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新市镇及其类型
1)新市镇概念
镇,在一开始是作为一个军事据点而兴建的。“镇”的名称最早正式出现在公元5~6世纪中国历史上的北魏时期。当时的镇,是国家在北方边境设置的军事要塞,所以一般又称为“军镇”。不少镇由于设在水路交通要道,便于贸易活动。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逐渐聚集,形成集市,成为一方商品交换中心。镇由原来的军事戍地变成了农村市场,亦即“镇市”。目前,我国“市镇”合在一起使用的频率并不高。
新市镇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英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一种规划形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在大城市以外重新安置人口,设置住宅、医院和产业,设置文化、休憩和商业中心,形成新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实质上,新市镇就是经过综合规划,在大城市郊区建设的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并能为居民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条件和充足的就业机会的新兴城镇。从广义上来讲,新市镇还包括在远离大都市的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的新兴城镇,它们是区域性的中心城镇。
本书新市镇的内涵包括了以下3层意思:
(1)新市镇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形式和空间。新市镇既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又能成功解决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压力等系列问题,为城市工业发展减轻了包袱过重的压力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一旦新市镇的经济能与城市中心区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则不仅能促进原本经济落后的地区成为明珠璀璨的新市镇,而且对城市中心区的经济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由于新市镇的支持使其工业具有了成本更为低廉的优势,城市地区的竞争力也必将进一步增强。
(2)新市镇是一种新的制度创新。新市镇对目前我国的城镇制度是一个创新,它突破了我国城市划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的3级城市体系,将由“县辖市”制度支撑它的实施,这将完善我国的城市结构等级。
(3)新市镇是一种城镇化的新模式。我国众多的城市在面临人口压力下进行郊区化建设,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新市镇提出的另建小城镇解决城市压力的方法确实更加容易施行。新市镇将原来散乱的中心小镇整理好,整理成一个有中心的新市镇,并且解决空城和卧城问题,即提供配套完善的可实现住宅,而不是住在小城镇,工作在市中心。同时,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的资源、对外经济联系条件、社会经济基础和市场的变化趋势,确定本区域发展的主导部门和发展规模,一般可以依据原有条件较好的城镇培育增长极,而新市镇是农村地区培育增长极的重要手段,实现城镇化的新模式。
2)新市镇的类型
按照新市镇所处位置和功能,可以把新市镇分为以下4类:①大城市功能组团的新市镇。作为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组团各新市镇共同组成城市整体,即为市区的一部分,而不是附属于城市的郊区镇。②大城市郊区新市镇。建设在大城市郊区,距中心城区有一定距离,但又与中心城区保持着较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的新兴城镇。③县城新市镇。县城往往建设历史悠久,拥有一定的人口、经济规模和腹地范围,吸引能力强,能在较短时间内建设成为新市镇。④农村地区新市镇。在远离大城市的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的新兴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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