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链接二】 “前程”四兄弟的品牌官司
前程牌系列实木地板,是“无锡市重点保护产品”。“前程”品牌在江苏无锡乃至华东地区的地板市场,都非常有名。几乎与希望集团一样,创造这一品牌的也是四兄弟。1984年起,徐家四兄弟陆续从安徽广德农村来到无锡,依靠经销家乡的毛竹起家,逐步发展搞起了木材加工厂和木包装厂。1994年以后,他们又涉足地板加工业,家族产业一下子红火起来。如今他们兄弟管辖的木业公司,资产过千万元,下辖木材公司、木包装厂、装饰装潢公司和三个地板厂,工人超过600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令人羡慕的家族企业的内部,却一直隐藏着一个巨大危机。这个足以让整个徐氏家族的荣誉和财富一夜之间荡然无存的危机,就是爆发在兄弟内部的商标争夺战。四兄弟中的一位注册了共同所有的“前程”商标,不让其他兄弟使用。对比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当初希望集团的刘氏四兄弟处理“希望”商标时,确实是作出了智慧的选择。
对于无锡四兄弟的“前程”品牌之争,2002年2月CCTV《经济半小时》记者卫东以《情与法间左右为难——四兄弟争商标》为题进行了如下报道:
在无锡记者了解到,目前徐家四兄弟分成两派,势不两立,而且他们的地板专卖店还专唱对台戏。隔着一条马路开张的两个商店在去年就曾经大打出手。如今,排行老小的四弟徐衡干脆在自己所有的招牌上加上了“正宗”的字样。为了了解其中的缘由,记者首先来到了老四徐衡的公司。据说,“前程”品牌的商标就注册落户在他的名下。
被徐衡指责在无理取闹的是他的三个哥哥:老大徐新华,锦绣前程木业董事长;老二徐民华,锦绣前程木业监事长;老三徐平,无锡市前程木包装厂总经理。记者见到他们时,老大徐新华和二弟徐民华,正在商量起诉四弟徐衡的官司。讲起一家人共同创业,如今却反目成仇的过程,老大徐新华十分气愤,他说:“他(徐衡)在广告宣传当中大肆说假话,讲他是前程品牌的创始人,真正的创始人是徐平(老三)和我。我们1984年来无锡,搞了5年之后他才来,来了以后我们还无偿地按1/3的份额分给财产,你(徐衡)怎么能谈得上是创始人呢?你一个在家里的农民到无锡能白手起家办起一个厂吗?除非你拦路抢劫搞来钞票,没有一个积累、没有贷款,你怎么能白手起家?所以他这种对我们人格的侮辱太大了。”徐新华告诉记者,最初来无锡经销毛竹贸易货栈的,是他和三弟徐平。直到1991年(原文如此),在家乡做豆腐生意的四弟徐衡,主动写信请求来无锡帮忙工作,四兄弟才最终走到了一起。出于同胞兄弟的手足之情,1997年10月,几兄弟分家时,原本没有一分投资的老四,还是分得了30%的干股和财产。徐新华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几个哥哥认为小弟弟小一些,他们把他扶上马,送一程,让他好好干吧。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的一次分家,还是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祸根。在分割有形资产的同时,如何对待商标、品牌这个共同的无形资产,再次成为兄弟四人必须面对的问题。因为这时,象征这个家族企业的前程商标,寄放在老大的儿子徐波的前程装潢部。
徐平说起这件事:“注册在前程装潢部本来是蛮安顿的,我那个四弟原话是这样的‘放到我们侄儿手上不保险,是我们晚一辈,应该放到我们弟兄们名义下’。”
徐民华的说法:“老大(徐新华)也是马马虎虎的,他说‘放到我儿子那也可以,放你们那也可以,你们做主去干吧’。”
徐新华告诉记者:“在我的儿子(企业)下面,我要不转的话,怕人说老大私心很严重,你看现在你就不转,说明以后更危险了,我要表达我是无私的,我说转就转,儿子名下、弟弟名下一样的,没有关系。我两个弟弟也讲转给他一样,转到侄儿家里,转到弟弟家里一样的,反正共有的,我们写的有协议嘛。”
按照老四徐衡的要求,老兄弟几个经过商量,同意在把“前程牌”木制品的商标名称,由原来前程装潢部徐波的名下,变更至广益前程地板厂徐衡的名下。为此,徐家四兄弟专门召开企业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明确提出了,前程的商标不管落户哪里,其所有权永远属于兄弟四人共同所有。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又专门签署了一份商标的使用范围证明书,再一次把前程商标永久由四人使用和四人的子女所有和使用的条款,白纸黑字写到了纸上。老二徐民华向记者展示了兄弟四人签署的协议,他指着“徐平”的签字说:“关于这个商标,我们有3个‘共同’,共同创造、共同所有、共同使用,还有一个共同就是以后我们的子女也可以享受这一份财产。”商标从申请变更到国家商标总局下发正式文本,大约需要接近一年的时间。有了一系列书面协议的签署,徐家兄弟们本以为做到了万无一失。可是就在老四徐衡拿到国家正式商标文本的当天,一件让老大徐新华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徐新华说:“当天,他(徐衡)就在商标处告发了,说我们侵权,当时郊区搞检查的工商、商标检查到我们这来了。”
徐民华说:“查老大的板子,老大说我们的板子商标都是一个家的,怎么有人查我们的板子。问老四(徐衡),老四说我没有啊,不是我写得的,我怎么干这个事。当时我们就认为这事是哪个干的哪。我们脸都红啊,自己脸都红啊。”
徐新华说:“我们就如实地反映了这个情况,他们说这个是你们弟兄之间有协议的嘛,那你为什么要告,他说你赶紧按法律手续,办一个法律上的手续,通过了就行了。”
按照法律规定,前程牌商标注册在徐衡名下,徐家的其他兄弟如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就必须征得老四徐衡的同意和授权方可使用,否则将被视为侵权或假冒。
徐新华说:“当时去了,我们觉得非常伤心,我们找到商标处,商标处他们都同情我们,他们说反正搞嘛你们就平平静静地搞吧,反正弟兄之间没有多大问题。”
徐民华说:“商标法的正常使用规范一定要签授权,就是我的东西现在是属于你持有了,我还要你同意我使用。”
在商标处的协调下,徐衡给几位兄长签署了3年期限的商标授权协议。徐家四兄弟的第一次商标争执平息了。
因为商标,四兄弟闹起了纠纷,昔日是手足之情,现在却翻了脸,形同路人。虽然,一纸授权协议让兄弟们心平气和了一些,但是,协议期满之后呢?伤口贴上了膏药,但刺还留在肉中,还有可能会扎人。
一起创业的徐氏兄弟因为商标而撕破了脸。虽然经过调解,四兄弟达成授权使用的协议,但隐患显然并没有消除。就像是引信熄灭了,而炸弹却没有清除,随时有可能被再次点燃。
徐新华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哥仨曾经想过,依靠法律手段,讨回商标的持有权。但是,作为兄弟四人共同所有的商标,即便从老四徐衡的手中要回,又放在哪个弟兄的手里,大家才最放心呢?那时同样又会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徐平说,放到哪总归要产生一些纠纷,那我们这代人没问题,可后一代呢,到底哪一个拥有这个商标呢。
这个问题不仅让徐家的老哥仨犯难,而且也让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犯起难来。刘渝念,1992年起就一直担任徐氏家族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但是,发生在四兄弟之间的商标纠纷,还是让他感到进退两难。刘渝念说,当时打官司,法律上根据民法通则以及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即民法通则第32条、合伙企业法的第7条和第19条的规定,合伙企业之间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但是即使处理了商标是共有的话,最终落户仍旧存在一个问题,落在谁那里都有可能产生新的纠纷。既然通过授权,可以解决大家共同使用前程商标的问题,徐家四兄弟之间自然也就没了什么好计较的事了。然而,时间又一次改变了一切,转眼两年多过去了,就在前程地板销售业绩突飞猛进,企业发展蒸蒸日上的时候,2001年3月17日,老大徐新华被一份从老四徐衡那里发来的信件给惊呆了。这是徐衡委托律师,致几位哥哥的律师函,要求各厂掌握好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停止使用前程商标。
徐新华说:“他(徐衡)讲‘8月13号以后不得以任何名义、方式在任何地区销售前程牌地板,以免给我厂带来损失’。这我才知道。我们是共有的,为什么律师函不允许我使用了。这时,我几个弟弟感到很震惊,我的儿子们很震惊。”
徐民华说:“他(徐衡)否定了以前的所有决议,所以我们感到这是原则问题。”
这次老四发来的律师函,算是彻彻底底地激怒了三位老哥,他们下决心一定要和老四打这场官司,讨个明明白白的说法。然而平心静气地想想,哥几个依然要面对那个解决不了的老问题,就是即便通过法庭要回了大家共有的商标,又该放到谁的名下合适呢?考虑再三,三位老兄最后还是选择了和老四协商解决,他们希望通过徐衡的再次授权,能够继续使用前程商标。然而,这一次又让他们失望了。老四徐衡提出,授权大家使用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作废以前兄弟间所有协议。老四的这一招,差点气晕了哥仨,这不明摆着是要独吞大家共有的商标嘛。徐新华兄弟很委屈,困扰的时间相当长,有时候不知道怎么办,求助法律也有问题。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9号主席令,公布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终于让一筹莫展的徐新华老哥仨,找到了解决商标共有的法律依据。
徐平说:“新的《商标法》规定得很详细,允许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申请商标,允许两个企业以上申请商标,而且可以共有、共用。”
12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施行。老四徐衡被三个哥哥,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他们要求依法确认其对“前程”商标的共同所有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成为新《商标法》实施后全国首例受理的商标共有权案。
徐家87岁的老母亲,几年前就搬到了无锡,平日里养花、写字,看似悠闲,其实看着儿子们为了商标闹矛盾,她心里十分焦急。看着几个儿子如今已是对簿公堂,老人禁不住失声痛哭起来。老人告诉记者,老四徐衡一直都躲着大家,想好好谈都谈不了,她劝也没用。的确,采访徐衡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得知元月31日,四兄弟要到法院去,记者早早地就等在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
记者问:“我们有一些情况问一下您,可以吧?”徐衡答:“什么情况?”记者问:“这个商标本身是大家共同创造的,而你现在要独自占有?”徐衡答:“没有法律依据,这个商标是通过法律程序,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来判定的,属于谁就属于谁,现在肯定是属于我。”记者问:“为什么‘共同所有、共同创造’这样的协议你还会同意呢?”徐衡答:“有时候我也没有考虑这么多。”记者问:“您觉得现在应该用法律保护您的权益呢?还是应该用协议保护你们共同的权益呢?”徐衡答:“首先要保护我的权益了。我们先有国家,再有集体,再有个人嘛。”记者:“您之所以被您的兄弟们推到被告的位置上,主要的原因在哪?”徐衡答:“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比较传统,没有真正地开放。”
“我晓得,我都晓得,他们蒙着我搞了几年了,他们几个哥哥还好,体谅几年了。”徐家母亲的苦心,并没有改变儿子们的选择,兄弟官司开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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