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贫困家庭救助
【教学目标】
1.熟悉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了解贫困发生的原因以及贫困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分析处在贫困中的人们的生活压力来源,所要面对的问题,探讨他们的生活需要。
2.探讨贫困的本质。如贫困主要源自于个体自身原因还是社会结构原因?了解不同理论对贫困的解释,以及不同解释背后的价值理念及行动对策。
3.掌握现有的救助政策。能够按照现有的救助政策开展救助,并反思现有政策的不足。
4.了解面向贫困家庭的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服务模式,掌握如何做好接案准备和实施家庭探访。
教学情境一 贫困的发生
1959年,顾志明出生在位于广渠门外南大街8号那间13平方米的平房。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妹妹。5岁那年,他的母亲去世了,父亲随后再婚。
在一位老街坊眼里,继母似乎并没有像生母那样疼爱4个孩子,她拿着鸡毛掸子打孩子的情景常常会出现。这个5岁的孩子就这样生活在一个缺少母爱的家庭里。
1967年3月,顾志明到离家不远的广渠门小学上学。5年后,他升入北京市第52中学。1977年,他从52中高中毕业。那个时候,顾志明多数时候是沉默的,不爱说话。一位邻家的女同学回忆说,除了交钱、交作业,顾志明几乎没跟同学们打过什么交道。当时,她遇到顾志明,他好像没看见她似的,根本就不说话。她跟他说话,他还会脸红。
那个年代,大多数青年学生要上山下乡。顾志明跟班上的男生一起到通州插队两年。插队回来,顾志明顶父亲的班进了北京皮革公司化工厂(以下称皮革化工厂),成了一名车间工人。
顾志明刚工作时,皮革化工厂最高产量曾达到2700吨,那几年工资还可以。1991年,北京市人均月薪239.75元,顾志明的工资与此相当。那时候,大家都困难,就没觉得差别多大。
1993年,厂子搬迁到东五环外,设计生产能力6000吨,但搬迁后最大产量只有960吨。
这一年,顾志明的家庭生活变化很大。
工厂搬迁后,开工不足,工人常放假,顾志明的工资开始大幅降低。他的妻子——身体不好的高素琳在这一年结束了煤气站抄表员的工作,回家带孩子。顾志明的工资成了唯一的家庭收入,但工厂越来越不景气。
顾志明的一些工友开始贩卖蔬菜,另外一些工友干脆离职去做生意。老实的顾志明一直安安分分地工作,2000年前后,工厂开始下岗分流,多数人选择买断工龄离开这个多年没有起色的老国企。顾志明仍没有离开。
直到他2005年1月1日下岗,他唯一干过的工作是车间操作工——将一些化工原料倒入机器,生产出加脂剂等,然后将这些产品装桶。20多年来,顾志明一直只是个熟练的操作工,再无其他技能,也没有自学技能。他的职业生涯随着皮革化工厂的倒闭走到尽头。2006年,北京人均月薪超过3000元,顾志明的工资是511元。这样的收入供养一个三口之家,显然生活是拮据的。
2002年,生活无以为继的顾志明申请了低保,当时低保的标准约为300元。照此标准,顾志明全家可以获得约4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在那间13平方米的平房住了近20年后,顾志明一家搬到了劲松。这得益于他们原住房的拆迁。2005年,广渠门附近拆迁,顾志明兄妹4人不打算回迁,他们分得了补偿金,顾志明获得约30万元。这笔款也不够购买回迁房,在居委会的帮助下,他搬到了劲松二区的这间不到40平方米的半地下室。
高素琳觉得住这个半地下室“不体面”,顾志明觉得这个半地下室是两居室,可以让儿子也有一间房,而且买完房还可以剩点钱过日子,最终,顾志明做主买下了这个两居室。
顾志明的意思是直接住进两居室,高素琳坚持要刷墙,弄地板。最终,顾志明刷了墙,没有弄地板,用了地板漆。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2005年下半年,高素琳常常觉得腿疼。2006年1月,她被检查出患有肾功能不全(即尿毒症)。医生说,因未及时就医,病情已较严重,必须靠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对顾志明夫妇来说,血液透析很奢侈。每月13次透析,费用至少6500元,这几乎是顾志明一年的工资。
救高素琳的命,唯一的希望是医保。根据医保报销政策,做血液透析7万元以下的费用,可以报销约90%。一个问题是,高素琳工龄不够,一直没有医保。如果补缴社保金,需约2万元,顾志明手里也没那么多钱,他们只能在家等待。
直到2006年3月拆迁以后,顾志明才给高素琳办了病退,她开始领每月600多元的退休金,并补缴了近2万元社保金,让她获得医保。
2006年10月1日,高素琳的医保本生效。两天后,顾志明陪她到普仁医院做了第一次血液透析。血液透析像一把双刃剑,它让高素琳生命得以延续,但也让她失眠、恶心、厌食。最近两三年,她腿疼得厉害,她的老毛病高血压、便秘等也一直如影相随。她终日为多种病痛缠身。
也就在高素琳2006年7月开始拿600多元退休金后,她和顾志明的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原来的低保金被停掉。为高素琳做透析等,顾志明已经花去近1万元。
2007年10月,高素琳累计的花费超过7万元。按照医保政策,超过7万元以上的费用,病人须自付30%。10月底,顾志明去结账,医院要他付2500元,他手里的钱已不够,最后他用年初交的3000元押金缴了医药费。
祸不单行,今年5月,顾志明被查出患腰椎间盘突出,医生说若不手术可能瘫痪,手术费至少3万元,他只能“扛着”,因为让妻子看病已让他捉襟见肘。
【启发讨论】
1.你感受经历过贫困吗?或者接触过贫困家庭吗?谈谈这些经历,并谈谈什么是贫困?中国的贫困现状如何?
2.顾志明的家庭出身、童年、青少年成长经历与贫困的发生有无联系?
3.顾志明是怎么就业的,又是怎么失业的?我国的就业环境和就业政策的变化对普通家庭的影响是什么?
4.1993年前后,顾志明的家庭生活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你又是如何理解这种变化的?
5.企业不景气,顾志明为什么没有辞职?分析其作出这一选择的背后原因?你认同这种选择吗?
6.尽管顾志明不愿意放弃铁饭碗,但最后还是下岗失业了,下岗失业的原因是什么?对顾志明又意味着什么?
7.你了解低保政策吗?低保政策对顾志明家庭生活的作用是什么?
8.经过拆迁,顾志明家的住房条件有没有获得改善?
9.在顾妻觉得不体面的情况下,顾志明为什么还要买下一间半地下室?妻子为什么要坚持刷墙,弄地板?贫困家庭有没有必要讲体面?
10.房价高企对贫困家庭的影响又是什么?国家有什么办法来保障他们的居住条件?
11.顾妻高素琳被确诊患有尿毒症,对这一家庭有什么影响?
12.医保政策为什么成为这一家庭的唯一希望?但他们遇到了什么障碍?医保有没有解决问题?
13.在经济如此困难的条件下,低保金又被停掉,你觉得合理吗?为什么?
14.顾志明被查出腰椎间盘突出,需要手术,他为什么选择“扛着”?
15.什么是中年危机?深入体验顾志明的处境,感受其生活压力究竟在哪里?
16.顾志明是不是一个失败者?为什么?作为男生,你如何理解顾志明的角色,作为女生,你又是如何去理解顾志明的角色?
17.顾志明为了更好的生活作出哪些努力?你尊重他哪些方面的努力?理解他哪些方面的努力,有没有你不认同的地方?如果你处在顾志明的情境中,你又会如何努力?
【教学指导】
一、贫困定义
贫困直观来看指的是一种物质生活的缺乏状态,可以被定义为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但贫困不仅仅是经济概念,更关乎基本的公民权利、能力,其实质是一种权利和能力的贫困。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说:“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比如与高额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民生支出,对应的公民获得健康权、养老权、教育权、居住权的能力缺失。
南开大学关信平教授指出:贫困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部分社会成员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常获得生活资料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权利,并使他们的生活持续性地低于该社会的常规生活标准。
二、贫困测量
1.测量方法。对贫困的测量有各种各样的方法,例如收入测量法、市场菜篮法、生活形态法、恩格尔系数法等。
(1)收入测量法。即采用人们的收入为测量其生活状况的标准。目前我国比较通行的方法是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方法。采用收入测量法虽然有简便易行的好处,但收入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以及困难和需求的状况,因此,在采用收入指标的同时,还应该辅之以对家庭实际困难的测量。
(2)市场菜篮法。该方法就是列出一系列生活必需品和服务,再计算在市场上购买这些必需品和服务所要支付的金额。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制订能采用该方法来确定。人们根据专家或高级行政人员设计的食物消费标准,在保证最低营养供给的前提下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场菜篮法最大的争议是什么是生活必需品?
(3)恩格尔系数法。即计算食物支出占基本生活消费金额的百分比。其原理是低收入家庭的食物开支占了家庭基本开支相当比例,食物开支比例越高说明其生活质量越差。恩格尔系数法往往与家庭的消费模式有关,因而实际应用需足够小心。
(4)生活形态法。本方法以社会大多数人的眼光确定哪些生活形态属于贫穷,再以调查方式找出哪些人处于这些形态,然后找出他们的收入边际线,而这边际线便成为当地的贫困线。例如,在上海,家庭是否拥有电话、彩电、独立卫生设备等可以是判断是否贫困的重要指标。
2.贫困标准。即确定一个贫困与非贫困的交界点,这有时也被称为“贫困线”。判定贫困线有相对标准和绝对标准。它们建立在人们对“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概念之上,最初的贫困问题研究者一般采用绝对贫困概念,在测量层次上寻找“维持生存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的货币价值作为划分贫困与非贫困的界线标准。例如世界银行为了量度各国的贫困人口,以便作国际比较,以每天1.25美元的消费水平作为绝对贫困的标准。由于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因此对于贫困的概念和标准事实上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转变的,因此有了“相对贫困”概念,即收入虽能达到或超过维持基本生活的需要,但与其他人相比仍处于较低的生活水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76年组织了对其成员国的一次大规模调查后提出了一个贫困标准,即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这就是相对标准。
2008年年底之前,我国政府确定的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785元。该标准按照2005年的美元购买力平价约为人均每天0.57美元,而按照美元兑人民币现行汇率则只有人均每天0.31美元。这与世行推荐的1.25美元/天贫困线相比,差距极为悬殊。2009年我国确定了新的扶贫标准,将贫困线大幅提高至人均年收入1196元,但这一贫困线与国际贫困标准相比,仍旧严重偏低。
三、当前我国城市贫困现状
根据民政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截止2009年11月份,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2338.1422万人,鉴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包含所有贫困者,因此实际的贫困者数量应该高于这一数字。这些城市贫困者家庭的收入水平相当低下,根据一项在上海等五大城市所做的2500户贫困者家庭的调查,贫困者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仅为当地人均月收入的21%~31%,由于收入水平低下,贫困者家庭的绝大部分收入不得不用来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恩格尔系数很高。除了基本生活困难之外,城市贫困者家庭在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也存在严重困难。
四、我国城市贫困发生的原因
1.个人原因。年老、残疾和长期患病等原因而导致个人丧失劳动能力,他们不仅自己无法为家庭创造收入,还需要家庭给其提供额外的医疗、照料等方面的开支。
2.家庭原因。部分家庭中主要劳动者失业或收入低下,一些单亲家庭、祖孙家庭等特殊家庭中的特殊困难都是导致他们陷入贫困的原因。
3.下岗失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下岗人员。尽管各个城市通过“再就业工程”使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重新就业,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失业或收入不足的状况,其中部分家庭因此而陷入贫困。
4.企业不景气导致职工贫困。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困职工在全国低保对象中占相当高的比例。更严重的是,不景气的企业往往集中在某些行业,这些行业又更多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矿山较多的地区,因而导致城市贫困者在某些行业更加集中,某些城市和城市内部某些区域的贫困问题更加严重。
5.社会保护机制弱化。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政策的改革使社会难以及时有效地弥补市场经济转型对部分劳动者的损害。
6.全球化及整个中国社会的分化。随着中国融入全球社会,国际经济危机必然冲击到国内的经济秩序,影响经济的稳定发展,导致一部分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另外,我国现在的贫富差距问题格外突出,一部分群体被排挤到社会边缘,无法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孙立平先生把这一社会现象称之为“断裂”。
【课堂实训】
1.如果你是社工,你怎么做好这一个案的接案准备?
2.模拟探访该家庭(选择三位同学,一位扮演社工,一位扮演顾志明,另一位扮演高素琳),在模拟结束后师生一起总结点评。
【课外实训】
1.分工搜集本地的低保政策、失业保护及再就业政策、医保政策、住房政策,讨论如果顾志明身处本地,能享受什么政策?这些政策能否充分满足顾家的需要?小组总结汇报,并递交讨论结果。
2.分工下载本地相关政策申请表,根据情境一填报申请表。把申请程序和途径用图或表呈现出来,下节课汇报。
教学情境二 贫困的多重后果
1.酗酒
由于妻子身体不好,儿子顾佳还小,帮不上忙。顾志明唯一能做的是喝酒。酒是他最好的朋友。高素琳说,要说他的爱好,就是喝酒。
高素琳不清楚顾志明何时开始喝酒。顾志明曾跟她讲过小时候背着父母偷偷喝酒的故事。结婚后,高素琳发现顾志明酷爱喝白酒,家里有两个两三斤装的酒壶,常年都是满的。顾志明几乎每顿饭都喝酒,不管在家里还是厂子里,每次都得喝上二三两酒,“有时一天喝的酒比水还多。”
不过,也有意外的时候。一次,顾志明回家,高素琳发现,他的半边脸都是黑煤渣,凑近一闻他满身的酒气。原来他喝醉了,回家路上摔倒了。这让高素琳更加讨厌顾志明。
高素琳开始偷偷倒酒,她趁顾志明上班时,一壶壶地倒。随后,就是两人的争吵。争吵过后,顾志明又去将酒壶打满。高素琳又倒,又吵,他又打满……后来,高素琳实在没辙,就赌气跟着他喝。
2003年,顾志明被查出患有酒精肝,医生让他不要喝酒。他无奈改喝啤酒,即便如此,他俩仍然常为喝酒的事吵架。
2.妻子眼中的丈夫
21年前的冬天,经高素琳的二嫂介绍,高素琳和顾志明相识。当时,高素琳的二嫂告诉她,顾志明是一个特老实的人。
那一年,两人都是27岁,在当时看来,明显属于“大龄青年”。
多年后,高素琳仍能清晰地回忆起两人的第一次约会。她说,那是在菜市口,那天,顾志明上身穿着蓝色军衣,下身穿一条蓝色军裤。小伙子身高一米七左右、面容清瘦,还有点鼻涕邋遢。
回想起那天的情景,高素琳笑着说,顾志明并非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个子不够高、也不够壮”。
第一次约会后不久,两人相约来到毛主席纪念堂。那天天很冷,顾志明还是穿的一身单衣,高素琳很奇怪,后来才知道他家没钱。“我们分分合合好几回,最后他老追老追,我们就结婚了。”
1987年8月26日,高素琳和顾志明两个普通工人家庭出身的大龄青年结婚了。
顾志明家提供了一间13平方米的平房。“除此以外,他们家什么都没有,家用的东西都是我家陪嫁过去的。”
顾志明回忆说,“她老嫌我挣钱少,嫌我没本事,什么外语、开车、电脑都不会,说我还能干什么。人家有房有车的,你看你还是混成这样。她经常吵吵闹闹,我都不言语,我也挺窝火的,有苦难言。”
这样磕磕绊绊的日子在1999年的一天来了一次大爆发。因为一些常年积攒的矛盾,高素琳和顾志明的三弟夫妇吵起来了,吵闹中,小叔子推了她一把,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后脑勺撞到门上。
没想到,当时顾志明说,他宁可让自己家人受点气,也不能让弟弟、弟媳受气。顾志明的态度让高素琳觉得他窝囊,一气之下,她用刀划了手腕。顾志明则跑到皮革化工厂。当晚,他喝了3斤多白酒。
3.儿子——希望的破灭
中年下岗,生活拮据,夫妻吵架,顾志明的生活中满是灰色,这么多年,他唯一的希望是儿子。
1995年,儿子顾佳(化名)上学后,对他的教育投资常常让顾志明为难。小学时,高素琳想让数学成绩不错的儿子上奥林匹克培训班,顾志明不答应,最后她拿私房钱让儿子上。不过,也就上过那一次。
后来,顾佳的学费时常凑不出来。顾佳还记得,很多个开学前的日子,爸爸顾志明都会把他送到姥爷家住几天,直到借到学费才把他接回去。2001年,顾志明的岳父去世,这断了顾志明一家的后援。
儿子顾佳的梦想是当一名足球解说员,他疯狂地迷恋足球。初中临近毕业,正好赶上2004年的欧洲杯,顾佳天天看球,他最终没考上高中,去了劲松职高。
2006年夏天,顾佳面临职高毕业,他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他去一些酒店应聘服务员。人家面试后告诉他,让他回家等电话。起初,顾佳以为还有希望,后来慢慢知道这样就是没戏了,他自己分析,之所以应聘不上,一个重要原因是脸上的粉刺。
2006年10月,顾佳的同学纷纷找到工作,顾佳也在家乐福生鲜部找到一份工作。这份月薪950元的工作,具体就是搬肉、切肉、剁骨头。每天回到家,顾佳身上的味道特别难闻,高素琳有时会犯恶心,她让顾志明给卫生间安一喷头,方便儿子和大家洗澡,顾志明拒绝了。
2007年7月,顾佳辞职了,回家呆到9月份才开始再找工作,但迟迟没有找到,这段时间他一直待在家里,早上也不起床,一直睡到中午。为此,顾志明常常说他,后来高素琳拦着,顾志明就没再多说了。顾志明常常抱怨儿子不争气。
但对工作,顾佳也没太多办法。11月21日,顾佳终于通过一家劳务公司找到了一个去体育用品专卖店做导购员的面试机会,但他发现自己的健康证过期了。第二天,他去朝阳区卫生防疫站,办了一个健康证。
4.社会关系
顾志明和兄弟姐妹关系紧张、多年不联系。高素琳的兄弟姐妹本身生活困难,双方的家族都无法给这个家庭提供帮助。
在这个城市,没有人能帮助顾志明,甚至他至亲的兄弟姐妹。
1986年,顾志明的父亲去世,他的遗嘱将房产留给了4个孩子。不过,兄长等和四妹因为房产发生冲突,他们不愿给外嫁的四妹遗产。妹夫过来讨,还打了一架,最后打官司。从此四妹和哥哥们结下梁子,极少来往。
这个家庭从此开始分裂,至今仍未弥合。
顾志明和哥哥、弟弟的关系也不好。顾志明结婚后,和哥哥、弟弟同住在一个院子里,50多平方米的房子、20多平方米空地。随着三兄弟都有孩子,本来不大的房子,就显得更加拥挤,大家因为谁住大房及其他生活琐事,不断争吵,直至同住屋檐下也没什么来往。
2006年搬迁后,顾志明和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再无来往。他出事以后,儿子顾佳打电话给大爷,大爷听完事情经过,就把手机关了;顾佳想找三叔,但三叔既没有留地址,也没有留电话。
另一个现实是,高素琳的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也都是普通工人家庭,不是下岗就是病退,老大有高血压,老四心脏做过手术,他们月收入也都只有600元至800元。
【启发讨论】
1.你理解顾志明喝酒的行为吗?他为什么要喝酒?
2.你认为酗酒对顾志明造成了哪些方面的影响?
3.作为社工如何应对顾志明“酗酒”问题?
4.刚结婚时高素琳眼中的丈夫形象是什么?在以后的日子里,这种形象有什么改变?这种改变又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5.顾志明面对妻子的埋怨,会产生什么样的心理压力?
6.夫妻关系恶化与贫困有没有必然联系?你的观点是什么?
7.孩子为什么会成为顾志明唯一的希望?
8.你认为顾志明对孩子有什么希望?
9.顾志明对孩子的希望为什么没有得到实现?
10.你赞同贫困会传递给下一代吗?为什么?
11.贫困为什么为让顾志明的社会关系变得紧张?
12.顾志明的社会关系又是怎么样影响着他的贫困境况?
13.什么是社会支持网络?试分析顾志明的社会支持网络。
14.什么是社会排斥?顾志明被社会排斥了吗?
15.通过情境,你能清楚区分贫困的原因与贫困的后果吗?为什么?
16.作为社工,该如何评估顾志明家庭的问题和需要?
17.顾志明家庭的有哪些优势和资源?
【教学指导】
一、贫困对个人的负面影响
贫困的负面影响首先表现在对贫困者本人及家庭的影响上,一般来说,人们首先注意到的是贫困者的消费水平低下、住房条件差等基本生活方面的困难。但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发现贫困者在文化、社会和政治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存在着问题。具体讲,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状况导致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教育、健康、生活保障等方面水平的低下。在当今绝大多数国家中,教育、医疗等服务仍然难以做到完全福利性供应。穷人购买力的低下不仅会导致他们在物质生活方面的困难,而且还会导致他们难以同其他人一样享用教育、医疗及其他各种服务。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不仅是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是基本的“人力资本投资”,这对于改善穷人的贫困境况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城市贫困者在教育、医疗及其他各种保障和服务方面的落后不仅会加重他们当前的生活困难,而且会导致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生理素质都可能低于其他群体。而人口素质的低下就造成了“贫困代际传递”的基础,使穷人家庭的下一代更可能是穷人。
2.对于穷人来说,贫困不仅仅意味着一般性的生活困难和缺乏服务,而且还意味着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最低下的地位。同时,他们地位的低下不仅仅表现在经济生活方面,还表现在社会及政治地位方面的低下。21世纪工业化都市中社会结构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形成了一个较为庞大的中产阶级和人数相对较少的贫困者群体。如前所述,由于贫困者人数较少,又不具备相应的权力和其他资源,因而缺乏影响政治过程和大众传媒的能力,从而常常使他们自己成为社会中被忽视和被牺牲的群体。当代许多研究者在微观层次上将都市的贫困看成是一种“失能”的过程,意指穷人之所以会陷入贫困,主要是由于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能力(或权力)的丧失。丧失能力就容易陷入贫困,而陷入贫困后会进一步地丧失能力。在经济生活中,穷人在就业条件和工资水平等方面都往往难以与雇主抗争,因而难以改善其生活条件。在社会生活中,穷人往往缺乏较强的社会支持网络,并常常会被社会中的其他人看成是懒惰者、愚昧者,并因此而受到歧视。在政治生活中,穷人们往往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而难以参与政治事务,因而难以对政策制定产生直接的影响。总而言之,在导致贫困的过程中,穷人经济地位的低下和社会及政治地位的低下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这些方面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使许多人一旦陷入贫困就难以摆脱。严重时就会在都市中形成一个长期存在的“贫困者阶层(或贫困阶级)”,从而给都市社会带来更大的影响。
3.贫困的生活会导致城市中的穷人产生较强的心理反应。不言而喻,贫困首先意味着物质生活的困难,这对所有的穷人来说都是如此。但是在不同的背景下,相同或相似的物质生活状况可能会导致相当不同的心理感受。从绝对意义上看,农村中的穷人也许物质生活条件更差一些,但物质生活条件低下的状况对农村穷人实际的心理冲击可能不如对城市穷人的冲击大。人们对自己的生活状况作出心理反应时往往首先以自己身边的人和环境为最直接的“参照群体”和“参照背景”。农村贫困主要是一种区域性的贫困。尽管从整个社会的标准来看贫困乡村中的物质生活条件确实很差,但许多人在一个小社区中都过着差不多的生活,村民们反倒对贫困的生活产生不了太大的反应。但是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天天都能观察到现代社会发达的物质文明和城市的繁华。摩天大楼、高级宾馆、华丽的商场、高级时装、高级酒楼、豪华轿车和现代化的娱乐设施每天都给都市中的人们带来很大的刺激,但是这一切都是不属于穷人的。都市中的穷人生活在被繁华和富裕包围的都市社区中,但却无法享受都市的繁华和富裕。在这种背景中,城市穷人自然会产生更强烈的心理反应。也就是说,客观上相似的物质生活条件低下状况会给都市中的穷人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二、城市贫困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城市贫困问题不仅对贫困者个人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会对城市社区和整个社会都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1.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与当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相违背。当今世界上,和平与发展是国际社会追求的基本的目标,而在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与平等化又是两个基本的价值目标。没有发展的平等社会是不可取的,但导致严重两极分化的经济增长模式也是一种畸形的模式。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处理好发展与平等的关系,如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导致了长期无法治理的贫困问题,那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我们的政策是成功的,因为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至少破坏了我国“共同富裕”的基本发展目标。
2.贫困问题的存在会带来很多的社会冲突,有时还会是很严重的社会冲突。尽管从全世界的角度看,当今的穷人往往是在政治上不活跃的群体,缺乏足够的资源向现存的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发起挑战。但是都市中的贫困问题和贫困者群体仍然可能是社会冲突的主要根源之一。其原因在于:
第一,贫困者个人往往会以各种方式反抗社会,尤其是当穷人意识到他们的贫困是由于社会的不公平而导致时,就更可能采取对抗的行动,其中包括采用各种非法的反社会行为。因此,当都市中存在着严重的贫困问题时,犯罪率往往也容易上升。在许多发达国家,越是贫困的区域,犯罪率越高。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里,也是随着城市穷人的增多,暴力犯罪也越来越多。
第二,尽管贫困者群体在政治上往往不活跃,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会长期忍受其贫困状况而完全不采取或卷入有组织的行动。事实上在各个国家中都不时会发生一些贫困者群体的集体行为。尤其是当一些社会组织介入其中以后,贫困者就更容易被组织起来,采取集体抗争的方式来争取其利益。例如,长期以来在一些西方国家中有一些“行动主义”的社会组织,专门组织“弱势群体”采用集体抗争的方法来争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不重视解决贫困问题而导致贫困问题长期存在的话,其结果之一就是在社会上出现越来越多的集体抗争行动,使政府陷入更被动的境地。在发展中国家方面,D.Drakakis-Smith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穷人中也有“革命的穷人”。城市中的那些没有固定就业和固定收入的穷人往往容易被卷入政治上的极端行动中。因此,城市中的贫困问题常常是导致和加剧发展中国家政治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第三,从各国政治过程的情况看,贫困问题的存在往往会被政党之间政治斗争所利用。在多党制的政治体系中,社会中存在的贫困问题往往会被在野党用来攻击执政党的政策。我国虽然没有西方那种多党制,但如果在社会中(包括农村和城市)长期存在贫困问题,并且越来越严重的话,那也可能给执政党带来政治问题,起码会使执政党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威信降低,从而成为政治不稳定的一个根源。
3.贫困问题的存在会导致社会结构和文化整合程度的降低。社会整合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贫困问题的存在首先会破坏社会结构的整合,使社会分化日趋严重,尤其是当城市中出现下一个贫困者阶层时,原有的社会结构会出现很大的改变,并且,社会结构整合的破坏势必影响到社会的文化整合,因为贫困者阶层的存在本身就会产生一种不同于社会主流文化的“贫困文化”。其结果将会是社会矛盾增多,民众的凝聚力降低,最终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社会发展。
4.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会对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体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长期以来,平等、公正、同情、互助等观念一直是维系我们社会的重要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事实上,社会的法制体系和政府的政策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基础之上,然而,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也是变化的,它们既可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也可能朝着相反的方向变化。政府和学者在社会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变化过程中往往起着引导作用。如果学者们的研究和政府的政策长期忽略贫困问题和穷人的状况,将可能对社会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使社会成员的平等、公正、同情、互助意识淡漠,从而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实施一项好的反贫困政策,真正为穷人做一件实事,比只喊“精神文明”的口号所起的作用可能要好得多。
5.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最终破坏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一些学者以美国经济学家库滋涅茨的“倒U型理论”为根据,认为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不平等的扩大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认为为了获得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在一定的时期中牺牲平等也是可以的。应该看到,在按劳分配或按贡献分配原则上的不平等分配模式对刺激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是有好处的。因此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平等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我们的经济运行过程导致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并且在社会中形成了长期难以解决的贫困问题,那问题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尽管国外的一些研究者提出了贫困具有一定的“正功能”的看法,但各国对贫困问题的研究都不能证明贫困问题的存在在总体上对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相反,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将破坏社会整合,导致社会的凝聚力降低和社会冲突加剧,从而从根本上破坏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同时,贫困还将严重地损害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并将迫使政府和社会长期性地增大公共开支,造成经济与社会资源的浪费。
6.城市贫困问题是一个越拖越复杂的问题。在导致贫困问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因素形成之前和之初,相对比较容易解决,而这些结构和文化因素形成以后,往往特别难以扭转,因此贫困问题越往后越难解决。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不能等到将来经济发展到较高程度以后再来解决贫困问题。如果我们试图在现在只管发展经济,而将贫困问题留给后人去解决,那将迫使后代花费更大的代价来纠正我们这代人所犯的错误。这实际上是以牺牲后代的发展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是一种典型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就应该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重视解决贫困问题。
【课堂实训】
1.根据情境,分析顾志明一家所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问题和需要。
2.对顾志明家庭进行预估,并根据预估结果撰写服务计划。
【课外实训】
调查了解实习社区的低保户整体状况。
教学情境三 清晨杀妻
清晨杀妻
“我也快瘫了,我不想让你妈再受罪了。”48岁的顾志明清晨举刀砍向妻子。
11月23日早上6点多,顾志明一觉醒来。等待他做的事情除了前一天的一切之外,还多一项——带妻子去医院透析。“我看她那么难受,还得带她透析去,想起来就心烦。”
两天前,顾志明一觉醒来也很心烦,他觉得心慌意乱、四肢无力。他对妻子说,他梦见自己活不过当天,但去医院没查出什么急症,这是11月中旬以来的第二次出现此类症状。
这天,醒来一会儿,顾志明起床了,他走到厨房。在一把斩骨刀和一把菜刀中,他选择了后者。他拿起菜刀,将高素琳拉起来,朝她脖子上砍了几刀。他说:“想帮她解脱痛苦,完了我也解脱了。”
高素琳最初意识模糊,当她清醒时,她感觉到脖子前热热的,但说不出话了,就嗷嗷地叫。
叫声惊醒了三四米外的儿子,顾佳醒来看见,在小客厅靠近父母卧室门口的地方,爸爸顾志明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拽着妈妈高素琳,妈妈脖子上血肉模糊,菜刀上在滴血。
顾佳赶紧跑过去,和爸爸抢夺菜刀,刀被握得很紧,他费了一番力气才抢过来。这时,顾志明一边让高素琳坐到地上的被子上,一边对顾佳说:“我也快瘫了,我不想让你妈再受罪了。”这句话让顾佳印象深刻,事后他向很多人解释爸爸杀人动机时,都重复过这句话。
顾志明说完话,顾佳马上转身到客厅,拿起电话拨打了110。过了一会儿,顾志明走到电话前,也拨打了110。他说,他砍了人。很快,救护车将高素琳拉到约300米外的垂杨柳医院,顾志明被警察铐上带走。
高素琳中了8刀,其中颈部6刀,下巴两刀。垂杨柳医院耳鼻喉科李主任介绍,高素琳颈部的刀伤导致气管几乎被砍断,所幸未伤及大动脉。经过三四个小时的抢救,她脱离了生命危险。
当天,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一向沉默寡言的顾志明向审讯的民警讲起了自己的家庭——他从未向别人如此长时间讲述自己的家庭。下午,朝阳警方书面通知顾佳,妈妈高素琳遇杀案已经告破,犯罪嫌疑人是爸爸顾志明。
高素琳回忆说,事实上,顾志明此前已经有些不对劲。11月22日中午,吃完饭,顾志明没有洗碗。高素琳发现,进入11月,顾志明没以前勤快了,以前他连择菜的活都不让母子俩插手,但最近他碗不及时洗了、衣服不洗了、地也不爱擦了。
儿子顾佳也有一事很纳闷。每年11月前后,爸爸都会把家里的落地电风扇拆了,然后洗干净叶片,装起来,来年拿出来再用。今年,他不干了。顾佳要擦,但他不会拆,他让爸爸拆完了,他来洗,但爸爸也不干。
未完的故事
顾佳很矛盾,如果爸爸杀了别人,他一定会不遗余力地想办法救他,如果妈妈被别人杀了,他一定不顾一切为她报仇。但现在是爸爸杀了妈妈。
12月4日,顾志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两天后,没有足够医药费的高素琳提前出院,家里仍是一片狼藉,她不敢住,到她妈家住了两天。
12月8日,顾佳收拾完屋子,将妈妈接回家。这个19岁的小伙子开始像父亲以前一样照顾妈妈,他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他说自己做得没爸爸好。
12月11日,早上起来,在一个顾佳没注意的时候,高素琳拿出了4盒安眠药,准备都吃掉,他赶紧夺过来,随身带着。这已经是出院后第二次此类事情了,他很担心妈妈。
12点左右,顾佳搀扶着妈妈去垂杨柳医院,300米的路程,她歇了4次。安顿好妈妈,他去朝阳区看守所,拿爸爸的委托书迁户口,给妈妈的抢救费用申请医疗救助。看守所的预审民警告诉顾佳,他爸爸以为他妈妈死了,打算让他去领两人的工资。
顾佳本想见见爸爸,自从11月23日爸爸被捕后,他再未见过爸爸,他不知道爸爸在里面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最后,警方没同意。
现在,顾佳每天面对的妈妈,说话费劲、终日咳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就害怕,他无法轻易原谅伤害妈妈的人。
12月14日,顾佳说,等妈妈情绪稳定一些以后,他要出去找个工作,补贴家用。他听说,如果爸爸被判刑,厂里就会停发他的工资。那样给妈妈看病就更成问题了。
当天,顾佳第一次洗衣服,他将妈妈和自己的衣服洗过后,用清水投了两遍,然后将灰白色的脏水倒进一个红桶里,留着冲马桶。
【启发讨论】
1.顾志明杀妻的原因是什么?
2.对顾志明杀妻一案,你的看法是什么?
3.如果你是顾志明,最后会作出何种选择?
4.悲剧发生前后,你是如何评价顾志明的,请作一对比。
5.你觉得法律应该如何惩处顾志明,法律惩处能解决问题吗?
6.怎么评估高素琳一家目前的需要。
7.高素琳为什么要自杀?
8.这件事对顾佳的影响是什么?
9.作为社区工作人员,现在你觉得能做点什么可以帮助顾志明一家?
【教学指导】
一、贫困救助的概念
贫困救助是针对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救助,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目的是解除贫困者的生存危机,确保其维持起码的生活条件。在贫困救助中,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方式来实施,具体项目包括家庭成员的营养、教育、住房、丧葬、居家、生育等方方面面。
从制度安排看,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我国贫困救助制度可以分为城市贫困救助和农村贫困救助两大板块。目前,城市贫困救助的主要方式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廉租房制度以及医疗救助等。农村贫困救助的主要方式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
二、贫困救助的基本原则
1.保障生活权的原则
在当代社会,生存权不仅是公民在现代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合法权益的基础,因此,保障全体国民的生存权是国家和社会的当然职责与基本义务,贫困救助就是为保障国民生存权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尽管各国或各地区确定的保障标准不一,但是贫困救助能够维持受助者最低生活水准的“保底”原则却是一致的。换言之,贫困人口在获得贫困救助以后,能够避免挨饿受冻,并能够享受最起码的生活条件。
2.普遍性原则
贫困救助的对象是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和家庭,但这一标准是开放的,社会成员无论其身份地位、有无职业,只要生活陷入困境,即应一视同仁地予以救助。也就是说,全体社会成员一律平等享有贫困救助的权利。它所起的“保底”作用,是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适用的标准。
3.以贫困线为标准的原则
一般而言,对贫困人口的认定,通常是与他周围的人群相比较的,国际通用的做法是确定地区贫困线并结合家计调查作为实施救助的标准。同时,贫困救助的标准还要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联系,如北京市的贫困人口只能和北京市的市民来比较,不可能与贵州省贫困地区的居民来比较。
4.维护个人尊严的原则
在历史上,曾经把对贫困者的救助视为一种恩赐、施舍与怜悯,受助者以牺牲人格尊重为代价。然而,贫困救助之所以在现代社会被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面,其所体现的恰恰是国家与社会对解决贫困问题的责任和义务,而接受救助则是社会成员在遭受生活困境时应当享受的法定权益,这一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平等,即救助者与受助者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因此,在贫困救助时,不能损害个人尊严。否则,将会产生与建立这一制度的初衷相反的效果。
三、贫困救助的主要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对收入低于贫困线或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乡居民依照法定标准提供援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为目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的根本目标,就是运用国家财力帮助那些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人口摆脱生活困境,使其达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2.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是社会住房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它所面对的保障对象,往往是社会上的低收入家庭。要维护社会公平,合理调节社会第二次分配,保障好这些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应由政府为主,社会各方共同协助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共住房保障体系。
3.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贫困人口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实施专项救助的行为,医疗减免是医疗救助中的基本形式或常规形式。实施医疗救助,对于解决因病致贫和病贫相系等问题,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教育救助
教育救助是针对贫困家庭的子女就学,由国家和社会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的救助形式。目前我国的教育救助制度面向中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层面,主要包括学杂费减免、助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具体措施。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最初主要是为了收容遣送战争和旧制度遗留下来的城市流民,具有政治斗争和城市管理双重作用。2003年,国家先后颁布《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强调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受到保障。救助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进行救助管理。
四、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
1993年6月1日,上海市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1997年9月2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9月2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些年的实践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解除贫困群体的生存危机、遏制城市贫困规模的持续扩大、维持社会团结和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保障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人口。包括:传统的“三无对象”(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失业保险期满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家庭有人在职,但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少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因天灾人祸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居民。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政策规定的特殊保障对象。在职人员由单位补至最低生活保障线;无职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地方财政拨款,民政部门补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第一类属于传统的救济对象,后三类属于新增的社会救济对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后三类救济对象会有所增加,逐渐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对象。从保障对象来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最后一道“安全网”。
(2)救助标准
通过政府的援助,使受助对象的收入水平达到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对“三无”人员,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即按照本市城镇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年公布的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之间的差额确定,差多少补多少。2002年出台的《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就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问题进行了规定: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者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所领取的补偿安置费用,要首先扣除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金额,结余部分按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110%的比例,计算出家庭人均可摊月数,在可摊月数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对于住房拆迁补偿费,一年内购买住房的,余额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低保待遇。另外,对于无力参加社会保险,停产3个月以上,且不能足额支付职工工资、退休金和基本生活费的原劳服(联社)等小集体企业,由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其职工或退休人员可持确认的企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对本人按照企业实际发给的工资、退休金或基本生活费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3)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市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所设有低保工作人员,从事低保事务性工作。街道居委会根据管理审批机构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申请程序
一般而言,社会成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程序如下。
①申请
即社会成员根据现行法规、政策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评估自己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平均收入,如果低于法定标准并需要通过这一制度提供援助时,应当填写并向社会救助机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填写清楚家庭人口、无劳动能力人口、工作人口及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以作为申请救助的依据。
②调查
社会救助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当派工作人员,向申请家庭及其所在地区和工作者所在单位进行详细调查,以核实申请者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
③审核与批准
根据调查结果和核实后的情况,社会救助专门机构确定是否批准其申请报告。
④发放保障金
经过社会救助机构批准后,向申请者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课堂实训】
为顾志明一家撰写一份个案服务计划。
【课外实训】
请选择某一家庭作为服务对象,深入了解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并撰写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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