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史沿革
一、史前时期至17世纪
在17世纪汉人移民大量进入台湾之前,高山族在台湾生活的历史已有七八千年。考古学发现表明,早在30000~20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在台湾岛活动。台湾最早的古文化为1968年在台东县长滨乡八仙洞发现的距今30000~15000年前的“长滨文化”。长滨文化的大型石器主要是用锐棱砸击砾石的方法制造的小型石器,多用锤击法打片,有刮削器、尖状器等,利用砾石加工成大型石器是华南旧石器时代的特点并延至新石器时代,属于华南的石器工艺传统。用锤击法打片并修理的小型石器是贵州、云南、福建旧石器晚期的特点。大陆和台湾的考古学者都一致认为,“长滨文化”之源在华南。在最后一次冰期即雨木冰期时,台湾与大陆相连,这是当时大陆古人类迁徙到台湾的凭借。1970年,在台南县左镇乡发现距今30000~20000年前的“左镇人”化石。根据对比研究,“左镇人”与福建“清流人”和广西“柳江人”同属我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他们的体质形态基本相同,存在共同的起源,是从华南的直立人经早期智人阶段如湖北长阳人、广东马坝人演化而来的。至于“左镇人”、长滨文化的主人与现在高山族是何渊源关系,目前尚有争论,但有学者认为他们是台湾真正的原住民。
进入新石器时代,台湾的文化遗存增至近千处。1958年,考古者在台北县八里乡的大坌坑发掘出了大量的石器和陶器碎片,时间在7000~5000年前,被命名“大坌坑文化”。此后,相继发现凤鼻头文化、圆山文化和麒麟文化等新石器晚期文化代表,它们同样具有大陆东南沿海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特征,特别是与福建闽侯昙石山文化遗存最为相近,这说明当时福建、台湾的居民已有联系和往来。
三国时,吴国孙权派遣官兵前往台湾,历时一年。成书于264年至280年之间的沈莹的《临海水土志》记载,在当时被称为“夷州”的台湾山区,居住着“山夷”。村社“土地饶沃”“磨砺青石以作矢簇、刀斧”“能作细布,亦作斑文布”“以粟为酒,木槽贮之”“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与作夫”“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齿”,此外还记载有猎首等俗。《临海水土志》已佚失,但引文载于李昉等所著《太平御览》卷780《东夷》中。隋代高山族先民被称为“流求人”,隋炀帝两次派军队到台湾。《隋书》记载“流求人”的社会情况是“其处少铁,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辅之”“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酿米面为酒……衔杯共饮”“以墨黥手,为虫蛇之纹”“歌呼蹋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臂,摇手而舞”“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丫帅”。
唐至元代,高山族先民经历了一个主源与各次源逐渐大融合的时期,在土著文化继续生存发展的同时,陆续有从大陆及南洋等地移民迁入台湾与土著民杂居并发生融合。连横《台湾通史·开辟纪》云:“唐贞观间,马来群岛洪水,不获安处,各驾竹筏避难,漂泊而至台湾……故《台湾小志》曰:生番语言,出自马来者六分之一,出自吕宋者十分之一,迄北十七村多似斐利宾语,说者谓台湾番民自南洋某岛迁来。”又言:“宋末零丁洋之败,残兵义士亦有至者,故各为部落,自耕自赡。”郁永河《裨海纪游》云:“相传元人灭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为飓风飘至,各择所居。”黄叔璥《番俗六考》云:“新港、萧垅、麻豆各番,昔住小琉球,后迁于此。”据研究,台湾西南近海的小琉球屿是南洋土著民乘黑潮北上台湾本岛的中转站。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云:“南社、猫儿干二社番,其祖兴化人,渡海遭飓风,舶破漂流到台,娶番妇为妻。”以上材料表明,此时入迁台湾者各有其族属与出发地,但以南洋群岛土著民以及大陆汉人为主;入迁台湾的原因或避天灾人祸,或因飓风漂至,人数既为少数,又入土著人居地,民族融合乃大势所趋。另外,除大量陶瓷器及钱币外,台湾迄今为止尚未找到隋唐宋元时期的汉人聚落遗存,这说明其间虽有汉人迁入台湾,但由于人生地疏、势单力薄,留居者只能逐渐融入土著民。
明代,高山族先民进一步与外来族源融合,逐步形成今天民族学意义上的高山族。陈第所撰《东番记》(1603年)是一篇有关高山族生活文化的实地考察报告。《东番记》将高山族称为“东番”,从地理分布与社会组织、战斗与衣饰、岁序与农业、婚姻与丧葬、谷物与畜兽、铁镞与捕鹿、畏海与捕鱼、山居与贸易等方面,详细记述了“东番”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文化习俗,现代高山族的社会文化特点也均能在这些记述中找到对应,因此一些学者认为高山族作为一个族体在明代开始形成。从史料来看,当时土著居民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汉人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可以说,在17世纪汉族大批移民以前,高山族仍处在原始社会阶段。居住在山地的族群以狩猎为生,居住在平原的高山族族群以及平埔人,从事烧垦农耕兼渔猎、采集,主要种植芋、薯、旱稻、谷子等,以部落(社)为社会组织单位。
1624~1662年,荷兰人占据台南和淡水河流域的平埔人地区,建立殖民统治。荷兰人依据先前在现今马来西亚殖民的经验,将西部沿海平原上的平埔人称为Indias或Blacks。为了占有平埔人的土地,从1624年开始,荷兰人采取“先威后抚”的策略,先以强势武力镇压不肯归服的平埔各社,然后迫其与之订立投降协约,将平埔人土地逐步“荷兰国有化”,美其名曰“王田制”,嗣后招徕汉人垦民前来耕种,发展种植业牟利。1645年,荷兰人征服西部沿海平原的平埔人。为了加强对彰化地区巴则海等平埔人的控制,荷兰人建立了“结首制度”,即把数家或数十家居民编在一起,指定一人为结首,叫做一小结;合数十个小结为一个大结,指定一人为大结首,通过大小结首,施行统治。
1628年,西班牙人占据台湾北部的滬尾(今淡水),筑多明哥城(今红毛城)。1632年,西班牙商船遇台风搁浅噶玛兰,船员被害,西班牙人发兵征讨,此役一直持续到1634年,方击败噶玛兰诸番社。是年,基洛斯神父在苏澳传教,但凯达格兰人与噶玛兰人一直抗争不断。1636年,西班牙人撤除淡水驻军,当地番社毁其炮台和教堂。1642年,荷兰人北上驱逐了西班牙人。1645年,为了打通安平(今台南)至淡水、鸡笼(今基隆)之间的道路,荷兰人又发动战争攻打淡水社与噶玛兰tackamaha社,征服北部平埔人地区。荷兰人占据台湾后,听说北投山区产金沙,多次试图进入北投山区寻找黄金,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荷据时期,高山族地区因道路不通、崇山峻岭阻隔等多种原因,尚保持着部落社会状态。
1661年4月,郑成功自金门领军25000人,先攻占澎湖,4月30日黎明自鹿耳门攻入台湾。先占领汉人占多数的普罗文遮(Provintia)城(今赤嵌楼一带),再包围热兰遮(Zeelandia)城。经9个月苦战,1662年2月1日,荷兰人终于被迫投降,离开统治多年的台湾。郑成功率部登陆后,赤嵌附近的西拉雅人的新港、目加溜湾、萧垅、麻豆各番社头目,都来迎附。郑成功备丰盛的酒宴招待他们,并赐正副士官袍帽靴带,各部落首领纷纷前来归附。
郑成功攻克热兰遮城之后,将赤嵌地方称为东都明京,改热兰遮为安平镇,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并在赤嵌城设承天府,下设二县,北为天兴县,南为万年县;澎湖则设一安抚司,开始了郑氏家族治台21年的历史,史称“郑氏政权”。郑成功比较重视粮食为主的农业,一来数万来台军民需粮孔急,二来当时台湾适合农业发展,且旷土甚多。然而,台湾缺乏足够且有高技术的劳力,因此,郑成功首先分兵屯垦,运用兵力实行屯田。其次鼓励文武官员、百姓开垦。他谕劝百官垦荒,手续是“报明甲数,而后开垦”。第三是吸引大陆劳力。第四是改进生产技术。由于当时安平附近的平埔人生产工具、技术极原始,大多只能从事渔猎及简单的农业生产劳动,不懂得使用铁器农具,也不会应用畜力进行耕作,生产力极低。为此,郑氏从大陆引进较进步的农耕技术,如牛耕、镰刀等。据郑成功的户都事杨英所著《从征实录》言,郑成功曾采纳杨英的建议,派官员与渡台的农民到靠近安平镇归顺的新港社等平埔人番社去,发给他们铁犁、铁耙、锄头、镰刀、耕牛等农具,还发给种子,教其播种、耕耘及收获的技能与方法。
郑氏政权对台湾开发的范围,以南台湾为重心,从今日台南市、台南县向外扩展至高雄、嘉义等地区。其他中、北部地区,仅有个别的点状式的开发。北台湾主要为罪犯与投降兵将之流放地,拓垦有限,有事时方派重兵驻防。在郑氏政权时期,因拓垦进入台湾的汉人人口增至12万人,逐渐取得平原地区的局部优势。平埔人社会经济得到一定发展,但其语言、风俗习惯渐濡汉俗日深。此后,随着汉人拓垦范围向台湾北部、东部纵谷的深入,不仅靠近平原或近山地区的高山族与汉人的接触增多,就连住在深山山区的高山族,也逐步由原先封闭自守的状态开始走向开放。
二、清代至日据时期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氏政权臣服于清廷。清代初期对台湾的开发局限于西部平原和宜兰平原,尚不及于山岳地带,这些僻居深山的高山族被称为“高山番”或“野番”。清代中后期,以其归化程度的不同,相应地将高山族划分出三个层次:生番,指未归化者,主要是今天高山族所包含的泰雅、布农人等族群;化番,指输赋应徭但政府无法完全掌控其势力者,主要是当时居住在介于平地和山地之间地带的部分平埔人;熟番,指归化且输赋应徭者,主要是今天所说台南一带的平埔人。
清廷一度实行禁海政策,严厉禁止大陆汉人前往台湾。解除海禁政策后,越来越多的汉人垦民到台湾开荒。随着大规模的移民开拓,平埔人普遍引进汉族先进生产技术,居住在平原和沿海的平埔人生产和生活发生了显著变化,开始种植稻、麦、黍、稷、芝麻、豆类等。居住在中央山脉深山老林与花东纵谷的高山族各族群仍以狩猎为主,兼事采集、山田小米烧垦游耕,社会发展缓慢,但亦开始逐步向外界打开。汉人在拓垦过程中常侵占平埔人、高山族土地,有时还出现因文化隔阂彼此冒犯乃至不诚实交易,常有汉番冲突产生。对此,清廷采取“划界封山”政策,划定番界,并设立石碑为界,将汉人以及番民隔离,同时设“理番同知”一官调节其纷争,意图虽好,然实效不大。高山族和平埔人土地仍常被占垦,有的汉人仍越过番界农耕、经商,汉番冲突十分频繁。
清代平埔人
1874年,日军入侵屏东县牡丹社,清廷派船政大臣兼台湾督办沈葆桢处理善后问题。经牡丹社事件的刺激,清廷发觉日本之所以明目张胆大举入侵台湾,乃系以“番地”并非隶属清国版图为借口。自此,清廷治台政策改弦更张,转而积极经营,历任来台的大员沈葆桢、丁日昌及刘铭传,相继推行“开山抚番”等措施,逐步将台湾东部纳入清朝吏治,以杜绝外国入侵的口实。沈葆祯上奏朝廷开禁后山,废除汉人渡台各种禁令,鼓励移民至后山开垦;开辟北路、中路、南路三条由前山到后山的道路,并任命干员先行抚番。其开山步骤为:屯兵卫,利林木,焚草莱,通水道,定壤则,招垦户,给牛种,立村堡,设隘碉,致工商,建城郭,设邮驿,置廨署。抚番计划包括:选土目,查番户,定番业,通语言,禁仇杀,教耕稼,修道途,给茶盐,剃发令,设番学,变风俗等。
光绪二年(1876年),福建巡抚丁日昌至台主持台湾事务,曾于1877 年3月厘定“抚番开山善后章程二十一款”。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建省,刘铭传任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在理番事务上,先是南征北战讨伐高山族各社,迫使很多高山族离开原居地迁往中央山脉山区。但刘铭传很快发现讨伐之功收效甚微、甚至作用相反,故于后加采抚育政策。首先是于光绪十二年在埔里社及宜兰设立生番教化所,其后又于十八年在台北设番学堂,试图推展高山族启蒙教育。可惜就在这一年,刘铭传挂冠而去,刚推行不到一年的怀柔政策被迫中止,继任巡抚邵文濂对番政不甚注重,废除了番学堂,自此,番政渐驰。
1895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后,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岛割让给日本。从此到1945年期间,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对台湾各族人民实行殖民统治长达50年之久。日本侵占台湾后,日本的人类学家继续使用“高山番”与“平埔番”的二元分类系统。高山番即生番,平埔番即熟番,前者之中包括所谓化番,指日月潭畔邵人的水社化番和石印社化番。日据初期,熟番和化番受一般行政统治,待遇与汉人完全相同,但生番则设置特别行政区,与熟番受到的汉人待遇不同。生番中的阿美人当时被日本人认为已“进步”到化番的基本程度,被变通编入一般行政区,是生番中的特例。
20世纪初,日本学者和殖民政府以“平埔族”一名代换之前的“平埔番”“熟番”,以“高砂族”代换之前的“高山番”“生番”。“高砂族”被分为泰雅、布农、邹、赛夏、排湾、卑南和阿美人等族群。雅美和鲁凯人稍后被增加进来,成为高山族传统“九族”分类之始。日人据台后,最初对高山族采取怀柔政策,但政令难以推行,继而改采取镇压手段,逐渐平定今属泰雅人的卡欧坎番、马里科湾番、基纳奇番、北势番、白狗番、马雷帕番、夏卡洛番、溪头后番,以及今属赛德克人的雾社番、今属太鲁阁人的太鲁阁番等大番社,没收其所有枪械弹药。后来,布农人、排湾人等也激烈抵抗。日本人遂派大批警察前往镇压,迫于无奈,各族群最后只得投降并交出枪械。
为了监控高山族,特别是像泰雅、布农、排湾、赛德克人等反抗意识强烈的族群,日警将他们的一些部落迁出原居地,从高山赶至远离故地的条件恶劣的河谷、沼泽、台地等地,与其他族群混合居住建立新社,从此打破了过去高山族各族群聚族而居的传统地理分界。日本人不断招募汉族客家人进入山区从事伐木、制脑等工作,使汉人开始深入高山族山区腹地,逐渐形成多民族、多群体组合混居的新型村社。不过,即使是在这样的村社中,各个族群仍各自聚族为营,造成大混居里的小聚居局面。高山族在日本人的殖民统治下,生活普遍贫困。但日本人在高山族地区大力推广水稻种植,部分高山族如卑南、阿美人地区地势平坦,适宜种植水稻,比起其他山区的高山族来,生活水平稍好一点。
三、1945年后至今
1945年国民党收复台湾后,台湾当局使用“平地同胞”和“山地同胞”取代之前日本人的“八族”或“十族”分类系统,用意在移除日本统治时期对高山族所带来的影响,以加强高山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的意识。1949年以来,台湾省在国民党的控制下,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达到了比较发达的阶段,台湾经济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在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影响和推动下,高山族的农耕兼渔猎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高山族居住的地区,也多建立了现代工业、现代农业,高山族人民,特别是居于沿海和平原的平埔人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各地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差距较大。尤其是居住在海拔较高山区的高山族经济发展依然缓慢,生活水平相对较低。
在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工业转型、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台湾农村社会普遍经济凋零,生活困苦,加上政治上的动乱,迫使高山族部落的青壮年人口,特别是对于没有保留地的“平地山胞”,如花莲、台东的阿美人而言,离开“原乡”进入需要劳力的都市谋生,是唯一的出路。这些从山地乡镇市离开、移居都会地区的第一代高山族及其后代,形成了一个新的城市群体——“都市原住民”。根据《2002年台湾原住民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02年年底,在高山族432516人的总人口中,有147365人设籍都会区,占高山族总人口的34.07%。其中,居住在桃园县、台北县、台中县、台北市的“都市原住民”人口均逾万人,此外,在高雄市及其他各大都会地区都有不同族群的“都市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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