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 构建和谐———红寺堡开发区政法工作纪实
红寺堡自开发建设以来,工委、管委会始终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经过政法委、综治办干部和广大群众的不懈努力和开拓创新,红寺堡于2006年底取得了“平安区”称号,提前一年实现了创建目标,走出了一条符合红寺堡实际的平安创建之路。
高位推动——抓保障。平安创建工作是新时期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型工作。为全力推动平安创建工作,红寺堡成立了以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平安红寺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扩大范围、覆盖全面,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将红寺堡所有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村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创建范围,制定下发了《红寺堡开发区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对创建活动进行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明确了创建的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强化责任,有计划地分步骤推进。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挤出资金,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自2005年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以来,财政共落实平安创建专项工作经费60余万元,各单位各部门在治安防范上共投入资金达500余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民动员———营造氛围。红寺堡各乡(镇)、部门、单位围绕“平安创建、全民参与”的主题,利用每年的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平安网络、民俗文化、校园文化、“三下乡”等宣传资源作用,通过上街宣传、印发资料、文艺演出、报告演讲、图片展览、制作平安创建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综治条例及平安建设意义和先进典型。近十年来,在平安建设宣传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组织集中宣传活动50场次,各类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网络平台宣传报道平安建设工作500余篇(次),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分别达到98%和96%,形成了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红寺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政法综治会议
抓源治本———夯基础。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和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思路,在4个乡镇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353个创建单位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人民调解员486名,特邀调解员61名,建立健全了红寺堡开发区(部门、单位)、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完善了领导责任机制、纠纷预警机制、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纠纷督办机制、工作考核机制“六大”长效工作机制和定期排查、工作台账、情况报告、情况通报、零报告“五项”工作制度。探索推行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和特邀调解员制度,着力构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自2005年以来,各级共排查矛盾纠纷2800余件,调处成功265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及时有效的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北京奥运会、自治区五十大庆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红寺堡无赴银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多策并举—筑防控。坚持以专门机关为主体,技术防范为支撑,群防群治功能为骨干,不断强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着力提高预防和控制犯罪能力。一是加强专业防范。公安机关整合交警、治安警、巡警、武警力量,加强对街面及重点地段位、场所的巡逻防范,提高街面见警率,提升出警速度,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二是推进技术防范。各部门依托科技强警和“三基”工程战略,加大技防投入力度,在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独立办公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施300余处,实行金融网点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实现技防措施全覆盖。三是强化群防群治。各乡镇充分依托“十户联防”“十店联防”“义务巡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形式,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群防群治,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四是开展严打整治。政法各部门始终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暴力性犯罪和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自2005年开展平安创建以来,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6起,创造了4年实现命案全破的好成绩,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高达90%以上。
创新机制———促巩固。平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创建不易,巩固更难。为了寻求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的有效举措,红寺堡各级组织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切实巩固平安成果。一是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红寺堡每年拿出3至5万元,对人民调解员给予补助,充分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二是平安创建覆盖面不断扩大。先后组织开展了“平安村庄”“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等覆盖各个层面的创建活动,截至目前,红寺堡平安单位总数达到296个,其中市级平安单位14个,平安创建巩固率达到99%。三是“六无”单位创建提升创建水平。2007年,在平安创建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创建水平,开展创建“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涉毒案件、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无集体访、无邪教活动”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平原创建。经过两年多创建,刑事案件总量、集体访总量、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两年实现下降,有272个(次)单位达到“六无”创建目标,18个村(单位)受到表彰奖励。2008年在自治区平安建设复验中,红寺堡继续保持“平安区”命名,成为全自治区10个继续保持命名的平安县(市、区)之一。
今天的红寺堡,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新时期我们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更艰巨。红寺堡政法综治工作将在红寺堡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红寺堡而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给广大群众展现一个更加平安、和谐的红寺堡!
(红寺堡开发区政法委供稿;撰稿人:吴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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