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从党章的建设,到制度的不断完善,再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始终注重党的纪律建设,对建成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党各项事业提供纪律保证,成为党的一个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
一、纪律严明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继承和遵循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建思想和党建原则指导下成立的。因此,从一开始,中国共产党就不是要建立一个松散的联盟或自由组合的团体,而是要建立一个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体现严密组织性和严格纪律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首先,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建党过程中对共产国际建党原则的继承。共产国际是在列宁领导下,顺应十月革命胜利后世界革命形势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个国际性政党组织。从1919年3月2日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到1943年6月10日正式解散,共产国际在24年多的时间里,指导了各国共产党的建设和革命的进程,在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特点,就是共产国际党建传统的直接传承。
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共产国际行动纲领》明确规定了无产阶级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型国家政权的历史使命,并强调中国无产阶级在斗争中要坚持国际主义原则,要使一国利益服从国际革命利益,在斗争中要协调一致,相互支援,相互帮助。特别是1920年7月19日至8月7日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和《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对共产国际和各国共产党的组织性、纪律性进行了本质性的规定。《章程》明确规定:共产国际是各国共产党的联合组织,是统一的世界共产党;共产国际与第二国际不同的一个特点是,共产国际是一个高度集中和有着严格纪律的组织,它的一切机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它的基层组织是各国共产党支部;它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世界性的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有关共产国际和各国支部活动的纲领、策略、组织等问题,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关是执行委员会和主席团;执行委员会对下属支部发布指示,监督支部活动,各支部必须贯彻执行委员会决议;执行委员会有权修改支部的决议,有权开除违背共产国际纲领、章程和决议的支部,有权派代表参加支部的一切会议;各支部要定期向共产国际汇报工作;各支部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必须经上级批准等。这是共产国际的根本大法,也是对各国共产党的组织性纪律性进行了根本的规定。
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对共产国际和加入共产国际以及各国共产党,也是一项重要的文件,对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起到了引领和规范的作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明确规定:凡是加入共产国际的政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项要求:(1)在各群众组织和广大劳动群众中积极宣传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2)在思想上、政策上和一切活动中要同改良主义、中派主义彻底划清界限,并在组织上与一切机会主义彻底决裂。这是共产国际对各国共产党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3)要求各国共产党把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结合起来,强调秘密工作的重要性。在军队中建立党支部。(4)支持每个苏维埃共和国同反革命势力的斗争。这是共产国际对各国共产党规定的工作纪律。(5)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党,在党内实行像军队那样的铁的纪律等。这是共产国际规定的组织纪律。这些规定不仅严格了接纳新党的条件,而且也成为指导想要加入共产国际各国共产党进行自身建设的方向目标和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的的成立,就是在共产国际思想指导、组织指导和干部指导下进行的,并且在成立后,于1922年按照《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加入共产国际的。可见,中国共产党严明的纪律,是共产国际组织性、纪律性的红色基因的直接传承。
其次,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成立时的社会条件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建成一个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特征的工人阶级政党,一方面是由于遵循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普遍特征,另一方面也是由当时中国社会历史特点所决定的。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势力联合起来进攻革命,力量异常强大。无产阶级政党如果没有铁一般的纪律,就不能巩固自己,团结群众,坚持斗争,战胜强敌。中国当时还是一个小资产阶级占极大优势的国家。农民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还有广大的知识分子、小商人、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中国无产阶级富有组织性和纪律性,但人数较少,历史较短。他们与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有着天然的联系,优点在于可以与之结成亲密的革命联盟,缺点在于容易保留和滋长自由散漫的习气,或受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没有一个具有铁的纪律的党,无产阶级就不能团结和领导其他各个阶级的力量。中国革命采取的斗争形式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有铁的纪律的党,才能建立有铁的纪律的军队,以此战胜强敌,创建起受到广大人民拥护的政权。可见,严明的纪律性是由中国共产党建党早期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条件决定的。
二、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党的建设和革命事业的实践中,始终把纪律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特的优势。
首先,纪律建设要以党的根本大法为保证。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只有十五条内容,也没有明确的“纪律”字样,但在党的建设中,却处于党的章程的地位,不仅是一面公开的旗帜,也是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到1922年第二次党的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就专门设立了“纪律”一章,共9条,第一次从的章程的角度对党的纪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1)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2)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员皆须绝对服从。(3)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行取消或改组之。(4)各地方党员半数以上对于执行委员会之命令有抗议时,得提出上级执行委员会判决。(5)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的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决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关系全国之得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宣言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6)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7)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为任何资产阶级的国家之政务官。(8)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9)凡党员犯以下列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扫行委员会之议决案;无故联结二次不会;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联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不改悟;泄漏本党秘密。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这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在党的章程中的最早规定,成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大法。可见,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党章建设,就具有了较强纪律建设意识。在历次党章的修改中,纪律建设的内容不断丰富,形成了当前十八大党章第七章对纪律的六条规定。这些内容规定,是党的建设的总依据,
其次,纪律建设要有专门的纪律检查和监督机关作支撑。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提出党的监察委员会的思想,并在修改通过的党章中,除了明确规定纪律的六条内容之外,还专门设立了“监察委员会”一章,对监察委员会机构职责和如何产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讨论党章修改时,按照共产国际的指示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但需要设立“审查委员会”以加强纪律监督和审查。因此,党章第十一章明确规定:“为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起见,党的全国大会,省县市代表大会,选举中央或省县市审查委员会”。1945年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在讨论党的章程修改时,又将第七章“审查委员会”修改为第八章的“党的监察机关”。党的八大党章中也沿用了“党的监察机关”的表述。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中,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相关职责并入了组织部。1982年修改通过的党章第八章,专门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用三条的内容对纪律检查机关的产生、职能定位、主要任务、隶属关系以及工作运转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现行党章的相关内容,就是在十二大党章基础上部分修改和完善的。
再次,党的纪律建设有赖于相关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党内法规建设。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除了党章建设之外,也逐渐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条例》《准则》《意见》《决定》等为经纬的纪律制度体系。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度建设速度和质量明显提升,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其中,几个关键的制度建设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意义重大。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党内法规。《准则》针对当时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各项原则作了明确规定,重申了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传统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党内关系和进行党内斗争的原则。它清楚规定了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界限清楚,是非分明。这就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纪律上有章可循。二是党的纪律处分。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于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三是党内监督制度。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四是廉洁从政若干准则。1997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于2010年1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五是巡视工作制度。2009年7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于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六是问责制度。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2009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为了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还先后制定了《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新要求,党的纪律建设制度化程度得到了提高。
三、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从党章的建设,到制度的不断完善,再到实践中不断探索,始终注重党的纪律建设,对建成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党的各项事业提供纪律保证,成为党的一个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
首先,在民主革命时期,把党的纪律建设与军队纪律建设相结合,形成了相互促进的纪律,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是毛泽东同志对纪律的生动描述。自三湾改编以后,党的纪律建设便与军队的纪律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从井冈山时期的“三大纪律”到后来的“八项注意”,到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扩大会议上提出“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再到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作出了“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等六条规定,以及“两个务必”重要内容,都彰显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思想。
其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始终把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并根据所处的环境和肩负任务的变化,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力推动了不同时期党的事业的发展。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强调:“党是以一切党员都要遵守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尽管党在一定时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但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消灭一切剥削制度,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历史贡献的意义在于,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这成就的取得,是对党的建设成效的最好诠释。
再次,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吸取“文化大革命”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12条基本原则,为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接受监督、严明党纪方面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使党内政治生活重新走上了正轨。特别是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党的根本大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确保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提供了重要保证。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地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这一伟大历史贡献的意义在于,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赶上了时代,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从民主革命的胜利,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再到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的取得,无一不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息息相关。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因素,就在于党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思想,把纪律建设贯穿整个党建全过程,逐渐打造成了一个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有着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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