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动力。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推进文化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形成有利于内容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新活力,源源不断地生产出一大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原创文化作品和有竞争力的文化艺术产品,才能真正促进文化市场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一、内容创新是文化创新的核心,内容不足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要问题
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本质是内容,通过内容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占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成为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内容为王”说明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所具有的核心地位。20世纪90年代中期,顺应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与文化产业、信息产业融合化的发展趋势,欧盟率先提出“内容产业”的概念,英国也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和发展计划。此后,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出台引导和促进内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使内容产业取得了迅速增长。据普华永道公司的调查统计,2004年世界广义内容产业的市场总规模为13000亿美元,其中,美国占42.5%,达5529亿美元,位居第一;欧洲、中东、南部非洲合计占33.9%,达4395亿美元;亚洲及太平洋国家合计占19%,为2468亿美元,其中日本占将近2/5,为932亿美元(2005年数据)。作为一个长达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拥有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和举世罕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当之无愧的文化资源大国,但在资源开发、内容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还远远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是名副其实的内容产业小国,这与我国作为经济大国和文化资源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
我国文化内容供需之间仍存在着较大的缺口。电视节目、各类出版物等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说明我国的文化创新能力不强。与美、英等文化产业大国比较,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版权)的文化产品明显不足,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统计数据,2006年我国引进出版物版权12386种,其中图书10950种;输出出版物版权2057种,其中图书2050种,进出口比例在5∶1左右,虽然比2000年的15∶1和2002年的8∶1有明显进步,但长期以来图书版权贸易处于逆差地位的状况仍未得到扭转。牛津国际出版研究中心主任保罗·理查森指出,世界版权贸易不平衡并非近年才有,图书版权贸易直接反映国家科技、文化的强盛和国家财富的数量。近年来,美国每年通过版权贸易赢利5000多亿美元,占GDP的5%,而中国的版权贸易仅占GDP的1%左右,不到1000亿元人民币,赢利更是微乎其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员不久前表示,图书的输出与引进,不过是中国文化内容输出的一环,文化版权贸易的巨大逆差使得中国“软实力”与腾飞的经济“硬实力”之间的鸿沟越拉越大。
应该看到,近几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投资准入的开放,我国文化市场的巨大潜能已经被激活,一个文化建设的新高潮正在神州大地蓬勃兴起。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对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多样化需求,以及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的不断增长带来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对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总量越来越大,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文化内容传播的载体成倍增长则进一步加剧了供需之间的矛盾,可以说,内容不足已成为当前制约文化市场发展繁荣的主要问题。
加强内容建设就必须大力推进文化创新,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内容建设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在上述“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三个方面中,内容创新是文化创新的本质要求,居于核心地位;体制机制创新和传播手段创新既是文化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是为内容创新提供体制保证和传播手段服务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从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内容创新的重要意义。
二、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在内容创新中应当发挥积极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作用
内容创新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风险性。所谓公共性,是指内容创意产品作为满足人类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具有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非物质性”的意义内容,因而具有内容意义的公共性、社会传播的外部性等。所谓风险性,是指内容创新的过程具有不确定性,其成果难以进行量化评价,市场消费由于消费者审美偏好的差异而具有不确定性等。因而,从投融资的角度来说,内容创新在本质上是一种风险投资。这表明,内容创新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具有一定的“市场失灵”的特点,需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给予积极的干预和政策支持。
从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一般是从财政和税收政策两个方面对内容创新给予支持。其中,美国是以税收政策引导为主,财政直接投资支持为辅,促使民间资本通过捐赠和投入而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这与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文化内容产业和版权贸易大国的地位及其自由市场经济的传统是相适应的;英、法、德等欧盟国家则是综合运用财政和税收政策两个方面的作用对内容创新给予支持,通过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和内容产业,保持领先优势,与美国抗衡;韩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更侧重以财政和税收政策扶持影视、动漫、新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以实现其“文化立国”的战略目标,同时以一定程度的文化贸易壁垒适度保护本国的文化市场。由此可见,政府在民族文化的内容创新方面扮演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其中,值得我国借鉴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发达国家通过公共财政设立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给予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以及民族文化传承予以扶持,以弥补市场配置资源的失灵,如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加拿大艺术委员会,英格兰艺术委员会,丹麦艺术基金会等(见表1)。
表1 国外主要国家文化基金(委员会)概况
续 表
资料来源:美、加、英文化艺术基金(委员会)年度报告,魏鹏举整理。
尽管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的文化艺术基金(委员会)在资助范围、管理和运行机制、监督机构等方面有一些差异,但作为一种运用于文化领域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点是十分明显的:
——国家通过立法设立,属于半官方的非营利机构。
——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拨款,同时接受社会捐赠。
——以扶持民族文化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为主,有的还兼顾了与此相关的文化遗产保护、艺术教育等。
——实行专家管理,与政府保持“一臂之距”,体现科学、公平与公正。
——项目资助面向全社会。
——评审与监管体系完备严密,具有很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实施“国家文化内容创新工程”,同时以综合配套的制度安排、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作为支撑条件
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系统工程。《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抓好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抓好文化创新能力建设,以内容创新为核心,着力培育创新主体,加速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提高我国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创新成果。”从而开创我国文化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的新局面,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和综合国力。
推进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要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实现途径等方面进行探索。我国作为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在推进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的进程中,既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也要积极予以扶持和引导,以培育文化市场,弥补市场配置资源的失灵。近几年来,为促进内容建设和创新,国家先后实施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舞台精品工程、国家重大出版工程、清史修纂工程等一系列重大文化内容建设和创新项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然而,由于传统文化体制的惯性和“条块分割”的制约,这些重大文化内容建设和创新项目还存在着由部门实施的局限性、监管机构的缺失、运行机制的不规范和支持范围的狭窄等问题,难以适应文化发展融合化的趋势。为此,我们认为,应当不失时机地实施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的“国家文化内容创新重大工程”,通过全民族的内容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全面发展。
(一)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为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家文化发展基金(委员会)的方式支持民族文化内容建设和创新,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市场化、国际化的通行方式。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通过社会化、专业化的间接资助方式与管理机制的引入,可以比较好地解决当前国家对民营和社会艺术人才管理和资助的“缺位”问题,引导体制内外文化资源和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促使管办分离,突破条块分割、部门管理等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文化资源和要素配置中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而,这既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文化内容创新的需要而采取的具有体制、机制创新意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推动了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1993年税制改革以来,国家财政收入连年保持了20%左右的增速。2007年,国家财政收51304.03亿元,同比增长32.4%,增收12543.83亿元,几乎相当于1999年国家财政的总收入。可见,目前国家财政已经具备了加大对文化内容创新支持的投入能力,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从国家财政投资的角度看也是可行的。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提供制度保证
内容创新是具有个性化、情感化、分散化的创意活动,需要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艺术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文化体制做保证。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始发挥,文化市场的巨大潜能已经被激活,呈现出不断发展繁荣的良好势头。然而,由于文化体制改革刚刚从试点向面上扩展,传统体制的运行惯性还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发挥着作用,一些改革的难点问题还有待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破解。这就要求我们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文化发展、内容创新面临的问题和难点,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放宽文化市场资本准入、转变公共财政投资机制、打破“条块分割”的市场壁垒,以及市场微观主体搞活收入分配机制、用人机制等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等方面进行不懈探索,形成有利于文化发展、内容创新的新型文化体制和灵活多样的运行机制,从而发挥体制内外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盘活和释放人力资源的巨大潜力,促使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进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三)构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氛围,为内容建设提供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
文化内容和艺术形式的创新作为人类的精神文化活动,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它需要突破传统思想禁锢和艺术“范式”,在继承中发展创新,在不同观点、不同学派的交流和碰撞中产生灵感、实现突破,从而这一过程往往是以艺术流派、学术流派的形式而存在,通过学派之间的讨论和争鸣推动文化内容的创新和发展,因而需要有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实现。从历史上看,盛唐之所以成为我国历史上经济、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原因之一就在于当时海纳百川的宽容文化政策,以及规模空前的中外文化交流。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艺术发展方针为我们进行文化内容创新提供了良好宽松的理论环境,但不容忽视的是,长期以来文化专制主义的潜在影响,以及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在某些领域还有所表现,从而要求我们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上划清政治和艺术的边界,塑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氛围,为内容建设提供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否则,内容创新和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就可能是空中楼阁。
(本文原载于《山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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