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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的关系

时间:2023-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团体权力的主体是团体,团体权力的常设执行机构可称之为权力机关。政治权力是经济权力的屏障,失去了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经济权力也就会逐步丧失。权利,是一种以法的形式得到社会承认的对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分配关系。政府机构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因而是国家权力的化身。由国家任命的权力机关的官员,便是权力的行使者。
权力的概念_利益 精神 权力――三元协调驱动论

简单地说,权力就是一种对他人、组织或相关财富的支配、指挥、控制力量。权力存在的一般基础,在于人们社会生活的相互依赖性,在于社会生活客观上需要协调和管理。因此,权力源于社会本身。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对社会关系进行协调和管理就显得愈加重要。权力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是与人类社会共存的一种永恒的社会现象。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特殊阶段,人们提出的不是权力存在不存在、要不要权力的问题,而是由谁来行使权力、怎样行使权力以及利用权力维护哪些人的利益等问题。

从权力的主体来看,任何权力都有一个获得、承认和行使的过程,所谓“天赋”权力是不存在的。权力主体获得权力之后,还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实际地对他人和组织及相关财富进行控制和支配。只有树立一定的权威,权力主体所获得的权力才能被承认,也才能够顺利地行使权力。反之,即使采取一些手段获得了权力,如果不被权力范围内的个人和组织所承认,这种权力就形同虚设,无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正常行使。权力行使的效果受权力的性质和行使方式的制约。个人专断式的独裁权力,往往会激起权力控制对象的反抗,而民主的符合民意的权力,则容易取得较好的行使效果。

权力有不同的类型。从权力主体的角度,可以把权力分为个人权力和团体权力。个人权力的主体是个人,个人直接掌握和行使权力。团体权力的主体是团体,团体权力的常设执行机构可称之为权力机关。国家权力常常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具体的国家权力机关又由具体的被赋予法人代表资格的个人来主持。因此,国家权力总是要分解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和个人权力。离开国家权力机关和主持国家权力机关的个人,国家权力就没有依托,也就无法行使;离开国家权力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个人的权力就没有归属,就是一种非法权力。

从权力的获得方式这个角度,可以把权力区分为四种基本类型:世袭的权力、选举的权力、委任的权力和非法占有的权力。世袭的权力主要表现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君主权力,这种权力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至今仍然存在,如王室制度。选举的权力从古至今皆有,是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的。委任的权力,是由上级组织通过一定的形式任命的。非法占有的权力,是个人或组织通过非法手段所拥有的权力,如称霸一方的流氓团伙头头的权力等。在这四种基本的权力类型中,选举的权力和委任的权力是最基本的形式。在选举制的情况下,权力法人是自下而上选举产生的,责任关系是被选中者对选民负责。而在委任制的情况下,权力来自上一级的委任,责任关系是被委任者对任命者负责。在现代社会中,二者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既没有纯粹的选举,也没有纯粹的委任。

从权力的存在形态这个角度,可以把权力分为政治控制权力和经济指挥权力。政治控制权力在国家权力上表现为三种形式:立法权、执法权和行政权。这三种权力都是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经济指挥权力来自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对资源的分配、生产的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权力。

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是社会上存在的两种基本的权力形式。从整个社会范围内来看,经济权力是政治权力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政治权力来自经济权力。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谁掌握国家权力呢?历来是占有生产资料,也就是拥有经济权力的阶级执掌国家大权。因此,谁在经济领域中居于控制地位,谁就必然要在政治以及思想领域中居于统治地位。政治权力是经济权力的屏障,失去了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经济权力也就会逐步丧失。

在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归劳动人民共同占有,从根本上说,无论是政治权力还是经济权力都属于人民。但是,权力的行使也需要借助于一定的形式。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和企业权责关系不清,利益关系不明,未能处理好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关系。从原则上讲,任何国家机器都既掌握着无上的政治权力,也掌握着无上的经济权力。但是,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其政治权力和直接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权力应该分离,政治权力和直接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权力集于一身的现象是高度集权的产物,它容易导致政企不分,权力的交叉使用,部分权力主体的政治权力的非正常膨胀和对经济利益的瓜分,以及社会生活中一系列不良现象的产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企分开,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分开。政府只对经济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不应再去行使直接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微观经济权力,应把这种经济权力放给企业,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发展生产力。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交替、转轨的过程中,由于政治权力和微观经济权力尚未完全分开,客观上就存在着较为广泛的滥用权力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外部条件。

权力和权利,都是法的概念。权力,是一种以法的形式固定的对社会各方面的管理关系。权利,是一种以法的形式得到社会承认的对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分配关系。如果说权力主要反映的是一定的政治生活的话,那么,权利则主要反映的是一定社会的经济生活。二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权力机关是行使权力的机构。政府机构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因而是国家权力的化身。由国家任命的权力机关的官员,便是权力的行使者。权力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必须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保证统治阶级在经济利益上得到最充分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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