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定位可以树立城市精神——凝聚市民社会的力量
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独有的精神理念和精神品格,是城市的“灵魂”,是鼓舞城市全体市民努力奋斗的共同信念和追求。城市精神孕育于人民群众之中。城市精神是一种指导人们行动的观念,具有时代性特点,又具有现实性的品格。培育和弘扬城市精神,有利于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利于凝聚市民的精神和力量。
城市精神是一种城市意识形态。它是以城市为依托,以城市公共组织和居民为载体的群体认同感、共同价值取向和共同意志的一种城市意识形态。它以城市物质文化为土壤,反映城市建设和城市公共组织和居民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追求,是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在精神领域的体现。城市精神以国家、民族精神为基础,是国家、民族精神在地域的具体体现。(23)
城市精神的内涵可分为4个层次:一是物质,即城市布局、城市建筑、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等;二是规章制度,即市场运行制度、政府运行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三是文化与产业发展中的精神,即富有原创性的精英文化和各具特色的大众文化等;四是市民精神,即市民的文化性格、精神风貌、心理倾向和价值观念等。
城市定位可以改善市民的行为、心态,给市民带来自豪感,增强市民的城市建设热情,形成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城市定位可以帮助培养市民公德、公众负责精神、城市集体荣誉感、敬业精神、与外来人员的和谐相处等,这些都是城市精神的重要层面。香港城市定位是“亚洲国际都会”,为反映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所具有的独特精神,香港将城市品牌定位的核心价值确定为“文明进步、自由开放、安定平稳、机遇处处、追求卓越”,将香港的个性描述为“大胆创新、都会名城、积极进取、卓越领导、完善网络”,这对于鼓舞市民的建设热情、参与城市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功能。
城市精神反映的是城市内部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反映了城市主体的基本价值取向,它是城市凝聚力的基础,是激励市民奋斗、进步的推动力。对城市精神作出定位,可以真实反映城市的精神气质,将有助于统一思想,统一观念,突出城市个性和城市的差别化,对城市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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