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对黑死病之前和之后数世纪内农村阶级关系转型的研究,使我们得以就中世纪英格兰和法国变迁的局限性得出一些结论。在这两个国家,农民状态的变化仅限于庄园内部的不同租约形式。农民们并未逃离也未被逐出他们拥有居住权的庄园。在黑死病之后的数世纪里,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仍在庄园上以佃农身份延续其权利和义务。在16世纪之前,在英格兰和法国事实上没有农民被无产阶级化。事实上也没有哪一国的土地领主能将无主土地(nondemesne land)成功地转化为只要领主高兴就能管理、出租或售卖的私有财产。实际上,上述讨论表明,趋势朝着相反方向进行——许多土地领主强制将领地转变为农民的租地。
阶级力量的对比并不能解释,在典型的封建庄园组织内部,阶级关系为什么能延续,土地承租的方式为什么有这些变化。精英结构才是关键性的解释变量。不管人口状况、经济或生态条件如何,哪里精英之间存在活跃而未解决的斗争,哪里农民就能摆脱劳役并获得确保其所有权的权利,同时稳定地租;哪里精英斗争得到了解决,哪里农民们就只能屈服于新的或得到增强的劳役。
英格兰和法国之间的关键差别是精英组织化的程度。在法国,除了教士阶层这个主要例外,精英们只是在省一级层面组织起来。在英格兰,王权和教士对世俗领主(他们只在县域内组织起来)发挥了全国性的和决定性的影响力。在绝对主义国家兴起之前的这个时期,没有哪个全国性精英能在整个国家之内获得精英霸权。英格兰王权和教士能运用其全国性组织所做到的,只是防止世俗土地领主在郡县之内树立霸权。其结果,许多法国省份的模式——世俗土地领主在一个封建巨头或在一个共同体之下联合起来——并未在英格兰重现。
黑死病之后的英格兰和法国开创了两个稳定的模式,各自延续了两个世纪之久。在大部分法国省份,世俗精英能限制来自省内外竞争精英的干预,并运用其省内霸权去维持农民的劳役。在英格兰和布列塔尼、孔塔—弗内森、奥尔良、皮卡第、普瓦图、普罗旺斯和吉耶纳的封建巨头之间的斗争——在那些法国省份是在世俗领主和教士之间,而在英格兰则是在世俗领主和教士与王权的同盟之间——确保农民能逃脱劳役并牢牢保住其土地所有权。在大巴黎地区,国王们运用其权力阻止世俗的土地领主霸权,以保障农民的自由,这样既能借以抗衡贵族统治,又能把农民变成赋税收入的一个替代性来源。在朗格多克,封建巨头—教士联盟追求相似的策略,以削弱庄园领主并加强农民社区的力量。
向土地资本主义的转变有赖精英结构的进一步转型。在随后各章中,我考察了封建政体变迁的可能来源。第三章考察城邦(独立城市国家和国家内的自治城市)作为政治关系形成的场所。城邦首先挑战土地精英,但最终没能产生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然后第四至六章研究不同国家的构造——西班牙帝国、联合省(后来变成荷兰共和国)、英格兰和法国形成鲜明对比的绝对主义——以确定后两者是既破坏封建政体又产生新的精英结构的特定形式,正是它们最终有助资本主义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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