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也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过程。区域发展是一个大系统,包括自然、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子系统。将协同发展原理与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能使区域发展的各项系统得到更好的调控与引导。
一、区域协同发展的理论依据
区域协同发展理论与地理学、物理学等密切相关,其构成了区域协同发展理论渊源,区域协同理论的主要依据有:
(一)地域分工理论
地域分工是区域间经济联系的一种形式。地域分工的概念首先是由经济学家托伦斯提出的。他认为地域分工是“由于与不同的生产增长相适应的不同土地和气候所引致的”,由此导致了产品的地区专业化生产。由于产品与“不同的土地和气候”最相适应,将地区分工的优势运用于地区之间贸易,可以扩大劳动生产力,并且增加国家的财富。其理论基于不同区域在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发展条件等方面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并不能很快地随着条件的改变而发生较大改变,不能达到完全与自由流动。为了实现发展,区域将以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最低的成本和最佳的效益来组织安排生产活动,增强区域竞争力。地域分工理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能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其理论主要分为绝对优势理论和相对优势理论。
绝对优势理论。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阐述了地域分工理论,即绝对分工理论。该理论认为,各个地区的经济专业化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增加国民收入。每一个地区都有生产成本最低的产品,各地区以其生产成本最低的产品为专业化生产领域,地区之间相互交换其专业化产品,能够使各地区的资源、劳动力、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一国只要专门生产本国成本绝对低于他国的产品,用以交换本国生产成本绝对高于他国的产品,就会使各国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率的利用,获得总产量增加,消费水平提高和节约劳动时间的利益。”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是建立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的。斯密认为区域优势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优势,如气候、土地、矿产等处于相对固定状态的优势,另一类则是获得性优势,主要是指工业发展所取得的经济条件,如资金、技术等。如果各国按照各自最有利的优势条件进行分工和交换,将会使各国的资源、劳动力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这也会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物质财富。但是这种理论也有其缺陷性,表现在,它只能说明在某些产品的生产中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才能获得利益。现实中,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在任何产品的生产中都不存在比别国具有绝对优势的地位,他们生产的所有产品效率都低,成本都高。那么,这类经济落后的国家是否应该参加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如果参加,他们是否能够从中获得利益?同时,斯密关于交换的倾向产生了分工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认为,交换是人类固有的天性,正是由于人类有了交换的倾向,才产生了社会分工,这颠倒了分工和交换的关系。
比较优势理论。1817年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提出了比较成本优势理论。他认为,任何区域都有其相对有利的条件,即相对优势或比较优势,即使一国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较之另一国均处于劣势(即无绝对的优势),仍有可能有互利贸易,一个国家可以专门生产、出口它的绝对劣势相对小一些的商品(其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同时进口其绝对劣势相对大的商品(其有比较劣势的商品),这样两国都可以突破本国资源条件的限制,更多地消费自己不能生产的产品,提高自己的福利水平。同时,两国的生产资源也能够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利用,促进两国的经济发展,世界的产出水平也将达到最高水平。但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较为简单的假设前提下的,他简单地把动态的经济世界抽象成静止的世界,因而得出的结论为参加贸易各国所获得的利益都是短期的利益,没有说明这种利益是否符合一国的长远利益等。
(二)要素禀赋理论
要素禀赋理论是由瑞典经济学家俄林受其老师赫克歇尔的影响而创立的。1919年,赫克歇尔发表了题为《国际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的论文,对要素禀赋理论的核心思想——要素禀赋差异是国际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基本原因做出了初步的分析。1993年,俄林出版了著名的《区域贸易与国际贸易》一书,书中对其老师的思想做了清晰而全面的解释。该理论认为,在要素的供求关系中,要素供给是主要的。在各国要素需求一定的情况下,各国不同的要素禀赋对要素相对价格产生不同的影响:相对供给较充裕的要素的相对价格较低,而相对供给较稀缺的要素的相对价格较高。因此,国家间要素相对价格差异是由要素相对供给或供给比例不同决定的。其结论认为:一个国家生产和出口那些大量使用本国供给丰富的生产要素的产品,价格就低,因而有比较优势;相反,生产那些需大量使用本国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产品,价格便贵,出口就不利。各国应尽可能利用供给丰富、价格便宜的生产要素,生产廉价产品输出,以交换别国价廉物美的商品要素。根据生产要素禀赋理论,在各国生产同一产品的技术水平相同的情况下,两国生产同一产品的价格差别来自于产品的成本差别,这种成本差别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别,这种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别则决定了该国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丰裕程度。
(三)系统理论
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构成整体的意思。其理论创始人为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L.Von.Bertalan ffy)。他在1932年提出“开放系统理论”,确立了系统论的思想。1937年他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这奠定了这门科学的理论基础。1968年贝塔朗菲发表了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该书被公认为是这门学科的代表作。系统论主要思想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又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还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系统理论主要有如下原理:一是整体性原理。其强调要素与系统之间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系统的各组成部分不是可以分离的简单集聚,而是按一定规律、一定方式组成的整体。二是联系性原理。其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与相互作用来实现其整体功能,体现其整体属性;强调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并认为一定的环境是系统存在、发展和发挥其功能的重要条件,且系统在和外部环境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换。三是动态性原理。其强调系统随时间而发生变化的规律,要求人们必须以动态的和发展的眼光及思维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四是有序性原理。其认为系统的有序性是由纵向有序、横向有序和动态有序过程共同综合构成;任何系统都是多级别、多层次的有机结构,不同层次系统具有不同性质并遵循不同运动规律。五是调控性原理。其认为系统的(相对)稳定性是系统存在的基本条件,而系统的这种稳定性是通过调节、控制实现的,任何有序的稳定性系统都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六是最优化原理。其认为达到最优是系统理论的根本目的。
二、区域协同发展的概念
根据协同理论,将协同理论的相关原理应用到区域发展当中,即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概念。本著作认为区域协同发展是指不同区域之间以及各区域内部之间,由于共同的发展目标,所形成的一种自发协作,合力推进的发展机制。区域协同发展的典型特征包括:
在行动主体上:具有强烈的主动协同发展意愿。区域协同发展是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不同主体的发展需求,从协同主体意愿上看,区域协同发展的主体意愿比较强烈。以政府主体为例,如果区域是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各行政区划主体是基于共同的发展需求主动参与协同发展的。突出表现在政府之间会强化联系与交流,主动对接,寻求共同难点和障碍的解决。而且这种关系不是被动的,而是具有很强的主动性。
在效用目标上:区域协同发展具有最优的系统组合功效。区域是由人口、产业、设施、环境等许多不同功能,不同类型的子系统组成的。由于各子系统要素的影响因子不同,系统的功能组合及相应的成效也不同。区域协同发展是将各子系统看作是一个有机融合的整体系统,通过发挥整体系统的协调推进机制,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各子系统的有机融合发展,实现各子系统的功能最大化。并且,子系统功能的发挥也与整体系统密切相关,子系统达到最优的功能效果,并促使区域整体的功能效果也达到最优。区域协同发展的高效性是区域协同发展的最终目的之一,区域发展也因为协同发展而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跃,形成高效的区域发展系统。
在运作机制上:区域协同发展具有严谨高效的组织协调与运作机制。区域协同发展强调为共同发展目标进行合作,在操作实施层面具有严谨且高效的组织协调与运作机制。突出表现在:区域之间会为共同的发展,建立一种强有力的推进实施机制,这种机制不仅仅是为了推动区域发展而进行的一种协调和反馈,而是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的一种双向反馈机制,即对没有完成的相关任务要进行剖析,找准问题,加快完成。对完成的任务进行评价、评估,以期更好地组织实施。并且这种高效的组织协调和运作机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施性,各主体都会在这种机制下,合力推进实施。
在协同领域上:强调各方面各领域的全面协同。区域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区域协同发展必须注重区域各个方面协同发展和不同领域协同发展。从区域发展角度出发,重点对三个方面强化领域协同发展。在经济方面,突出强化产业之间协同发展,构建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在社会方面,强调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协同发展,构建民生普享的机制;在政府方面,强化不同行政区划政府以及条线行政机构的协同,构建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等。
在协同发展路径上:强化动态化的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动态演进发展过程,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所有要素都在动态地变化,无论是区域内的各个系统还是区域间的各个系统,都随着区域外部条件的不同发生不同的变化。不同的发展阶段之间需要协同,发展的内容和重点不一样,相应的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需要提出的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也不一样。因此,区域协同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发展过程。
三、相关概念辨析
当前在研究都市圈发展方面,涌现了区域协调发展、区域一体发展两个与区域协同发展相似的概念,为此,有必要在研究都市圈协同发展时,将区域协同发展与区域协调、区域一体发展进行辨析,明确其差异。
(一)区域协调发展
研究分析区域协调,首先要对协调概念进行梳理。“协调”是在学术中被广泛应用的一个术语,在经济学、管理学、系统学、控制论等学科领域都有涉及。不同领域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定义。可以说协调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协调是一种状态,是系统内部、系统之间及系统的各功能之间相互融合的关系,这能使系统功能得到最大化。二是协调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手段,是一种管理或控制的职能。从区域经济学研究角度看,协调的目的和实质就是要推进和加速经济社会发展从不平衡到平衡再到新不平衡和新的平衡。
区域协调发展即是将区域看作是一个大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由于人类活动的参与,形成了包括人口、经济、产业、社会等多种子系统。而协调发展就是将各系统功能进行整合提升,放大各系统的最优功能,形成不同系统相互适应、有机联系、融合发展的动态,推进区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可以是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也可以是区域内部个体间的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区域协调发展是指相关区域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发展上相互联系、关联互动、正向促进,区域利益同向增长,区域差异趋于缩小的过程和状态。狭义的区域协调发展主要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个体为追求更多利益而需要与其他个体进行协作,或与其他个体发生矛盾冲突时,需要通过协调调解,使个体利益得到满足的同时,促进区域整体的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特征有:
在行动主体上:基于协商发展基础上。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在区域竞争发展基础之上的一个更高阶段。在区域竞争的环境下,各主体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自身区域为主体,从事经济主体活动。然而由于区域发展是建立在自我发展基础上,造成了区域之间产生了严重的恶性竞争,区域之间的资源利用效率没有达到优化,进入了区域发展不经济状态。在这样的环境下,区域主体基于竞争的外部影响角度,通过协商的方式,建立一种协调的机制,通过这种协调机制,来实现区域之间的互促发展。因此,从行动主体上看,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由被动引发的一种“谈判”。而这种协商也要基于双方都有相似的意愿,一方没有此意愿,区域协调发展将不成立。
在效用目标上:追求一种整体运行功效的提升。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是为了解决行动主体各自竞争发展的不经济,从主体的共同需求角度进行的一种合作共进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将原来区域独立的运行发展机制转化为区域之间相互联系的运行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原来独立的区域发展将放在整体发展的框架下运行,区域在追求各自发展最大目标的前提下,也积极推动着整体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因此,通过区域协调发展,区域整体运行功效大幅提升,各区域也从区域整体发展中得以实现自身目标。
在运作机制上:组织协调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区域协调发展也强调组织机制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区域之间由于共同的利益建立起一种协调发展机制。这种机制建立在协调基础上,通过不同区域的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解决一些共性的问题。这种协调机制不具有很强的实施性,更多的是进行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在这种机制下,不同区域主体会针对某一问题或障碍共同商讨,寻求对彼此都有利的解决途径。
在协调领域上:更注重共性的领域。区域协调发展是问题基础上的发展协调,是强调针对双方都有利的领域进行相互协商。区域协调领域中,更多的是共性的领域。如区域双方在跨区域的交通设施上因为土地、资金等原因造成工程停滞,并且这条交通设施对双方都有利。在这种情况下,区域之间就会出于较快完成工程需要,开展协商,共同协调解决土地、资金等问题。因此,区域协调的领域不是固定的,是基于共同需求角度比较随机的发展协调的过程。
在协调发展路径上:强化动态化的协调。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动态过程。这种动态过程不是基于不同发展阶段而产生的,而是基于不同的发展问题而产生的。在某一阶段,突然碰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协调方法和途径相应的就会产生。同时,协调的过程也是各主体利益达成共识的过程,协调过程中各主体可能从自己最大化的利益角度出发,对协调的内容进行权衡,很有可能会产生经过协调也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在下一个时间进行再次协调。但总的来看,区域协调发展过程是动态的过程。
由此可见,区域协调发展与区域协同发展的差异主要有:一是发展阶段不同。区域协同发展是基于区域协调发展阶段之上的更高阶段。二是主体意愿差别较大。区域协同发展主体意愿是自发的、主动的;而区域协调发展主体意愿是被迫的、被动的。三是运作机制力度不同。区域协同发展组织协调机制力度比较大,具有很强的推进实施性;而区域协调发展更强调协商,推进实施性偏弱。四是整体计划性不同。区域协同发展在关注的领域和层次上具有持续性,协同发展的领域比较广;而区域协调发展在关注的领域和层次上具有偶发性。
(二)区域一体化发展
一体化(in tegration)一词最初来源于企业的组合,如纵向一体化。20世纪50年代以来,当国家之间的经济联合(或者说区域经济集团化)开始出现时,这一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20世纪2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直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全球化,即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更加自由的流动,进而实现更加优化的配置,同时,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和采纳;二是区域经济集团化,也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全球化和市场的一体化,它有力地推动着全球经济合作和贸易的深化。
本著作认为区域一体化发展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为了推动区域商品、要素、服务等自由流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域之间通过经济或行政的力量消除区域发展的某些障碍,促进区域统一且可共享市场的形成,最终形成各成员在产业、设施、环境、财政等方面无国界、无地界地进行资源自由流动的,更高级的地域空间结构。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特征有:
在行动主体上:基于强烈主动的发展意愿。进入区域一体化发展阶段,区域主体具有更加强烈的主动一体发展意愿。这主要出于以下的原因:一是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存在分歧的问题和障碍已经基本通过协调、协同两个发展阶段得到消除,进入了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协调阶段。二是区域各主体基本形成发展共识,即更加一体化的市场体系有利于区域竞争力的更大提高,并且资源自由流动机制建立,更有利于区域发展。因此,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区域主体都具有强烈的主动靠近,共同分享的意愿,不需要“牵线”“搭桥”即可相互之间达成共识。
在效用目标上:追求最优的一体化效应。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是追求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经济效益。简单而言,就是力求实现区域发展的最优成效。这种成效突出表现在:区域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可以实现自由的流动,不会因区域主体不同而产生流通不畅问题;区域经济实现更好的发展,随着一体化的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区域社会民生得到大幅度提升,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下,公共服务加速在区域均衡布局,区域居民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水平普遍提升;区域发展更加均衡,区域差距不会拉大,反而形成先进地区强力带动后进地区的发展机制。
在运作机制上:具有高效的组织实施推进机制。进入区域一体化发展阶段后,为推进区域一体化的深入实施,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会基于共同的发展需求,建立一种高效的组织实施推进机制。这种机制主要由政府和市场双重作用机制联合构成。在区域经济发展阶段,充分发挥市场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类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同时,市场充分发挥调节功能,调节各类经济主体活动,促使市场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市场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或市场还不够健全的领域,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性作用,有效地约束市场主体活动,扼制那些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不按运行机制办事的行为,保障各主体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经济活动。
在一体化领域上:突出各领域的一体化。区域一体化发展强调各领域各方面的一体化。即要打破各条线上的分割,通过区域一体化的运作机制,更好地推进各领域和各方面的全面一体化发展。典型的区域一体化领域包括区域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区域产业发展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区域环境建设一体化、区域社会民生的一体化、区域政策一体化、区域科技发展一体化等。通过这种各领域,多层面的一体化,构建形成一体化的发展空间。
在一体化发展路径上:强调由动态性向静态性的发展过程。区域一体化发展也是一个动态过程,是从一个层次向另一个层次不断推进的过程。随着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深入推进,原来需要一体化发展的领域不断的完成一体化过程,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也相应地进入了相对静态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各个领域都完成了一体化的发展,处于一种在公平规则下动态运行的静态过程。
由此,区域一体化发展与区域协同发展的差异主要有:一是发展阶段不同。区域一体化发展是基于区域协同发展基础之上的更高阶段;二是主体意愿稍有差别。区域一体化的各主体的意愿更加强烈,主动作为的意愿也比较强烈。三是运作机制力度也不同。区域一体化发展运作机制更加高效,实施推进更有操作性。四是在关注的领域和层面不同。区域一体发展关注更多的发展领域,涉及各个层面,不区分重点和非重点。三者之间的区别如表3-1所示。
表3-1 区域协同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区域一体化发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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