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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新问题

时间:2023-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刘主任曾长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后来又到地方政府任职,他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不可能不深刻。
食品安全的新问题_大国食安

第二节 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的新问题

2011年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表示,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暴露的问题集中在微生物、物理和化学危害,而中国食品安全隐患主要是人为污染和“添加泛滥”,形势更为复杂严峻。刘主任曾长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后来又到地方政府任职,他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不可能不深刻。此番以政协委员的身份高调批判食品产业中的“添加泛滥”,想必是意识到问题的极端严重性。我们要了解中国食品安全现状,必须从添加剂说起。

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化的食品工业,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加工业的灵魂。设想,如果所有食品添加剂的都不加了,就不会有那么丰富的食品种类,而且品质优良、保质期长、口感好,能满足不同人群对食品的要求。添加剂的种类很多,比如营养强化剂,在婴儿食品里强化一些是必要的,比如在有些食品中强化维生素C、维生素D等,这一类的营养强化是必要的。另一类添加剂叫防腐剂,我们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指导性原则来做。因为一些食品容易腐烂,所以在加工时需要加一些防腐剂,以保证其在保质期内不腐败。添加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如果超过规定添加是有害的。另外还有一类,比如说发酵剂,我们要蒸馒头需要酵母,如果不加这个面就发不起来,这是工艺当中必须要的。我们做豆腐要用卤水来点,如果不点,豆浆就不会成为豆腐。卤水是我们要加进去的。因此,食品添加剂绝不是洪水猛兽。发面、点豆腐不就是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吗?上述论断本身没错,但问题是“添多少”和“怎么添”。总体而言,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是非法添加,例如饲料里添加“瘦肉精”(主要是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生鲜乳里添加三聚氰胺、腐竹里添加吊白块;二是滥用食品添加剂,小麦粉中加入过量的面粉处理剂,油脂中加入过量的抗氧化剂,豆制品中加入过量的凝固剂和消泡剂,糕点、糖果和饮料中加入过量的着色剂和甜味剂等。

我们着重说一说“瘦肉精”,这是“非添”中最引人注目的问题。“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有数种药物被称为瘦肉精,例如盐酸克伦特罗(Clenbuterol)、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以及其他十余种分子结构发生变化的化合物。20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一家公司的青年研发人员,不经意地将一种叫做盐酸克伦特罗的粉状物放到做好的猪饲料中,奇迹出现了!动物的瘦肉量增加、饲料使用减少、肉品提早上市、成本大为降低。于是,一条建在利润最大化基础上的产业和资本组合的链条,顺着由发达富裕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的方向往全世界延伸。一时间,财源滚滚,皆大欢喜,特别是那些有资本支撑能在第一时间用上“瘦肉精”这个新发明的国家和地区的既得利益者们。然而好景不长,1990年3月,西班牙发生全球首次“瘦肉精”集体中毒事件,135人因食用牛肝汤出现不同程度的心跳加速、肌肉颤抖、头痛、恶心、忽热忽冷症状。接着,“瘦肉精”的毒副作用也开始在其他欧美国家显露狰狞,不断引发中毒事件。从1992年1月至1994年,在西班牙北部发生的359起致使232人中毒的事件中,约占97%的人员因食用猪肝引起中毒症状。1995年意大利也相继发生了16起中毒事件,法国共发生22起中毒事件……

科研人员发现,“瘦肉精”如果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剂量须相当于人用药剂量的10倍以上,才能达到提高瘦肉率的效果。它用量大、使用的时间长、代谢慢,所以在屠宰前到上市,在动物体内的残留量都很大。这样大量残留的药物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就使人体渐渐地中毒。如果一次摄入量过大,就会使人产生异常生理反应的中毒现象。因此,“瘦肉精”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被禁用(表3-2)。

表3-2 各国家(组织)“瘦肉精”用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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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鹏博士整理并提供。)

正当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出现因动物食用“瘦肉精”饲料导致内脏毒素堆积引发的人类食物中毒事件时,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从西方引进了饲料添加“瘦肉精”技术。有意思的是,那个时候我们还把饲料添加“瘦肉精”列为“重大科研成果”,开始在沿海地区的饲料加工厂和养殖专业户中大面积地推广。且在当时及以后的推广中只介绍“瘦肉精”的正面效果,不提及其作为饲料添加剂的残留和安全问题,对国家相关的禁用查堵情况也未做标记,只是规定在生猪出栏前两周不得使用添加“瘦肉精”的饲料。但是农民在实践中发现这样会使得生猪的肥肉反弹,就跟有些人减肥一样,一不注意小肚子又上来了。于是,农民就在生猪出栏前偷偷摸摸地用“瘦肉精”,系统性风险就这样形成了。1998年5月,刚回归不到一年的香港,发生了因食用内地供应的猪内脏造成17人中毒的恶性事件。这一事件经香港《东方日报》等传媒竞相报道,惊动了中央政府高层,才终于撕开了“瘦肉精”在中国危害的黑幕。之后,内地传媒也纷纷跟进。1998年中国内地首次发生了“瘦肉精”中毒事件:从外地回广州探亲的王小姐投诉,她一家6口进食了含“瘦肉精”的猪肝后,发生手脚颤抖、头痛、气促等不适症状。虽然此前曾在内地市面上售卖的猪肝中检测出“瘦肉精”,但进食含“瘦肉精”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在内地还是首次。1999年4月,上海两名运动员又因食用了含有“瘦肉精”的肉品,在尿检时呈阳性而被禁赛。

在接连发生的中毒事件面前,农业部不得不于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兽药饲料的专项查处,并出台农牧发[1999]1号文件,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瘦肉精”饲料的规定。1999年5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2000年4月3日,农业部联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单独就“瘦肉精”问题发出紧急通知(农牧发[2000]4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联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盐酸克伦特罗的查处。2001年初,农业部颁布了强制性行业标准《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确定了两种测定方法。2001年6月,农业部、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又再次专门发文(农牧发[2001]14号),通知的措辞已升级为“严厉打击”,并再一次强调,盐酸克伦特罗既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毒品”。

然而,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瘦肉精”中毒的悲剧依旧在全国各地一次又一次地上演。2001年8月,浙江省桐庐县发生一起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和猪内脏集体中毒事件,中毒群众多达180余人。

2001年11月,北京发生了首例“瘦肉精”中毒案:11月2日晚,北京协和医院就诊的14位中毒患者,在午餐时曾集体进食过猪肝,随即表现出肌肉震颤、心悸、恶心呕吐等症状。北京市卫生局在对北京市场上的86头生猪的抽检中发现,“瘦肉精”的检出率为25%。

2003年10月21日,辽阳发生了62人“瘦肉精”中毒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卫生部门也高度关注,派出专家组专项调查“瘦肉精”中毒事件。随后辽阳市拨款18万元检测生猪尿样。

2004年3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约有近百名群众陆续到杏坛镇医院治疗。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查证,中毒原因是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所致,受害者讲都是吃了市场上买来的猪肉后引起病症的。据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猪是从外地买来的,并经过了当地检疫站部门的检查。

2004年4月,家住广州东园新村的王女士正上高中的儿子忽然觉得全身乏力、头痛、心悸、心跳加速、手指震颤等。她本人及其70多岁的老母亲也相继出现类似的症状。在医院急诊室里,当班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罪魁祸首就是半小时前喝的那碗含有“瘦肉精”的猪肺汤。

最为可怕的是,目前在鸡和鱼中都发现了“瘦肉精”中毒的先例。

……

当然,面对这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政府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鉴于“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农业部又先后以193号公告的形式,禁止将盐酸克伦特罗等数十种药物用于任何食品动物,对“瘦肉精”从原料到制剂一律封杀。农业部部长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就“瘦肉精”的问题做了专题回答,并强调:农业部对四个试点城市共进行了四次定点跟踪监测,其中有些城市的生猪样品中仍有少量被检出的“瘦肉精”,今后将会继续加大对“瘦肉精”的定点监测力度。地方政府也纷纷行动,作家周勍在《民以何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现状调查》一书中有这样一段内容:

我所看到的省部级官员公开在传媒谈及“瘦肉精”问题的,便是2001年8月22日央视著名主持人王小丫就餐桌污染采访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的那个节目:2001年1月27日,当时身为中国最年轻的省长之一的习近平面对镜头坦言:我来到福州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一个餐馆,说实在的现在餐桌上吃的和喝的东西真的是一件很烦心的事,比如说我们吃大米,我们担心大米有毒,我们吃蔬菜,我们担心这个菜上残留有很多的农药……

当王小丫问及“瘦肉精”的问题在福建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时,习近平答曰:“瘦肉精”的问题,它的专业术语就是盐酸克伦特罗,这种东西开始还是作为一种科研推广项目,它因可以提高生猪的瘦肉转化率被推广,而且比较普遍地推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瘦肉精”在猪身上残存量大了,转到人身上就变成了对人体的危害。我们听到一个故事,一个画家朋友,他爱吃猪肝,下酒菜就是猪肝,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到他最后的点睛之笔的时候,手就开始颤,最后就变成败笔。这是什么原因呢,经过医院一查就是盐酸克伦特罗的危害,最后他不吃这种猪肉了以后,这病也就开始好转了,说明危害是很大的。

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3月17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等8个部局联合颁发的国食药监察[2004]66号文件中,把“瘦肉精”的防堵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做了专项规定: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以检查“瘦肉精”生产使用窝点为突破口,对“瘦肉精”检出率过高的地区实施重点整治。

即便在这样的高压之下,“瘦肉精”依旧扮演着“害人精”的角色。2006年9月,上海连续发生多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同年,江西有12人因制售使用“瘦肉精”被刑事拘留。

2008年,在查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分子从印度买来“瘦肉精”变种为沙丁胺醇,再以深圳为中转,通过下线秘密销往全国各地。

2009年,广东商贩从湖南买入的问题猪肉导致7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

最悲情的人物当属我国奥运柔道冠军佟文。2009年8月,荷兰鹿特丹世锦赛佟文夺冠后被查出克伦特罗阳性。佟文接到禁赛通知后立即喊冤,她的主管教练吴卫凤则表示,佟文误食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导致药检结果阳性。从那时起,爱吃猪肉的佟文就有些“谈猪色变”,但不吃肉对于无差别级不用控制体重的柔道运动员来说简直就是“天灾”,所以,天津柔道队的队员开始自己养猪。这个猪圈原先是训练基地的仓库,就在柔道训练馆和食堂中间,队员训练结束后,经常到这里喂喂猪,权当是一种休息。2010年5月8日,佟文被国际柔联禁赛两年。2011年3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支持了佟文的上诉,宣布国际柔联检测程序违规,取消佟文禁赛。对于“失而复得”的伦敦梦,佟文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但她和中国柔道队都在极力躲避引发佟文禁赛的“瘦肉精”。吴卫凤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佟文吃了这么大的亏,所有人都要吸取教训。

事件的高潮出现在2011年。河南双汇集团被央视曝光收购含“瘦肉精”猪肉,“瘦肉精”又一次进入全国消费者的视野,只不过这次是由受众群庞大的央视曝光的,所以引起的效果比之前几次大了许多。目前,河南省已控制涉案犯罪嫌疑人32人,抓捕归案29人,涉及养殖户、生猪经纪人、采购员等各环节。

笔者在基层的调研中了解到,“瘦肉精”贩子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叫卖,而是称为“肥猪宝”。“瘦肉精”的交易极为隐蔽,商贩往往将其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私下交易,由负责调猪的经纪人卖给养殖户。河南一名生猪经纪人透露,“瘦肉精”的“黑市”价格为每公斤5000元至万元不等,经纪人掺和饲料粉后以每包3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农户,收购时优先收购此类猪。以双汇问题猪肉为例,添加“瘦肉精”喂出的生猪出栏价格比普通猪每公斤贵0.4元左右,以每头猪出栏时100公斤计算,一头猪能够多卖四五十元。一般一个小养殖户养百来头,能多卖4000来元。事实上,只要我们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非法添加剂事件,大多逃脱不出一个套路:商户企图用最低成本的投入收获高利润的回报,权衡机会成本后选择铤而走险。

无奈之下,用心良苦的监管部门作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决定:全面停止盐酸克伦特罗在中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这招,估计真的是“绝招”了!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停止盐酸克伦特罗片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批准证明文件。

自2009年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盐酸克伦特罗开展了再评价。经对国内外不良反应情况进行检索,对盐酸克伦特罗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在各级医疗机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广泛征求医学、药学等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再评价意见认为盐酸克伦特罗片剂具有潜在滥用风险,且临床价值有限,长期不合理使用可对患者心肺功能产生严重影响,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效益。

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盐酸克伦特罗片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批准证明文件;已生产的药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摘自《盐酸克伦特罗片剂将在我国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载中国政府网2011年9月29日)

行文至此,事情似乎已经告一段落了。然而,有关食品添加剂风险程度和剂量的问题依然值得我们深思。由于中国的检测能力有限,再加之市场失范所带来的标准执行不力,很多时候食品添加剂即便有标准也存在着实际添加过量的问题,因此政府只能全面禁止。这似乎是中国社会监管中的一个通病:要么完全放开,要么完全禁止。然而这并非监管的本意,而监管的本意在介于放任与禁止之间的某种限制平衡。完全游走于上述两个极端,只能说明政府还是希望依靠完全的市场放任,或者行政禁止来控制,而无法做到有艺术、有根据的监管。因为考虑对人体会产生副作用,各国开放使用的标准不一。

不得不说,食品行业里的许多潜规则与添加有关。前几年我们知道了乳制品行业有个潜规则叫做“三聚氰胺”,两年前我们又认识到生猪饲养中也有个潜规则叫做“瘦肉精”,前不久我们还知道了一些软饮料里含有“塑化剂”……这样的潜规则还有多少?是不是都要等到媒体曝光或者出大事才让民众知道?我们不知道,将来还有多少行业潜规则将曝光,什么时候曝光。比如现在市场上热卖的矿物质水,实际上是在纯净水中放矿物质浓缩液,个别品牌甚至含有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添加剂。又比如葡萄酒的原料,业内有一句话:中上等的葡萄酒用劣等葡萄酿,中等的葡萄酒用烂葡萄酿,超市里卖的20元一瓶的葡萄酒基本不能喝,因为你不知道它们是用什么“酿”的。再比如家禽饲养中为了防止禽流感而滥用抗生素,淡水产品养殖中的非法投药、运输途中的非法投机油;干辣椒、枸杞等干制蔬菜、水果用硫黄熏蒸,从而使其表面更加有光泽……这样的例子,恐怕还能举出很多很多。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北京出席全国质检系统有关食品安全的电视电话会议时说:质检系统要摸实情,要搞清当地食品行业有哪些“潜规则”,特别是有哪些看似清楚、实际上不清楚的问题。看来,不仅是消费者不清楚,就连监管者也不一定晓得啥时候吃进去非法添加剂。

非法添加具有造成大范围、系统性危害的风险。因此,最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加快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问题,这也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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