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概念和民族的形成
(一)民族概念
孙中山在20世纪初阐释说:“我们研究许多不相同的人种,所以能结合种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这五种力,是天然进化而成的,不是用武力征服的。”
近代启蒙思想家梁启超,在论述民族形成时特别强调了民族意识的重要作用。他认为,民族意识的确立,有赖于血缘关系、互营共同生活、协力分业、公用之语言文字、共有之信仰学艺及其他趣嗜、心理上之沟通等条件。他指出因为具有这些条件,“经过无数年无数人协同努力”,于是“厘然成一特异之文化枢系”,民族意识从而产生,与他人接触时,就有对他而自觉为我的感觉。
19世纪德裔瑞士政治学家布伦奇里认为,民族最重要的特质有八,即同居于一地、同一血统、同其肢体形状、同其语言、同其文字、同其宗教、同其风俗、同其生计。这一解说,既讲了物质条件,又讲了精神文化要素。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概念形成较晚,主要体现在1929年斯大林写的《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文中,他提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这是较完整、科学的定义,已被马克思主义学者所普遍采用。
我国学术界沿用斯大林的定义,但是对民族是在什么历史条件形成的,有3种看法。
一是认为民族形成于蒙昧时代高级阶段或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称之为“原始民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民族共同体包括氏族部落、部族、资本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民族5个阶段和5种类型。
二是认为民族是在阶级社会与国家形成以后产生的,并根据社会发展阶段将民族分为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四种类型。
三是认为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时代,同时也确认社会发展落后的民族存在。
(二)民族的特征
1.民族地域
民族地域,是一个民族长期共同生活,形成内部联系的空间条件。在一定意义上说,共同地域指的是地理环境。如果人们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不世世代代稳定居住在一起,要形成为民族是不可能的。住在西欧海岛上的英吉利人和一部分移居到北美的英吉利人,虽然操同一种语言却形成了不同的民族。即便是同一民族长期跨界而居也可能成为差异很大的民族。
2.共同语言
共同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思想的工具,也是社会发展的工具。共同语言在人们形成为一个民族的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每个民族,都有在它的全体成员中统一使用的语言,一般说来,民族共同语是以某种方言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方言经过经济集中和政治集中而集中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语言。”一种方言要成为民族共同语的基础,一般是使用这种语言的地方是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我国汉语的形成就是如此,我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直在北方,北京作为不同朝代的都城,将近有800年历史,汉语就是在以北京方言为代表的北方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3.共同经济生活
共同经济生活,它与社会经济制度有密切的关系但又不是其本身,不是说一个民族内部两个对立的阶级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而是指在一个民族内部,由于生产分工与交换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使人们在经济生活上相互依赖,形成紧密联系、从而“把本民族中各部分结合为一个整体。”所谓在经济生活上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的标准问题,列宁在批判民粹派的错误理论时曾经指出,俄罗斯民族形成的经济条件是“各个区域间日益频繁的交换”“逐渐增长的商品流通”“各个不大的地方市场集中成一个全俄市场”。我国的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尽管没有经过资本主义阶段,但其形成过程都有共同经济生活在起作用。
4.共同心理素质
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它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习俗、体育活动、宗教信仰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意识与自豪感,这就构成了该民族在共同心理素质上的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这一民族在精神面貌上区别于其他民族。斯大林曾以英吉利人、北美利坚人、爱尔兰人为例,指出他们虽然语言相同,但终究是3个不同的民族,重要原因是“他们历代因生存条件不同”,形成了各自特殊的共同心理素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表现的是全民族的精神面貌,是群众性全民性现象,一个民族内部不同阶级的思想意识不排斥共同心理素质的全民性。
民族心理素质虽是一种抽象、复杂的精神现象,但它能从多方面表现和反映出来。例如:
(1)一个民族的成员对自己所属民族共同体的敏感与亲切感。
(2)在气质、性格待人接物以及劳动习惯和行为方式上的特点,如汉族的坚韧不拔,傣族温文尔雅,美利坚民族富于进取,日本民族既善于模仿又精于创新等。
(3)通过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如从事畜牧业和渔猎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某些心理特征。
(4)爱国主义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如在反抗外来民族压迫的斗争中宁死不屈,珍爱祖国和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
(5)对本民族祖先和前辈历史业绩的崇敬,在文学艺术、建筑风格、衣着服饰方面共同的审美心理等。
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是社会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条件的产物,非常的稳固,变化缓慢而不显著,是共同心理素质的两大特点。对完全具备四个特征的民族来说是如此,对其他三个特征发展不充分或不齐备的民族来说更是如此。有一些民族,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部分地或全部地丧失了其他三个特征,唯有共同心理素质依然顽强地保持下来,并且表现得很显著。可以说,共同心理素质是维系一个民族的强有力的精神纽带,是民族诸特征中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持久因素,在未来的民族融合中可能是最后消失的一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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