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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药物贸易政策

时间:2023-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即便在受到仿制药物冲击、药价大幅度跳水的情况下,美国国民每年支付的药价也高达1 500亿美元,而那些药物的研发费用仅为250亿美元。1999年12月1日,克林顿总统在西雅图召开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宣布,美国将改变其贸易政策以支持非洲国家获得艾滋病药物,“保证最贫穷的国家不至于无法获得他们迫切需要的药物”。这一国际合作的成果
改变药物贸易政策_安全化与国际合作形式选择——以美国的艾滋病问题援助为例(1999~2008)

美国通过多边形式开展国际合作的第三种策略是改变原有在多边机制内的政策,向更加有利于国际艾滋病防治的方向调整。这一方面最为重要的表现就是在艾滋病药物的知识产权问题上态度的转变。

美国拥有全世界40%的生物与制药公司,其国内存在一支强大的捍卫知识产权的利益集团力量。在艾滋病治疗药物的研发与生产上,拥有著名品牌的美国制药公司就包括默克、葛兰素史克、百时美施贵宝、雅培、辉瑞等数家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组成了行业同盟,维持了巨额的利润。即便在受到仿制药物冲击、药价大幅度跳水的情况下,美国国民每年支付的药价也高达1 500亿美元,而那些药物的研发费用仅为250亿美元。[125]可想而知,当这些企业面对发展中国家如此巨大的潜在市场时,是要拼命捍卫其垄断利润的。

1994年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均有效力。“它为了在至少20年内保护医药公司的市场,将具有限制性的、美国式的专利法强加在各个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身上”。[126]这一协定的形成与美国政府回应国内利益集团的需要,并试图增强本国与本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密不可分。但自其出现之日起,批评这一体制维护的是“以其他更关键的价值——如公共卫生——为代价的过度宽泛的产权”的声音便不曾停止过。[127]为了在私人回报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协定》第8条规定,“各成员方在制定或修正其法律和规章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公众健康和营养,……只要该措施符合本协定规定”。包括美国在内,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内立法中,大多包含一条所谓的“强制许可”(compulsory licensing)条款。这一条款来自知识产权协定的第31条,其中授权政府或经政府许可的第三者,在未经权利人授权时使用专利的标的事项。在艾滋病治疗药物问题上,一般而言在两种情况下政府可以授权国内制药厂商生产专利药物:专利持有人在一定时期内拒绝生产产品,或产品售价过于高昂以至于整个社会的利益都因此受到损害。[128]不过,根据知识产权协定,此类授权只能用于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尽管条约中有此类条款,但在1999年之前,美国政府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强制许可”方式自行生产品牌药物的做法,均采取严厉的贸易制裁措施,逼迫相关国家就范,以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1997年与1998年,美国贸易代表向泰国施加压力,提出对泰国的主要出口物资实行制裁,从而使得泰国放弃了实施“强制许可”措施的计划。1997年底,当南非国会通过《药物与相关材料控制修订法》(Medicines and Related Substances Control Amendment Act),考虑利用强制许可条款来生产普通的艾滋病治疗药物时,美国政府再次将自身的立场与制药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将南非纳入301条款[129]的“观察名单”,要挟其政府废除上述法律。美国贸易代表查伦·巴尔舍夫斯基(Charlene Barshefsky)甚至说,美国“所有与贸易及卫生政策相关的机构将尽其所能地在所有的场合向南非施加压力”。[130]不过,南非政府并未像泰国那样因高压政策而放弃原先的立场,这带来了两国之间旷日持久的拉锯谈判。为此,美国削减了对南非的援助,而副总统戈尔在与姆贝基的数次会面中,也反复纠缠于这一议题。除了泰国与南非,美国还与巴西、阿根廷在同一问题上存在纠纷。

不过,当美国重新定位艾滋病问题、全面提升其在政策议程上的地位之后,美国的贸易政策开始有所松动。1999年12月1日,克林顿总统在西雅图召开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宣布,美国将改变其贸易政策以支持非洲国家获得艾滋病药物,“保证最贫穷的国家不至于无法获得他们迫切需要的药物”。[131]在此声明之后,克林顿政府于2000年5月10日以“行政指令”的形式,强调“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防治传染性疾病,尤其是艾滋病的传播,是符合美国利益的”,宣布不再“谋求通过谈判或其他手段,改变有利于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或政策”,且不再对这些法律或政策“动用1974年贸易法案的301(b)项条款”。[132]而且,小布什政府上台后也明确表示不会废除这一行政命令。[133]

这些做法表明,在美国政府看来,全球范围应对艾滋病问题的重要性已经超越本国纯粹的商业利益。这自然遭到国内利益集团的激烈反对,美国研发型制药企业协会(The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nd Manufacturers of America,PhRMA)的主席艾伦·霍尔默(Alan Holmer)抗议克林顿的政策“设置了一个不受欢迎、不合时宜的先例”。[134]事实上,这一协会的影响力不容小视,将南非纳入“观察名单”以及削减对南非援助就是其在国会中游说的结果。[135]美国选择“行政指令”的形式发布这一政策,也不无回避提交国会讨论可能遭到利益集团影响的考虑。白宫使艾滋病议题成为超越一般政治规则与政策先例的特殊问题,正是“安全化”带来的结果,同时也是为了实现国际安全而主动对本国追逐私利行为的约束。

美国的态度转变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可以说与它“领导”全球合作的政策选择是一致的。由于失去了美国政府的撑腰,行政指令颁布的次日,5个全球最大的医药公司——百时美施贵宝、默克、罗氏、葛兰素威康以及勃林格殷格翰,就宣布联合降价,将每年人均用药费用由1万美元以上调整至1 800美元。而2001年开始,由于印度西普拉制药公司通过仿制使得这一费用跌至600美元,品牌药品不得不再度下调价格,辉瑞公司甚至开始为发展中国家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一种抗真菌的药物。[136]此外,在2001 年4月,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议上,巴西政府提出“得到治疗艾滋病药品是有关人类健康的人权问题”,该提案以52票赞成、美国1票“弃权”得到通过。美国立场的软化使得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与权利得到认可,并加强了这些国家在与大型制药公司谈判中的地位——“强制许可”已经成为巴西、阿根廷等国争取合理药物价格的筹码,因而,美国政府单方面的做法也可被看作开展国际合作的一种方式。

这一国际合作的成果在2001年11月进一步得到巩固。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各国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协定》与公共卫生的宣言”,进一步强调了以艾滋病为代表的公共卫生问题的严重性,并重申各国维护公共卫生的权利,“每一成员都有权发放强制许可,并有权决定发放此类许可所依据的理由”。可以说,以此为标志,美国的政策又前进了一步:这一协定在适用范围上进一步扩大了,不再局限于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而且,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国际多边决议也比一国自行决定的政策在承诺的可信性上更胜一筹。[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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