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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人口

时间:2023-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历次人口普查情况来看,乌孜别克族人口一直不多。由于这种原因,新疆境内的乌孜别克族人口数量下降。新中国成立以来,乌孜别克族人口逐步增加。乌孜别克族城市人口分布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乌鲁木齐市等四个地州市,占全疆乌孜别克族总人口的90.89%。
人口状况_中国乌孜别克族

第二节 人口状况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战争、游牧生产方式、外向型商业贸易以及亚欧大陆一些现代国家的形成与巩固等因素的影响,乌孜别克族在多个现代国家居住,已经成为学术上所说的跨界民族。跨界民族是指由于长期的历史发展而形成的,分别在两个或多个现代国家中居住的同一民族。所谓的“界”是指国界,即国家疆界,通过疆界区分,划定了各国的主权范围,因而也使跨界民族与一般的民族概念有所区别。跨界民族除了文化的、群体的意义外,也包括了所在国的主权和该民族对于所在国的国家归属认同。

现在全世界乌兹(孜)别克族人口有3000多万,中亚地区占绝大多数。中亚乌兹别克族与哈萨克、俄罗斯、卡拉卡尔帕克、鞑靼、塔吉克、朝鲜、东干、犹太等民族杂居。阿富汗的乌兹别克人与普什图、塔吉克、土库曼等民族交错杂居。

乌孜别克族在我国分布十分分散,这与他们的生计方式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历次人口普查情况来看,乌孜别克族人口一直不多。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13626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7717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12213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15502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12370人。

一、乌孜别克族的人口状况与分布

中国乌孜别克族人口曾多次出现增降反复现象。有时是因怕遭受民族歧视而归入他族,如清朝道光年间,浩罕汗国统治者支持大小和卓的后裔张格尔、倭里罕等在新疆南部作乱,乌孜别克族商人开城响应,清廷因此曾驱逐之,严禁他们向西贩卖中国商品,于是不少乌孜别克人改称维吾尔族。1865年,浩罕军官阿古柏等率领一些乌孜别克人侵入新疆,不久浩罕汗国为沙俄所灭,左宗棠平定阿古柏,乌孜别克族人散居天山南北,其中有不少改称维吾尔族。

乌孜别克人中,有一部分是清朝末年、民国初年携带着眷属到新疆来经商的,他们放弃俄国原有户籍,成为中国的公民。俄国十月革命期间,中亚的一批乌孜别克富商、地主、白军军官逃至新疆,后来大多也加入了中国国籍。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后,部分乌孜别克人要求返回苏联。当时,只要他们提出申请,并有国籍证明,政府即可批准他们回国,并为他们回国提供便利的条件。由于这种原因,新疆境内的乌孜别克族人口数量下降。1953~1962年,有不少乌孜别克人返回了苏联。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新疆有乌孜别克族人口13580人,而到1958年,新疆的乌孜别克族人口下降至8200人左右。

有时为了免遭杀身之祸,乌孜别克人故意隐去原来的民族称谓。如新疆军阀盛世才当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伪装进步,实行亲苏、联共政策,1942年后,盛世才脱去伪装开始有组织地迫害和屠杀共产党人及进步人士,杜撰了一套迫害乌孜别克族人的逻辑,说乌孜别克族人是从苏联境内迁来的,和苏共有联系,于是许多无辜的乌孜别克人被捕入狱,有的惨遭杀害。在此白色恐怖下,许多乌孜别克人逃亡他乡,不敢表明自己的民族身份,有的改成维吾尔族,有的改为其他民族,有时因为生计所迫,乌孜别克人迁居国外。

清朝同治光绪之际,新疆奇台(当时称古城)曾一度成为北疆地区最重要的中心市场和货物集散地。《新疆志稿》卷二说:“绾谷其口,处四塞之地……古城商务于新疆为中枢,南北货悉自此转输,廛市之盛为边塞第一。”清朝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前后,一部分乌孜别克人因经商由中亚陆续迁入新疆奇台县。至宣统元年(1909年),这些人大多在奇台县开设洋行或从事牲畜放养。民国年间他们开的洋行大都破产,人口逐渐外流。民国33年(1944年),新疆与苏联贸易断绝,留在奇台的乌孜别克族人共300人,至1949年仅剩189人。新中国成立以来,乌孜别克族人口逐步增加。

20世纪70年代以前,中国乌孜别克族人口散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许多县、市,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城镇,少数在农村。他们主要分布在伊宁、塔城、喀什、乌鲁木齐、莎车、叶城等地,其中以伊宁最多。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乌孜别克族的1.22万人口中,有99.8%分布在新疆,其余主要分布于陕西、广东、内蒙古和北京等省、市、自治区,在新疆的又主要集中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及喀什地区、乌鲁木齐等地。当时,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就有乌孜别克族人口5600人。这些资料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中国乌孜别克族人口的分布情况。

全国乌孜别克族的总人口12370人,新疆的乌孜别克族现有12096人(2000年),占全疆总人口的0.07%,主要分布于喀什、和田、莎车、叶城、乌鲁木齐、伊宁、塔城、木垒、奇台等地。他们大多居住在城市,少数居住在农牧区。

二、乌孜别克族人口城市化水平现状

2000年新疆部分民族的人口、城市人口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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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

2000年,乌孜别克族城市化水平位于全国第二位。新疆七个被调查民族中,乌孜别克族城市人口比率为68.49%,仅次于城市化水平最高的俄罗斯族(83.50%)。乌孜别克族城市人口比率分别比新疆水平、新疆少数民族和新疆汉族城市人口比率高34.65、48.15和14.87个百分点。比1990年61.61%的城市人口比率提高了6.88个百分点。说明在最近十多年间,乌孜别克族人口城市比率在新疆各民族中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

乌孜别克族城市人口分布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乌鲁木齐市等四个地州市,占全疆乌孜别克族总人口的90.89%。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乌孜别克族人口为4903人,其中城镇人口占72.9%,农村人口占27.1%;喀什地区乌孜别克族人口为2496人,其中城镇人口占95.4%,农村人口占4.6%;乌鲁木齐市乌孜别克族人口为1406人,其中城镇占90.1%,农村占9.9%;昌吉回族自治州乌孜别克族人口为2189人,其中城镇人口占30.3%,农村人口占69.7%。

从世居地城镇人口和非世居地城镇人口比例来看,新疆的乌孜别克族也有着不同于全国其他民族的特点。全国大部分民族非世居地的城镇人口比例都较世居地高,说明人口有向市镇地区扩散的趋势,而乌孜别克族世居地城镇人口比例较非世居地高,这和乌孜别克族自从迁入中国新疆就选择居住城市的历史是相吻合的。

三、乌孜别克族人口构成

(一)性别和年龄构成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乌孜别克族总人口的性别构成变动不大,但男性人口远多于女性。以新疆为例,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新疆乌孜别克族总人口7683人,其中男性4116人,女性3567人,性别比为115.39;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为12188人,其中男性6400人,女性5788人,性别比为110.5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为14715人,其中男性7686人,女性7029人,性别比为109.35;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为12096人,其中男性6371人,女性5725人,性别比为111.28。

2000年乌孜别克族0~14岁人口占29.57%,15~64岁人口占66.48%,65岁以上人口占3.95%。与199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了8.7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8.21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变化不大,略有上升。

2000年乌孜别克族分年龄性别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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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乌孜别克族社会负担系数有了明显的下降。由于出生人口的减少,少年儿童负担系数由1990年的65.84%下降为2000年的44.48%,社会总负担系数由1990年的71.62%下降为50.43%。社会总负担减轻,尤其是少年儿童负担的明显减轻,说明20世纪80年代末在新疆少数民族中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二)职业构成

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看,乌孜别克族从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所占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增加幅度最大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比1990年增加了5.9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比重呈下降趋势,分别比1990年下降1.23和9.03个百分点。

乌孜别克族人口职业构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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