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令制国家的二官八省的中央官僚机构中,神祇官是与太政官相并列的机构,负责朝廷的神祇祭祀。朝廷祭祀的神祇是“天神地祇”,“自天而下坐曰神,就地而显曰祇”,“天神者,伊势、山城鸭、住吉、出云国造斋神等类是也。地祇者,大神、大倭、葛木鸭、出云大汝神等类是也”。〔416〕根据成书于延长五年(927)的《延喜式》记载,律令制国家的天神地祇总数是3132座。〔417〕令制下的神祇祭祀大致可以分为四时祭和临时祭两大类,其中,四时祭是指每年四季的惯例祭祀,例如春季的祈年祭、镇花祭,夏季的神衣祭、大忌祭、三枝祭、风神祭、月次祭、镇火祭、道飨祭,秋季的大忌祭、风神祭、神衣祭、神尝祭和冬季的相尝祭、镇魂祭、大尝祭(新尝祭)、月次祭、镇火祭、道飨祭等。
祈年祭,成立于天武朝期间(672—686)〔418〕,是每年二月举行的“总祭天神地祇”的祭祀。天皇并不出席祈年祭,祭祀由神祇官主持。其时,百官以及全国官社的神职聚集在神祇官厅,神祇官下属的中臣氏〔419〕官人宣读祝词,同为神祇官下属的忌部氏〔420〕官人向全国官社颁予币帛(即班币帛),以祈求神祇护佑年岁无灾、风调雨顺、谷物丰收。〔421〕根据《延喜式》等文献史料,举行祈年祭的日期,后固定于二月四日。
律令制国家管理下的神社被分为官社和非官社两大级别,其中,官社是指登录在神祇官所管的官社帐(也称神名帐)的神社。例如,根据成书于8世纪的《出云国风土记》记载,当时出云国共有399所神社,其中184所为官社,215所为非官社。〔422〕祈年祭之时,因为要举行向全国的官社班币帛的仪式,所以官社的神职就必须进京接受币帛。对于远离京城的官社来说,由于“道路僻远,往还多艰”,延历十七年(798)九月,朝廷取消了远离京城的官社的神职上京的规定,由官社所在国的国司代替神祇官向官社颁予币帛。〔423〕由此有了官币社和国币社之分,前者是指在神祇官接受币帛的官社,后者是指在国衙接受币帛的官社。《延喜式》记载的3132座神祇中,737座位于官币社,2395座位于国币社。〔424〕官币社与国币社所受到的待遇并不相同,以祈年祭为例,神祇官颁予官币社的币帛种类有绢布类、武器类、鱼介类、海藻类、酒、盐等,而国司颁予国币社的币帛种类很少,只有糸、绵两种。〔425〕
镇花祭,三月举行。春花飞舞之时,也正是疫病易于流行之际,因此为了镇遏疫病,祭祀大神、狭井二神。大神与狭井二神实际上是同一个神的不同侧面,狭井被视为大神的荒魂。〔426〕镇花祭的举行场所是大神神社(位于今奈良县樱井市)。祭事之际,大神神社与狭井神社(今大神神社内)的神职首先前往神祇官接受币帛,然后返回神社祭祀。根据《延喜式》,神祇官授给的币帛有绢布类、鹿皮、鹿角、铁、黄蘗、酒、盐等物。
神衣祭,一年举行2次,四月和九月在伊势神宫举行。祭祀前,服部氏、麻绩氏率领织女织造神衣。〔427〕祭祀之日(《延喜式》规定为十四日),以神衣献奉给神灵。
大忌祭和风神祭,都是一年举行2次的祭祀,祭祀时间分别是在四月和七月,二者常常同时举行。大忌祭在广濑神社(位于今奈良县北葛城郡)举行,其祭祀的目的是祈祷神灵令“山谷水变成甘水,浸润苗稼”,“五谷成熟”。〔428〕风神祭在龙田神社(位于今奈良县生驹郡)举行,是祈愿风调雨顺的祭祀。大忌祭和风神祭常常是同时举行,朝廷派遣五位以上官位的使者参加祭仪。《延喜式》进一步规定,朝廷派出的参加大忌·风神祭的使者为五位以上的王族或官人各1人、六位以下的神祇官官人各1人。同时,大和国(广濑神社和龙田神社所在国)国司也有次官以上的官人1人专当此祭事。
三枝祭,四月在率川大神神御子神社(位于今奈良市子守町)举行,因为以三枝花装饰祭祀用酒樽,故名三枝祭。祭事之际,率川神社的神职首先前往神祇官接受币帛,然后返回至神社祭祀。
月次祭,一年举行2次,分别是六月和十二月在神祇官厅举行。祭祀举行之日,百官及特定的诸神社的神职集于神祇官厅,中臣氏宣祝词,忌部氏向诸官社的神职颁予币帛,以祈求神灵护佑。根据《延喜式》,月次祭奉币的神祇数为304座(198所神社)〔429〕,占全国总神祇数3132座的近十分之一。月次祭结束之后,当日的晚上,神祇官及其相关下属的官人在宫中设置祭祀场所,举行天皇与神祇共食的神今食祭祀仪式。
镇火祭,一年举行2次,举行时间分别是六月和十二月。顾名思义,镇火祭的目的是为防火灾。祭祀的地点是在宫城的四方外角,由神祇官下属的卜部氏官人钻火而祭。
道飨祭,一年举行2次,分别是在六月和十二月举行。祭祀的日期由卜占决定。祭祀之时,在京城四隅的大道上,由卜部氏以牛皮及鹿皮、猪皮等祭物举行祭祀仪式,其目的是“令鬼魅自外来者不敢入京师”,所以“预迎於路而飨遏”。〔430〕
神尝祭,九月在伊势神宫举行的祭祀,与九月的神衣祭同日举行。“尝,犹试也。言试尝新谷之始,以祭神衹。”〔431〕祭祀之际,朝廷派遣奉币使(也称例币使)供币帛于伊势神宫。《延喜式》规定,朝廷派往伊势神宫的奉币使的成员中,既有王族五位以上者,也有神祇官下属的中臣氏、忌部氏官人等。
相尝祭,十一月上卯日在特定的诸官社举行。其时,诸官社的神职将神祇官颁予的币帛奉献于各神社供奉的神前。根据《延喜式》,相尝祭所祭的神祇数71座(41所神社)〔432〕,不同的神社所得到的神祇官的币帛,其品种与数量不尽相同,但都是律令制国家税收中的调庸荷前以及当年的新谷。币帛种类大致有绢布类、鱼介类、海藻类、酒料稻等。
镇魂祭,十一月寅日(上卯日后的寅日)在宫内省厅举行,是护佑天皇的魂不游离出身体之外的祭祀。镇魂意为镇安,即“人阳气曰魂。魂,运也。言招离游之运魂,镇身体之中府”〔433〕。祭祀之日,宫内省厅设立神座,大臣以下的官人参入,内侍捧入天皇的御衣匣,神祇官下属的御巫、猿女氏等官人歌舞祭神。所祭之神有神魂、高御魂、生魂、足魂、魂留魂、大宫女、御膳魂、辞代主和大直神。
大尝祭〔434〕(新尝祭),每年的十一月中卯日或下卯日在宫中举行〔435〕。新尝祭是与祈年祭相呼应的收获季节的祭祀,由天皇亲自向诸神座供奉当年新谷〔436〕作成的供物(神酒、神馔),感谢神祇护佑新谷收获;同时天皇自己也在神座前饮食供物,即天皇与神祇共食。在干支顺序中,新尝祭的卯日位于寅日和辰日之间,如前所述,寅日举行镇魂祭,而辰日则举行全体官人参加的酒宴(丰明节会)。镇魂祭与新尝祭都具有与天皇自身有关的特点,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此外,新尝祭举行之日,在神祇官厅,神祇官的官人向特定的198所神社(304座神祇)的神职颁予币帛。〔437〕
与上述的四时祭不同,临时祭是“凡常祀之外应祭者,随事祭之,非辨官处分,不得辄预常祭”〔438〕。例如,新天皇的践祚大尝祭;遣唐使、遣新罗使、遣渤海使出发前以及归国后的祭祀;干旱时节的祈雨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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