我国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此外,为了保证国际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铁路合作组织和国际民航组织分别制定有国际海上、铁路、航空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也制定了一套《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对生产危险货物包装的企业执行质量认证。它一般是由简单的几何图形、文字说明和特定的图案组成。
为使我国出口货物运输方便,出口危险品时,除刷写我国危险品标志外,还应刷写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见图3-5。
上述运输包装上的各类标志,都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写在运输包
图3-5 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
装上的明显部位,在运输危险品时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刷制警告性标志。在运输包装上刷制上述标志时,要注意颜色必须牢固、醒目,并防止脱落、褪色,使人一目了然。
四、重量体积标志
运输包装上通常都标有重量和体积标志(Weight and Volume Mark),表明该运输包装的毛重和体积,目的是方便储运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安排装卸作业和舱位。例如:
GROSSWEIGHT54kgs
NETWEIGHT53kgs
MEASUREMENT42cm ×28cm ×18cm
五、产地标志
货物产地是各国海关统计和征税的重要依据,有产地证说明。但一般在内外包装上均注明产地,作为货物说明的一个重要内容,称为产地标志(Original Mark)。例如:MADE IN CHINA。
重量体积标志和产地标志这两种标志习惯上统称为其他标志,但实际上除这两种标志之外,有时运输标志涉及的许可证号、信用证号、型号、色泽等,均应属于其他标志。这些内容除少数情况下作为运输标志的组成部分外,一般均以印刷在非唛头部位的外包装其他空白位置为宜。另外,在进出口货物的外包装或小包装的明显部位,往往还要加注进出口货物标志、加附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标志,以证明该货物符合国家或国际安全、卫生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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