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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开发的现实意义

时间:2023-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名城开发的现实意义1.创新历史文化名城的土地管理制度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一类蕴含了民族精神和丰富文化遗产的特殊城市,其土地开发建设中所受到的制约因素自然远较一般城市要多得多。
名城开发的现实意义_科学发展观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二、名城开发的现实意义

1.创新历史文化名城的土地管理制度

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一类蕴含了民族精神和丰富文化遗产的特殊城市,其土地开发建设中所受到的制约因素自然远较一般城市要多得多。名城土地已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经济资源和地方政府的“生财之道”,更多的则是作为历史文化遗存的附着物和承载体而存在,名城土地管理工作因此而表现得更加复杂。历史文化名城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政策、措施、手段都应与一般城市有所区别,而不能等同视之。不过,国内多数名城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中尚未意识到这一问题,而是完全沿用已有的规范、章程或过往经验,历史文化名城和非历史文化名城在土地管理政策方面大同小异,几无区别。所以,有必要对国内历史文化名城的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加以分析研究,根据名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殊要求,创新名城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从而规范历史文化名城的土地利用与开发建设,通过土地管理制度的深刻变革,实现名城特殊人文景观的保护性开发。

2.完善土地开发与名城保护的协调机制

在当前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中,其面临的最大问题主要在于用地管理上的“多头”现象。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开发、建设等往往需要涉及诸多行政部门,由于土地经营所能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各部门极易从自身的部门利益出发,在某些管理权限上形成“竞争”,而对于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则经常限于一种相互“推诿”的境地,导致名城保护与土地开发的矛盾趋于尖锐,难以实现城市肌理和历史文脉的延续。究其根本原因,主要还是因为缺少了一种合理而有效的协调机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并不是要限制土地的开发利用,相反,应该通过土地的更新给历史文化名城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历史与现代的有机衔接,确保城市得以不断地发展演进。所以,有必要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其土地开发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探讨,寻求一种能够平衡保护与开发,同时规范文保和其他职能部门权利义务关系的上位协调机制,以保证历史文化名城中土地的合理利用以及土地开发过程中对各类人文遗产的传承。

3.确保老城更新中土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由于建造技术、建设理念、发展阶段等因素使然,历史文化名城的很多地区都为一些低矮的平房所占据,建筑密度很高,但土地的单位产出却较低,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尤其是城市中心区,这种低效的土地使用方式自然会令部分领导产生“推倒重来”的建设冲动。如何在保护城市建筑遗产、承接地方人文传统的同时实现老城土地的最优化利用,这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历史名城保护并非是要把所有旧的东西都保护起来。城市是不断朝前发展的,我们只需保留那些代表了中华民族独特魅力和文化精髓的内容,包括其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这已经足够了。所以,可以通过一系列科学衡量标准的综合评价,对名城中的旧事物加以取舍,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在人口大爆炸、用地日益紧张的今天,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这样,既把该保护的地块保护住了,又实现了其他地块的有机更新,开发与保护相得益彰。因此,在今时今日探讨历史文化名城改造与保护中如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方法、措施、策略等,无疑仍然有着较强的研究和实践价值。

4.寻找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最佳平衡点

无论是城市还是历史,都需要不断向前发展。城市曾经的辉煌和人文记忆不应成为其止步不前的阻碍因素,相反,应成为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生产力提升的内生动力。城市因人而生,而存在,城市的保护和发展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唯一的区别只是前者侧重于精神层面而后者侧重于物质层面,所以两者从本质上来讲并不矛盾,也无冲突。发展与保护的一体两面性,要求我们积极探求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建设之间的最佳切入点和平衡点,亦即通过研究,揭示出实现保护与发展和谐统一的基本措施:在控制好历史资源及其周边地区建设要求的同时,深入挖掘历史地段的综合价值,提出适宜的开发改造计划及实施策略,引导城市经济社会的合理发展,确保城市经济、文化综合效益的最佳。

5.强化土地规划和名城保护规划整合衔接

由于编制单位、规划着眼点、看待问题的视角、规划主体内容等的不同,使得作为城市土地开发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指导名城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两类规划互不作为对方编制的基础文件,并且都不包含另一方的相关内容——使得历史文化名城的土地利用在选择上位依据时往往无所适从,由此造成了名城土地使用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的产生。所以,有必要在现有土地利用规划和名城保护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土地开发与管理的特点,对上述两类规划的主要内容加以整合,构建一种较具针对性的新型用地规划类型——历史文化名城土地储备规划,以涵盖历史文化保护的核心要求,同时又对相应地区土地利用的基本策略、方式、手段等提出合理的指导依据和实践建议。

6.实现城市历史与城市现实的和谐对话

历史文化名城大都承载了丰厚的文化积淀和独特的人文景观。都城遗址、历史遗存、文物古迹、优秀建筑、名人故居等散布于街头巷尾,成为城市宝贵的历史记忆和对外宣传的名片。为了保护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有必要对新建地区,尤其是历史文化资源点周边用地的建设加以严格限制,从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材质、使用功能等诸多方面进行控制、协调,实现历史与现实的和谐对话和有机融合。利用规划构建历史与现实的和谐桥梁,实现旧城与新区在空间意象上的协调统一,以及传统建筑中现代功能的嫁接,已然成为当前历史文化名城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的研究焦点之一。使历史与现代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这是历史文化名城土地开发利用的核心首要目标。

因此,本书写作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丰富和发展城市研究理论,构建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研究理论体系,为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二是探索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新实践,在系统研究历史文化名城理论的基础上,探索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新思路,推进南京城市建设与发展方式实现新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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