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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作为社区之本

时间:2023-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公众参与思想在我国城市规划领域不断渗透,公告和听证会逐渐成为表达公众意愿的主要方式。首先,社区规划中的合作过程提倡权利和责任的对等,提倡“广泛参与”但避免无序而有损效率。在交道口的案例中,社区合作者的范围按照上述规划过程模型,参与各阶段的特征为:在规划初期的远景目标确立需要社区主体的共同参与。表8-1 合作型社区规划的合作者任务和参与对话方式[2]续表8-1
合作方式作为社区之本_城市社区形态与再生

在西方城市中,传统上将民意调查(public-opinion poll)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梅尔霍夫,2002)。随着公众参与思想在我国城市规划领域不断渗透,公告和听证会逐渐成为表达公众意愿的主要方式。然而,按照奥斯汀的“参与阶梯”模型,公告和听证会仅停留在告知(informing)层面,并没在社区成员之间进行实质性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社区成员的意愿更没有被有效地吸纳在社区规划中。因此,社区规划的合作方式,即规划各个阶段的参与者、任务和对话方式应被明确规定(表8-1),这将对达到和谐、公平的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首先,社区规划中的合作过程提倡权利和责任的对等,提倡“广泛参与”但避免无序而有损效率。在交道口的案例中,社区合作者的范围按照上述规划过程模型,参与各阶段的特征为:(1)在规划初期的远景目标确立需要社区主体的共同参与。(2)规划中期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和一些协调组织工作移交给规划者和地方政府,但邀请特定群体提出意见并不断进行小规模沟通和反馈。(3)在规划后期,面对多种备选规划策略,决策优选和最终实施又需要社区主体的共同商讨和支持。

表8-1 合作型社区规划的合作者任务和参与对话方式[2]

续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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