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家集:回汉和谐共处的典范
丁万录
民族间的平等、和谐与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民族关系的主流。但民族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多民族杂居区,社会的和谐发展较单一民族居住区需要更高的社会成本,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变量,民族关系中不同民族文化的冲突与交融又是这一变量的核心。要保持多民族杂居区社会的和谐发展不仅需要持续稳定的民族平等政策、法规的各级国家公务人员的不懈努力,更需要杂居区各族人民继续发扬互谅互让、互惠互利的协作精神。单家集就是一个回汉民族数百年间互谅互让、互惠互利、和谐共处的典范。
单家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的一个以回族穆斯林为主体的回汉共居自然村寨,亦称单民,因单姓居民人口多而得名。地处两省区数县(甘肃静宁、庄浪、宁夏隆德、固原)交界地带,县境交通干线中(卫)静(宁)公路西吉——静宁段穿村而过,交通方便。现有人口3700多人(2002年),回族占总人口的95%以上,单姓约占70%,分为单北、单南两个行政村。
红军长征中曾三次路过单家集,1935年10月5日毛泽东主席在村中宿营一夜,与当地群众促膝相谈,了解回民风俗,宣传革命道理,单南清真寺作为纪念地至今保护,1993年当地人民还专修了纪念碑以示永志不忘。单家集是西吉县著名的村寨之一。
单家集的村史因相关地方史志缺乏记述,如今已难考其详。经过多次实地深入调查,参证地方史志,许姓、杨姓(现已无人)是单家集的最早住户,明代之前已定居。边姓现有10余户80多口人。单姓是明初由山东济南府迁来,始祖弟兄二人千里迢迢来到六盘山区,一个落居单家集,一个落籍固原马文堡。单家集单氏族脉旺盛,人口繁衍发展,还曾出现效力明清政府的文武人才,其族内口碑相传:明嘉靖年间曾有先祖在湖南任过知府(据称原有宗谱、祖坟墓碑为证,后均遭毁坏);清末武秀才单世魁(字子元)具有较强号召力,是周围数县的知名人士,单世兰是同时代的文秀才。熟知家史的单文芳老人称,村中在明朝就建有清真寺。清代陆续迁来了苏、马等姓人家。清同治年间西北回民起义时,各地回汉关系紧张,但今西吉县属葫芦河沿岸硝河城、单家集等地回汉向称友善,没有酿成仇杀惨祸,清军曹克忠部入境追剿流动就食的陕西回民军时,曾滥杀无辜、挑拨民族矛盾,但单家集回汉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回民起义被镇压后,单家集周围被左宗棠选定为迁徙安插劫后余生的陕西回民的理想地区,单家集的陕西回民就是此时落籍的,他们建有自己的清真寺——陕义堂(即单南清真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河湟事变失败后,部分河州(今甘肃临夏)回民为了躲避清政府“善后”屠杀,潜逃六盘山区,有落籍单家集的人家,是该村最后一批落居者。
熟识单家集,村民快节奏的生活和自成体系的生计方式给人留下较深印象。他们绝大多数有着远远高于宁南山区普通农民的经济收入,商业是他们的经济支柱和亮点,不仅如此,他们还有着较强抗风险和快速转移经营项目的能力。人们普遍认同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单家集商业繁荣背后的关键因素。提及回汉关系,单家集人很骄傲,老人们说,没有和睦的回汉关系,就没有单家集历史上的辉煌;青年人讲,没有融洽的民族交情,就没有单家集人今天的红火生意和好日子。单家集两个行政村曾先后获得十余个省、地区、县级集体和个人的各类“民族团结”奖励,是政府确认和周边人们公认的民族团结模范村。
据我们考察分析,单家集和谐的民族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经济方面的互惠互利。由于地理区位优势,清代中后期单家集已成为周围地区著名的商业集市,民国年间为静宁36镇之第二镇(仅次于静宁县城),集市规模较大,农历逢一、四、七集日,吸引着周围几十公里的回汉群众,有山西、陕西、河南等地经营绸布、百货等生意的坐商户数十家,集日熙熙攘攘,交易旺盛,集市税收为静宁县主要财政来源之一。民国7年(1916年)驻军陇东的地方小军阀张兆钾派给单家集4000银元公债,全部由买卖人出集。后来虽然多次受到军匪骚扰抢劫,集市却岿然不倒。据当地老人们讲,清未民国时期单家集人七成做生意,三成种地务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单家集集市于1958年被撤销。这使向来以商业谋生的当地群众生活陷入了困境,外出者络绎不绝。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国家政策的转变,单家集人又开始在商业方面活跃起来,经过不懈努力,1996年10月单家集的固定农贸集市重新开办起来,逢农历双日为集,这也是宁夏南部山区唯一的一个村级农贸集市,但其地方政治和商业中心的位置早已被相邻数里的兴隆镇所取代。1998年-2001年,该集市以牛羊交易为主,每集交易牛羊在200-400头只左右,我们亲身观察的几次集市交易以牛为主,大约有100头左右,可能是淡季(春夏季)的原因。每逢集日清晨,清真寺召唤人们礼拜的邦克声响起之后,市场就有牛羊进入。礼拜结束时,太阳即将升起之际,市场已是熙熙攘攘。单家集牛羊集市保持着很好的公平交易传统,无强买强卖的欺客现象,这在陇东地区是非常突出的。因此吸引着周围隆德县及甘肃静宁、庄浪、通渭、会宁等县的汉族农民远道而来售牛(陇东地区汉族保持着牛为役而不宰杀的习俗,老牛多售给回族。现在也有很多汉族农家饲养育肥牛出售给回族商人)。村内汉族不做牛羊生意,但开医药铺、兽药铺从事技术服务。回汉两族经济上的互补互惠互利得到充分体现。单家集的老庙建筑宏伟,辐射周围数十公里的汉族人群,香客不断,历史上是带动市场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回汉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的商业经济利益使单家集人自觉地维护着良好的民族关系。其二,日常交往中的互敬互谅、互帮互让。在民族杂居区,由于文化的差异,民族之间的磕磕碰碰和误会在所难免,社会和谐需要人们互谅互让,心存宽容,认同文化多元,排除民族偏见。单家集人在这方面堪称楷模。我们遍访村中老人,力图寻求在他们的记忆中当地回汉之间矛盾冲突的例证,始终未得。老人们说,本村回族与其他地方的汉族因生意发生口角的事是有的,但也从不伤及宗教信仰和民族感情。
在当地,回汉关系融洽的例子举不胜举,下述几例具有典型意义。
互尊互敬传佳话。1958年前单家集回族以南、北两座清真大寺为主要宗教活动场所,汉族亦有一座建筑较为宏伟的庙宇。清真寺与庙宇并存一村不仅毫无冲突,且有相映成趣增强交往之妙,清真北大寺内重达数十斤的大布庆贺帐子是边氏汉族集资挂起,汉族庙院内的巨钟是单氏回族捐资铸就(十分可惜的是这两件很有价值的文物后来被毁,庙宇被拆)的,这在甘宁青民族问题十分敏感的清末民国时期不能不说是一个典范。
日常生活中充分体现回汉两族和睦的关系。单家集回族人口多,汉族人口少,回族不以人口多而盛气凌人,汉族不以人口少而自感受迫,两个民族之间邻里相居,平日交往密切,毫无畛域之分。为了方便孩子交往,汉族有给小孩按回族常用经名起乳名者。双方在重大节日期间互相拜贺是历史上形成的良好传统,迄今坚持不懈。春节时,回族向汉族道贺新年;开斋节时汉族向回族祝福节日。两个民族家庭遇娶媳妇、嫁闺女等喜庆事,也常常互相走动贺喜。如边永祥老先生为4个子女操办婚事时,请阿訇宰牛宰羊,借回族锅灶使用,请回族厨师掌厨,完全按照回族习俗招待前来庆贺的回族乡亲,清真寺阿訇也来贺喜,一家喜庆,全村其乐融融。
1958年,西吉的汉族寺庙被全部拆除,回族清真寺仅留1座。这座清真寺就是著名的单南清真寺,它得以保存下来完全是时任连(大队、村)党支部书记的汉族人边永祥之功劳,他以留作大队部办公地点的名义挡住了拆寺,并将村中被拆各寺的一切物件归到一起保护起来,以防万一。他自己晚上住在寺里看护。当时,单南清真寺因多年失修,已有倒塌现象,边永祥左思右想,深知回族信仰坚定,必须保护好这座唯一的宗教场所以慰信众,他也顾虑清真寺倒在他的手上日后遭回族群众指责,影响一向和睦的两个民族关系,遂冒着政治风险以作为“大队粮仓”的名义整修了清真寺。在那个特殊时代其中艰辛后人难以想象。边支书以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壮歌,也赢得了村中回族的敬重。
上述这些例子不仅反映了单家集回汉两族和睦的民族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这种关系来之不易和人们维护它的自觉意识。
单家集和睦融洽的回汉关系在宁夏南部山区具有典型意义。单家集回汉两族为什么会数百年间和谐共处而无冲突呢?这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
深入分析单家集民族关系,对处理国内杂居区民族关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商业集市的效应与“和气生财”的中国传统商业经济模式是单家集回汉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之一。单家集是一个微型商业社会,在正常环境下,商业一直占据着经济主导地位。这种商业经济模式使单家集始终处在相对开放的状态中,人们寻求经济信息的内在要求驱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外部世界,而对外部世界信息的掌握不仅有利于他们的商业经营,也使他们的视野更为开阔,处事更为冷静周全,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自觉维护良好的民族关系。从结构功能主义观点看,单家集商业社会结构的基础是相互依赖的人际关系,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集市的巩固和繁荣,也是民族关系和谐的直接体现。其次,家族势力不突出而又合理有效的自我约束,是单家集回汉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如前所述,单氏家族约占单家集总人口的70%,是西吉县回族中第一望族。从单氏家族族内亲疏关系看,家族分为四房头(即四支),同支关系更为亲近;20世纪70年代以前,单氏家族辈份仍有序的排列着,目前在世者名讳第二字依次为世、进、文、志、贵、发字辈,“发”字之后再未排序,孩子起名基本随父母意愿。名讳虽已不依辈份排序,但族内不通婚——包括可知的同家族之间,也包括不可知的或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同姓之间,不论地域远近的习俗仍被认真遵守着。表面上,单氏家族并无严格的族规,人们的日常行为是完全自由的,在清真寺礼拜时排班亦不受辈份影响;但据我们观察分析,单氏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着明确的家族认同感,个人的行为是自由的,而个人不良行为的结果会影响到家族的声誉,也会招致家族成员的道义谴责。所以,人们为人处世和日常行为在潜意识中不可避免地受家庭力量制约,家族的荣誉是人们潜移默化的行为准则之一。同时,由于单氏占区域内人口的大多数,从宗族关系角度看,他们自然处于优势地位,无需强势的家族组织巩固社会地位。从百余年社会历程看,单氏在地方人际关系、家族关系、族际关系各方面均表现出温和姿态,这在某种程度上为其他家族树立了榜样。单家集的商业社会性质使人们忙于农业外的各种商业活动,每个家庭有着自己的经营空间和项目,经济方面受市场规则制约,社会组织方面受各级政府管辖,宗教方面各遵守自愿入寺,无需以家族力量来维护个人利益。再次,单家集回族内部关系和谐。尤其表现在宗教方面,虽有老格迪目,伊赫瓦尼、哲赫耶、赛莱菲耶等不同派别,各派之间也有人数多少、力量大小之别,但很少发生纠纷。人们恪守教义教规,重视伊斯兰教两世并重思想,持较为开明务实的宗教态度,普遍认为不同教派各有各的干办方式,教派之间应该互相尊重,维护团结,教规教法上难以辨明的细节问题应由宗教学者和阿訇们去解决。这种民族宗教观与单家集开放式的商业社会性质有一定关联。民族内部的团结为民族之间的和谐提供了有力保证。第四,单家集回汉关系有着良好的历史传统。这种历史积淀是个人之间、家庭之间、家族之间、与周围人群之间在不断交往中逐步形成而日益加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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