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加强能力建设
突出以下几个建设重点:包括政府权力资源的整合。要解决政府部门职能分治、相互掣肘、职责不清的问题,形成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技术法规体系的建设,主要是标准体系的建设。技术装备体系的建设。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改变“嘴问、眼观、口尝、鼻闻”等落后的监管局面。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尽快建立全覆盖的基础数据库系统,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有据、言成理。加强基层监管网络的建设。基层是监管主战场,必须让基层做到“兵强马壮”,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全面壮大基层监管队伍,切实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有必要发挥各方优势,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要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延伸到食品安全工作中,让企业更负责,媒体更客观,专家更准确,政府更有力。一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理念,让食品生产经营者意识到自己同时也是食品消费者,不安全食品最终将损害每个人利益。二是强化媒体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以客观的态度和正面的视角报道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引导科研工作者的价值取向,在食品研究开发中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原则。四是地方各级政府依托现行体制,形成“勤协调、快补位、有兜底”的监管工作机制。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上海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广东还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幸福广东”指标考核体系和地方政府考核重要内容。
能力建设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信息体系建设,从而畅通消费者食品安全诉求表达渠道。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因此,要积极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防止其将食品安全问题直接诉诸媒体曝光,从而影响监管部门正常工作乃至社会和谐稳定。可以考虑将食品卫生信息报告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借鉴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经验,实现基层食品卫生信息实时直报。有必要说一说,国外有学者专门研究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能有效防范SARS这样的传染病疫情,但无法遏制食品安全事件?他们的研究结论很有意思: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地方政府的瞒报、迟报,例如当2004年“非典”疫情再次出现时,中央政府可以及时发现病情并花费最少的医疗资源来进行有效控制;相反的,在“阜阳奶粉”和“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新的协调方式并没有解决政府不同监管部门间的利益冲突,也没有解决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见,信息报送制度有助于中央政府掌握各地食品安全的准确状况。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的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投诉反馈机制,监管部门应及时解答消费者疑惑,回应社会关切。此外,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政府聘请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社会热心人士动态收集食品安全信息。还可以实行“小额食品质量纠纷解决程序”,完善仲裁机制。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公益组织对数额较小、事实清楚的食品质量纠纷按照当即受理、现场检验、行政调处、遵照先例、及时理赔等简便方式进行处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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