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婚嫁民俗
问名
男家向女方提亲之后,就要择日送年庚,古时称为“问名”。问名初时是指男家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姓名和八字,后将问名和纳彩合在一起,并将问名的内容扩展到议门第、家产、职位、品貌等等。若遇到双方年庚八字生肖相冲,婚事就合不成。变通的办法是女方隐瞒岁数,故民间俗语说:“男命无假,女命无真。”男家问名后,女家就用红柬写上女子年庚“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由媒人送往男家。男家接到后,先把它放在祖先神案前或米缸内三至七日。如果在此期间家里没有打破器皿和发生不吉利之事,就将女庚与男庚八字交算命先生推算。若男女八字相配,男家也用红柬写上“乾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托媒交女家推算。女家一般不再推算,合过八字后就择日下定。
三朝回门吃烧猪
“回门”,或称上门(广东潮阳)、转门(广东五华、广西桂平石龙壮族)、番面(广东四会)、返罗(广西扶绥等县壮族)。至今一些农村地区仍保留回门的习俗。此俗源于古代的归宁,即在外子女回家省亲,问双亲安宁;后多称已婚妇女回至娘家为归宁,转而把新婚女子婚后首次归宁专称为回门。有认为此俗始于春秋时期。
按俗,婚后第三天新郎要去岳家拜见岳父、岳母,俗称会亲。新娘的回门往往与新郎会亲一并进行。回门形式因民族、地域不同而异。在广府地区,回门的必备礼物是烧猪(也称“金猪”),象征新娘贞洁。旧俗洞房极重验贞,过去新郎在洞房之夜还备有一条白巾,以备交合后拭秽之用,若有新红,即为完璧,可吃烧猪。
俞浦臣的《荷廊笔记》中云:“广州婚礼,于礼成后三日,返父母家,必以烧猪随行,其烧猪数之多寡视夫家之中丰瘠,若无之,则女为不贞矣!余有岭南杂咏,内一绝云:闾巷谁教臂印红,洞房花影总朦胧;何人为定青庐礼,三日烧猪代守宫。”
旧社会的父母对于女儿,翁姑对于媳妇,特别重视贞洁,比对男方是否富贵还要重视。因此,从前人们嫁女,从上轿到归宁这段时间里,女方父母的心里都是忐忑不安的,要等到女儿带回金猪后才能放下心来。如果没有金猪同归,就极可能出大乱子。轻则吵闹不已,重则发生婚变或退婚。因此女家收到金猪会比收到其他礼物都高兴,立即将金猪分送亲友与街邻,以示女儿的贞洁。
回门兼行新郎上厅礼。其时,由女家预备盛筵,新郎先将谒祖礼物(馔盒、金猪、金烛、喜炮等)送上,俟女家催请三次,新郎才盛装而来。进行上厅礼时,女家先向新郎递开口荷包,新郎接了荷包方开口讲话。然后大舅亲上第一道莲子茶,取意连生贵子;第二道是杏仁茶,取意幸人;第三道是香茶。现在的回门仪式亦有简化为“小耽朝”的,即新人当天来回。礼物中也再无以烧猪为验贞之俗,但宴席还是少不了的。
哭嫁
哭嫁即“开叹情”,是一种岭南婚俗,又称“哭朝”、“姐妹拉”、“哭媳妇娘”、“三哭出家门”等。出阁前数日,女子深居闺房不出,邀请亲友或邻居少女、平日要好的姐妹前来陪伴。即将嫁人离家,女儿怀念亲情,痛惜生离,便开叹情,边哭边唱,俗谓“哭嫁”。这些哭嫁歌,词不必全雅,平仄不必全叶,以方言土语衬贴,唱一句延半刻,满节长声,自回自复,使人心酸不已。
这种与婚庆之喜格格不入的新娘哭嫁习俗来源于四川地区流传的一个民间故事:很久以前,有个后娘嫌弃前房留下的女儿,便给她找了个婆家。出嫁那天,按风俗当娘的只能对女儿说吉利话。可此后娘偏偏哭道:“女儿啊,你红鞋去,白鞋来,出去莫到我家来。”女儿知道后娘起着歹心咒骂自己,于是也拉着后娘的手哭道:“娘啊,我小轿去,大轿来,麒麟送子抱儿来。”成亲后,女儿在婆家吃苦耐劳,夫妻和睦,一年后生了一个大胖儿子,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不久,后娘也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找了户富贵人家。临上轿前,母女俩笑逐颜开,说了一大堆吉利话。谁知女儿在家娇生惯养,出嫁后故态不改,婆媳吵嘴,夫妻打架,闹得鸡犬不宁,不到一年,家也败落下来。有如此对比,人们便认为女儿出嫁时,还是哭比笑好,于是哭嫁的风俗就这样形成了。
各地各民族哭嫁形式不一,内容则大同小异。汉族姑娘在出嫁前三五天,甚至十天半个月,就开始哭嫁,在此期间有女伴相陪。哭嫁其实就是唱哭嫁歌。哭嫁歌有固定调子,歌词则由哭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编,主要是诉说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对父母的依恋之情;对兄弟姐妹以及每一位家庭成员,甚至碰到的每一位亲友,也要有针对性地哭唱一番,以表示感谢和眷念之情。其中对兄弟姐妹还要反复叮咛,希望他们孝敬双亲、互助互爱,并祝他们健康幸福。出嫁的前夜和出嫁当天上轿前要哭得尤其悲切,催人泪下。壮族亦有哭嫁习俗。将届婚龄的壮族姑娘都要偷偷地学好哭嫁歌词、唱熟哭嫁歌曲,所以要经常含羞向熟人请教。某家姑娘哭嫁,邻居婶嫂们便会在附近倾听、评论,若姑娘的哭词丰富、语句精炼,就会被认为聪明、有出息。唱哭嫁歌是待嫁姑娘的必修课,如果出嫁时不哭或不会哭,会被认为“饿嫁”,是很没面子的事。
哭嫁之俗由来颇久。清末民初最为兴盛,20世纪三四十年代后逐渐淡化,五十年代已消失。
结房圆
吃“结房圆”是潮汕地区的一种民间婚俗。在客人闹完洞房后,男家就请一“好命婆”到洞房里伺候新郎新娘吃结房圆,这是一种用糯米粉做的丸子或桂圆肉。吃结房圆时好命婆要做四句:“食甜圆,甜糖糖,新娘食了惜新郎。食甜圆,甜融融,新郎食了惜新娘。”新人各吃两粒后要互换圆盏,再吃两粒,俗称“交杯换盏”。此时,好命婆再做四句:“交杯换盏团团圆,夫妻恩爱乐相随。老君送来麒麟子,明年生得状元儿。”
看新娘
潮汕的新婚媳妇在洞房之夜必然要装扮一番,并站在屋厅里让人观看。抑或于当年元宵之夜,穿着婚嫁服装,或由婆婆领着走到桥头看灯,或站在十字路口让人观看,人们称之为“看新娘”。围看的人群越多越好,观看时人们还喜欢“做四句”,说一些祝福或吉祥的话。此时,看热闹的孩子便趁机讨香包,人人皆大欢喜。
做四句
出嫁时担任“做四句”要角的是倩娘母,又称“喜娘”,由能言善辩的民间歌手担任。从新娘出门上轿到进入洞房,倩娘母一路做来,出口成章,左右逢源。如新娘下轿时,倩娘母为她掀起轿帘,并做四句曰:
掀起轿帘是篾丝,姑娘轿内笑嘻嘻,
月老注定为夫妇,夫妻相爱二百年。
新娘出轿后,倩娘母扶着新娘跨过门口的火烟,又做四句:
举步跨火烟,早得麒麟儿,
夫妻同心腹,偕老二百年。
进入新房后还要做四句:
姑爷你今进房来,姑娘欢喜在心内,
伊是名门千金女,配匹姑爷好文才。
次日出厅堂拜父母,倩娘母也要做四句:
新娘行到大厅庭,爹妈请安是本分,
爹妈请安添福寿,媳妇进府添财丁。
另外,席间敬酒、吃结房圆、看新娘等场合都要做四句。有时遇上一些恶作剧者,作些歪诗来戏弄新娘,倩娘母就会做四句回敬他们,诗来歌往,称为“斗四句”,俗称“斗邪歌”。倩娘母稍不灵便,看客就要讽刺。如道:
会做倩娘不会作诗,
会做母猪不会撬篱,
带个布袋来装米,
带个肚兜来装钱。
倩娘母便回敬道:
饲着母猪好到奇,
一肚都是好男儿,
一胎生你这一只,
饲大上市好卖钱。
恶作剧者一听便溜走了,观众发出会心的笑声,于是场面更加热闹了。
为了掌握这些句式,姑娘们平时亦要学诗联句,当地民间流传有各种婚姻手册,也教授这方面的知识。倩娘母多熟读,未婚姑娘也得掌握,因为元宵走桥观灯时是没有倩娘母陪同的,新媳妇得自己应付。这一风俗,对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也有促进作用。
打糖梅
广东大多数地区的婚俗中流行独特的“打糖梅”礼节,“打糖梅”是清代至民国年间流行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种婚礼仪式,是婚礼过程中一道独特而必经的庆贺程序。打糖梅又称打堂枚、打堂梅。
《广东新语》有云:“粤俗好歌,凡有吉庆,必唱歌以为欢乐……其娶妇而亲迎者……亲友与席者或皆唱歌,名曰坐歌堂,酒罢,则亲戚之尊者,亲送新郎入房。……自后,连夕亲友来索糖梅啖食者,名曰打糖梅,一皆唱歌,歌美者得糖梅益多矣。”
所谓“糖梅”,即明末清初以来,广东人用本省北部大庾山区所产的优质梅,经加糖腌制、晒干等处理后制成的梅子果脯,是结婚时女家的陪嫁礼品和打糖梅时的用品(不产梅的地方以李代替)。粤地民谣有唱:“亚妹妹,睇着人个边嫁女,四张交椅两张台,糖梅糖榄先头去,竹丝花轿四人抬。”
打糖梅中的“打”在粤方言中含有评判、检测等意思。婚礼期间,客人围坐一堂,边饮酒边歌唱,对新娘带来的糖梅进行品味褒贬,同时也以糖梅奖励在婚礼上歌唱得好的嘉宾,歌唱得越好,糖梅奖得越多。
糖梅在广东人的婚宴仪式中具有很深的文化寓意,“打糖梅”利用梅生子“繁如北杏”的多子含义与能使酸梅变甜的新妇巧手,表达人们对生活的甜美祝福,既以糖的甜与梅的酸对新人进行祝福和鞭策,同时也根据糖梅的好坏来判断新娘是否心灵手巧。
放槟榔
“口嚼槟榔又唱歌,嘴唇红红见情哥。哥吃槟榔妹送灰,有心交情不用媒。”这是一首在黎族中广为传唱的情歌,从中可知槟榔在黎族男女青年的交往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男女双方吃着槟榔,互相交往。槟榔嚼在口中,情意生在心中。若是进一步深交,心心相印,就要彼此唱订婚歌,“槟榔成双做标志,天定姻缘做夫妻”。可见,槟榔在黎族人民心目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槟榔成双被视为喜结伉俪的标志。
按照黎族的传统婚俗,男女正式订婚始于男方向女家求婚。求婚要选择吉日良辰,由男方父母出面,或由媒人前往。求亲者要带聘礼去女家,当中必须有槟榔。所以有求婚民歌唱道:“槟榔衣裙放桌面,多多少少请领认。”女家若是同意婚事,便将槟榔、衣裙等物收下。民间俗称这种订婚程序为“放槟榔”。所以槟榔是黎族儿女缔结婚约不可缺少的聘礼。
求婚当日,女方家热闹非凡,远近的亲戚都挑着糕点,携儿带女地赶来。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聚集于女方家等待“吃槟榔”。此刻两名媒妁拿出议定的实物及人民币(槟榔600个,光银一对,人民币约400)于客堂坐定后,女方父母便于桌上掀开毛毡派吃槟榔,此时在席的必须都是成双成对的夫妇,如父母或哥嫂,否则被视为不吉利。
媒妁分送槟榔要看辈分,一般只呈递给长辈享用,小辈的只能向媒妁讨吃,于是一时间讨吃的小辈把媒妁围得水泄不通。款宴时,女方家也只要两名妇女待客(忌寡妇)。一桌坐四人,吃饭时忌讳掉筷、碰盘等事发生。菜式多为双尾鱼(即尾巴开的鱼),一般不吃其他肉类。媒妁送来的600个槟榔中,有40个会刻上形色多样的花纹,这是专送给至亲父母的。
关于放槟榔的兴起,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黎寨流传着《槟榔的故事》,叙述了一段美丽动人的民间故事:很久以前,五指山下的一个黎寨里住着一位勤劳善良聪明的佰廖(黎语,意即美丽)姑娘。四周几百里的黎族男子都慕名前来求婚。佰廖姑娘对求婚的男子说:“我只爱对爱情忠贞的人。谁能把五指山顶上的槟榔摘给我,谁就是我最亲爱的人。”五指山峰高耸入云,原始森林密布,经常有野兽出没。求婚的男子听后都不敢前行,唯有一青年猎手椰果只身踏上征途。他克服种种艰难,从山顶上摘取了槟榔,向佰廖姑娘献上了这份珍贵的礼品。从此以后,两人过上了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据说,五指山区那成片的槟榔树,就是当年椰果从五指山上带回的槟榔播种培育而成的。
自梳女与金兰会
顺德、番禺一带是珠江三角洲有名的鱼米之乡,比较富裕。这一带的妇女多以蚕桑为业,经济上自给有余。为了摆脱封建婚姻之束缚,她们“以嫁为人间最羞辱之事,于是遂约不嫁,即使为父母所迫嫁,亦必不落家。不落家者,嫁后不与丈夫同寝处,越日仍归母家,与同党姐妹为伴,为不失落于夫家意也”。这些女子长期过着独身生活,不生儿育女,但可与一志趣相投的女子结金兰契,亦可收养嗣女,以承继其产业,尔后嗣女复结一金兰契,是以代代相传,但全无血统关系。人们称这样的女子为“自梳女”。
此俗源于明代中叶,盛于清末民初。旧时女子未婚梳辫,婚后梳髻。一些未婚女子自行易辫为髻,以示决心不嫁,独身终老,这就是所谓的“梳起”。梳起有约定仪式:女子在神前摆开衣饰祭品,点燃香烛,三跪九叩,发誓永不婚嫁。然后由老一辈自梳女为其易辫为髻,换上新衣,与其他自梳姐妹相拜,仪式便告完成。一经梳起终生不得反悔,父母不能强其婚嫁,自身不得与异性勾搭,否则惩处极严。
自梳女多独立谋生,所从事的职业因地因时而异。早期,顺德、南海的蚕桑业发达,年轻的自梳女多在丝厂缫丝,年老者多在家养蚕种桑。后来丝业衰落,她们多流向广州、香港等大城市做“妈姐”(家庭女佣),也有漂洋过海到东南亚一带为佣的。个别积蓄丰裕者则以“埋月会”、“捻妹花”(一种以蓄养幼女待长成后卖其为妾为娼来牟利的行当)、放高利贷为生。自梳女平日居住在娘家,采桑缫丝,自给有余。一旦身老病危,则不能在娘家过世,以免给家人带来晦气。此时自梳女便被撵出家门,到“姑婆屋”去寿终正寝。所谓姑婆屋,即自梳女们集体筹建之房舍,以备年老安身之所。亦有一些自梳女,采取“下嫁不落家”的办法,解决终老问题。她们可以选择某一男子,给对方一笔钱财进行假婚。人们按常规婚礼仪式,用花轿把女子抬到男家,举行简单拜堂仪式。双方确立夫妻名义,但并不进入洞房,礼仪完毕即坐上原轿回娘家长住,衣食自理,以后男方娶妻纳妾,女方不得过问。但到自梳女身老病危之时,男家即派人把她抬回。男方子女依例恭行孝道,死后立碑建茔,每年春秋二祭,这亦算是自梳女的一个归宿。
自梳女们为了自身的权益,往往与女友结为金兰之盟,即所谓“金兰契”,俗称“夸相知”、“识朋友”。此俗据说源于顺德丝厂,其时“粤省业丝,以顺德为尤盛。其厂内纺蚕缫丝,全用女工,其数常至数百人。女工之感情遂日洽,故有择其平日素相得之一人,结为金兰之契,其数仅为二,情同伉俪。后佣妇多效之……大家闺秀,亦相率效尤,遂成风气矣”。
结盟之时,双方订立一些简单的契约,并举行一定的仪式。先提出结盟的一方,要准备花生糖、蜜枣等物前去致意,对方若接受,便邀亲戚朋友前来饮宴庆贺,富裕人家甚至办得像婚礼一样热闹。结盟后,两人饮食起居形影相随,或有异志,即为背约,“娘子军”必为问罪之师。即使父母迫嫁,自梳女亦不落夫家。成婚之日,姐妹们要把自梳女用布裹住,以针线密缝,并做上符号,使其在新婚之夜不能过夫妻生活。如果男方强行其事,女方则以武力反抗。否则次日回归娘家,姐妹们验其裹布发现与原来不符,就会认为其不贞,则必相聚而痛殴之。裹身之前,为收敛大小便,除节制饮食外,还需服用大量白果。成婚次日返回娘家后,只有逢年过节夫家派人来请,嫁女方才回去住几天,但亦不与丈夫接触,有的甚至视其夫婿为仇敌。但亦有些女子,在长期来往中被丈夫感化,与其逐渐建立了感情,加上岁月推移,女友们的监视亦不像新婚初期那么严密,所以变为生儿育女的当家主妇。
自梳女与不落家之风俗,现已基本绝迹,现仍健在的自梳女都已进入花甲古稀之年。每逢民间诞会,自梳女都会相聚一堂,共贺诞庆。
不落家
近代流行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不落家习俗,是女子独身主义的一个折中表现。一些矢志独身的女子迫于父母之命,难于自梳而妥协允嫁。但举行婚礼后,此类女子只在夫家住三天,并拒与夫同寝,三朝回门后即长居娘家。也有一些家庭拗不过女儿独身终老的决心,无奈之下在定亲时与男家言明不落家,赔偿一笔钱财供男方纳妾之用,俗称“买门口”。欲达到不落家的目的,当事者必须意志坚定,过门时千方百计保护自身贞洁,如请相知姐妹随行保护、身穿特制的自卫衣裤、暗藏自卫的利器等,以防受男方侵犯而失身。
大多数不落家女子生活上与自梳女无大区别。她们虽长居娘家,但独立谋生,经济上不托庇于家人。有的会住到姑婆屋去,与相知相好的自梳女或其他不落家妇女结成金兰契。不同的是,不落家妇女名义上仍是夫家的主妇,逢年过节及有红白二事时须过门执事,年老病危时多由夫家接回送终。如丈夫亡故,应庶出子女的要求回夫家主持家务,俗称“守清”。而不落家女子所积蓄的遗产一般由庶出儿女继承。现今此俗已消失。此俗与海南岛的“不落夫家”有别,不落夫家女子在怀有身孕、证明自己有生育能力后,可到夫家共同生活。
等郎妹
等郎妹是流行于广东梅县一带客家地区的婚姻习俗。旧俗中,人们在自家儿子尚未出生之时,便抱养别家女婴,等儿子长大后再与之成婚,这个女婴就是所谓的“等郎妹”。因此大多女孩的年龄都大于男孩,甚至相差很远,故有“十八娇娇三岁郎”的说法。当地山歌有唱:“十八娇娇三岁郎,夜夜抱你入洞房,等得郎大妹又老,等得花开叶又黄。”等郎妹实际上是童养媳,此俗实际上是包办婚姻,往往给青年男女造成不幸。若因故不能成亲,则将抱养女孩收为养女,由养父母做主另行婚配。此俗现已不存。
大衿姐
旧时在广州的婚庆场合中,常可见到一位身穿白衫黑裤、衣襟上别着白色绣花手绢的中年妇女。她们陪伴在新娘的前后,被视为新嫁娘的守护神,她们就是大衿姐。担任大衿姐的多是家境贫寒,已为人妻母的中年妇女。她们闲时在横街窄巷摆档为人梳头净面,有人雇用时就装扮一新,披挂上阵。大衿姐既要有一双巧手,能为新娘梳出各种新潮发髻、发辫,又得有一张利嘴,根据不同时间、地点、对象,唱念不同的时文。比如在新娘入门时要念:“恭喜新安人,开枝发叶此良辰。入门旺相,夫妻长寿,白发齐眉。”在洞房整理被褥时要念:“铺床铺席先,五男欢跃在床边,夫妻和顺乐绵绵。”当男家一些好事女客向新娘提出难题、发出诘问时,大衿姐还得随机应变,接题作答,要不卑不亢,神态自若。而在男家闹新房时,若客人想出各种恶作剧给新娘“下马威”,大衿姐就必须挺身而出护卫新娘。她们或用指甲替新娘剥开沙田柚,或用嘴巴替新娘吃辣椒,或用血肉之躯替新娘挡住爆竹的攻击,不辞辛苦地做好自己的“分内事”。
捻妹花
新中国成立前,广州婚嫁行业中有一种特殊的行当,即专门收养一些相貌端庄美丽的穷家幼女精心培养,养到妙龄时高价出售,人们把这种营生手段叫“捻妹花”。
“妹”是广州人对未成年女子的通称,如乡下妹、外江妹、妹仔、妹丁等;“花”,这里作幼苗解;“捻”是精心培育的意思。“捻妹花”是指精心培育小姑娘。
当时借此营生发财的多是一些媒婆、老妓、鸨母,也有些是自梳女、寡妇或弃妾。她们用一定的资本,在当时富户集中的西关一带租赁一座僻静的小洋房,从城市贫民或四乡贫苦农民家中挑选一些长相较好的少女,以收养女(义女)为名,低价买入,然后从饮食起居到文化礼仪加以精心培养和严格训练。除平时不让她们干劈柴煮饭等粗重工作,让其保持身段、举止的优美之外,还送她们上私塾学堂,或请家庭教师来教导,使她们知书达理,养成大家闺秀的风范。这样到了十七八岁,就把她们卖给达官贵人或豪商巨富做小老婆,要价少则1000块大洋,多则8000块大洋。这个身价,已超过当时中产人家的全部家财。
当时西关著名的茶楼陶陶居是捻妹花交易和军阀富商们“睇妾待”(看小老婆)的地方。每次买家挑看妹花时,不论是否合意,都要给起码10块大洋的赏封。也有些花花公子并无诚意,只是叫上几个妹花来,对其评头品足,作乐一番便罢。但亦有不少成交的。一个专以此营生的老妇只要卖上几个妹花,便够享用终生了。有些妹花颇重情义,把老妇视为养母,终生照应。当时的广州是个花花世界,军阀买办麇集,纳妾藏娇比比皆是,所以这种生意相当盛行。当时有首《羊城竹枝词》云:“妹仔妆成小姐娇,名花捻就画难描。陶陶居上论身价,范蠡千金未枉丢。”写的就是这一情景。
讴莎瑶
广东连南排瑶族人一生三易其名。其中小孩子生下来后,男的叫阿贵,女的叫莎妹,人们常把瑶族姑娘统称为“莎瑶妹”。“讴莎瑶”就是“唱姑娘”,是连南排瑶族青年男女唱歌求偶的一种方式。
耍歌堂、游坡节、春节等重大喜庆节日是讴莎瑶的大好时机。届时,青年男女们穿上节日盛装,带着酒肉糍粑,汇集到村外的山坡上对唱情歌,然后三三两两逗趣取乐。情投意合者便双双离去,走到僻静的地方再唱诉衷肠,定下终身,结为伴侣。
除此以外,平时,特别是农闲季节,族民也会进行讴莎瑶的活动。如果青年看上了一位聪明能干的莎瑶妹,就会每天晚上来到姑娘的窗前,用缠绵的歌声向她倾吐爱慕之情。姑娘如果有意就和他对答,通报姓名,诉说身世,表白自己勤劳能干的才能,描绘成婚之后相亲相爱的幸福生活。两人越唱越亲近,姑娘也许会从屋里递出一张凳子来,让小伙子坐下,再慢慢唱到深夜。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当唱出了他们的一切心情之后姑娘便走出家门与男子相会。小伙子把预先准备好的耳环、银簪等信物送给姑娘,姑娘也把自己心爱的手帕等信物送给对方。这样,小伙子回去就可以告知父母,请媒人去说媒了。父母对这样的亲事,一般都会表示同意。
如果有一个莽撞鬼,没有看准对象,随便来到某一莎瑶妹的窗前,而歌声又不能打动姑娘的芳心,此时姑娘也不生气,依然礼貌相待,用歌声劝慰他,甚至客气地说自己配不上他等等,然后送他一把柴火,给他点火照路,让他去找别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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