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泰山风———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工作纪实
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隶属吴忠市检察院,于2001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5名,内设政办科、刑检科、反贪局、控申(举报中心)4个综合性业务科室。自2001年以来,红寺堡检察院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五好’检察院”称号,全区检察机关第五次“双先”评选活动先进集体,被吴忠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平安单位”、“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
刑事检察。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增强服务效果为核心,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等检察职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准确的批捕、公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自2002年6月正式受理刑事案件以来,共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77件456人,起诉案件359件557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现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87次,发检察建议13份。坚持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毒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劫和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案件,特别是将涉毒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依法快捕快诉,坚决遏制了毒品犯罪蔓延的势头。对重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协同侦查人员取证,以侦查监督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工作,形成“严打”整治斗争的整体合力。严格按照创建“平安红寺堡”的各项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通过落实预防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利用检察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反贪渎职。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0件38人,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反贪部门多次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其中所办理的一起渎职案件被评为宁夏全区“十佳精品案件”。在2005年底考核中,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吴忠市第一,自治区第六的好成绩。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动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方法,通过办案,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以及行业和系统预防。与民政、工商、城建、教育等部门共同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会同红寺堡扶贫办举办了乡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接受人民的称赞
控告申诉检察。把创建全区“文明接待室”活动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要求干警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坚持做到“三要”(接待要细、分流要快、答复要准)和“三个一律”(一律接待、一律办理、一律回复)。几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21件,接待来访群众589人次,并进行了一一处理和回复。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建立了一般性来访由接待员接待,“两访一户”由科长接待,重大疑难案件由检察长亲自接待的“三级接待制度”。共组织检察长接待日186次,接待来访群众327人次,化解了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涉法上访案件,促进了法律的统一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按有关程序及时分流、及时催办、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使举报线索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每年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举报宣传周”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乡村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努力,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技术装备。2002年,抓住中央国债资金向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倾斜的有利时机,经多方努力,争取资金250万元,于同年12月建成占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技侦大楼。现拥有办公办案用车4辆、电脑41台,数码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齐全。2006年6月,完成了与全区检察机关的三级专线网建设,实现网上办公办案。
检察长接待日活动
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坚持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建院初只有6名干警,截至2008年底,共有干警25人。其中,四级高级检察官2人,一级检察官2人,二级检察官1人,五级检察官1人,助理检察员10人,书记员9人。队伍平均年龄为31岁,本科学历20人,占队伍人数的80.2%;研究生学历1人,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20人。以前,由于检察官断档问题严重,案多人少的问题非常突出,成为制约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瓶颈。2008年,新的领导班子组建以来,该院领导把解决办案人员紧缺问题作为重点来抓,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红寺堡检察院10名参加考试干警中有9人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考试,其中3人取得A证,6人取得C证,通过率达90%,案多人少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不断加强学习,以全国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自治区检察院开展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为契机,大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理想信念和教育宗旨为核心,以保证公正执法为根本,以办案第一线和“八小时”以外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先后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接受监督年”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教育活动。鼓励干警不断学习深造,着力改善队伍的知识、专业结构,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丰富干警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素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在干警中广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向任长霞、牛玉儒、马俊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等教育整顿活动,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得到了进一步的转变,有效预防了领导干部和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创新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规范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2009年,红寺堡检察院针对当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关注民生、走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与当地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深入开展了打造“阳光村务”、建设“和谐农村”活动。该活动以村务公开为手段,将村委会所有事项一律按照规定程序向村民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活动开展以来,已追回违规资金17万多元,村干部主动说清并上交违规资金12.8万元。
在总结以往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简捷、高效又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实效。主动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国税局、工商局、卫生监督所、公安局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审查的实施办法》《关于对行政执法案件实施备案审查制度的规定》及《关于对刑事、治安案件实施备案审查制度的规定》等制度。制度主要规定了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公安机关对所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均须填写一式两份的《备案审查表》,及时送达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备案审查。通过审查,对属于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送而不移送、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立案后撤案不当等违法情况的,及时依照检察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违法情况的,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改正。同时,为促进监督工作顺利开展,该院按照月审查、季评议、年度总结评审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报送发生的案件,主动接受审查,并加强了与各执法部门的联系,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此项长效机制的建立,使检察院对红寺堡行政执法案件、刑事和治安案件的监督检查关口前移,既有利于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又有利于各执法部门及时整改,严格、公正执法,还解决了集中检查时案多人少,耗时费事,审查不细,不易发现问题的弊病。此举得到了红寺堡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公安机关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供稿;撰稿人:兰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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