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不断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减轻城市贫困者的教育负担的政策改革必须针对不同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首先,国家投入不足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尽管我国教育投入在改革开放之后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纵观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教育财政支出的发展,可以发现教育投入明显不足,这主要表现为教育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过低、教育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除了投入不足以外,公共支出的区域不平衡也进一步加剧了教育不平等的状况,加重了低收入城镇居民的教育负担。中国有远比OECD国家和一般中等收入国家更加去中央化(decentralized)的体制。中国有一半以上的财政支出发生在省级以下(sub-provincial)的政府。在中国,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的差异要超过大部分的OECD国家,这种差异随着各省经济的增长而逐渐显现。从1990年到2003年,最富省份的人均GDP与最穷省份的人均GDP之比已经由7.3上升为13。最富省份的人均公共支出是最穷省份的8倍。省级以下政府层面的财政支出差距更大。最富的县在服务供给上的人均支出是最穷的县的48倍。公共支出的差异会转变为社会结果。2003年,最富的省高中入学率接近100%,而最穷的省不到40%[5]。针对教育投入不足的状况,政府必须建立健全财政对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教育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以保障政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要完善相关教育投资法律和政策。通过制订教育投资法,明确各级政府的教育投资责任和投资标准,做到教育投入有法可依,以保障教育投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2)要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财政支出比例。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百分比是国际公认评价各国教育投入的主要指标。只有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才能真正保障国民(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公平享受基本教育权利。(3)建立并完善低收入家庭义务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学困难,给予他们更多的资助,例如可考虑对于困难学生及家庭提供学生上学所必需的财政补贴或实物补贴,真正减轻低收入家庭的义务教育负担。
其次,城镇家庭教育负担加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乱收费”现象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我国教育领域的投资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双轨制”,即学校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取得财政资源,同时又可以向教育资源的享受者(居民家庭)收费,因此实际上扮演者双重获益的角色。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要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严格控制超范围、超标准乱收费。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加强对乱收费的监管力度,尽可能减少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2)导致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上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投入择校、课外补习班等方面的费用上升显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支出的过大差异会导致不同收入阶层家庭的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方面产生较大的差异,而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国民教育,政府应努力保证在起点阶段为每个公民提供尽可能公平的教育资源。因此,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缩小校际之间在办学质量上的差异,通过减少家长的择校动力来减轻家庭教育负担,缩小不同收入层之间的教育不公。(3)政府要在加大力度整治高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同时,重点应放在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包括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增加对贫困学生助学贷款贴息力度。高校也应尽力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更好地推动助学贷款等等。
第三,我国有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这使得居民家庭教育投资的动机特别强。对于城镇贫困家庭来说,通过读书而改变生活境况较之于其他收入阶层的愿望可能更加强烈,因此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不计成本地投入子女的教育。由于经济实力的差距,家庭教育支出增加对高收入家庭的影响不大。但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由于他们的经济条件有限,教育支出的上涨会显著抑制其他方面的正常支出,给家庭经济造成很大负担。因此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宣传,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消费理念,做出理性的家庭教育支出决策,以避免盲目的教育攀比。
第四,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是预防城市贫困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农民工子弟接受义务教育无非两种选择:一是进入农民工子弟学校,二是进入城市公办学校。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在教学质量、师资和办学条件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因此要求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但是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碰到诸多障碍,其中最主要的障碍是经费投入问题,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投入究竟是流出地政府还是流入地政府。对于流入地政府来说,如果公办学校接收外来工子女越多,地方财政压力越大,既会增加流入地城市教育资源的负担,也会对城市财政经费造成严峻挑战。同时,由于农民工子女的户籍不在流入地城市,这也给了流入地政府不愿承担农民工子女教育投入提供了理由。不过,近年来中央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逐渐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已经成为共识并开始部分解决。除了义务教育外,近年来农民工子女高中阶段教育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后如果想继续申请高中的话则必须回原籍。但这对于很多生在城市、长在城市的农民工第二代子女来说,初中毕业往往就意味着辍学,因为对于他们来说重回农村就学已经不太现实了。因此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后的出路问题逐渐成为一个沉重的话题。对于农民工子女高中阶段的教育问题本质上还有待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在目前的情况下,加强这些辍学农民工子女的职业教育是更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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