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工形成的条件
(一)制度与政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一系列城乡隔绝制度开始松动,城乡之间人口开始流动,并呈日益加速的态势。
1.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
在体制变革方面,首先是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大大解放了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农业生产要素。1958年兴起并在全国普及农村人民公社以后,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和平均分配方法,将农村生产要素牢牢地固定在农村社区范围内,极大地抑制和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给予农民选择职业的自主权,为农民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解除了制度约束。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和收入分配权,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就已经给予了农村劳动者自由流动的权力,也为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3.户籍制度的实际松动
198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同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凡申请到集镇(不含县城关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统计为非农业户口。这种被称为“集镇自理口粮户口”的出现,标志着严格隔离城乡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正式开始,这意味着农民基本上取得了依自己的意愿进入除县城关镇以外的建制镇和非建制镇的权利。尽管这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然而是户籍制度实际松动的关键一步。
1985年9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条例》规定: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除未满16岁者和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以及正在服刑的犯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户籍制度的实际松动和身份证制度的实行,农民进城才有了合法的身份。
4.市场机制的确立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地区间有序流动。同年12月,国家劳动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劳动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则提出:“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竞争公平、运行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现代劳动力市场,要打破统包统配的就业政策,破除妨碍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的身份界限,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流动,企业自主用人,劳动力供求主体之间通过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确立劳动关系。从长远发展来看,建立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还要逐步打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劳动力流动的界限。”要建立农村就业服务网络,合理调节城乡劳动力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有序化,提出要在“九五”时期基本取消统包统配,进一步放开城乡界限,取消职工身份界限,扩大公平竞争范围,争取在20世纪末基本形成现代劳动力市场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完善,在新世纪为这一体系的确立创造了条件。
(二)经济发展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实现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一定的高度,即农业生产只有形成一定的超过自身需要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时,剩余产品才能为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提供必要的农副产品;二是工业等部门的发展及其对劳动力的容纳能力。这两个条件是城乡经济发展的结果。
1.农副产品的丰富使农民流动进城成为可能
长期以来,中国处于短缺经济状态,为了保证城市人的生活,政府用粮票、油票进行控制,各省区有本省区的粮油票证,各省区之间人员流动,要换成全国通用的票证才行;农村人要想进城,没有粮油票证,只能饿肚子。改革开放以后,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突破连年徘徊的状况,获得大丰收。1984年与1978年相比,6年间粮食总产量增长了33.6%,棉花总产量增长了188.8%,油料总产量增长了128.8%(谢康,2005,30)。1984年,中国媒体第一次出现“卖粮难”的字眼。在这种背景下,各地粮油票证逐步取消,农民进城才成为可能。
2.乡镇企业的壮大发展,开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允许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除国营企业以外的其他投资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在这种背景下,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的乡镇企业迎来了新的春天。乡镇企业在国营企业重重包围中崭露头角、发展壮大,其根本原因是区别与国营企业的重大特点与机制,包括: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主要由市场调节的运行机制、不受国家统一工资制约的薪酬制度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脱胎于农业的乡镇企业在当时的条件下迅猛地发展起来,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1977—1988年的11年间,转出的13433万劳动力中,乡镇企业共吸收8302万人(谢康,2005,30)。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
3.经济持续发展,农民进城成为城市的需要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年均9%以上的增长速度。二、三产业迅猛发展,每年的增长率大多数省份均为两位数字,沿海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高达20%以上。以第三产业为例,1978年,中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890万人,占总就业人口的12.2%;1989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突破1亿,达到10129万人,占总就业人口的18.3%,11年时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加了5239万;到2006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24614万人,占总就业人口的32.2%,28年时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将近增加了2个亿。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
其次,随着城镇居民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较快提高,城镇劳动者在职业选择上正在逐步地提高档次,以支付体力为主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已难以得到城镇青年的青睐,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乘虚而入”,满足了城市发展的需要。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营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化,乡镇企业原来所具有的优势已不复存在,伴随着乡镇企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收的能力逐步减弱。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小于外出流动就业的劳动力,这一趋势从1997年后逐渐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离土又离乡”的态势,农民工进城务工势头越来越猛。
再次,中国对世界市场的开放,导致更充分地利用本国富余劳动力资源。农民的就业机会首先不是由他们本人的就业意愿和劳动技能所决定的,而是受外部条件影响和决定的。国家的经济发展策略和经济体制选择,外生地决定着农民就业空间的容量,从而深刻地影响着普通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经济命运。改革开放前,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工业发展的同时就业岗位却没有增加;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对外开放的改革取向,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主动承接世界产业转移,主动融入全球市场,在显著提高世界市场里中国产品份额的同时,大大扩展了劳动密集型经济的就业容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利用低成本优势保持长期高速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低工资正好满足了低成本的要求。没有对外开放的改革取向,就不可能为进城农民创造众多的就业岗位。
最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促进了社会分工的细化,产生了许多新的就业岗位。根据我们对一个城市米粉店的调查,可以看出社会分工逐步细化的过程。米粉是南昌人十分喜爱的可口早餐,分汤粉和拌粉两种,除了肉丝以外,还需要葱、蒜、姜等上十种作料。一个夫妻小店,雇佣一两名工作人员,每天上午营业,营业量可达四百余份。开始时,是店主自己到市场购进猪肉和葱、蒜、姜等,自己动手洗菜、切菜,有的还要腌制;后来就有人将小店需要的原料分类送货上门;再后来,就有人将所需原料分类洗净送上门;再后来,就有人将所需原料不仅洗净,而且切好或腌制好分类送上门。上十种原料分类送货上门,就需要上十个人,也就是创造了上十个工作岗位;因为在南昌这种米粉店遍布城市的每个街巷,这种送货上门的业务肯定会形成规模,一种原料需要购货、清洗、加工,新的“产业链”形成了,这样就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而这些细化的工作,大多是进城农民在做。这仅是以一个小米粉店为例,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分工的细化,产生了许多新的行业、工种和岗位,一方面,这些行业、工种和岗位,为进城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也促进了社会分工的细化。
4.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建设领域
改革开放后,中国城市化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并逐步进入加速期,城市规模迅速扩张,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建筑行业存在许多技术含量低、对文化素质要求不高的工种,这样就为进城农民提供了众多的就业岗位。有统计表明,目前建筑行业的工人中80%是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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