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林业低保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吉林省林业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滑,下岗和富余人员逐年增加,停产半停产单位越来越多,困难职工家庭增加,困难程度加重,尽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后,解决了一部分困难职工的生活,但是目前由于种种原因,还有大部分困难职工没有享受低保待遇,职工生活十分困难,不稳定因素有增无减。现将全省林业困难职工生活和低保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林业企事业单位52个(县团级),包括32个企业、8个城市围墙工厂、12个事业单位,在册职工37万人,总人口75万人,下岗富余人员13.8万人,离退休人员9.2万人。由于林业的特殊情况,多年来没有招工,造成待业人员6.4万人。
企业经营情况。全省林业到目前为止流动负债49.8亿元,占全部负债的69%,长期负债35.2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6%。
天保工程实施后,18个林业局、4个森经局的木材生产任务部分单位累计三个月可以完成,木材加工单位每年停产、半停产时间达到8~9个月,45%职工放假不发生活费,8个城市围墙工厂因木材减产已全部停产、半停产。目前,因受其影响严重,比较困难的企业有湾沟、泉阳、临江、白石山、露水河、大石头、黄泥河、大兴沟、天桥岭、八家子等林业局,长白森经局、辉南森经局、上营森经局、长春胶合板厂、辽源胶合板厂、吉林制材厂、通化林化厂、敦化林机厂、洮南林机厂、省林建公司、图们制材厂等单位,还有几个比较大的林业局虽然不亏损,但效益也不好,职工勉强维持低工资收入。不仅工资低,而且每年还要停产8个月以上。下岗富余人员占在岗职工的52%以上,企业没有经济能力支付他们的生活费。松江河局是个老局、大企业,目前在职职工15626人,下岗职工已达到7568人,大部分都已出站,企业没有条件支付生活费。由于多年不招工,造成待业人员5270人,大集体职工6018人,他们都没有岗位,大集体已停产放假7年,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职工8634户,涉及21881人,进低保的只能达到三分之一左右。
二、困难企业及困难职工生活情况
目前,林业遇到重重困难。一是资源危机严重。森工企业85%建局在50年以上,历史欠账多,企业负担过重,生产规模极度萎缩。22个森工企业和森经局中部分单位可采资源濒临枯竭,森工企业木材产量历史最高年份是620万立方米,到2002年下降到212.6万立方米,十几年来,全省直接影响经济效益1200亿元。一部分林场由于没有木头可采,大部分已停产很长时间。4个森经局大部分林场停采,8个城市围墙工厂都停产、放假平均5年以上,长胶、吉林制材、辽胶、图们制材厂已停产7年多,停产单位职工不发生活费。林业职工靠资源求生存,没有资源,就没有效益,给职工生活造成困难。二是经济危困突出。天保工程的实施,木材产量减少,使木材生产、木材加工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营林生产任务下降,同时造成富余人员增加,职工大量下岗。据调查,各单位下岗富余人员占在职职工的52%。林业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先天投资不到位,历史欠账多,基础差,企业离退休人员多,企业负债经营,资金严重短缺。木材任务少,不生产就没有效益。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矛盾更为突出。去年白石山林业局集体职工300多人卧轨拦火车,有6个单位集体职工到北京、省、州上访,要求解决吃饭问题。林业职工已有8年多不涨工资。国务院规定的“三贴一补”及各种待遇都因企业效益不佳而不能落实,有的生产单位职工只开160元,大多数企业生产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30~310元,全省林业职工平均年工资4200元,每年因没有任务,停产期间一分钱也不开。企业经济危机,给职工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三是就业压力大。由于企业下岗富余人员增加,集体职工没有岗位,90%停产放假,企业养老金统筹都缴不起,林业已有十多年没有招工,待业人员有6.4万人没有就业,数量大,人员多,这些人也需要吃饭,需要再就业或解决生活费问题。林业由于受地域影响,就业率低。企业困难导致职工生活难,上学难,就医难,大部分家庭双职工都在林业,同时下岗。还有单职工多,老职工多,企业经济效益差,工资低,患病多,老弱病残、遗属多,生活很困难。黄泥河林业局在册全民职工14293人,在岗614人,下岗职工3895人,离退休人员3102人,集体职工5259人,毕业后多年在家待业3723人,大集体1996年以来95%放假。2002年木材产量10.8万立方米,企业生产经营多年亏损,负债87%,企业累计拖欠职工工资12个月,拖欠金额4260万元,企业负债2.24亿元,大部分基层单位月工资不足200元,职工年平均工资2880元。保障线以下有6596户,涉及17445人。
三、低保享受待遇情况
全省林业各级工会组织积极配合政府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工作,在排查阶段,全省林业抽出3984名干部逐户调查,分类排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张榜公布,经与当地民政人员入户排查确认,最后确定低保线以下职工98894户,涉及人口228278人,已进入低保人口76358人,进入定补20780人(一、二类),临补55578人(三次补助),还有151920人需要救助。
一类人员各单位数量少,补助不到位。二类人员各县市补助金额各地执行不一样,最低10元多,普遍30元,最多50元。三类也就是扩面平均30元,春节一次补助5—6月,有的单位没给。7—8月、9—10月有一些单位都按30元发放,最近发放情况因地方资金不到位,有的地区在总额中减去36%。最近下发补助款一、二类都是人均30元,临补有的单位不到位。
四、低保发放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林业低保发放不到位,差距太大。有67.6%困难职工没有享受低保。他们的生活十分困难,一类补助得太少,有的单位地方一户也不给。
(二)有的地区低保资金平均发放,不够合理。不管你什么特殊情况,老弱病残、孤寡老人一律每月每人30元,有的家庭两口人没有经济来源,月补助60元,还是无法生活。
(三)个别地区还按虚拟收入发放补助金。中央已强调多次,但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四)对下岗出站职工、集体职工企业不仅无能力安置再就业,而且由于企业效益差也无法承担生活费,低保又有70%没享受生活费。这部分人反映强烈,最近上访的人数明显增加,他们要求按中央精神享受低保待遇。
(五)低保资金发放不合理。林业是个非常困难的行业,下岗富余人员多,退休职工多,遗属多,老弱病残多,资源枯竭。国家和省里都很重视林业,并且提出对林业要给予倾斜政策。但在实际运行中,地方政府认为林业企业是省、州(市)直属企业,“保”与“不保”和地方关系不大,再者认为林业职工上班还能维持工资,有的地方比林业还困难,所以在资金分配上倾向地方的多,而且地方远远高于企业困难职工,对森工企业卡得太严。如大兴沟林业局木材产量最低,没有资源,职工65%下岗,低于保障线以下的就有3987人,进低保的才落实796人,其中大部分是临补,定补每人30元,解决不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六)不按政策发放低保补助款。有的县敬老院、孤儿院同样分配低保补助款,这不符合低保政策。
五、几点建议
(一)向林业倾斜一点。根据林业目前的实际困难情况,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各企业进一步解决好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的通知》,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保证元旦、春节给职工开工资,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吃饭问题。就目前实际情况看,企业资金紧张,特别是困难职工多的单位无能力解决那么多的困难户。恳切希望省民政厅在低保发放上向林业倾斜,扩大低保面。
(二)再贴近实际一点。要根据困难程度发放,不能平均分配,应实实在在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保证他们有饭吃。
(三)林业自我控制一点。为了力求稳定,在低保发放以地方民政为主的同时,给林业控制一块,以解决林业的低保死角和临时性突发的矛盾,由省林业厅根据实际情况给特困职工一定的低保资金补助,做到专款专用。
虽然全省林业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比较多,但我们一定要配合各级政府积极做好低保工作,做好稳定工作,让困难职工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200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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