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南、福建、云南等地部分读者来信反映:近年来,各地连续发生的弃婴现象,已经到了不能不解决的时候。
据湖南省岳阳市民政部门统计,1987年以来,全市共有弃婴472人,其中女婴445人,占总数的94%,残疾婴幼儿46人,占9.7%。这些弃婴大多数被抛弃在车站、码头、居民宿舍区;有的丢在政府机关门口,还有的则是将婴儿委托给路人照看后一去不归。去年六月份,华容县一妇女抱一小女孩来到城关东街个体户刘爹的摊前,拿出5元钱购买锅盖,在刘爹找钱时,该妇女说:“麻烦您给我照看一下小孩,我去上厕所。”谁知她一去不复返了。刘爹只好将小孩送到民政局。
湖南祁阳县福利工厂傅阳顺来信说,今年6月7日下午3时许,他路过县民政局,隐隐听到里面有微弱的哭声,走进大门一看,见接待室门边地上躺着一个面黄肌瘦的婴儿,全身包裹着黑色旧棉布,身上有一张字条,写着她的生庚时辰。无独有偶,当天晚上9时30分左右,他再次踏进民政局,发现那个女婴身边又多了一位五官不全、上嘴唇残缺的小伙伴。两个女孩沉睡安然,仿佛依偎在父母怀中。据县民政局接待室的同志反映,今年以来,被遗弃在此的婴儿,已有9人,全是女婴,其中,最大的4个月,最小的出生只有几天。
今年7月23日早晨,山东省青州市谭纺镇王羊村门市部门前的屋檐下,人们发现一个鼓鼓囊囊的破纸箱子,打开一看,原来里面盛着一个刚出生的豁嘴女婴。7月29日,该镇南魏酒厂的大门前,有人扔下一个先天性手指残缺的女婴。幸亏该村一位热心的大嫂将女婴送到邻村一对不育夫妇家抚养,才使婴儿免于一死。
据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统计,该院1987年收养弃儿162人,比1985年的99人上升了63.64%。今年1—5月,已收养74人,比1985年同期上升80.48%。在去年收养的162名弃儿中,1岁以下的婴儿有87人,占收养总数的53.7%,其最小的仅出生两三天,最大的为12岁。
由于“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观念的影响和客观上一些原因;加之自去年计划生育开了小口子后,大多数农民产生了不生男孩不死心的念头;以及青年男女非法同居,将其私生子予以遗弃等因素,致使一些地区遗弃女婴之风愈演愈烈。弃婴现象的发生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增添了沉重的负担,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极其有害于那些无辜婴儿们的身心健康和发育成长。这是当今社会一大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措施,制止弃婴行为。现建议如下:
一是对弃婴行为依法起诉,从重判决。各基层单位要对本单位妇女和流动人口中怀孕、分娩后婴儿去向不明的,立案调查提起公诉。
二是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所有弃婴,由公安、妇联和民政部门负责,逐个清查,凡能找到弃婴亲生父母的,坚决退还,并对弃婴者追究刑事责任。凡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一律由民政部门通过正当手续,交无生育能力的夫妇办理公证后带养。
三是对弃婴现象,民政部门应统一管起来。建议民政部门、计划生育部门对已婚无生育能力夫妇和大龄未婚但愿带孩子的人员建立档案,作为将来弃婴去向的主要途径。
(此文刊于中国人口报社《人口内参》,198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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