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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超越

时间:2023-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生命境界的超越,一般是指人们在生命运动过程中不断挑战既成状态,以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对生命运动质与量、位与序的超逾与迈越。与对生命的境界之理解颇相类似,一说生命的超越,很容易让人仅仅理解为对生命状态或生命境界上限的超越,如超越自我、超越极限等。以上分析说明,从现象方面来说,生命的超越其含义是非常广泛的。但是本处重点讨论的是生命的境界与超越,故而理所当然要对生命境界的超越略微多费一些笔墨。
生命的超越_生命文化要义

(一)基本含义

本节讨论的是生命的境界与超越。前面刚刚说过,“无我”是生命的最高境界,既是“最高”,那还有超越的空间吗?为此,下面即重点讨论生命的超越。所谓超越,其众多的基本义之一即超过、胜过,它通常是指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位与序、量与质趋于至善而越次超伦的突破与跨越。所谓生命境界的超越,一般是指人们在生命运动过程中不断挑战既成状态,以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对生命运动质与量、位与序的超逾与迈越。

与对生命的境界之理解颇相类似,一说生命的超越,很容易让人仅仅理解为对生命状态或生命境界上限的超越,如超越自我、超越极限等。诚然,生命的超越肯定包括对生命境界上限的超越,但更准确地理解应该是对生命运动既成状态中任意一个点、线、面、体在质与量、位与序方面局部或整体的突破与跨越。比如,人们思想的每一点升华是超越,道德水平的每一点提升是超越,对生命意义之理解表现出的每一点进步是超越,对生命价值之实现所做出的每一点贡献是超越,对生命境界每一层级的突破是超越,从总体上对生命意义与价值觉悟程度的增进也是超越……。再比如,今天较昨天私心少了一点点是超越,下午比上午善行多了一点点是超越,通过自我修为克服了一点人格瑕疵是超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超越,弃恶从善浪子回头同样也是超越……。由此可见,生命的超越并非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并非笼统含糊的,而是理路清晰的,只要是向着使生命意义趋于高尚、使生命价值趋于至善的每一点突破与跨越,都应当归之于生命的超越。

以上分析说明,从现象方面来说,生命的超越其含义是非常广泛的。但是本处重点讨论的是生命的境界与超越,故而理所当然要对生命境界的超越略微多费一些笔墨。根据“生命境界的认识模式”可知,生命的境界可分为“唯我”“小我”“大我”“无我”四个层级。一方面生命境界的四个层级两两相接,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故而生命境界的超越可以笼统地理解为是对整体的超越,而对整体的超越也即意味着是对最高境界的超越,因为最高境界对其他层级是完全覆盖的。另一方面,生命境界的四个品级层层相叠,构成一个理解上的顺序格局,每一个层级都有自己的特征性内涵,且以其特征性内涵形成自己的理解体系,故而生命境界的超越必然包括对各个层级的超越。事实上,上位层级的生命境界本来就是在超越下位生命境界的基础上形成的,如“小我”是对“唯我”的超越,“大我”是对“小我”的超越等。结合着前面的讨论,生命境界是生命主体对生命意义的觉悟程度与理解水平,由此可知,人们在“小我”阶段所表现出的生命境界,其实就是对生命意义的觉悟程度与理解水平较之于“唯我”阶段更高一些而已。类似的,生命主体所表现出的“无我”境界,其核心要素便是对生命意义的理解与觉悟实现了对“大我”境界的超越,只不过,这种超越在趋于至善与高尚方面是没有极限的。

(二)生命超越的支撑基点

根据前述讨论我们已经知道,生命的超越主要是主体对生命运动既成状态中任意一个点、线、面、体在质与量、位与序方面局部或整体趋于至善而表现出的突破与跨越。这样的理解应该是比较全面的,不仅做到了意域的全覆盖,而且方方面面皆被包括得纤悉无遗。然而,太过于全面详尽却又未免失之于庞杂冗泛,很容易令人在生命运动实践中因抓不住重点而产生行为的困惑,为此,很有必要在充分理解、全面把握生命超越的基础上抽提出一些比较重要的支撑点,以便于我们在平凡的生命过程中有重点地加强自我修炼,持之以恒于平平常常的细微之处努力实现生命的超越,进而不断提升生命的境界。在何处寻找把握生命超越的支撑点呢?我们认为,人的生命境界是一个不断升华、持续终生的修励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着无穷无尽的既成状态可资超越,其中可供人毕其一生努力修为、不断砥砺的支撑点有两个。

1.对执我的超越 执我,即拗执于自我。它是生命主体太过于据守自己的观点,对生命的理解沉迷于守持虚妄的自见偏识,一知半解而固执己见,泥古拘方而不知变通的那么一种状态。在这里,要理解执我即需先理解执念,而所谓执念,主要是指执著而不可动摇的观念,可用于表示因极度执著而坚定向往、不懈追求的信念。应该肯定,人的生命运动是需要执念的,特别是对于追求至善、追求高尚的生命意义来说,执著地坚守人生的奋斗目标是最基本的人生态度,然而,对生命的执念务须建立在深刻、准确的理解基础之上,如此方能确保自己的执著不至于偏离方向。

然而,人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又不断地接受政治、经济、科学、习俗、心理因素、伦理纲常、大众观点、时代思潮、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无限多个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很难说某谁一定形成了对生命价值、生命意义、生命目标深刻而准确的理解。倒是可以比较肯定地认为,大多数人对生命问题如价值、意义、目标等所持的见解未必一定是深刻而准确的,在这方面,自见偏识且固执虚妄的人远非少数。由于世人皆热衷于固守自己的认识与观念,所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一旦形成的观点确实很难改变,故而在生命运动过程中要与时俱进地不断修正自己的认识与理解就变得异常艰难。《红楼梦》中的《好了歌》对此叙说得十分精辟,歌中说道:“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平生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便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这其中一连串排比的“只有……忘不了”,其实就是列举的人们在生命实践中的执我情愫;针对那些“忘不了”、放不下的执我诸事而讲述的道理,也是奉劝世人凡事须通达些,不必太拘泥、固执于一成之见。也就因为此吧,虚妄地固执己见便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超越自我、超越生命境界的一个最大障碍,相应地,对执我的超越理所当然地成为生命之超越能否顺利实现的支撑点。

2.对生死的超越 生命的超越不可能一蹴而就,那是一个须持续终生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可供毕生修为、不断砥砺的第二个支撑点即是对生死的超越。世人莫不乐生恶死,虫蟭蚂蚁尚且避死就生,可见生与死的问题是普天下所有生命不可不面临的共性问题。如果说其他生命是以自然本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生与死的摆布,那么与之不同的是,人类可运用哲思智慧和社会文化在有限程度上能动地把握生命,比如人类社会的医疗保健即是主动把握生命的有效措施,而人们对生命价值、生命意义的追求更是超越自然生死的积极举措。所谓超越生死,当然不是说人们可以置身于生死之外而不受生死问题的羁绁,而是说人们对生与死的认识、理解、觉悟可以实现对生死问题榆坊之见的突破与跨越。

每一个现实活着的人,都正在实践着生的过程,同时也正在趋近于死的终结,因此在他生命的每一个时刻,都同时存在着生的现实性与死的可能性。这种向死而生、缘生必死的哲学事实,构成了绝大多数人们爱生恶死、贪生畏死的基本心理,也由此引发了人们对生死问题不可穷计的体悟、理解与认识。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由于受爱生恶死、贪生畏死心理的深刻影响,人们对生死问题的理解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程度的沉重心结与阴暗心结,所谓超越生死,其实就是对生之偶然与死之必然保持一种自然、达观的平常心态,以便挣脱不可不有的沉重心结与阴暗心结的纠缠与束缚,进而实现生命的淡泊与宁静。为此,从意识、态度、行为方面来说,超越生死的最高境界乃努力趋向于即死无憾。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现实世界中常可看到,很多人在生命的弥留之际非常真诚地表达自己割舍不去的牵挂、痛悔与无限的遗憾;现实生活中也可看到,不少人经历过生死之劫而再获新生之后,对生命的意识和态度陡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在生命的实践过程中变得更加旷达、更加向善。这种现象提示我们,人生在世,难免会有很多对他人、对社会不周不到的地方,对于良知意识比较高的人来说,尽管随时注意检点与改进,但到临死之前总会留下很多遗憾之事。作为对生命境界的追求,最理想的便是努力趋向于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入手,不该说的话一定不说,不该做的事一定不做,该说的话一定说到位,该做的事一定做得体,如此孜孜汲汲循无瑕之行,勤勤恳恳望义方之效,做人处事时时刻刻放平了良知与天理,整个生命过程中的分分秒秒、点点滴滴都做到俯仰无愧,即便骤然即死,却也身无憾事,如此方能活得超脱、死得安然。

即使马上死去却也身无憾事,这是生命的最高境界,也是超越生死的最高境界,当然也是一种可以努力趋奉却难以真正企及的终极境界。然而,人之为人,要使自己短暂的生命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理所当然须以即死无憾的目标作为自己实践生命的毕生追求。或许有人会说,我把一切看得淡然、看得轻邈、看得了无、看得虚渺,如此则即使马上死去,又何来身之遗憾?诚然,这虽是显得有些颓唐消极,但毕竟也是生命的一种态度,如果真的能够把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都看得淡然、看得轻邈、看得了无、看得虚渺,进而做到即死无憾,那倒也确实是对生死的超越,问题是这样的生命存在吗?可能存在吗?因此我们要说,在生命哲学中讨论的即死无憾,并非消极潦倒的孟浪游戏,而是以十分积极的进取态度,高度负责地把握神圣的生命,通过秉持即死无憾的生命精神,实现对生死的超越,进而无限追求生命的最高境界!

即死无憾是超越生死的最高境界,它鲜明地表现为人们对生命价值与生命意义的一种意识与态度。人的生命秉承于天地,成就于社会,既神圣庄严,又渺小短暂。如何使自己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意义,这是每一个生命持有者都将面临的一个严肃问题。面对这个问题,需要人们保持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积极精神,树立自觉地珍惜生命,积极地运用生命这样一种科学的生命意识与生命态度。生命的存在是有限的,但生命所能实现的价值则是无限的,如果我们在每一个有限的生命单元比如一分一秒、每日每月都能做到珍惜生命机会,努力创造生命价值,不虚度光阴,不浪费生命,那么,当死亡无可奈何地降临时,我们便可从容淡定地微笑着离去。

超越生死要求生命主体不仅对自己,而且对亲人都能保持一份达观知命而豁怀、超迈的基本态度,事实上对于情感纯粹的人,对亲人做到超越生死而从容淡定往往要比对待自己困难得多。人生活于天地之间,情义乃生命的核心内涵,人们对至亲至爱的亲人之生命往往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宝重,博爱苍生者甚至可视天下生命高于自己的生命。人们在生命实践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少悲痛和苦难,然而最大的悲痛和苦难莫过于与至亲至爱的生死离别,因此这也成为超越生死的最大障碍。为此,生命文化要讨论超越生死,如何做到对亲人之生死的超越理所当然是无法逃避的一个现实问题。

(三)正确对待生死

我们认为,即死无憾是生命的最高境界,这一重要理念不仅适用于自我生命修养,而且同样适用于作为对待亲人之生命的伦理原则。人是极富于感情的动物,人们总是真诚地希望自己的亲人、朋友乃至于每一个鲜活的人都生活得平平安安,能够健健康康地颐养天年。然而,内外环境与客观规律总是会偶尔违背人们的意志而无情地夺去亲人的生命,况且即使是颐养天年者也终究必有一死,因此死的问题是谁都不愿面对然而又谁都不可逃避的一个现实问题。每遇至亲至爱逝去之时,人们难免会剜心割肠、凄惶难舍,长久沉浸于极度悲痛之中而难以自拔,有的还会因对亲人生前时有慢待而纠结追悔。要实现对亲人生死的超越,其实就是要保持一个平常的心态,生固然可喜但却不必因其生而极喜,死固然可悲但却不必因其死而极悲,因为一切皆乃自然规律所支配,人们的主观愿望要想改变生死规律,那是非常无奈、无助且无能为力的。诚然,要对亲人之逝保持平常心态,这非常困难,慢说庄子悼妻鼓盆而歌非为常人所能理解,便是平常人等遇亲人临别而有言行不周之处,那也会成为终生难以释怀的心理负担。有鉴于此,要实现对亲人生死的超越,做到即死无憾,至少有两大因素必须有效地解决。

1.正确认识生离死别 生命是自然物质与环境互动而循规律运动的过程,因此无论怎么说,生命最底蕴的性质不过物质而已,每一个人的生命过程都仅仅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它与山川河流的沧海桑田之变、日月星辰的兴衰存灭之化全都根源于同样的自然之理,人的死亡与流星陨石在大气中燃烧殒灭并无什么本质的不同,因为它们都只是物质的运动形式。在具体的生命实践中,人们对亲人之死不可避免的难释之痛主要受因于社会文化,假设人类的进化水平仍然还处于原始蒙昧的昏瞀状态,对死亡问题便不会有那么多基于智慧与文化而产生的麻烦事。对此人们应该想得透达些,看得平常些,生死问题服从于自然规律,那是任何力量也左右不了的事,既然左右不了,那又何必定要纠结固执而割舍不去?人固然希望长生久寿,但关键是要活得自然、活得洒脱、活得有尊严、活得有质量,如果生命质量确已彻底“崩盘”,该放手时囿于情感而不愿放手,仅靠现代科学技术维持着受那临终前的煎熬,真是何苦!人固有一死,关键是死得安详,死得平静,死得有尊严,死得有质量,如果明知无力回天而定要妄图强行挽留,结果在那临“启程”之前又是被打针、又是被灌药、又是被接受生命指征监测、又是遭强行气道、食管插管……,直被那“难舍之情”无谓折腾而弄得乌烟瘴气,看似情感深厚,其实悖谬深深,让人临死之前也得不到片刻安宁。说实话,如果有那么一天,我面临自然规律难违之时,的确不愿枉受那份情感牵缠之罪,如果有什么办法能够安静地离去,也希望社会不要非难我的亲人和医生。

2.平常对亲人的应有态度 在超越生死的问题上,要真正面对亲人的骤然死亡而心存平静、淡定无憾,那还真不是一件能够轻易办得到的事。因为受情感之累,一般人很少能做到面对亲人死亡而气定神闲、心泰身安,除非他是生命修养境界非常高逸的旷达脱俗之士,邓颖超女士在周总理临别之际,只是给了他轻轻而深情的一吻,看似轻描淡写,于无声处却蕴涵着无比深厚的金石之情。人作为理性深厚的文化动物,理当如邓颖超女士那样以高雅、开放的文化心态正确地对待生死,确实不必执迷于狭隘的生死观而不能自安。人啊,为了追求高境界的死亡文明,对至亲至爱的亲人做到即死无憾虽难,却也是应该努力去做的,而这种努力一定不是在当亲人面临死亡之际表现出的某种形式,而应该下工夫于平时表现出深刻的内涵。不论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还是为人配偶、为人手足,我们与至亲至爱长期生活在一起,每时每刻都应该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尊重、关心和爱护,对其衣食住行周到些,喜怒哀乐呵护些,大事小情勤勉些,是非过失担待些,外长里短宽容些,头痛脑热温婉些……平时的点点滴滴都做得十分周详得体、不存瑕疵,真的到了万不得已必须永终时,虽是万般不舍,却也不至于有太多遗憾。即使从表达感情的角度说,与那种平时不阴不阳、不痛不痒,待其真的去了时才呼天抢地、愧悔哀戚者比较起来,还是平时经心些要实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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