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剌激是在各种社会制度下都广泛存在的人类自身所普遍使用的一种相互作用方式。其作用效能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制度、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们的教育水平以及宗教信仰、意识形态、道德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或由于灾荒、战争而使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时,人们的物质需要无法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这时实施“廉价”的精神剌激,转移人民群众的视线以缓和人民的不满情绪,是历代当权者常用的一种方法,有时也确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短期效果。在人类历史上,这种愚弄民众的蒙骗性精神剌激是屡见不鲜的。实施蒙骗性精神剌激的对象愈是愚昧无知,愈能取得使统治者满意的剌激效果,所以在实施蒙骗性精神剌激的同时也总是要推行愚民政策。
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教育水平的提高,愚弄民众的蒙骗性精神剌激就失去了市场。但是必要的正当的精神剌激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它是推动社会进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人民生活较富有的和平时期,对精神剌激应有更高层次的要求,它必须以某种科学的理论和长期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社会道德规范为依据。而且在方式方法上必须把精神剌激和物质剌激恰当地结合起来,并在两者之间建立一定的转化关系。把奖章和奖金结合起来,把荣誉称号和奖励升级结合起来,对受剌激者来说既有政治荣誉又有经济收益,既有短期利益又有长期利益,这种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双丰收的剌激形式是当前最有效的剌激形式。
舆论是一种大面积的广泛的精神剌激,它能潜移转化地影响人的观念,舆论的作用效能有时显得缓慢一些,但它的剌激是稳定的,作用是广泛的,效果是持久的。每一个领导者都不应忽略舆论的作用。不论是一个国家,也不论是一个小的单位,制造舆论、引导舆论、控制舆论“热点”的漂移,应该是领导科学的一个新课题。
(该文原发表于上海《社会科学》1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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