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了,依法治国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党的最高决策层排除一切干扰,坚定不移地用宪法法律来治理13亿多人口的泱泱大国,这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几十年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只有依法治国,才能让老百姓感到安全,受到最好的保护,使我们这个人情大国,逐渐走上法治大国,民主大国的道路。然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并不是一个文件,一个口号就能实现的,必然要全体国民无论什么职业什么阶层什么身份都积极广泛长期参与,才能逐渐取得成果,同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还和世情、国情、社情、人情等各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仅就人文素养的培育及对法治社会建设的作用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人文素养的基本内涵及其历史渊源
(一)人文素养内涵及特点
何为人文?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又可以解释为,强调以人为主体,尊重人的价值,关心人的利益的思想观念。素养即平日的修养,让知识进入人的认知本体,渗透到人的生活与行为。人文素养的灵魂,不是“能力”,而是“以人为对象,以人为中心的精神”,其核心内容是对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怀。涉及到诸如“德性”、“价值观”和“人生哲学”,科学精神、艺术精神和道德精神等诸多概念和范畴。主张思想自由和个性解放是它的鲜明标志,它以人的价值、人的感受、人的尊严为万物尺度,以人来对抗神,对抗任何试图凌驾于人的教义、理论、观念、进行中的事业及预期中的目标,对抗所有屈人心身的任何神圣。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可以量化。
(二)人文素养的历史渊源
人文一词,最早出现在《易经》中贲卦的彖辞:“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宋.程颐《伊川易传》释作:“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人文原来是指人的各种传统属性。可以说中国有文字记载以来,对人文素养的重视和培育,从未中断过,只不过有的时代更突显,有的时代不重视而已,《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四书》中有很多言论都是针对人文素养的培育方面的:《论语》中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大学》中说:“国不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强调“君子必慎其独也”,还有孟子说过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等等强调人文素养的格言警句一直流传至今。
到了近代,人文一词在西文中是Humanism,通常译作人文主义,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人文学者,在超越和反对中世纪宗教传统的过程中,把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作为一种皈依,用这种办法来回皈世俗的人文传统。中国进入近代以来,由于国难当头,再加上三座大山的压迫,人们的人文素养处于受抑制的沉睡状态,而这时欧洲已经有了人文学科,20世纪英美的大学开始出现人文学科。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之后,人们开始重视人文素养的培育,尤其是胡锦涛执政以来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们在反思的同时充分认识到了,一味的发展而丢掉人文素养的培育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三)人文素养与人文知识的辩证关系
人文素养即人文精神与人文知识是两个概念,二者即有区别又有联系。人文知识是人类关于人文领域(主要是精神生活领域)的基本知识。如历史知识、文学知识、政治知识、法律知识、艺术知识、哲学知识、宗教知识、道德知识、语言知识等。人文知识不等于人文素养,知识是外在的东西,是材料,是工具,是可以量化的知道。而素养是内在的“能力”,是一种不可量化的精神。有人文知识又有人文素养者可称之为“君子”,有人文知识而没有人文素养可能成为“小人”,有人文素养而没有人文知识的可能仅仅是个“好人”既无人文知识又无人文素养的基本上就是“愚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培养更多的君子,抑制和改造更多的小人,合理使用更多的好人。因此,在培育人文素养过程中,注意处理好人文素养与人文知识的辩证关系,把二者更好的兼顾起来,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发挥作用。
二、人文素养和法治社会的关系
(一)对法治社会及我国法治现状的基本认识
法治社会是和人治社会相对而言的,它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及亲疏关系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具备精神和制度两方面的因素,既具有法治的精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
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就法治社会建设而言,我们还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存在各方面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遵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社会就不可能长久安定,小康社会,“两个百年”目标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难以如期实现。
(二)人文素养和法治社会的相关性及其内在联系
人文素养和法治社会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要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两者缺一不可。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就明确阐明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管民,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特色。其实高尚的人文素养本身就包含着良好的德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丰富的内容,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其实道理很简单,单靠人的德行善举是不能使坏人变好人的,而单纯依靠法律,在缺少人文素养的人群中也不会被很好的执行。从两者的关系来看,人文素养的培育是基础,法治是手段,有人文素养的人会顺从法律,没有人文素养的人可能会置法律于不顾。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漫长“人治”历史的国度里,法治素养的形成是缓慢发展的历史过程,但我们向着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目标前进从未停止,而在实现这个目标过程中,始终坚持边抓人文素养的培育,边抓法治建设,事实证明人文素养的提高会大大降低法治社会建设的成本,反过来,法治社会的实践又会大大促进人文素养的提高,让人们摆脱“人治”的传统,遇事找法不找人。法治可以让人不敢或不能做坏事,而人文素养的培育是让人不想做坏事。当今社会利益冲突和矛盾多发,也是一个人性弱点大暴发的年代,自私、贪婪、嫉妒、残暴等人性中的负面因素被超级放大,空前突出,造成社会矛盾冲突频仍,突发事件、公共危机事件影响巨大,面对这些不安定因素、不和谐音符,不先用法治的手段加以抑制和强力控制,人的善良理性的一面就难以占上风,难以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主流意识。当“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基本信仰共同行为时,社会才能良性运行,真正进入德治的和谐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才会实现。
三、抓好人文素养培育,重在实现“四个统一”
(一)培育人文素养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把外在的学习与内在思想行动统一起来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人文素养的一个方面,但这种素养不是自然生成的,一定要大力宣传教育才能进入人的头脑中,进而变成人的行为方式。当今社会主要的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由于利益冲突和公权力的滥用使人们失去了对法治的信任,而去相信权力、关系、金钱,事实上权力、关系、金钱真的就比公开的规则好用、管用,久而久之好的人文素养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见不得人的“潜规则”。所以要扭转当今社会的不良风气,树立起法大于天的素养就是要培养人们的法治意识,就像十八届四中全会说的那样:“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又说:“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让法治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有机会参与法治实施和司法审判,让人民更多了解法治是如何运行的,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人民对法治的信心,做到改变人的行动,先改变人的思想。
(二)培育人文素养要与民族优秀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起来
一个民族的素养高低、好坏那是有文化积淀的,并不是说一改革开放中国人的人文素养马上就降低了,其实,现在要做到品德高尚基本要求和古代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仁者爱人“,“君子与人为善”,“小人喻于利,君子喻于义”,“不义而富且贵,与吾如浮云”,“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积善成名,积恶灭身”,“大丈夫”精神、还有仁、义、礼、智、信、孝、忠,这里面都有适合时代需要的精华存在,同时也有落后于时代的糟粕存在,我们不能因为有精华而全面吸收,也不能因为有糟粕而全面否定,我们要把古人优秀的良言善行传承下来,为现实社会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服务。法治的最大敌人是“人治”,要坚决把“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思想抛弃。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同时强调了要以德治国,这是对国情的英明研判,做到“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既然法治的同时要提高人的道德情操,提高人文素养,当前和今后最重要的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这个主流价值观念不树立起来,高尚的道德情操就不可能在人的心里扎根,人的思想观念就会处于漂浮可变的状态,只有加强教育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才能固定下来。千万不能二十四个字总挂在嘴上,就是不按二十四个字的要求去做,我们的宣传教育一定要说在嘴上,表现在行动上,用生动的典型和实际行动,感化人教育人,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持续努力,绝大多数的人们一定希望我们的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用自己的行动促进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每个人都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三)培育人文素养要从小抓起与学校的素质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培育和提高人文素养,建设法治社会离不开教育,尤其是幼少青年的教育,学知识固然重要,但有知识却缺少人文素养是很危险的,就算是知识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促进科技进步,那也会是不健康的发展和进步,绝不是我们想要的,马斯洛在《人本哲学》一书中写到:“力量如果不与正直和善良的灵魂结合在一起,它可能只是邪恶的原则的化身”。好的人文素养一定要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幼少青年是学知识的年代,更是人文素养积累的年代,中国古话“三岁看老”,就是说三五岁形成的习惯就有可能决定一生的行动轨迹。为了把幼少青年的人文素养培育抓好,我们的父母、教师、学校、社会都要承担起责任,把素质教育真正重视起来,让我们的下一代不仅有知识,更有高水平的人文素养,那么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就会大大降低成本了。
(四)培育人文素养要与广泛的全民读书学习风气统一起来
前面说了,光有知识没有人文素养不行,现在要说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文化知识哪里来,那就要多读书,读好书,不要因为电脑和网络的普及造成依赖症,知识的取得读书可能是最重要的途径。文化知识欠缺的人,可能也有人文素养,但那只是单纯和纯朴的表现,并不能做出利人利他的好事,而真正既有人文知识又有人文素养的人,才是“君子”,才是真正的社会栋梁。为了能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笔者认为,最好是多读文史哲方面的书籍,因为文学能使人感动;史学能使人知道自己的位置;哲学能使人安静和智慧,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有一个部门也很重要,那就是出版社要为社会负责,出好书,出精品,不能为钱出书,制造文字垃圾。如果13亿多中国人绝大多数人都爱读书,都能读到好书,这对人文素养的培育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到那时中华民族才会成为真正了不起的民族。
孔子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可见人文素养的培育是很难的事情,但法治社会要求人们的人文素养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境界,这才能保证宪法法律得到很好的执行。流血的改革不一定就能成功,不流血的改革会更艰难,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不走依法治国这条路就将无路可走,前进的路无论有多少艰难和险阻我们都要团结在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相信“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崇高人文素养的支撑下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一定能够建成,相信到那时“将来统一世界的大概不是西欧国家,也不是西欧化的国家,而是中国”。
(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