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勾画了更加清晰的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法治是中国梦的价值目标
中国梦包含着法治、富强、公平、民主等众多的价值追求。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表明,法治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共同期待。党的十八大报告当中,法治是“三个倡导”当中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中国梦就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所具备的要素,包括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对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保护应该成为法治国家关注的重点,宪政与民主是基础性工程。法治国家的立法应该体现正义原则,应该关注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法治国家的执法应依法行政,限制政府权力以防止其滥用。法治国家的司法价值目标应该是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保障人权,其中保障人权是中心。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1999年,“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目标和治国方略,标志着国家政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的承上启下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间”要求,也是中国梦的一个时间要求。
中国梦就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首先应该是法治政府,政府是不是一个法治政府,这是法治国家实现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法治政府应是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连,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的政府。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努力构建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基于行政权在我国政治架构中的重要地位和行政权易于扩张的特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中国梦就是建设法治社会。在国家、社会、个人关系当中,社会是晴雨表,是纽带。一个政治清明、规范有序、自然和谐的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重要象征。法治社会是社会各项公共事务包括社会管理、社会建设以及各种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其根本目标和出发点是建立一个开放、自由、民主、公正、平等、和谐的现代社会,使每一个公民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追求幸福的希望和实现这种希望的机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当中强调,运用法律法规、社会政策来规范、引导、支持、服务社会自主管理,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化解社会各种矛盾、冲突和问题,科学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民权利。
二、法治是中国梦的实现途径
法治不仅是中国梦的价值目标,而且还是中国梦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需要法治,公平正义价值观的培育需要法治,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提出的,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全面性”表现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使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机关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1996年2月8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指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第一次将依法行政提到了作为依法治国重要基础的高度。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努力,构建法治政府的目标。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最终实现政府法治化,把政府建成法治政府,切实保障公民的权益。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该是:行政所依之法应是体现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反映客观规律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政府组织的设置、权力的行使和待遇的取得受法律的制约;政府严格忠实地服从和执行法律,成为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工具;政府的行为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政府的错误行为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救济,政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所具有的强大法治力量,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们幸福的根本保证。法治既是中国梦的价值目标又是中国梦的实现途径。
(中共白山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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