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泥河林业局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8月8日到黄泥河林业局,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原始材料、走访一线职工、退休工人、劳模家庭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黄泥河林业局简要情况及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
黄泥河林业局始建于1953年8月4日,自建局之时至1984年为吉林省林业厅直属国有森工企业,1984年划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局50年来,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累计完成木材总产量1313万立方米,加工锯材130万立方米;创造工业总产值(不变价)22.9亿元;实现利税2.3亿元,其中利润7613万元,税金1.5亿元;累计完成基建总投资5.3亿元。全局现有在职职工12645人,其中全民职工7386人,集体混岗职工5259人,退休职工3608人(其中全民3270人,集体338人)。企业总资产3.1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5亿元,所有者权益1.1亿元(包括土地3300万元)。
通过调查了解到,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的双重作用,森林资源长期被过度采伐,进入上世纪80年代末期,国有森工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问题,产量锐减,富余职工增多,收入下降,债务负担沉重,企业经营举步维艰。黄泥河林业局由于建局较早,历史上是对国家贡献较大的森工企业之一,也是资源消耗最严重的企业之一,现存矛盾和困难在全省森工企业中最为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经过认真分析梳理,该局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四个方面:
1.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及应发费用。据统计,该局截至目前已累计拖欠应兑付职工工资、退休费、养老统筹等费用高达2.4亿元。①拖欠职工工资11个月,欠发工资总额1441万元,其中,拖欠全民职工1255万元,集体职工186万元。②欠发档案工资1.6亿元,其中,全民职工1.5亿元,集体职工198万元。③拖欠离退休职工退休金687万元,其中拖欠全民离退休人员110万元,集体退休人员577万元。④欠缴养老统筹2575万元,其中,全民职工2000万元,集体职工575万元。⑤拖欠其它费用4090万元,如女职工卫生费、独生子女费十几年未发。
2.下岗职工多,就业难度大。由于资源枯竭,木材产量大幅度下降,产业结构尚未摆脱独木支撑的旧格局,导致全局经济总量过小,就业渠道狭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目前,该局共有下岗待业职工7335人,其中,全民职工2545人,占职工总数的35%;集体混岗职工4790人,占职工总数的65%;进入再就业中心911人;待分配的技校中专毕业生、复员军人350人。由于企业长期经营困难,目前正处于调整期,传统产业萎缩,新的产业尚未发育起来,就业空间越来越小,短期内无法承担巨大的就业压力。
3.债务负担沉重,企业无偿还能力。目前,该企业负外债1.7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其中,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1.26亿元;欠发欠缴税金224.5万元;基建欠款1001万元;应付材料及物资款2002.8万元;其他各种欠款1275万元。由于长期举债运营,加之多种矛盾交织在一起,该局所属企业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连年亏损,维持生存尚有困难,根本无力偿还债务。
4.职工生活困难,林区社会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该局目前职工年平均工资只有2880元,比全省城镇职工年均工资6180元低3300元,比全省林业职工年均工资4600元低1720元。职工月均工资只有240元,而且十几年来从未调整过工资,大部分职工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全局家庭人口人均收入不足100元的有5000余户,共15000余人,占全局人口总数的50%左右。迫于生存压力,职工上访增多,不稳定因素增加。
二、企业困难产生的主要原因
黄泥河林业局目前存在的困难,究其实质是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后遗症,既具有国有森工企业普遍性的特征,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资源危机,木材产量连年大幅削减。黄泥河林业局开发较早,建局之初设计能力为年采伐25万立方米,1953年到2003年,年均木材产量为26万立方米,历史上年最高产量曾达44万立方米。由于长期过度采伐,导致资源危机。目前,该局森林蓄积2068万立方米,其中成过熟林蓄积不足400万立方米,占现有蓄积总量的19%,中幼林多,林分质量差,扣除天保工程的禁伐区,可采资源濒临枯竭。面对这样的资源状况,该局早在1987年就开始被迫调减木材产量,到1997年天保工程实施前,年产量已由35万立方米降至15万立方米,下降幅度达到57%。尽管连年削减木材产量,但仍未能改变森林资源逆向演替的趋势。1998年,国家实施天保工程,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投入,无疑给企业雪中送炭,该局又在原有基础上,将木材产量由15万立方米调减到10万立方米。由于大幅度削减木材产量,一方面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但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困难进一步加剧,销售收入大为减小,职工大量下岗。按一般林业生产规律测算,每10立方米木材产量可以安置1人低水平就业,再加上各类辅助管理人员,该局现有产量仅能安置3000人左右就业,80%以上的职工成为富余人员。
2.建设初期投资不到位,导致企业债台高筑。1953年建局之初,当时根据先生产后生活的要求,国家没有进行投资。直到1964年国家林业部以林计长昭字[1964]第171号文件对黄泥河林业局设计任务书批复后,才陆续对黄泥河林业局进行投资。国家林业局批复的固定投资计划为3717.3万元,实际投资1022.9万元,仅占计划投资总额的27.5%,投资缺口高达72.5%。而此间,该局却向国家上缴利税2.3亿元。由于投资缺口较大,企业只有负债经营,导致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再加上近年来资源锐减,企业经营不景气,靠举债维持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造成企业债务负担越来越重,不堪重负。
3.产业结构单一,就业渠道狭窄。多年来,由于单纯依赖林木资源求发展,使该局形成了以木材生产加工为主的单一产业和产品结构,其它产业发展相对不足。木材产量调减后,经济总量急剧萎缩,剩余劳动力急剧膨胀,再加上该企业地处偏远山区,信息闭塞,缺资金、技术和人才,结构调整难度较大,后续替代产业发育缓慢,就业容量小,企业职工素质不高,观念陈旧,“沟谷”意识较浓,造成富余人员流动不出去,急需人才引不进来,产生不良循环。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国家出台的一次性安置政策,受到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热烈拥护,对缓解企业就业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指标较少,又仅限于全民职工,仍无法满足企业安置的需要。况且该局集体职工所占比重较大,而按目前政策规定,集体职工不在一次性安置范围之内。据统计,该局现有4790名集体职工强烈要求一次性安置,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8%。
4.公有制比重过高,管理体制僵化。该局国有集体经济比重大,基本上是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机制不活,经营封闭,面对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还存在较多的不适应,改制进展不快,动作不大。这也是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企业所采取的措施及对下步工作的建议
经过调查,我们一致认为,在困难和压力面前,延边州政府、州林管局及黄泥河林业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一定成效。2001年,延边州林管局对黄泥河林业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班子组建之后,不等不靠,全力以赴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一是全面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002年实现利税650万元;二是进行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规范运作、提高效益、精干务实为目的的公司机构改革。机关干部由350人减到150人,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增强了经营活力;三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纽带,推动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吸收内外股金600多万元;四是扩张经济总量,拓宽就业渠道,全方位发展林地经济,仅开展旅游业就增加收入达80多万元;五是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以木材生产、营林和天保工程、林产工业、资源综合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四轮驱动”工程,筹集资金,补发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345万元,投资45万元,解决了3.2万职工家属饮水难的问题;六是大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2002年比2001年增加现金收入360.17万元,用节省的资金补发退休人员工资135万元,补发在职职工工资及一次性安置人员工资210万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对缓解企业矛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尽管企业做了大量工作,使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企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政策性因素,也有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因此,解决问题的途径亦应是多方面的。就目前而言,除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外,延边州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企业还应立足自身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做好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具体建议如下:
1.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引导职工学习好现行政策,说明情况,正确认识企业现存的矛盾和困难,稳定情绪,增强信心,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2.加大解决特困职工生活问题的工作力度。当前,该局职工生活整体水平较低,比较紧迫的是解决好特困职工生活问题。除企业积极想办法解决外,建议延边州政府及林管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重点扶持。
3.认真做好减轻企业债务工作。要组织力量对企业债务进行认真疏理,做好基础工作,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先行停息挂账,待政策到位后,再组织按有关政策核减债务。要认真计算企业木材降产比例,为争取享受国家核销银行债务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搞活经营,提高效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还贷能力。
4.积极调整结构,多渠道安置富余职工。充分利用多种资源优势,改变单纯依赖林木资源求发展的旧思维,大力发展林地经济,深度开发林下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培育后续产业,壮大经济总量,开辟就业门路,实行转岗分流,通过一次性安置、自主择业,最大限度安置富余职工。
5.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要利用闲置优良资产,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启动生产,搞活经营,安置人员。要深化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改变企业包揽一切的做法,建立新的用工分配机制。要推进开放式经营,引进外部资本、技术、人才,引导职工扩大择业范围,开展劳务输出,拓展就业空间,提高收入水平。
四、需要国家及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
黄泥河林业局的问题是多种因素长期积淀下来的,在森工企业中具有代表性。有些问题企业和地方政府难以解决,建议国家及省政府予以政策扶持。
1.加大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政策扶持力度。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国家及省政府对森工企业债务问题极为重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把延边州纳入西部开发范围,体现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怀和支持;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中第三项第九条规定:“对森工企业因木材产量调减造成无力偿还的银行债务实行先停息挂账,然后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冲销呆死账等方式予以解决。”所有这些,都为解决森工企业债务问题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鉴于黄泥河林业局的实际困难,恳请国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一是允许企业对银行债务先行停息挂账,待时机成熟再按有关规定核呆。二是充分考虑企业主动降产因素,适度扩大核呆比例。黄泥河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前就主动将木材产量由25多万立方米调减到15万立方米,实施天保工程后,又由15万立方米调减到10万立方米,累计年调减产量15万立方米,年减少收入7500万元。因此,建议国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提高核呆比例。
2.增加一次性安置指标,将集体职工纳入一次性安置范围。一次性安置政策对缓解就业压力、保证天保工程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实施以来,深受森工企业和广大职工欢迎。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然满足不了企业安置需要,特别是集体职工未能纳入一次性安置范畴,反应比较强烈。吉林林区的集体职工与地方集体职工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同”,即:集体企业与全民企业同资产,在产权属性上都是国有资产,集体企业不是独立的资产所有者;集体企业与全民企业同资源,共同使用木材限额指标,以采伐或加工林木作为主业;集体职工与全民职工同岗位,在森工企业,集体与全民职工混岗现象比较普遍,而且90年代中后期,在森工企业已全面实行全员合同制,全民和集体身份界限已基本消失;集体职工与全民职工同在一个地区,共同接受林业局直接领导,属一个组织机构。所以,集体职工理应同全民职工一样享受一次性安置政策。为此,一是建议国家将集体职工纳入一次性安置范围,解除企业和集体职工后顾之忧;二是建议增加一次性安置指标,并重点向困难森工企业倾斜。
3.在后续产业开发上给予政策扶持。后续产业开发既是天保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森工企业摆脱困境、实现战略转移的重大举措。后续产业发展不起来,林区生存发展问题就很难解决,也难以摆脱对森林资源的依赖,势必影响对天然林的保护。只有尽快把后续产业发展壮大起来,才能有效解决林区现存的各种矛盾,减少对森林资源的压力和破坏,为科学培育和保护天然林资源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多数森工企业长期于处“两危”(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状态,特别是像黄泥河林业局这样的困难企业,不仅无能力自筹资金建设转产项目,而且也失去了在商业性银行贷款的信誉。所以,提请国家在天保工程后续产业建设上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建议国家注入25%~40%的资本金,同时给予贷款贴息政策。
4.落实西部开发政策,取消地方财政配套。我省延边地区已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鉴于地方财政困难,企业资金短缺的实际,恳请国家按西部大开发政策规定,取消天保工程地方财政配套20%的规定,天保经费全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
2003年8月18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