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总是由人们的一定需要引起,人们之所以进行各式各样的活动,无非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及其集团的利益,而最终又是为了满足自己及其集团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但需要和需要的满足之间的协调是暂时的,不协调却是经常的,需要和满足之间必然产生矛盾。人的利益追求正是这一矛盾的反映。
人们的大部分需要都必须由实实在在的劳动成果来满足,而这些劳动成果又必须由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来提供。因此,一定社会、一定历史时期的一切需要,是否可能得到满足,归根到底取决于当时已经达到的生产力水平。但在通常的情况下,人们的需要往往超过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因此,需要和其满足之间必然形成尖锐的矛盾。一个社会如此,对于任何个人也是这样。一定历史时期,人们往往有多种多样的需要,一些需要是现实的,可以满足,另一些需要则难以满足。需要的满足是生产过程的完成,而待满足需要的存在又是新生产过程得以进行的动力和目的。人们通过对利益追求,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从这一角度讲,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需要的满足,需借助于货币手段,即有支付能力的需要才能得以满足,超出了自身支付能力的一切需要,都是无法满足的。主观需求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之间的不一致,是需求与满足之间矛盾在商品经济下的一个重要表现。
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不仅体现为量上的矛盾,即需要往往超过生产力的实际水平,社会能满足的需要总是小于人们的主观需要,而且需要与其满足之间的矛盾,还体现为结构上的矛盾,即多种需要不能同时实现的矛盾。任何社会,一定时期往往存在着多种需要,在满足需要的社会财富是一个定量时,多种需要就不能同时实现,或不可能同样充分地实现,这也就产生了需要不能同时充分实现的矛盾。如,在社会拥有物质资料不够充分的条件下,农民和工人之间的需要一方面如果充分满足了,另一方就满足不了;人们生活需要满足了,发展和享受受需要就可能满足不了;发展生产和满足生活的两种需要之间,扩大生产的需要充分满足了,另一方面就难以满足。反之也是一样。这种种条件下,就会发生需要与满足之间的矛盾。人们的利益追求是解决这一矛盾,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利益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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