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 注重分类建设和文化传沿
城乡建设经验表明,合理的居民点和住宅规模,不仅有利于城镇的环境建设、交通管理,实现最低的经济规模和合理的社会生活规模;对于乡村,更有利于配置农业现代化经营所需要的电力、通信、道路、给水、排水等设施,提高农村发展的经济规模效益。
加快城乡现代化,则农业生产经营要上规模,农业必须实现产业化、现代化。新的农村居民点,既不能按小城镇规模建设,也不能形成新的自然村。应该根据本地的地形、地貌科学制定耕作半径,确定既有利于发挥农业规模经济又有利于发挥建设经济的居民点规模。小城镇镇区住房建设要注意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占地量大、人口密度低、用地结构不合理的区域按规划调整,对布局分散、容积率低的居民点要集中建住宅小区、生活小区。农村居所建设要坚持节约土地资源、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格控制户均占地面积,积极提倡公寓式住宅。
作为历史文明见证和精神家园的传统乡土建筑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城乡居民点,特别是农村居民点不能盲目照抄大中城市建设式样的趋势,而要吸收并体现传统民居、传统建筑的特色和优势,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保持历史文化的继承。
各地的历史文化悠久、特色鲜明,传统的农村社会结构及相应的文化观念和生活习俗将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继续存在。因此,应根据城乡现代化的实际进程,注重农村社区的稳定性,妥善进行居民点集中建设。农村居住区要避免行列式的住宅小区布局形式,应把地方文化传统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充分展现传统住区中街坊巷道活泼自然的特色和亲切的生活气息,形成和睦互助的友好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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