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贫困线的确定方法
确定贫困线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国际上通用的确定贫困线的方法主要有:恩格尔系数法、马丁法、收入比例法、支出法、基本需求法等。
1.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系数法是建立在恩格尔定律的基础上的,它以食品消费支出除以已知的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来求出所需的总消费支出。国际粮农组织提出,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属于贫困,用这个比例求出的消费支出即为贫困线。它将绝对贫困线的确定方法分为5个步骤:①确定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种类。为使对贫困线的计算精确化,一般将生活必需品中的食品部分换算为每人每天需要2150~2400大卡的热量摄入值,并规定粮食供应热量摄入值是90%,其他食品提供剩下的10%。②根据各种食物所含热量摄入值,确定各种食品在每人每天的食物供应中所占的份额和具体摄入量,即满足每人每天2150~2400大卡热量需要的食品构成。③计算购买上述食品所需总支出。④确定与一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针对贫困人口消费特点的恩格尔系数。反映贫困人口消费构成的恩格尔系数不同,得出的贫困线不同,这是导致不同时期的贫困线有所不同的一个重要因素。⑤用每人每年食品消费总支出除以恩格尔系数即可得出当年的绝对贫困线水平。在确定贫困线的实践中,为简便起见,一般以某一年的贫困线为基础,用城乡零售物价指数进行修正得出各年的贫困线,而相对贫困线有收支对照法和收入法两种比较通行的确定方法。
恩格尔系数法在操作上简便易行,在运用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该法仅适用于计算绝对贫困线,因为恩格尔系数所强调的是绝对贫困,没有考虑相对贫困,由此法计算得出的贫困标准往往偏低;其次,用“国际公认”的恩格尔系数为60%作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标准过于粗疏,在具体确定时,还是应该立足于详细的调查与可靠的数据,确定符合各地方实际情况的衡量标准。
尽管如此,恩格尔系数法在测量贫困线中仍然是一个主要方法,其原因主要在于这种方法提出了“适量饮食费用”的概念,这就便于利用营养科学的研究成果来研究适量饮食的费用,然后用适量饮食费用除以修正的恩格尔系数,从而得出贫困线。
2.马丁法
马丁是美国一位研究贫困问题的专家。他提出了计算贫困程度的两条贫困线:一条是低贫困线,即食品贫困线加上最基本的非食品必需品支出;另一条是高贫困线,是那些达到食物贫困线的一般住户的支出。食物贫困线通过一组食物组合,在一定的价格水平下获得食物能量需求来确定;非食物贫困线就是看那些刚好有能力达到营养需求的住户在非食品上的支出是多少。这样,食物贫困线加上最低的非食品支出可作为贫困线的一个合理的底线,即低贫困线。再计算那些实际达到食物贫困线的住户(不是因削减非食品支出才能达到食物贫困线的住户)在非食品的支出水平。假定那些实际已达到食物贫困线的住户也有非食品支出需求,这样就需计算一个较高的贫困线,即高贫困线。中国确定贫困线采用的是国际上流行的马丁法,其基本步骤分为3步:①计算食物支出。国家统计局根据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推荐,采用日热量摄入量2100大卡作为最低营养标准。满足最低需求的食物应该是生活必需品,不包括奢侈品,同时要反映我国农村的基本生活模式。确定食物清单,国家统计局计算出加权平均价格和食物消费支出。②计算非食物支出。根据国际惯例,非食物支出按60%的恩格尔系数折算。③将食物支出与非食物支出相加,得出一定时期内农村人口贫困标准。应该指出的是,衡量贫困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时期应进行适当的调整。
3.收入比例法(也称国际贫困标准法)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一个国家或地区中等收入或社会中位收入的5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一贫困标准适合于发达国家。这种方法具有以下优点:①简单、易操作,只要知道社会平均收入或社会中位收入,再乘以50%或60%就可以得出贫困线。②扶贫对象得到的救助金额可以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同步增长,可以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采用这一方法便于进行国际比较。这一方法存在一些不足,即国际贫困标准往往是根据发达国家的统计数据和贫困状况制定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机械地套用其既定的比例,就会脱离实际。
4.支出法
这是传统的反映贫困标准的支出方法。世界银行认为,消费是反映福利状况的首要指标,因为该指标比较可靠,同时也是因为人们认为消费比现有收入更能反映人的长期福利水平。这种方法主要以食物和非食物贫困线之和来确定贫困线。它的优点是直观、便于操作、贴近贫困户实际。国际上以人均日消费支出1美元(1985年PPP价格)作为低贫困线,人均日消费支出2美元作为高贫困线。
5.基本需求法
该方法是从人的日常生理生活需要出发,关注的是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采用这一方法时,首先要求确定一揽子基本消费品(以向量Xo表示),内容包括维持社会公认的最起码的生活水准的必需品的种类和数量,然后根据市场价格(用向量1表示)来计算拥有这些生活必需品需要多少现金,则该金额就是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从而将贫困线设定为生存标准:
(1+B)PXo
其中,B是考虑到价格、消费等因素而作的调整,或是对Xo中未包括的项目所作的调整。这一方法简明直观,这个标准能够保证扶贫对象最起码的生活需要。它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是一揽子基本消费品的确定很难统一,一般来说,最后纳入Xo的总是那些最容易取得一致的项目,而有争议的项目往往会被搁置起来,这种方法确定的贫困线标准常常偏低;二是这种严格的清单式的计算,限制了扶贫对象的生活方式,使他们选择的自由度降低。
为了克服上述缺点,我们可以考虑改变传统的完全由专家来确定Xo的方法,选择由社会公众和专家共同作出决定这种更为民主的做法。同时,贫困线的标准应该因子群而异,这样才能反映各个子群的不同特征。我们可以根据各子群的特点分别确定Xo,而后计算贫困线。较受学者们推崇的方法是,选择一个参考子群确定其贫困线,然后根据一个能反映不同规模、不同特征家庭或子群需要的“等值算子”推导出其他子群的贫困线。如果子群i是参考子群,Zi表示子群i的贫困线,Sk是表示从子群1到子群k的转换率,即等值算子。它反映子群k在家庭人L、结构(年龄、性别、肤色及种族等)、地域等方面与子群l的区别,则Zk=Sk×Z,就成为广群k的贫困线。
在我国这种方法得到了普遍应用。在实际应用中,生活必需品清单是通过对贫困户的实际调查获得的,即先寻找一个贫困因子群作为参考,再根据有关的因素换算出贫困线。贫困线的标准是随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而发生变化的。世界银行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认为,可以将以消费为基础的贫困线设想成含有两个主要部分:购买最低标准的营养品和其他必需品的必要支出,以及各国间不尽相同地反映参与社会生活的费用的另一部分支出。第一部分的支出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和灵活性,在现代社会中,生活必需品除了考虑衣食住行外,儿童保育、教育支出、社区参与、交通通讯、文化娱乐等的费用都应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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