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丧葬习俗
一、概况
高山族历史上曾出现过瓮葬、崖葬、风葬等习俗,现在都实行土葬。在古代葬俗中以室内土葬较多,也有少数实行室外葬。
高山族把死亡分为善死和恶死。一般自然死亡如老死、病死被视为善死,意外横死如战死、坠崖、夭折、难产死亡等都被视为恶死,自杀被视为一种犯罪。雅美人认为死灵一律都是恶灵,其他族群认为恶死者化为恶灵,是族人生病、谷物歉收的罪魁祸首;善死者化为善灵,能给族人带来幸福安康。对善灵固然要诚心祭祀,对恶灵也不可怠慢。善死者享受葬礼,家人希望其灵魂能永远和在生的家人一起,保佑家人平安;恶死者被弃尸山谷或就地草草掩埋,不举行葬礼,只请巫师作法让恶灵不要来骚扰他所认识的人。
过去室内葬多实行屈肢葬,将死者两膝屈于胸前,使之双手抱膝如蹲踞状,待尸体僵硬后用麻布裹紧再埋葬。室内葬的坑大概深五六尺,宽三四尺,坑底垫有石板和麻布。当室内没有空间可以埋葬死者时,要另建住屋。屈肢葬习俗在日据时代末期即已消失。
阿美人、赛夏人、雅美人实行室外葬。雅美人的公共墓地在海边树林,离日常生活区比较远,平常视墓地为禁地;赛夏人安葬在野外;阿美人葬在自家住屋后院。在埋葬死者后都要举行禳祓仪式,待狩猎、捕鱼共食分享后才能从事田间农作。举丧期间,家人和亲友停止生产性和娱乐性活动,在静默中送别死者。以前大多数族群都没有专门的丧服,死者墓地也不会做特别的记号供亲友拜祭。现在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有所改变。
二、各族群丧葬习俗
(一)泰雅人
泰雅人行室内葬,并将死亡分善终与横死,善终指的是自然死亡于住屋内、且临终时有家人守候的情况,横死则是指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死亡情况。
老人弥留之际,一定要有亲人在旁看护。断气后,家人就为其梳头,换上盛装。然后,在地上铺一块自织幅布,将死者移至布上,让其保持蹲踞的姿势,脚弯曲至腹部,手则弯曲交叉放在胸前,另取一块幅布裹紧尸体,然后提起铺在地上的幅布的四角,在头顶上打结绑住。入殓完毕后,拆开死者生前睡觉的连床,就地挖掘一个能容纳人体蹲踞姿势的圆形竖穴,底部及四边用石板贴好,中间隙缝用黏土敷上,且头部上方要留一到三尺的深度填土,防止臭味外泄。然后,男性家属或亲近家属二三人提着殓布上方,慢慢将死者放入竖穴内。尸体入土后,在墓穴空余的地方,填放死者的衣服、装饰品及生前所有的小东西,然后填上泥土没过死者头部,用石头或木板覆盖,再填土至与屋内地面平齐。当住屋内的空间都葬满了死者,便将屋子封住,举家另择新地建房。
为了哀悼死者,死者所在的“gaga”祭团所有人要停止工作一天或两三天不等,其亲族与家属接连数日、乃至数月要除去身上所有的装饰以示服丧。
泰雅人将因自杀、他杀、战死、摔死、溺毙、出猎误杀、被毒蛇咬死以及临终无人看护等死亡归于横死,认为不吉,应举行禳除不吉的仪式,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死者的身后事。如在战斗或“出草”中战死者,同行者或将之埋在山林、荒野,或仅以其皮雨衣遮盖,再用树枝掩住,两端压以石头,其生前所用枪、刀、帽子等遗物弃之于旁。自杀、他杀及凡死于家外者,均就地掩埋,盖上泥土后用石头压住。
(二)赛夏人
赛夏人视横死及战死者为恶死。恶死者除非氏族中年长者,不能触其尸体。横死者或由首先发现者就地掩埋,或者告知亲属,由亲属就地掩埋,并举行火祭,堆石于掩埋处,作为族人的禁忌处,往来皆远远避开。若掩埋者不是与其同一氏族的人,亲族还必须送贝珠串、酒表示答谢。
病或老死于家中算是善死。善死者,家人必须于其弥留之际将他由床上移于地上,如来不及移动导致死在床上的,就要归入恶死之列了。为其洗浴,断气后换上盛装。然后扶死人坐起来,以两腿曲于胸前,以布包裹。家中妇女煮新饭,将数粒饭粒塞入死者口中,赛夏人称为辞食。男子则出外寻觅适当的埋葬处。妇女死后,先讣告其母族,待母族来人,才能埋葬。丈夫与亲生子女不能触及尸体,若在娘家,则需夫族前来后始能埋葬。
墓掘成后由近亲二人抬尸前往墓地,先将尸体置于墓旁,由最近的亲属背向墓穴,以左足蹴尸入穴。尸身伸直横卧穴中,以布盖之,将附葬品放入,两人把带来的盐撒在尸体上,再覆以茅草,将掘出的泥土填入踏平。用短竹竿插于墓的四周,并以石块围砌,以防野兽或犬侵害。葬毕归来,距家二三十米时,走在前面的人采茅草两根,插于道旁,阻止死者亡魂尾随回来。他们进门前要先在门外脱去衣服,用热水擦洗身体除秽,然后更衣入室,脱下的衣服必须弃于野外。
埋葬完成后,家人即开始丧忌,将束发的红头绳除去,而易以麻绳,不唱歌,不高声言笑,不远行。长孙对祖父守丧三年,其他家人一年。家有丧忌者,不能参加农事祭仪及“出草”与战事。
(三)布农人
布农人认为凡老死、病死于家中为善死,死在家外、死于非命则为恶死。善死者死后,家人将尸体移置地上,扶成坐势,屈双腿于胸前,用藤带或布袋捆绑。在室内掘墓穴,深约四尺、直径三尺,周围以石板为壁,下葬时男性面向东,女性面向西。上面盖以石板,葬后填入泥土。丧期家人为五天,同氏族为三日,部落全体族人也会在埋葬日停止一切工作,休息一日以示哀悼。丧期内不能吃糖、盐、辣椒、花生等食物。
恶死者多由发现者就近找个地方埋葬,死者身上带的所有东西都要陪葬,常在下午太阳偏斜,约四点的时候入葬,忌讳早上入土。当有人恶死后,大家奔走相告,消息立刻传遍全部落。家中有酒肉的,必须马上吃完喝尽,要不然就送人或倒掉。没有舂完的小米要倒掉;没有织完的布要赶紧织完,然后送给丧家。每个人都如临大敌。送葬的人返社后,要大声叫喊,然后家家户户都熄掉灶火,倒掉水缸里的水。丧家准备好一根木棍,上面捆一只公鸡,挂着小水瓢,水瓢里面要放清水和小米粉,象征着小米酒。送葬者要把这根木棍插在离丧家不远的路边,请恶灵享用,请恶灵吃饱喝足后离开部落。送葬者还要到丧家,把灶火熄掉、水倒掉,然后再重新点火。丧家生火后,部落里其余人家才能生火。
(四)邹人
邹人过去也实行室内屈肢葬,通常把死者埋在屋内,在屋内规划出特定的葬处,有的即埋在死者生前病床之下。善终者在弥留之际,亲人就把他移到屋内中央预先铺置的月桃草席上,为他换上正式场合的盛装。等到断气之后,便将其扶起使之成蹲踞姿态,以两手抱膝;又以三枝木棒支撑身体,男子用藤皮、女子用布带缚紧,让尸体逐渐僵直不倒。随后,族里的男子便在室内挖掘墓穴,让尸体坐于穴中。尸体用土石掩埋后,便在墓穴上烧柴,让地面干燥,近亲就地在地上就寝,以安慰死者。亲属服丧,不得佩戴首饰,要将衣服反穿。服丧期的时间长短不一,邹人为同氏族亲属者守丧五天,为同社人者守丧一日。
(五)阿美人
对阿美人来说,善终指因衰老或疾病导致的自然死亡,死后化为祖灵;横死指除此外的其他所有丧命者,死后变成恶灵。在马兰部落,当老人或病人弥留之际,近亲闻讯赶来守护。一旦撒手人寰,家人们哀哭不止,死者亲族留在家里不出门保持默哀,停止一切工作。然后,家人将死者生前穿戴的衣服放在其身旁,再添加三四匹黑布,然后用死者的床单将横卧的死者及衣物包裹起来,挽住四角运至墓坑,准备行土葬。
墓穴通常选在住屋后院,长约六尺、宽约四尺、深约五尺,在坑底上方约一尺的地方,设有支撑盖住尸体的木板的台阶。挖掘墓穴的工作由男子担任,各人站在墓坑的四隅,依长幼顺序用锹掘土。待死者入土安葬后,用土掩平地表,仅用小石头排成圆形状作为标志,不立墓碑,也不堆垒坟包。
埋葬完毕,留一名女性近亲看守墓地,其余的人则到溪流清洗身体,然后返回家宅。回家途中要采两支路旁的茅草,将其枝头相结后横置于路上,祝告死者之灵,表示以此草结为界,从此人鬼殊途,勿再相随。祝祷后即吐口水跨越此分界。到家门口时,留守在家的女性家属站在门口,端上清水让众人漱口,之后才能进入屋内。家人将水与火换新,然后一起进餐。
(六)卑南人
卑南人以前实行室内葬。在住屋内由西向东埋葬,等埋人的地方靠近中央顶着屋顶横木的柱子时,就毁屋他迁。
当卑南人家里有人去世,家人替死者更换上衣,在另一张床上先铺席,再铺死者生前常用的一切衣物,接着铺上藏青色棉布,最后再铺上一层浅黄色棉布,然后把遗骸移置其上,在上面放死者所有的华丽衣服,再依次盖上浅黄棉布和红棉布,枕边则摆上死者所有的装饰品和自用品。
死亡的次日下午,尸体就被用垫着的布包裹起来,量其长度和宽度,由死者的血亲中的一人在住宅的西南隅挖掘墓穴,将死者头朝南方埋葬。掩土的工作也由掘墓人完成。埋葬完后火与水要换新的,埋葬者要举行繁复的仪式禳祓。
卑南人服丧的范围包括祖父母至孙子女、同辈及旁系亲属,不过也无定制,因家庭而各不相同,通常佩戴丧章的是死者的祖父母、双亲、兄弟姊妹及其子女和孙子女,入赘他家的兄弟则在稼穑之余佩戴,并谨言慎行。而姊妹已有子女者,则由其女儿代为佩戴。
所谓丧章,女人是以红色棉布覆盖头发,另外做附有带子的方形红布,垂挂在颈背;男性则将丧章挂在肩上。服丧期约为一个月,不论佩戴丧章与否,死者的家属、近亲在这段时间都要谨言慎行。
(七)排湾人
排湾人认为病死、老死在家中是善终,是一种理想的死法。死于意外,如摔死、溺死、凶杀等,以及一岁以内婴儿夭折,无善恶之别。死于难产和恶疾就是恶死,恶疾包括各种传染病和能导致病人皮肤溃烂、变形的疾病。恶死者实行室外葬,善死者行室内葬,意外死亡者举行禳祓后可以实行室内葬。
室内葬将死者葬于室内宗柱附近,从前族人在地板的石板下挖竖穴,四周铺有石板,家族内的死者全以蹲踞姿势埋在里面。日据时期,基本改为室外葬,有公共墓地。
穿丧服的排湾人妇女
丧家在门口竖一根竹枝表示丧忌,族中青年向亲友报丧,亲友闻讯前来吊祭。尸体由最近亲的男性抬至墓地埋葬,由兄弟或儿子将尸体放置到墓穴中,下面铺上席子,让死者蹲坐其上,面向东方。上盖石板,覆土后再盖石板。再由同族长老用猪皮、猪骨对亡灵作告别仪式后返回丧家。丧家要预置三盆水,供送葬者洗手用,用完后要以手泼水洒在家门口,口中祝告亡灵勿再回家,勿使此家人生病。送葬者回到自己家后,要将灶中余烬抛出屋外,由男性家长重新生火,以示净化。对于恶死的人,则由近亲男性至出事地将尸体运回,在停尸地取一块石头带回去,在女巫主持下,近亲男子为其装殓,即日埋葬,除近亲外,其他人一概回避。
排湾人的丧服有丧带、斗笠、丧巾等。丧带是黑色的宽布,佩戴时缠在头上。斗笠平时也可以遮阳蔽雨,丧时戴在丧带外面。丧巾是传统手织布,麻毛混纺而成,黑底有红色挑花。丧巾有三块,依亲疏远近佩戴。丧偶要缠丧带、戴斗笠,身配三块丧巾:左右肩各斜挂一块,背后再佩戴一块。父母、兄弟、子女去世只挂两块,背后的丧巾除去。祖父母、叔伯、侄甥等人去世只缠丧带、配左右丧巾。曾祖父和堂叔伯等去世缠丧带,右肩挂丧巾。岳父母和子女的配偶等属于远亲,去世时仅缠丧带。丧服都是一人一套,不能转让。服丧期依亲等而定,配偶和继承人百日,直系近亲两个月,堂兄弟姐妹一个月,头目死全社五日。
(八)鲁凯人
鲁凯人认为病死、老死在家中为善终,死在户外、自杀、他杀、难产死亡为横死。善终者要换上盛装,上下肢屈于胸前作蹲坐状,用布包扎紧,并在肩部打结,然后从床上移置室内石床上。停放后,向亲族、亲戚报丧。凡近亲接讯,即往吊祭,从表兄弟姊妹以内的亲属皆须前往吊祭。各方近亲按亲疏等级穿丧服围尸凭吊,诉述死者生前事迹,欷歔哭泣,表示哀悼,这种哀悼方式要进行一天一夜。
从前善死者埋葬室内,日据时期改为室外墓穴葬。死在野外的人由死者近亲就地埋葬,埋藏地就称为凶地,族人经过时会分外小心。还没长牙的婴儿夭折由父母埋葬,只能用树叶包裹,不能有任何陪葬。难产死亡视之为大凶,只能由死者父母或丈夫埋葬,死者及埋葬者的衣物要丢弃到很远的地方。丧宅成为不祥之地,同聚落的人都会绕道而行,有时丧家为求改运,甚至会抛弃住屋,另建新宅。
如果头目过世,那么部落中的年轻人就必须跑到其他部落去报信,最快到达的报信者,就能获得英雄的荣耀。如果某位小伙子在三四次的报信中拔得头筹,他就能获得象征荣誉的羽毛头饰。
鲁凯人有守丧的习俗,配偶死亡守一年,父母死亡守半年,子女死亡守三个月。守丧期间视亲疏远近而穿丧服、戴斗笠、持丧棒。守丧的人不能参加庆典,也不宜外出做客,最好保持静默,以表示怀念追悼死者。妇女守丧期间不能佩戴百合花。
(九)雅美人
雅美人认为死亡就是恶灵将死者的灵魂夺走,后者也因此变为恶灵,能将死亡传染到亲戚和村民身上。因此,雅美人尽可能地避免接近坟地、丧宅、尸体、死者家人等,以免为恶灵所害。由于相信恶灵的存在,雅美人认为各种灾害与不幸随时可能发生,因此他们在处理丧葬时时刻保持戒惧态度。
在家里老死或病死,都被认为是善死,可土葬于墓地;凡在外面意外横死及产妇难产死亡,均被视为恶死,在其死亡后立即抬至山崖的弃尸地实行崖葬,屈肢包裹,弃于崖顶,不设棺木。品行不端之人,或在飞鱼季死亡的人,即使是善死也都一概弃于弃尸地。若是死者孤苦伶仃,没有近亲,找不到挖穴的人,也只有弃于弃尸地。土葬需要劳动力挖墓穴,挖墓人由此沾染邪气,丧家要向挖墓人赠送礼物赔罪,葬后还要杀猪宰羊聚餐,所以家境贫穷的人只能举行崖葬。婴儿夭折,则弃于海滩边的珊瑚礁下的洞窟中,任由海浪冲去。
参加葬礼的只限家属和近亲。善死者死亡后,家人立刻通报。当亲属们赶来时,男人全副武装,头戴藤帽、身穿甲胄、右手按着短剑、左手执木枪,这样穿戴是为防御死灵的攻击。稍作商议后,马上开始办理丧事。首先将丧宅的四周及治丧用的道路用竹篱笆围起。死者要在24小时之内入土,遗体最好当天下葬。但埋葬只限于白天,黄昏之后就没人敢进入墓地了。当天若是来不及下葬,只好将遗体留在家里过夜,等到翌日清晨才举行葬礼。
出殡前,男人们在遗体周围舞弄木枪,刺向四方,并大声喊叫。同时也到屋前空地,或巡绕家宅四周,两手拍打大腿,或手执木枪或长刀,向四方乱刺,并大声喊叫,以驱走恶灵。死者的家属或近亲轮流登上住屋屋顶,或站立在屋前平地上,手执木枪或长刀,大声向死灵告别,其他人都蹲在屋前平地上聆听。
出殡只允许男子参加。由死者最亲近的家属背着遗体走在中间,其余人携带斧头及木板两块,沿着丧路,行往墓地,领头的人还不断地高呼驱赶恶灵。死者的母亲、妻子以及年幼的儿女,都不能到墓地。他们只能手执小刀,跟在送葬行列之后,沿着丧路缓行,并不断向死灵哀诉,走到村落前方路面即止,目送送葬队伍,直到队伍消失在视线之外,才哀诉着回家。回家前需经过有流水处洗净脸、手、脚等,回家后仍是边哭边诉。
送葬者到达墓地边缘时,背尸人先将遗体放下,大家走到墓地的丛林前先举行驱逐恶灵的仪式。完成仪式后,再背起遗体,共同进入墓地,留一人看守尸体,余人找寻一适当的埋葬地。为避免挖到以前埋葬的尸骨,他们挑选一棵树,小树就连根拔起,大树就挖除一侧的树根,就地取材制成挖棒,残留的树穴就挖成东西向长方形的墓穴。老人的墓穴深约五尺,年轻人的只有二三尺。然后,把带来的木板用斧头劈成四块棺板,先将底板及左右两侧板铺放在墓穴内,解开捆尸绳,将遗体放置在棺内。遗体头向东,身体右侧靠地,脸向北:头向东以利死灵飞往死灵之岛;身体右侧靠地,使其背向部落,让死灵找不到回部落的路;脸向北,为避免太阳照射,防止死灵成为魔鬼。安置好遗体后,盖上顶板,用一块或数块大石头压在顶板上。掩埋时不能面朝死者,要背对死者,双手向后拨土。墓穴上的沙土,约堆成一尺高,用手按平成长椭圆形,不设墓碑。这时死者的至亲家属等又大哭一场,并向死者告辞。
众人再到附近树林中采撷槟榔叶等大树叶,然后围着坟丘站立,用树叶扫沙土,边扫边慢慢向后退出,边退边慢慢扫去脚印,不留痕迹。如此约退两米即停止,众人迅即转身,把树叶远抛向身后,带着绳索、挖棒、斧头等走出墓地,再举行一次驱逐恶灵的仪式,沿着丧路走回,一路上还大叫大喊以驱逐恶灵。距墓地不远有一处小丛林,为丢弃秽物之处,众人将所带的绳索、挖棒、斧头的木柄等尽弃该处。同时,需行经有流水处,脱下武装,洗净全身及所穿戴衣物,洗净后再着装回家。
死者的女性家属,在屋前平地上等候送葬众人,并把鸡毛或小石头等法器分给大家。他们站在屋外,把法器靠在胸前摇几下。祷告后,将法器向身后丢弃于猪圈内,各人才可以进入正屋。进入正屋后,大家卸下武装,更换丁字裤,改穿衣服,坐着休息。
死者的衣服、用具等要丢弃屋外,全社各家各户房屋四周都要撒些石灰,防止恶灵入侵。这天用餐前后,仍须举行向死灵告别的仪式。当夜,全社不睡,轮流持两根短竹竿在屋外绕行并敲打四周以驱逐恶灵,留在屋内的,则执刀敲地向死灵哀诉。
第三天,族人到树林中砍一根一米多长的树枝,上面再横接一根短树枝,捆上麻绳系六七个螺壳作墓标。此后,族人就不来墓地了,直到下次有人去世。经过数次的驱逐恶灵、弃秽、洗净、禳邪、告别死灵等仪式,然后分配遗产、捕捞鱼蟹等并烹煮分食。各人回家做小米糕,丧家则撤去竹篱笆,丧事结束。
雅美人非常惧怕死灵,坟墓总是离聚落很远,若无必要,绝不会经过墓地。并且会避开坟墓及一切与墓地有关的东西,他们离开村落时会全副武装,其目的不是为了要防止敌人的攻击,而是为了对抗恶灵。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相关的禁忌,例如忌呼死者名字、忌谈丧事、忌近丧宅、忌近墓地等。生病时,家中老人会持小刀在病人身边驱逐恶灵。
(十)平埔人
平埔人将死亡分为善终与恶死两种,善终指自然死亡,恶死包括自杀、野外暴毙、溺死、战死及被人猎头。他们认为恶死者的灵是恶灵,若遇上这类死者,他们都要请巫师作法禳逐,就地掩埋,然后潜水而归,且终生不再接近这块地方。
平埔人一般是用草席、鹿皮或瓮将死者葬于室内,也有受汉人影响将死者葬于室外或野外的。此外还有火葬,较特殊的是鸟葬和搭寮葬。搭寮葬是洪雅人的一种丧葬方式,即用四片木板殓死者后,不是葬于土下,而是在上面盖一个小茅屋,插上鸡毛或布旗,外以竹围,作为坟墓。
平埔人也有服丧的惯例,服丧的日期有短仅三日的,也有长至一年的,呈现出南长北短的情形。丧服的颜色是黑色,因平埔人认为布匹染成黑色则不能再染成别的颜色,以示人死不能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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