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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家乡感受地域文化婚嫁习俗

时间:2023-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李银河则认为,生育行为是由村落文化促成的。从前文对雀儿寨的生态和经济环境的描述可以看出,雀儿寨处于腊尔山台地,直到现在,这里也被认为是传统苗族生息繁衍之地。“双喜婚”便产生在这样的生态、经济环境之中,并满足了婚姻重视生育的目的。婚姻的正式生效在生育之后,没有举办“双喜婚”的婚姻在当地被认为是“不好”的婚姻。
“双喜婚”与雀儿寨的生态和经济环境_僵化的田野:从双喜婚到恐惧

既然“双喜婚”的最独特之处在于把生育(尤其是生男孩)作为婚姻成立的前提,那么如何在当地社区的背景下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呢?这与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生产条件密不可分。

已经有不少学者对中国农村重视生育的婚姻进行过记载。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是其中的代表作,费老在这本书中认为:生育制度的功能是完成社会新陈代谢作用的继替过程。“妇女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她的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确认。同样,姻亲关系只有在她生育孩子以后才开始有效。”费孝通先生半个多世纪前在《江村经济》中所写的这段话,似乎是为半个世纪后湘西这种独特的“双喜婚”而写的。

李银河则认为,生育行为是由村落文化促成的。她对村落文化的定义是“以信息共有为其主要特征的一小群人所拥有的文化(包括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1]。除了信息共享外,村落文化还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村落的规模以一般人相互熟知的极限为其极限;第二,村落成员的流动性不大;第三,村落中的人有相互竞争的倾向;第四,村落中的成员有在生活的各方面趋同的压力。她认为,具有上述特点的村落文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人多’可成‘势众’,从而鼓励了大家庭多子女;二是因‘竞争’的规则,使村落中人全力以赴,投入生育的竞赛;三是因‘趋同’的规则以及村落中人对公平的强烈要求,形成一股相互制约的力量。”[2]李银河从具体的村落文化出发来解释生育动机,极大地启发了本文对“双喜婚”的解释。

从前文对雀儿寨的生态和经济环境的描述可以看出,雀儿寨处于腊尔山台地,直到现在,这里也被认为是传统苗族生息繁衍之地。这里自然条件恶劣,是典型的山地环境。而当地的生产方式仍是典型的农业社会,物质生活依然贫乏。虽然近年来外出打工人数不断增多,对当地的生产结构和观念都产生了一些冲击,但在当地,这种冲击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有个例子可以很清楚地说明这点。从当地出发去凤凰县城需两个半小时的车程。随着凤凰县城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已经为不少人创造了就业机会。但是在雀儿寨,让我觉得不可理解的是,整个寨子只有一位妇女在凤凰县城的旅游景点做小买卖。这位妇女在县城除去吃住,每个月也能挣1000多元钱,比在寨子里种庄稼要好得多。然而,寨子里却没有人响应,就连这位妇女在寨子里的亲戚对此也不以为然,觉得这样做会低人一等,至少觉得自己不会去县城做生意。可见,当地大部分人还是觉得守着农田过日子比较踏实。

可以说,雀儿寨还是一个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维系这种社会的传统和生产方式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是否有充足的劳动力,尤其是男性劳动力。由此,生育目的在当地变得异常重要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重生育目的的婚姻,一方面带来了苗族早婚习俗的普遍流行,苗族十五六岁结婚生子被视为是正常的;另一方面生育子女多寡成为评价女性社会价值大小的依据。人口的再生产,必然要依靠生育活动来实现,妇女是生育活动中的直接承担者,为此女性的这一生理功能受到极大的重视与讴歌,并得以上升到伦理与审美的高度。如苗族《大客歌》中所唱:“这个新娘真美啊!将来子孙一定多,多得像篙纠,多得像生姜。”

“双喜婚”便产生在这样的生态、经济环境之中,并满足了婚姻重视生育的目的。婚姻的正式生效(被当地社会认同)在生育之后,没有举办“双喜婚”的婚姻在当地被认为是“不好”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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