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义福利国家模式福利的供给以劳动者的职业为依托,根据劳动者职业和收入的差异,建立在劳动者工作贡献程度的基础之上,以工作业绩为计算基础。通过国家立法的强制性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严格的资格领取的条件,在行业和地区组织分别管理的条件下,提供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由于以这种社会保险为主要特征的福利供给方式通过保险精算的方法,根据公民的参保年限以及缴费水平来确定现期或未来的福利给付。因此,公民接受福利待遇的水平直接取决于其职业状况和收入水平而定。公民领取福利取决于其工作期过去的表现和现在的给付的之间的关联程度,其社会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给付资格的限制,弱化了非商品化的程度。另外,由于合作主义与教会之间的渊源关系,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家庭在福利供给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的大部分转移支付主要集中于劳动力市场中的经济活跃人口,依据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费由雇主及雇员共同缴纳。享有工资的劳动者的配偶和子女通过家庭关系的转移支付享受到相应的福利。显然,在保守主义福利国家中,重视家庭的福利供给作用,鼓励妇女在家承担对家庭照顾的责任。与其他两种福利国家模式相比,保守主义福利国家的妇女就业率低,幼儿园等儿童福利相对较弱。因此,保守主义福利国家模式即强调公民劳动力市场中的贡献程度,又强调家庭在福利供给中的重要职能。这种福利国家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场的福利供给作用,强调雇主和雇员的合作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互助。同时,国家在福利供给中的作用也至关重要,通过立法和管理确保各项社会政策能够有效实施,并对社会政策提供补贴和其他财政支持,提供必要的住房补贴等等。除此之外,国家维持既有的阶级分化,维护社会阶级和地位的差异,因此,福利国家模式的再分配效用对社会权利以及阶级分层没有实质的影响。最初这种模式在德国产生并得到长期发展,随后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包括奥地利、法国以及意大利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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