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已不只是关系国有企业本身的兴衰,而是关系到中国整个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建立。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也不只是国有企业的事,而成为当前摆在全体中国人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各行各业、各级各部门都在为国有企业改革加油出力。
为了配合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我国银行逐年调高呆坏账准备金。1997年是300亿元,1998年调高至400亿元。目前国企兼并可享有停息挂账的优惠。另外对12个试点城市实行“停息挂账”的优惠政策。将“拨改贷”债务300亿转为国家资本金。
从1998年起的3年内,国家将拨出1200亿元资金,用于一批被兼并、破产的国有企业债务中的呆账冲销。另外,对数十个“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内的国有企业被兼并、破产,实行优惠政策,企业连续3年亏损被其他企业兼并,兼并方负责被兼并企业所欠银行贷款本金,可在3至5年之内分期还款,且不用还息。破产企业进入法定程序后,所得破产收入可首先用于安置职工。
与此同时,财政部安排1亿元拨款,中国人民银行安排10亿元贷款规模,重点支持当年扭亏有望的企业。与国家扭亏资金相配套,大部分省市也都筹措了扭亏专项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国有亏损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的生产,可实行封闭贷款。即实行企业申请、联合调查、银行评估、专户管理、封闭运转、确保归还贷款本息的办法。
国务院还出台了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为国有企业的扭亏铺平道路。一是取消在中国实行了40多年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二是从1996年来连续三次降息的基础上,1998年又相继3次降低利率,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三是1998年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紧张的困难。
为了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减轻企业负担,1997年7月7日,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12月15日,财政部与国家经贸委等单位宣布取消217种基金,企业每年可减少30亿元负担。
有国家的支持,有部门的配合,有全国人民的关注,国有企业,你应该“大胆地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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