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社会的医疗保障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土地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生产资料,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与这种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形式是家庭保障。农民的社会保障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土地的收成;二是政府的政策,主要是税收政策;三是子孙的道德风险,主要是养老的风险。从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传统社会有自己的维系机制和安全网政策。首先是推行休养生息政策,以安民养民;其次是倡导伦理道德和宗法制度,以巩固家庭保障功能;最后是建立以仓储制度和漕运制度为基础的救荒体系。在封建社会,所谓“贤君”、“仁政”无外乎是上述三项工作做得比较好。
从传统社会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风险及其解决办法可以看出,医疗保障并不是特别重要。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相对于“生存”和“养老”而言,医疗保障问题并不是最紧迫的。二是就疾病风险本身而言,传统社会中农民的疾病风险并不是太大。主要是因为在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社会背景下疾病的外部效应并不突出,农民患病,特别是患恶性疾病的风险不太大。当然,在当时公共卫生条件和医疗条件相对较差的情况下,一旦有疫情发生,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三是一般家庭能够承受医疗保障的负担。
除家庭保障外,官府和社会也承担了部分的医疗保障责任,主要是解决穷人的医疗问题。早在南北朝时期,封建王朝就设立了“六疾馆”,以救济贫病之人,这是我国最早的官办慈善救济机构。宋代是官办慈善事业的鼎盛时期,所谓“宋之为治,一本仁厚,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蔡京为相时,曾在全国普遍设立“安济坊”,专门救治贫病老人,它取意于苏轼早年在杭州以私人捐款设置的义诊“安乐坊”。此外,官府还设有惠民药局以提供义诊处方,此处方后改名为“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元代在医疗保障方面有了进一步发展,医疗救济被提升为官医提举司与广济提举司,前者是医师,后者管医疗救济事务。另外,在各地普设“医学”为医疗总管。惠民药局继续提供医疗救济工作(3)。明清时期,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萌芽,民间慈善事业空前活跃,其中不乏慈善医疗机构,如乾隆三年(1738年),苏州士绅吴三复在吴县境内盘门外设置普济院,专门收养病妇(4)。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家族内部对贫病成员的救济也是一种重要的医疗保障形式。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范仲淹知杭州府时,将官俸所入买田收租协济族众,是为族田义庄之滥觞。后代官僚富商纷纷效仿,建置族田义庄,到明清时期盛极一时。族田义庄的一大功能就是赡给“疾病疲癃”。虽然族田义庄最终仍为少数地主所支配控制,没有改变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但客观上它是一个族姓的公产,具有经济共同体的形式,而且就社会效益而言,是贫穷族众得到了实惠。明清时期族田义庄的发展不是偶然的,它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族田义庄的协济办法是与当时半自给半商品经济的个体农民经济相适应的,而且对农民的经济生活乃至个体农户的农业生产都产生了一定影响。由于族田义庄对社会秩序和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稳定作用,国家对这种制度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方面维护其存在,另一方面优免其差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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