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代福建瘟疫与社会互动
瘟疫是危害重大的传染病,曾经对人们的生命和社会文明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今日,虽然医疗水平今非昔比,但传统的肺结核、疟疾、麻疹、肝炎等传染病仍在肆虐,又不断有艾滋病、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型传染病对人类造成重大威胁,抗击传染病胁仍是人类重要的课题。清代是我国传统社会最后一个历史阶段,福建是我国瘟疫常发地区之一,回顾和研究这期间福建瘟疫的发展历史及人们的处置方略和措施,弄清福建传染病发展的规律及对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一、清代福建瘟疫的特点及后果
从附录《清代福建瘟疫年表》分析,顺治初年至宣统三年(1911)期间,绝大部分时间福建都有瘟疫发生。由于史料的缺失,我们无法完全统计有清一代福建瘟疫发生的具体次数。就年表揭示的有限数据看,清代福建瘟疫的发生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和时代特征。
首先,清代福建瘟疫发生和传播范围遍及全省。在清代福建以县为计算单位的行政区域中,各县均有瘟疫发生,并且不少地方的瘟疫呈现连续性状态。乾隆十八年(1753)夏,晋江县大疫,至十九年(1754)秋乃止,死者无数[50]。乾隆十八年(1753)泉州大疫,延及次年。乾隆二十三年(1758)泉州郡城大疫,延及次年[51]。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长乐县吐泻盛行,起西门渐移东门,人死极众,至九月遍南北乡,十月始息。道光元年(1821)秋,长乐县吐泻又作。道光十六年(1836)、十七年(1837)、十八年(1838)连续三年间,长乐县均有瘟疫大作。道光二十九年(1849)冬,长乐县瘟疫盛行。咸丰元年(1851)秋冬之交又吐泻大作[52]。瘟疫的连续爆发相对于散发性疫情更为严重,它往往导致民众的极大恐慌,一波接一波的瘟疫也使得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更为困难。
在各地爆发的瘟疫中,往往彼此之间有所联系,传染性比较强。光绪三十年(1904),福州海关报告中论及各地瘟疫的发生情况:
闽省上游一带之建宁、邵武、延平三府及古田县等处地方,所有一切人民曾经询据教会中医士,复称是年均甚安康。以上所指各府县适居闽省之中央,抑且方里较广,乃竟未见出有额外危急诸病症,亦称难得。惟附近古田左右地方除于是年见过时疫数宗外,其疫症之由福州流行而上,蔓入于内地者,尚不过九十英里之外。犹有堪为庆幸者,即福州一口是岁疫氛之传染比较前两年来亦已更形减少外,是则惟在兴化府之沿海各地方尚觉此种疫疠年年频顾,终不获免其害。[53]
该材料通篇似乎在讲述当年各地瘟疫情况比较轻,不过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未见出有额外危急诸病症亦称难得”,由此可见平时额外危急病症当不在少数。“福州一口是岁疫氛之传染比较前两年来亦已更形减少”便称“犹有堪为庆幸者”,平时福州瘟疫的严重也不难想象。
其次,清代后期福建疫情呈现出明显的域外传入特征。明清以来福建商品经济活跃,鸦片战争后又有厦门、福州开口通商,对外贸易较为发达,人口流动性强。近代以来,区别于传统传染性疾病的霍乱、鼠疫等的传入,加重了福建的疫情。鸦片战争后,我国被迫开放五口通商,福州、厦门是其中两个重要的港口。通商对福建疫情的发展也是一个不利因素。随着开放的到来,域内外人士交流更加频繁,特别是与一些疫区的人员交流,带来了新的致病菌,导致疫情的传入和流行。清代晚期,福建瘟疫疫情与此相关者不在少数。
同治十一年(1872)七月初,厦门受到一种热病的侵袭,“这种热病是如此像印度的‘登革热’(被误称为风湿性的猩红热),以致被认为可能就是‘登革热’。它是被一些从海峡殖民地来的船只带入本口岸的,这种疾病伴随着风湿病似的疼痛,肋骨和脸部肿大,并出现发疹。幸运的是,这些严重程度和强度不同的伴随症状,极少是致命的。尽管几乎所有的本地人和半数欧洲人都传染上这种病,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第一次传染上这种病的患者,还会遭受第二或第三次的复发……这种热病在厦门传播之后,又扩散到它的附近地区”[54]。莆田著名老中医胡济春在其《医学要集》记载:“夫鼠疫之症自古未闻,而方书也未记载,此风自外洋流溢中国,中国自光绪戊子年(1888年)粤东先有此症,而闽自漳郡起。”[55]光绪二十年(1894),香港、广州等地鼠疫大流行。同年厦门某人家有亲戚二三人,由香港患疫而回,到厦之次日即死一人,翌日又连死数人,于是疫气传至左右邻[56]。可见,清代晚期,来往于福建与粤港及海外的人员是新型瘟疫传入的重要载体,其危害性与传统疫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次,在有确定的瘟疫种类中,福建瘟疫以霍乱、鼠疫为主,小儿中以痘疹为最。尤其是晚清以后,鼠疫成为威胁福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罪魁祸首。清代小儿患痘疹的记载比比皆是。顺治十一年(1654)冬光泽痘疹,痊者十无一二[57]。雍正十年(1732)春邵武县痘疹为疠[58]。乾隆二十二年(1757)宁德县民众多死于痘疹[59]。道光二十六年(1846)连江县自春至夏,疫痘盛,男女多殇[60]。宣统三年(1911)正月,宁德三都澳地方痘症盛行,本口一带毙人甚众。清中期以后,霍乱成为威胁人民生命的重要传染病之一。嘉庆二十五年(1820)秋漳州大疫,男女吐泻暴卒不可胜数[61]。道光三年(1823)六七月间,莆田县霍乱流行[62]。光绪十一年(1885)晋江安海镇霍乱流行,疫死者200余人[63]。据《中国国境口岸检疫传染病疫史》记载,厦门最早发现霍乱病例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至1949年流行共17个年次,报告病例1845例,死亡892人,其中1932年发生大流行,发病1646人,死758人。福州于清光绪十年(1884)开始流行,至1946年共发病1775例,死亡400人,以1944和1946年疫势最为严重。另据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的“10年疫情资料统计”的不完全记载,1937—1946年的10年间,全省共发现霍乱患者15889例,死亡5525例,病死率34.77%[64]。
根据调查结果,近代福建鼠疫统共肆虐68年,波及57个县市,268个区镇,2245个乡,感染12118个街村,发病人数为825512人,死亡人数为712446人[65]。杨齐福的另一种统计表明,从1884年福建出现鼠疫到1949年,鼠疫在福建各县市先后共爆发1752县(市)次,染疫县市数每年平均在25个左右(1885年没有鼠疫流行的记载)。其中1884年至1901年间,染疫县市数不断攀升,并最终达到30个之多。1902年至1946年间,染疫县市数基本在30个左右徘徊,最少的也有26个之多(1903年、1904年和1926年)。1944年至1947年鼠疫大流行期间,染疫县市数突破40个,其中1946年竟达到了惊人的43个,约占全省县市总数的2/3。近代福建鼠疫在流行过程中还曾出现两次高峰期:第一次在1896—1903年间,每年发病2~5万例,病死率在86.51%~91.89%之间;第二次在1945—1946年间,每年发病在1.5~2.52万例之间,病死率在77.77%~81.22%之间[66]。从具体个案看,鼠疫造成的危害非常严重。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二十六年(1900),晋江县连续发生鼠疫大流行,六年共发病77558人,死亡71363人,其中有4年患病均在万例以上[67]。光绪中后期,福州地区连续发生鼠疫,给当地百姓造成巨大损失,死亡人数相当多。光绪二十七年(1901),福州的“鼠疫非常可怕……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员死亡,我听说在福州有两个非常大的家庭同时染了瘟疫,家庭成员相继死亡,一个家庭只剩下一个3岁的孩子,另一个家庭则只剩下一个老人”[68]。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漳平县福里镇开始流行鼠疫,前后持续三十多年之久[69]。
瘟疫作为具有重大传染性的疾病,在传统的医疗条件下,人们治疗瘟疫的能力更为有限,即至近代以后,虽有西方医学的传入,但效果仍不乐观。因此,我们不能忽视清代福建瘟疫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影响。
瘟疫的频繁发生必然对人们的生命构成严重威胁。由于传统医疗条件有限,加上民众医学常识缺乏,瘟疫一旦发生往往呈肆虐状态,造成大量人口的死亡,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水准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顺治七年(1650)三月,连城县饥疫,酿成“死亡载道,暴骨如莽”[70]的悲惨景象。类似影响在福建并不鲜见。乾隆十八年(1753)夏,“仙游县大疫,城乡男妇死亡无算,有一家相枕藉而毙者。……全闽皆然,而下游较甚,至秋乃定”[71],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道光元年(1821)罗源县大疫,邑人黄铨诗有云:“昨夜南风今夜雨,电母挥鞭雷打鼓。瘦蚊又欲学雷鸣,十月之交日壬午。冷阴炎阳代成岁,一例乾坤无今古。如何愆伏无灾眚,坐信万物见枯楛。东闻少妇哭其夫,西见孤儿号其父。南山木尽供棺椁,道上犹陈死人脯。乍闻霜飚散毒暑,愆阳隐隐复成蛊。野者焚香拜向天,圣人在上乞降古。”[72]瘟疫发生时的凄惨景象由此可见一斑,尤其“东闻少妇哭其夫,西见孤儿号其父”读来更感辛酸。
与清代前期发生的历次瘟疫相比,清后期的瘟疫造成的危害更大。光绪二十一年(1895)夏,福州爆发瘟疫,“城厢内外疫气流行,为近诸十四年以来之所罕见,人口罹于死亡者约将二万”[73]。光绪二十三年(1897),厦门“瘟疫流行造成的死亡人数或许比其他任何一年都多”[74]。次年,厦门又爆发了结核病疫情,后果十分严重,“本处核疫自三四月间起至七八月方止,极盛之时,就厦口约计,竟有一日而死五十人者。逆流而上入内港约六十余里,有石码一地,庶民鳞居擳比,其死于疫症者更为惨烈。综核厦门及邻近各地,为疫毙者不下六千之众”[75]。可见,清代福建瘟疫有传染性强、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特点,严重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清末莆田爆发鼠疫,涵江区沁后村一户人家共有21人,染疫死亡17人;江口萝蓖店林连一家约30人,染疫死去18人[76]。民国时期福建人口统计结果表明,瘟疫的频繁发生所导致的人口死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福建的人口增减,“本省疫病蔓延之结果,直接影响于全省人口之繁殖……近数十年来,人口总数匪特无增加,反形减少。……本省人口不发达之最大原因,实为疾病流行”[77]。
严重的疫情同样也会影响工商业的发展,造成市面萧条,加重普通百姓的负担。这种现象在福州、厦门通商以后更为明显。光绪二十年(1894)夏间,因广东香港时疫盛行,厦门地方官恐其传染,特于五月十六日起,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凡由该两处来船,统禁令在口外停泊,候验进口”[78]。二十三年(1897)福州出现疫情,导致“民生日用之物如柴米等类尤无一不价值倍昂”[79],其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厦门因为疫情严重,使得当地出入口船只明显减少,“船只自有时疫以来,势必大减,故不获与上年之数相埒。自光绪十年以来,以是年为最短”[80]。二十七年(1901),疫病流行4个月之久,厦门有40余人染病死亡,由此影响了厦门与新加坡的贸易往来,“自四月起至七月止,新加坡有限九天外方准本处前往轮船进口之禁,且旅客未启行之前与到毕之后,皆须医生验过方准下船上岸也”[81]。二十八年(1902),由于厦门疫情不断,导致“船只生意本年多不获利,缘有大半年水脚低滞,疫症流行,有碍进口载客,船数固不待言。其往小吕宋生意,有数月全行停止,而新加坡亦数月无利可获”[82]。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人口的死亡和外出,厦门当地劳动力数量减少,生产出现停滞。民国时期南平爆发鼠疫,“正值秋收大忙季节,通常在这个季节里,农民都是起早摸黑,早出晚归,忙于秋收。但由于鼠疫流行,村民普遍心灰意冷,无心生产”[83]。
瘟疫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以鼠疫为例,1939年福建省政府秘书处对鼠疫造成的损失做了大致估算。按每人每次病所需医药费及停止劳动所受之损失,平均以五角计算,则835 512病人的损失为417 756元。至于因死亡所受之损失,如以每人平均年龄为20岁计算,此20年中,国家和家庭所负担之费用如平均每月以3元计,依照中国银行存款复利计算,则20年总需1 900元,则712 446死者的损失总数为1 353 647 400元,合计总数为1 354 065 156元[84]。
同时,瘟疫的流行也打扰了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给人们的心理造成沉重的阴影。乾隆十八年(1753)夏,仙游县大疫,“神大炽,巫师因之以行妖妄。民间丧不敢哭,疾不敢问,楮灰谶鼓,昼夜喧乱,甚至破家以禳而竟不疗”[85]。瘟疫的发生往往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恐慌,纷纷四处逃避,这不但干扰了人们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加重了瘟疫的传播,在更大范围内造成瘟疫的流行。光绪二十三年(1897),厦门四至八月间结核病流行,造成当地及毗连各地患此症致死者四千多人,而住在鼓浪屿的外国人,由于工部局派多只小船日夜巡逻,并规定除本屿参差二三次疫症外,所有别处疫死之柩皆不准到屿上埋葬防其传染[86]。二十七年(1901)延少山接任兴泉永道台之职,“因厦门疫气(未)清,恐被传染,暂住鼓浪屿公馆,拟俟秋凉入道辕”[87]。福州拟举行的科举考试,也“因省中时疫丛兴”,被迫改至六月初二日,临近考试时“疫气仍有加无已……外县童生之应考者,咸视为畏途,以故提篮负笈而来者,甚属寥寥无几也”[88]。两年后由于厦门当地瘟疫流行,“外洋各口禁止本口船客,致往小吕宋及南洋等处之客颇为停滞”[89]。石狮鼠疫爆发后,群众终日惶惶不安,各家各户闭门谢客,更不敢到邻家串门。
以上可以看出,清代福建瘟疫疫情呈现出多发性、空间分布广、时间持续久、域外传染等特点,而且社会危害严重,对疫区人们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是清代福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障碍。
二、清代福建瘟疫发生的原因
清代福建瘟疫之所以如此严重,其原因首先与福建自然因素密切相关,同时还有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现择其主要方面述之如下。
福建气候湿润,易于各种微生物的繁殖和生长,夏、秋两季是清代福建瘟疫多发季节,受气候影响非常明显。福安县“山岚海瘴之腾气而尤盛于春夏之交,惟是燕为毒雨,地脉湿润,米谷、衣服、饮食之物,皆染湿气而朽烂。……人多作寒热,疾发疮痢”,“秋热更烈于夏,风雨相挟则暴冷,难于调摄,而疟疾之病,十常八九”[90]。永定县六月“有时雨,山溪暴至,桥梁为圯。谚曰:时雨三昼。然雨当入伏之日,又有雷鸣,名为漏伏。至秋后,暑倍于夏”[91]。晋江县“东南滨海,盛气吹扇,大风随时鼓荡。西北负山,湿云流沛,暴雨不时淋漓。而西北地窄,东南地宽,温燠多于寒冷,虽隆冬亦不甚栗烈;膏雨少于飓风,虽融春或苦于亢旱。有时风势挟雨而来,连绵不止,则暑可变寒;有时暑气侵寒而至,郁蒸必泄,则风可致雨。是皆地气之所为,而天时亦因之有变。……惟当春夏交际,梅雨连旬,墙壁流汗,几案生毛,蕴藏之物,内自变态,一失晒晾,则将朽腐而不可救”[92]。建宁府“山间四时多雾,至午消,春秋冬三时尤甚,中其气者能使人病,故早行必饮酒,四时之交,寒暄不时,坐卧衣服一失其宜,即感冒,伤轻则令人发疟,俗云九月有木犀瘴,即其时也”[93]。潮湿多雨的气候为各种病菌的滋生创造了适宜的条件,非常易于暴发瘟疫,同时气候的千变万化也为瘟疫的发生提供了适合的土壤。
此外,自然灾害也是引起清代福建瘟疫暴发流行的重要因素。在所有的自然灾害中,与瘟疫流行最为密切的是旱灾及饥荒。综观清代福建爆发的瘟疫,往往与各种自然灾害相伴随。康熙四十二年(1703),连城县春旱,夏季出现“大疫”[94]。晋江于康熙四十七(1708)、四十八年(1709)均出现大饥疫[95]。惠安县于雍正三年(1725)、四年(1726)连续出现“大饥且疫”[96]。道光十六年(1836),长乐县春夏大旱,秋吐泻大作[97]。旱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农业生产严重下降,福建可耕地本来就偏少,而且土地相对贫瘠,一旦遭遇旱灾收成急剧下降,甚至绝收,大量人口无从就食,身体抵抗力下降,往往导致人口大量死亡,易于引起瘟疫的暴发和蔓延。道光十五年(1835)春,建宁县大疫。先是,十四年大饥,斗米八百,盐亦陡涨,每斤百文,贩户皆拌豆渣,久之生蛆,乃改拌石膏,遂不觉。至是年春,比户皆患腹疾,凡投以凉剂者皆死[98]。洪涝灾害也是造成瘟疫暴发的重要因素。如道光十年(1830),长汀“四月十二日大雨,溪水泛溢,漂没附郭田园无算。夏秋有疫”[99]。水灾往往导致气候潮湿,病菌易于滋生,水源受到污染,加上人口骤然聚集,疫病发生率增高。更为严重的是,水灾、旱灾、地震、风灾前后相继或者同时发生,更会加重疫病的暴发和流行。
清代福建瘟疫暴发流行往往与战乱等社会政治因素密切相关。从顺治三年(1646)清军入闽,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台湾郑氏集团降清,福建政局动荡不定。清军入闽的最初十年,存在着抗清复明尖锐的民族冲突,各地反清斗争此起彼伏。康熙十三年(1674),又有耿精忠叛乱,福建清政权瓦解,一片混乱。台湾郑氏集团乘虚而入,与耿精忠激战于闽南大地。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台湾平定,福建政局方才稳定。在福建,顺治五年(1648)三月,光泽疫疠大作就因为“时江抚金渠倡乱,寇由泸溪新城各道并进,盘踞乡城”,其影响非常严重,“人民死亡殆尽,田地荒芜几遍。自三月至八月啖糠茹草,民莫聊生,从来变异未有如是之惨者也”[100]。同年秋,连城瘟疫大作,也与战乱密切相关,史载:“三月大饥,米一小升价银贰钱四分。士女初啖糠粃,次食野菜,甚至食鱼草、树叶,死者辗转沟壑。”[101]顺治九年(1652),漳州城发生大规模的疫病,造成七十三万人死亡,起因同样是战乱,“是岁,漳州城被围,城内人相食……围解,收骸骨得七十三万,疫大作,死者无数”[102]。此起彼伏的战乱造成了社会动荡,田地荒芜,饥荒遍地,饿莩遍野,同时大规模的军队转移也易于带来各种致病菌,从而引起瘟疫的暴发和流行,在福建这种现象清初更为普遍。康熙五年(1666)五月,投诚都督颜等移师江右,台檄取连城民夫二千余名,协济上杭,过山解赴往返四十余日,民多疫死[103]。
瘟疫的普遍发生还与人们的生活习俗有关系。以福建广为流行的停柩不葬为例,明清时期,福建各地从城镇到乡村,从闽北到闽南,从闽东到闽西简直无地不有此俗。宁德“邑人重堪舆,每有以选择吉地迟久而未谋窀穸者”[104]。福州市仓山区“坟地未便者,往往惑于风水之说,停棺不葬,甚有历数十年,日曝雨注,棺木朽腐而犹不觉悟者”[105]。浦城“信堪舆家言,停柩或十数年不葬”[106]。厦门“富者请地师好风水希图吉穴,迁延不葬”,至民国时“已不如前之迷信,但亦未尽除也”[107]。以上举其大端,大城小镇,乡村市墟,均存在停柩之俗,闽南地区此俗更烈,流布范围之广实属罕见。清末,漳州还有贫穷人家将父母的灵柩停放在厅堂中,三餐时权当饭桌,全家围着棺柩吃饭。迟至民国此俗渐有收敛,但根深蒂固的停柩不葬的确一时难以根本改变。30年代的厦门“世俗之家,惑于堪舆之说。苛求风水,恒先停棺花园,卒至人事变迁,弃而不顾,愚孰甚焉”[108]。30年代福州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从来福州人十之八九都很迷信风水,相信堪舆家的话……现在的老年人和旧式妇女们,遇到家里发生了不吉祥的事情,便归咎于风水不好,所以许多人把祖先的尸骨厝置在荒山野外中,有的几年不埋葬,有的几十年还没有下葬”[109]。以现代传染病学的观点分析,尸体的腐烂变质极容易导致瘟疫的传播和流行。
清代福建社会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各地人员和物资的频繁流动以及福建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不断加大与国际流动的不断增强,也是福建瘟疫盛行的因素之一。以鼠疫为例,永春鼠疫是居民前往仙游贩卖大米染疫后带回来的。海澄鼠疫是由于船舶和商人经过香港、汕头、厦门等港口带来染疫的病人和病鼠所致。同安鼠疫是因当地村民颜某往厦门禾山、双岩贩卖花生时感染鼠疫回家后传播开来[110]。晚清福建疫情城市高于农村、沿海多于内地即与此相关。尤其是福州和厦门连续多年出现不间断的疫情,大多数为外来瘟疫的传入。
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到,民众对于瘟疫的认识不足和传统防疫知识的缺陷,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瘟疫的传播。由于人们认知条件的限制和科学技术的落后,普通民众一般将瘟疫视为上天或者瘟神对人类作恶的惩罚和羞辱。在福州,人们一般认为瘟神管理着人间夏天流行的诸如霍乱等传播型瘟疫,而这些疫病正是百姓所惧怕的。要是它们没有如同往常那般受到祭拜,说不定哪天瘟神不高兴起来就会降灾病于这一地区。在厦门,人们对瘟疫是由于饮水不洁或污水横溢造成的言论不屑一顾,他们不理解的是人的健康和难闻的气味有什么联系。“各种流行病是由恶魔引起的,而治愈这些疾病不是用保持环境卫生和清洁阴沟、并用大量的石炭酸消毒的办法,而是用巫师的法术,它会立即将这一群看不见的最难治服的妖魔赶走。”[111]
宣统元年(1909)福州发生瘟疫,许多人不是立即掩埋尸体,而将尸体存放在家里。一家有两人死于瘟疫,当医生提出来帮助他们清洁环境卫生时遭到拒绝,他们不承认有人死于瘟疫,这家人走后,另外一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搬进来。在当地医生将死者的东西全部焚烧后,他的一个邻居感到很不解:“你为什么不把床和衣服送到典当铺呢。”[112]可以看出,当瘟疫来临的时候,由于对疫病缺乏正确的认识,人们很难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很多做法对抑制疫情的蔓延十分不利。我们也可以想象,在现代医学传入之前,人们应对瘟疫的基本常识和处治疫情的能力十分贫乏,这是造成清代福建疫情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清代医家对瘟疫的认识有非常大的变化。西方医学未传入之前,医家视野中的瘟疫还停留在传统的范畴之内;晚清以后,随着现代西方医学的传入,近代福建医家开始从细菌学的角度分析瘟疫问题。兹以清代福建著名医学家陈修园和吴瑞甫为例说明之。
陈修园对各种瘟疫仍然没有区分类别,统称“时疫”,从中医表里、冷热、正邪、阴阳的角度看待瘟疫的发生。他认为,瘟疫的暴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为天时,一系人为传播。瘟疫的治疗应根据症状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五种办法。他指出,疫有在天者,在人者。所谓在天者,“如春应温而反寒,夏应热而反凉,秋应凉而反热,冬应寒而反温,非其时而有其气,自人受之,皆从经络而入,或为头痛、发热、咳嗽,或颈肿、发颐。大头风之类,斯在天之疫也”。所谓在人者,“若一人之病,染及一室,一室之病,染及一乡及阖邑,病气、秽气互相传染,其气从口鼻而入,其见症憎寒壮热,胸膈饱闷,呕吐黄涎,乃在人之疫”。对于身染温病者,应辨别经络入和口鼻入的不同,根据病人寒热、实虚等不同采用发汗、解秽、清火、攻下、补养托邪等的治疗方式。陈修园指出,治疗瘟疫以病人发汗为根本,“要之,疫症必从大汗而解。人壮,不战而汗;人虚者,必战栗而后大汗。散邪是发汗正法。……此发汗一法,为治疫大关头,有汗则生,无汗则死”。在瘟疫的防治上,陈修园认为必须注意调养,不能过度疲劳,并强调胆的作用。“避疫之法,惟在节欲、节劳,仍勿忍饥,以受其气。胆为中正之官,胆气壮,则十一经之气赖以俱壮,邪不能入。”[113]清代福建另外一位名医郑奋扬也强调,“疹疮虽胎毒,必待时令不正之气,相传染而发。盖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四时正气之序。若春应燠而反寒,夏应热而反清,秋应凉而反热,冬应寒而反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乃不正之令也”[114]。
至清末,随着西方医学细菌观念的传入,吴瑞甫开始以新的角度分析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夫瘟疫、湿热多发于夏秋之间,其原由于暑湿,若时行,若虐痢,其病皆能传染。因其时有其气,故沿门阖境,靡不相同。西医之所谓菌,即中国所谓时行之气也。”[115]一般人感染各类瘟疫后,体温往往急剧上升。吴瑞甫认识到,人“既罹于传染病,则由微生体之作用于身体内,增进蛋白质之分解,以是发生体温,恒较常态为多”。现代医学证明,人体感染瘟疫致死致残者,多为细菌侵入神经中枢,“神经中枢为细菌毒易于侵害之处,往往起头痛不安、不眠、意识浑浊、谵妄等症,于延髓之循环、呼吸中枢,亦受侵害,则其麻痹,实占死因之多数”[116]。发病之时的“谵妄之语”,传统中医归之为“邪入心包”、“阳明燥实”、“邪入于腑则不识人”等等,吴氏从西医学的角度阐释此为“神经障害之症”。
对于各类疫症,吴瑞甫都结合中国医学知识给予了新的解释。如在中国肆虐数千年的疟疾,“考虐之为病,我国医家琐分门类,致诊病反惑于多岐(歧),殊属梦梦。自西国微生物学发明以来,始知该症出于蚊身之寄生虫,经数次研究,完全明备,欧洲医学大家翕然从之。查此虫在蚊身,初生时先作细黑点,点内满孕种子,旋膨胀破点孵化而生,状类芝麻,充积蚊身,最善攥聚于蚊之涎核间,渐由核管而入喙筒,故此蚊蛰入,遍进血分,人身血质,遂为此所败坏”[117]。以现代医学观点论之,所谓疟疾的发生正系通过蚊虫传播病毒,后作用于人体,病毒的活动导致人体忽冷忽热。各类喉疫,如白喉、赤喉、喉蛾、喉风等,吴氏也有与传统不同的看法,如“喉症乃急性之传染病也,病情虽有轻重之各别,而传染菌原为一种,此菌能令咽喉之嫩膜腐烂,发作疼痛战栗恶寒,头部运动疼痛尤甚”[118]。
三、清代地方社会对瘟疫的救助
当瘟疫来临的时候,政府官员履行职责,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尽可能挽救民众的生命,制止疫情的蔓延,以维护社会治安。每一个普通民众自然也不甘心坐以待毙,于是想方设法以求生存,或求医治病,或求神拜佛,尽力与瘟疫抗争。又有各种民间力量的出现,比如民间医生的治病求人,或者慈善机构与个人积极开展各种施治和善后处置工作,对制止疫情的蔓延产生了积极作用。虽然传统的医疗条件有限,政府或个人的有些应对措施也不显得那么得心应手,但是无论怎么讲,在严重的疫情面前,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无疑是积极的,并产生了相当的效果。
清代中央政府对于福建瘟疫的救助,仍然以传统的蠲免赋税为主。乾隆三年(1738)至五年(1740),福建当地灾荒,“值歉收疫气,民力输纳维艰”,清高宗令将瘟疫发生地方闽县、侯官、长乐、连江、建安等五县此前拖欠银谷“全行豁免,俾闾阎无追呼之扰,得以肆力于春耕”[119]。地方政府在疫情面前则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挽救患疫病人的生命。康熙二十年(1681),邵武府出现大疫,知府张一魁“捐俸五十两与儒医陈其畴为丸药以救病”[120];二十一年(1682),松溪县瘟疫流行,知县马雄俊重修松溪县惠民药局,“施药存活甚众”;三十年(1691),松溪县时疫流行,“知府张琦、知县沈焕捐俸施药,生痊甚众”[121]。光绪三十年(1904),政和县疫流行,杨之玉、宋秉和、黄邦勋等十人以知县席珍所授万应午时茶方集资购药施送[122]。
晚清以后,随着西方现代防疫观念的传播,为防止疫情的扩散,政府出面采取检疫或隔离措施,大大减缓并阻止了疫情的扩散。同治十三年(1874),厦门海关正式实施拟定的“厦门口岸保护传染瘟疫”三条,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厦门海关的防疫。其具体条款为:一、凡有船舶从新加坡、泰国有瘟疫病症的地方来厦应在口外头巾礁(Lowerhmits)停泊,听候海关医官上船查验。二、凡有此等船舶在口外不准擅动,禁止旅客及行李、货物起卸,得到海关准单方可起卸。三、如有违犯以上章程者有该国领事官照例罚办[123]。光绪八年(1882)夏天,马尼拉霍乱流行。该地与厦门口岸有直接往来,成千上百的来自该地的中国乘客毫无约束地在厦门下船。乘客上岸不久,便发现其中两名因患霍乱而死去。在死者下榻的旅馆附近,接着又传来死亡报告,厦门当局因而决定应当适时建立一套对来自马尼拉船只的检疫制度。是年检疫章程的主要内容为:(一)疫港的确定(包括解除)由兴泉永道、海关委派官员与各国领事官商议(当时针对菲律宾港口)。(二)疫港来船在抵港时给予检疫章程一纸,悬挂黄旗,港外停泊等候查验,海关派人在船旁监守,所有人员货物不得上下。(三)船方应出示对方港口卫生准单(Clearbinofhealth),船上如无人患病,应自开船日算起停泊10日,后改为3日。船上如有人患病应当易地停泊检疫10日,进行卫生处理。(四)医生查验后应将结果详细报告海关及各国领事团。(五)违章华人送地方官,外国人送领事官查办。[124]
积极的善后处置对防范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发展是不可或缺的。顺治九年(1648),清廷题准:直省饥馑,死者暴骨草野,各令委官掩埋,仍将埋过数目报部。又令各地方官于空闲官地,设立义冢,凡死不能葬及无主暴骨,尽行收埋。如有好义之人,收痊贫尸,及掩埋枯骨数多者,地方官勘实,给匾旌奖[125]。中央政府的政令对指导地方官员及时处理尸骨,防止疫情的出现和安抚社会无疑具有积极作用。而事实上,地方官员在处置善后方面的许多做法也是颇为值得称颂的。康熙二十一年(1682),知县张大典捐俸置建安县义冢一所。乾隆二十四年(1759),由于此前瘟疫屡次暴发,造成“死亡甚多,穷民殡葬无资”,于是知县王勋带头捐俸以带动乡绅“捐资购地,大施棺木并给坟碑听民埋葬,共建义冢十一所,又将漏泽园遗址起盖店屋七座、后楼五座招赁,永充冢山祭葺之资,有董事数人轮流管事”[126]。
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疫情面前的作为相当积极,包括施药救治、修建惠民药局,并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措施,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社会职能,在保全民众生命、抑制或延缓疫情的进一步扩散方面起到相当的作用。同时,以政府官员名义或倡导下建立的各种慈善机构也为处治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救治瘟疫方面,许多民间医生也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如顺治初,时疫气盛行,闽县人叶良驹施药患病民众,“痊活甚众”[127]。乾隆四十年(1775),浦城人庄坤“痊活者甚众”[128]。光绪十一年(1885),长乐县疟疾盛行,医生郑郭焘“酌改古方传播远近,痊活甚众”[129]。此外,还有部分人积极撰写医书宣传医学技术,或通过传单的形式宣传相关瘟疫的常识。在瘟疫的宣传和防治方面,陈修园功劳为最。陈修园临床经验丰富,著述甚多,其中多种医著如《金匮歌括》、《伤寒论浅注》、《金匮要略浅注》、《时方歌括》、《医学实在易》、《医学三字经》、《医学从众录》和《时方妙用》等均有涉及瘟疫。如《医学实在易》卷二有“瘟疫”和“疟疾”条目,《时方妙用》卷三有“时疫”、“疟症”、“痢疾”条目,《医学从众录》中有“疟症”、“痢症”条目,《医学三字经》中“疟疾”、“痢疾”、“伤寒瘟疫”、“疟症方”、“痢症方”、“瘟疫方”等,他用歌谣的形式浅显易懂地说明瘟疫的基本理论和常用方剂。在《时方歌括》中,陈氏收录了唐宋以后常用的方剂108首,按功效分为12类,其中含有大量治疗各种瘟疫的方剂。咸丰年间,时长乐瘟疫大作,当地人刘克光著《吐泻辨》遍贴乡村,赖以存活者无数[130]。
清代福建医学界在救治瘟疫方面最大的突破是种痘术的推广和鼠疫的防治。在种痘术的推广过程中,邵武人邓旒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他自幼聪颖过人,时有学习医经,略知医术。嘉庆年间他前往广东与邱熹、汪崇德等人向英国医生琴纳学习牛痘接种术,后在福建推广应用。邓氏著有《保赤指南车》一书十卷,对儿科杂症及麻痘诸治叙述较详。他根据天花流行的不同情况,注重气候、时间与小儿身体的差异,对牛痘苗的采制、保管、接种方法、种痘时间都有具体阐述。如种痘时间,他分析一年12个月中种痘时要注意的问题,其总的原则为“四季苗放一样针,春冬种痘少惊心,夏前秋后多变症,精神先治要谋深”[131]。其他医生如浦城人邓于远擅长治疗痘疹,乾隆初,痘疫流行,邓于远所到之处,小儿皆能活之。侯官人陈师镐专门擅长治疗儿科病,尤其是对痘疹的诊治。自乾隆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1750—1751),小儿多患痘殇,师镐凡190余日,日治百数人,痊活无数。清光绪间连江人陈乃霖对种痘法独擅特长,为当地种痘术之先驱,凡经他接种者皆安全无恙。
鼠疫的防治以福州人郑奋扬为最。他整理汇编《鼠疫约编》并广为刊布,用于治疗当地严重的鼠疫,效果非常明显。《鼠疫约编》是郑奋扬以吴川吴宣崇底本为基础,参考岭南罗汝兰的增辑本,然后自己再行修订而成。他删削罗汝兰《鼠疫汇编》中重复的地方,把其中重要的内容提炼出来,加入自己的临床治验,厘为八篇,编订成书,盖“所冀医者毋执己见以炫奇,病家毋惑于人言以自误”。《鼠疫约编》首先论及如何清除鼠疫的根源,“何谓鼠疫,疫将作而鼠先毙,人触其气,遂成为疫。……疫气之作,避之既无可避,防之复不胜防,徒从其流而不清其源,亦未为得法”。显然,应当先行处理老鼠的问题,“将赤小豆、白萝卜、荸荠等清解之物,散布地上,俾中毒之鼠窃食亦可解免,鼠既无恙,尚何有秽浊之气哉”。
对于疫病来说,预防极其重要,通过有效的预防,可以把疫病扼杀在萌芽之中。郑氏在节录吴本避疫之法的基础上,又新增九则。如居住处所,“厅堂房屋洒扫光明,厨房沟渠整理洁净,房间窗户通风透气,凡黑湿处切勿居住”。如注意消毒,“家有瘟疫,取初病人衣服于甑上蒸过,一家不染”。如药物预防,“用辟毒丹以纱囊盛之,挂于心前,凡入瘟疫之家,鼻嗅此丹,即能喷嚏,邪气从鼻入者,又由鼻而出,最为便捷”。
《鼠疫约编》主张根据症状和脉象对鼠疫进行辨证论治。在治疗鼠疫时,应当分清鼠疫症状的不同情况,根据患者病情的发展合理用药并适当增减和变更,否则必然会导致病情的恶化。如初患鼠疫之人,“少则二三剂,多则六七剂,未愈再服,即急追多服法也。初起如能遵行,亦何至邪毒深入,转变危症,及日后溃脓成疮耶”。鼠疫发作之后,一般人多出现斑疹,至此应适当改变药方,“鼠疫发核二三日内,或见斑,或见疹,虽斑重疹轻,究皆胃中热毒炽盛,或加化斑汤,或加银翘散,方最中肯,亦须多服,乃克有济”。对于老幼弱小和孕妇等特殊人群染疫者,也必须要注意各自的禁忌。传统中医比较注重食疗,鼠疫发作之时,人们也要注意饮食的问题,“鼠疫起时,无病之人,居要通风,食宜清淡”,凡是热性食物均不可食用,以免加重病情[132]。
此外,一些地方士绅也积极投入到防疫活动中,他们或响应政府号召,或积极捐献财富,组织救治,是清代福建一股活跃的防疫、抗疫力量。雍正三年(1725)、四年(1726),惠安县接连发生饥荒和瘟疫,乡民骆钟岳“计族人按口授粟,而以其赢米三百余石为棺二百余以济诸无告者”;监生陈鸿猷捐施钱米及棺。雍正七年(1729)惠安县疫,乡民涂世惠“捐棺百具以济贫不能殓者”。乾隆十八年(1753),惠安县发生大疫,监生涂正升施棺无数[133]。又如长汀县人陈兆熊,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城乡瘟疫流行时,“多为施棺殡葬”[134]。光绪三十年(1904),政和县瘟疫发生,当地士绅杨之玉、宋秉和、黄邦勋等十人以知县席珍所授万应午时茶方集资购药施送[135]。这些人士积极捐资助疫,在疫病善后处置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大大有利于抑制疫情的蔓延。
在传统时代,医疗条件相当局限,绝大多数民众对瘟疫的认识和自我处置能力极其有限,又没有相应的经济条件,很多时候几乎无能为力,许多人只能坐以待毙。祈求于神灵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在强烈的恐惧气氛下,“人们认为当前的瘟疫是由某些恶魔所导致,他们夜以继日的举行迎神驱魔活动,妄图以此把恶魔驱逐”[136],这或许反应了广大民众无可奈何的期许,更是一种心理的安慰或治疗。
光绪二十年(1894)厦门暴发鼠疫,“人心惶惶,朝不保暮,游手好闲之辈遇事生风,或欲抬关圣神像出巡,或欲求玉皇上帝免疾”[137]。二十三年(1897)厦门发生瘟疫,当地民众举行迎神赛会驱逐之,“近日天时不正,疫疠从兴,无识愚民不思谨慎起居,反喜矜奇吊诡。四月十七、八、九三日之夜,群抬关帝、城隍偶像出游,谓为驱疫逐邪,执香以随者多至千百辈”[138]。延至六月,疫情仍未消除,“此间时疫流行,日盛一日,城厢之地连日已毙数十人。杨西园尚书怜之,特雇羽士在关帝庙建醮三日。本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日夜,好事者抬关帝城隍诸像出外游行,驱逐疫神……尚书乃步行诣庙敬谨拈香,诚可谓爱民如子矣”[139]。此类的记载屡见不鲜。“吾厦之人不讲求卫生而但知求神祷佛、建醮祈安。”[140]“厦地时疫尚未平静,城隍庙董事公议于本初一、初二、初三等日抬迎镜主及各庙佛祖巡绕图厦,祈求平安。己登前报,兹闻近夜乡人或扶舆或随查朗诵正气歌者,实繁有徒。”[141]
在福州,每逢瘟疫暴发之时,人们均举行声势浩大的驱瘟活动,场面非常壮观。《福州竹枝词》诗云:海滨人家半捕虾,三月腥风绕水涯,未必瘟神擅降殃,但闻举国尽如狂,长街伐鼓船糊纸,请相还兼出海忙。出海,即驱逐瘟疫,“出海,驱遣瘟疫也。福州俗,每年五六月中,各社醵钱扎竹为船,糊以五色绫纸,内设神座及仪从供具等,皆绫纸为之,工巧相尚,有费数十缗者。雇人抬之,鸣锣挝鼓,肩各庙神像前导,至海边焚化”[142]。
来闽传教士卢公明绘声绘色的描述了瘟疫发生之时福州五瘟神游行的盛况。
在五、六月份,以五帝名义举行的游神活动最为频繁。有时任何一处的游神活动都会持续上一、两个小时。在碰上由八名轿夫抬着五帝中的任何一尊神像游行时,坐在普通轿子上的中国人必须下轿;如果骑马的话,就得下马。由于出现在队伍中抬着神像的轿子很大,轿夫又十分傲慢无礼,跟在后面的轿子想从旁边超过走在前头几乎总是不可能的。人们认为,谁要是冒犯了五帝,就会很快得绞痛或痢疾,或其他既痛苦又危险的相似疾病。为了还那些为双亲的健康长寿而许下的愿,许多社会地位高、颇受尊敬的人经常参加这些游神活动。当地设有许多协会,其唯一目的是为了敬拜五帝并以五帝名义举行大街游神活动,以驱除引起瘟疫的疾病与邪恶势力。这些协会通常与供有五帝神像的某座庙宇有联系。每年都由每个协会筹集足够资金买艘纸船,并由专人抬着出现在游神仪式中,之后,再将这艘满载收集来的、引起瘟疫的势力的纸船驶向大海。[143]
传统社会,民众主要采取躲避的方式来摆脱瘟疫的威胁。避疫确是人类最原始的趋吉避凶行动之一。人类赖此最原始而理智的行动,对生命保全上起巨大作用。当疫疠发生时,目击同类死亡枕席,他们自然带着原始的恐怖情绪,经过一番理智的分析后,只有出走逃避这一条路了[144]。光绪二十一年(1895)五月,“同安城内外各乡传染时疫,死者甚众,西门某街近数十家两三日内已死四五十人。漳州石码各处亦然,前者避疫赴乡之富户刻均迁回厦门”[145]。二十三年(1897),厦门“时疫流行,外清堡一带日毙十数人,举家迁逃者众”[146],更有一些“绅富之家虑其传染,大半携其眷属迁往他方或赴粤省或往申江,以为避疫”[147]。二十四年(1898)蚶江发生鼠疫,有的人急急忙忙逃往外乡,有的人就在山上搭草寮暂住。当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更有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防疫方式,光绪二十八年(1902)春夏间,福州霍乱、瘟疫极为流行,竟有一些华人传言当疫症流行时惟吃食鸦片一法可防沾染,结果造成当年鸦片进口畅旺。
综上,由于地理环境、自然灾害及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清代福建瘟疫呈多发性的特点,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并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用。在地方政府、民间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产生了积极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疫病的发展和蔓延,不少措施在今天仍有借鉴价值。虽然人们的有些认识和做法在今天看来未免荒唐,但人们的认识能力基于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它存在于当时的社会自有其合理性,我们必须正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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