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守文
虽然同为人文科学,在观察人文现象、探索人性奥秘方面,文学具有哲学和史学无法替代的特殊作用。作为世界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对普遍人性作出了卓越的探索,进行了超出一般的洞察,为后人留下了大量传世之作。这些作品思想深刻,情感丰富,入情入理,成为人类探索自身的珍贵标本,不仅深深地影响了后世作家,也为世界各国的人文教育指明了方向。在中国,英语专业的学生通常在入学后的第一课被告知:“读大学却没读莎士比亚,就等于没读大学。”[1]
美国著名女作家凯瑟琳·安·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1890—1980)继承了莎士比亚开创的人本主义文学传统,借助美国南方文化素材,对人性进行探索,同样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她的作品不仅为美国读者喜闻乐见,也受到了各国读者的欢迎。《中午酒》(Noon Wine,1922)是波特的代表作,通过一桩发生在美国南方农场上的悲剧,探讨了悲剧的起源,对理性、艺术、法律等抽象概念进行了形象的阐释,与莎剧一样闪烁着人文精神的光芒,值得与莎剧参照阅读。
一、理性的脆弱
悲剧,无论是生活悲剧,还是作为艺术的悲剧,都是特指一个普通人,一个通常按理性原则思维和行动的人,出于某种原因,突然丧失理性,大开杀戒,随后被杀。悲剧的程度取决于理性动摇的频率、理性丧失的速度、死亡的人数等。
从纯粹理性的角度讲,理性是本体生命的绝对、永恒、独立、不变、不由分说性,是生命的本源。从实践理性的角度讲,理性或理性原则,是生命个体对生命本体的敬畏和信仰,以生命本体为标准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寻求事实真相的能力。实践理性有强弱之分,决定着个体生命活力的强弱。
生命有本源生命和衍生生命之分。《周易·系辞》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强调生命在天地间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这种生命是本源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超验的、完美的生命存在,是不包含异质因素,不包含死和恶的因素的一元存在,是至善,类似柏拉图的“善理念”[2]和康德的“最好的世界”,[3]孕育个体生命,生生不息。虽然本体生命在现象世界里衍生出的个体生命拥有理性,但是不拥有最高的理性。个体生命以不同方式模仿本体生命,张扬生命,创造和保护生命,不断靠近至善,试图进入永恒,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遭到反生命因素的渗入、制约、威胁、瓦解。这些反生命因素的总和通常被称为死,或者恶。现象世界是二元对立的世界,生死相伴,善恶同在,每个个体生命都依据各自拥有的理性,在不同程度上遵循抑恶扬善、避死求生的原则,虽然难逃一死,但过程是逐步的、渐进的。死亡未必是悲剧,真正的悲剧具有突发性和戏剧性,是指个体生命被幻象所迷,理性瞬间崩溃,原本稳定的善恶关系被突然打破,生命戛然而止,却又不明不白。
哈姆雷特怀疑叔叔杀害了父亲,但没有事实证据,不能采取行动,这是理性。他听到了鬼魂的叙述,但怀疑鬼魂捉弄他,这也是理性。他安排演出,模拟父亲被害的场景,看到了叔叔惊恐的反应,因此相信了鬼魂的话,这也是理性。哈姆雷特没有从背后将正在祷告忏悔的叔叔刺死,这也是理性,因为刺死叔叔不是目的,目的是向世界伸张正义。虽然行刺的机会可能很多,但是能证明行刺的合理性的确凿证据几乎没有。假如刺杀了国王,哈姆雷特就成了罪人,而国王则清白无辜。对此哈姆雷特十分清楚。此外,他怀疑忏悔状态下人的心灵最纯净,忏悔状态下死去会直接进天堂,这也是理性,否则忏悔就没意义。然而他终于没有将理性进行到底。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他一时冲动,失去理智,挺剑刺杀叔叔,结果误杀了波洛涅斯,并殃及情人奥菲利亚,最终被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杀死。真正替父报仇的是雷欧提斯,比哈姆雷特有理有据。虽然哈姆雷特最终刺杀了国王,但不是替父报仇,而是替母报仇,不是因为找到了叔叔谋杀父亲的证据,而是找到了叔叔误杀母亲和雷欧提斯并谋杀他自己的证据。哈姆雷特临死时托付好友霍拉旭向世人讲述他的故事。这句话受到马修·阿诺德的高度赞赏。[4]但事实上霍拉旭同样拿不到叔叔杀父亲的证据,鬼话无凭,叔叔杀父亲的故事仍然不能大白于天下,正义仍然不能得到伸张。
哈姆雷特的伟大表现为他的理性抗争,不为鬼魂所逼迫,他的悲剧表现为不能将理性坚持到底,一时冲动,以至于前功尽弃。相比之下,麦克白这个武夫几乎是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理性全面崩溃,在女巫的蛊惑下,在毫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杀死了国王邓肯,而且是在自己的家中将国王杀死,随后又当着众人的面杀死了两个卫兵灭口,这等于公开承认自己弑君篡位的恶行,全体国民都有理由消灭他,麦克白可谓是在劫难逃。邓肯的儿子顺理成章地替父报仇,替天行道。
麦克白的悲剧性在于其善恶两种属性的隐蔽性和突发性。麦克白原本是功勋卓著的将军,深受国王的宠幸和国民的爱戴,替天行道,是正义和理性的化身。然而这种正义和理性在突然间汹涌而来的虚荣面前,顷刻间土崩瓦解,以至于杀人害命。虽然良知迅速出现,但仅仅是后悔而已,并不能顿悟生命的美好,并不能使理性得到升华。他慨叹道:
要是我在这件变故发生以前的一小时死去,我就可以说是活过了一段幸福的时间。因为从这一刻起,人生已经失去了它的严肃的意义,一切都不过是儿戏。荣名和美德已经死了,生命的美酒已经喝完,剩下来的只是一些无味的渣滓。[5]
悲剧重演。发表于1922年的《中午酒》无疑是《麦克白》的现代版和美国南方版。尽管时间、场景、人物身份都发生了沧海桑田般的变化,但悲剧的实质不变,悲剧的起因不变,杀人者最终被杀的结果不变,正义战胜邪恶的原理不变。小说中的三位主人公,一个因杀人而被杀,一个因意欲害人而被杀,一个因杀人而自杀。这一切都应验了《圣经》中耶稣的那句话:“凡动刀的,必死于刀下。”
与波特的其他小说不同,《中午酒》模仿戏剧特点,设计了这样的开头:“时间:1896年—1905年;地点:得克萨斯州南部一个小农场。”[6]于是,短篇小说获得了戏剧的效果。此外,波特为这出戏精心安排了有乐器伴奏的反复出现的咏叹,由主人公赫尔顿吹奏口琴,咏叹的歌词是一段来自北欧的民谣。版本一:“你一清早起来,心情好极了,你欣喜若狂,因此不到中午就把酒全都喝光了。那酒是你准备中午休息时候喝的。”[7]版本二:“你太痛快了,没到中午忍不住把手边的酒全都喝完了。”[8]版本三:“一早起来多么快活,一快活便把酒统统喝光,酒喝完心情也就更加痛快。”[9]这便是小说标题的由来,既是波特为这出悲剧设计的装饰,也是作品的主题,基本含义是:快活、快活、更快活,快活得不能自控,乐极生悲!这与麦克白所慨叹的“生命的美酒已经喝完,剩下来的只是一些无味的渣滓”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理性脆弱,不辨善恶,不知品尝生命的美酒,貌似理性,自以为是,关键时刻冲动,剥夺他人生命,以至于遭报,生命戛然而止。这是哈姆雷特的经历,也是麦克白的经历,也是《中午酒》中三位男主人公的经历。
二、艺术对理性的遮蔽
理性遭遇的挑战多种多样,有些明目张胆,有些乔装打扮,关键时刻露出狰狞。哈姆雷特的独白:“有些人……生就一种令人侧目的怪癖,虽然他们此外还有许多纯洁优美的品性,可是为了这一缺点,往往会受到世人的非议。一点点恶癖往往遮盖了高贵的品性,败坏了一个人的声誉。”[10]这番话不仅概括了哈姆雷特本人,也概括了《中午酒》中的赫尔顿,赫尔顿的怪癖是用口琴反复吹奏《中午酒》的曲调,痴迷,以至于忘记了生命的本真含义。
尼采把古希腊文化分为太阳神——阿波罗文化和酒神——迪奥尼索斯文化。他认为太阳神文化重视理性判断,是分析性思维的基础,强调人与人、物与物之间的差异,认为最具有太阳神精神的艺术形式是雕塑,靠造型体现效果。但是尼采更欣赏酒神文化,更欣赏沉醉、疯癫、激情,致力于打破事物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消除个体间差异,认为只有音乐才能直接摹写意志的本体——太一,他欣赏“酒神音乐家完全没有形象,是原始痛苦本身及其原始回响”。[11]叔本华也认为,音乐是意志的直接客体化,是“形而上的自在之物”[12],是超越痛苦的生命意志的纠缠的最佳途径。音乐被赋予了宗教般的崇高地位,取代了理性。
与尼采一样,赫尔顿从未结婚,也从不喝酒,而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用口琴反复吹奏唯一的一个曲调《中午酒》。他从不去教堂,因为那首音乐曲调就是他的宗教,是他全部生命和灵魂的寄托。他的确具有哈姆雷特所谓的“纯洁优美的品性”和“高贵的品性”,也仿佛是一个神秘先知,以神秘的方式既向自己也向世人揭示一个神秘的道理。他是农夫汤普森一家的福音,靠勤劳和智慧给汤普森濒临破产的农场带来了繁荣。他还是一个孝子,将挣来的钱寄给了远在北达科他州的母亲,以至于暴露了行踪。事实上,这位现代酒神作恶在先。在北达科他州,他的弟弟弄丢了他的口琴并拒绝赔偿,赫尔顿一怒之下杀死了弟弟,随后逃出监狱,来到德克萨斯州汤普森的农场,一住就是九年。然而天意难违,捕快哈奇闻风前来追捕,赫尔顿受到惊吓,狂奔的过程中为了拾起掉落在地的口琴而被人追到,挣扎反抗过程中被人们打死,成为一名为音乐而殉难的圣徒。
表面上看,赫尔顿与麦克白不同,不关心权力和虚荣,却痴迷音乐,以至于完全无视生命的神圣,忘记了自己的生命,也无视他人的生命,与麦克白殊途同归。艺术的本质是讴歌、赞美生命,音乐的价值在于彰显生命的美好,为生命服务。生命是世间一切事物的试金石,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旦与生命对立,就会堕变为邪恶的工具。
三、法律对理性的僭越
作为《威尼斯商人》的主人公,夏洛克的形象颇具争议。多年来不断有学者强调夏洛克的犹太人身份,强调其受压迫的特殊背景和反抗的合理性。然而受压迫与被剥夺生命毕竟不能同日而语。《威尼斯商人》中的基督徒远没有达到要剥夺夏洛克生命的地步,而夏洛克已经磨刀霍霍,迫不及待。夏洛克的特点不仅仅是报复,更主要的是盗用法律,试图用合法的手段达到伤天害理的目的。他割裂法律与理性的关系,将法律置于理性之上,用法律遮蔽理性,把法律视为世间最高权威,置人类的怜悯心、慈悲心于不顾,执意要求执法,从安东尼的胸口割肉,合法杀人。
对永恒生命的追求是“一切愿望的愿望”,[13]是人类最高的理性,是最本质的人性,是法律最牢固的基础。因为人类善恶同在,善护生,恶致死,所以抑恶扬善必然是人类最基本的道义诉求,是法律赖以存在的根本依据,是人与人之间最神圣的契约。只有体现抑恶扬善、求生避死的自然规律的法律(包括契约)才能行之有效,否则必然出现漏洞。具有高度人文自觉的鲍西亚很清楚法律与道义的关系,看到了漏洞。她耐心开导夏洛克,留下了一段值得传颂的经典台词:
慈悲不是出于勉强,它是像甘霖一样从天上降下尘世;它不但给幸福于受施的人,也同样给幸福于施与的人。慈悲的力量高出于权力之上,它深藏在帝王的内心,是一种属于上帝的德性。执法的人倘能把慈悲调剂着公道,人间的权力就和上帝的神力没有差别。[14]
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鲍西亚亮出撒手锏,击败了夏洛克,既执行了法律,也捍卫了理性,既保护了安东尼,也保护了夏洛克,避免使夏洛克成为杀人者,并且使即将发生的悲剧变成了喜剧。值得一提的是,鲍西亚不仅宣扬慈悲,而且践行慈悲,为夏洛克做了既合理又合法的安排。夏洛克遇到了贵人。
与夏洛克一样,捕快哈奇迷信法律,盗用法律,以给他人造成灾难为乐,试图用合法的手段达到破坏道义的目的,以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可以为所欲为。尽管他非常清楚九年来赫尔顿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非常清楚赫尔顿被投入监狱凶多吉少,但仍要将其投入监狱。哈奇不仅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意和无耻,甚至指责汤普森窝藏凶犯,威胁要毁掉汤普森的名声,激怒了汤普森,客观上为自己掘好了坟墓。哈奇没有夏洛克的运气,没有遇到鲍西亚那样的贵人,汤普森不过是一个农夫,不会讲理,不会劝说,既没有理性,也不懂法律,一时冲动杀死了哈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哈奇迷信法律,却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他可以盗用法律,别人也可以盗用法律。汤普森被判正当防卫,杀人合法。哈奇被控非法私闯汤普森的领地,应对自己的死负全部责任。
四、理性的杀伤力
既然理性是个体生命对本体生命的敬畏和信仰,也必然意味着对其他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保护,也因此意味着对某些丧失理性,毫无理由地危害其他个体生命的个体生命予以制止、惩罚乃至销毁。销毁的力量来自理性的谴责,包括舆论的谴责和良心的谴责,这种双重的理性谴责往往足具杀伤力。
农夫汤普森试图说服法庭和社会,他的杀人行为既合法又合理,但提不出充足的证据。法庭判定汤普森的杀人行为合法,但拒绝承认汤普森杀人合理。无论他如何解释,就连他的妻子都认为他没有必要杀死哈奇。汤普森陷入了深重的道德危机不能自拔。失去了道义就等于失去了生命,汤普森最终饮弹自尽。
汤普森看到了哈奇的无耻,试图阻止哈奇伤害赫尔顿,体现了一定的理性。但是在没有实际必要的情况下杀人,则违反了理性。其实上,汤普森的杀人动机包含了自私的因素,一方面是哈奇抓捕赫尔顿将威胁自己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是哈奇不断地刺痛汤普森身为南方人的虚荣,与正义毫无关系。就这样,正义与非正义混在了一起,善恶难辨。他慨叹:“还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便已经走到事情的结局了。”[15]
尽管汤普森不肯承认,事实上他为维护虚荣心而死。汤普森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坏人,却是一个非常庸俗的人。他经常醉酒,与其他农夫一起给山羊灌酒取乐。他很残忍,残酷地对待黑人雇工,而且打自己的孩子。更重要的则是他的虚荣心。面对哈奇的嘲弄,汤普森感到虚荣心被刺痛,同时感到自己作为良民的身份受到威胁,于是产生了杀人泄愤的心理,失去了理性。将哈奇杀死之后,汤普森无力反省自己如何丧失理性,也无力忏悔以减轻心理负担,而是竭力分辨,维护自己的脸面,未果,最终饮弹自尽。
汤普森的前辈麦克白同样死于虚荣,不是为了维护虚荣,而是为了获得虚荣。真正害死麦克白的,与其说是外在于他的三个女巫,毋宁说是隐藏于他自己内心深处的虚荣。恶是对生命的否定,虚荣则是恶的一种,是伪装得最巧妙的一种,表现为当事人力图用正义善良的表象来盗得世人的尊重,哗众取宠。缺乏对生命的尊重,最容易成为杀害生命的罪魁。
可悲的是,作为当事人,无论是麦克白还是汤普森,都没有弄清悲剧的真正缘由,没有弄清生命的真实含义。麦克白在行凶杀人之后,在陷入绝境之际,也曾有过类似的慨叹:
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了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16]
麦克白的慨叹不足以概括广义的人生,但足以概括他本人的人生,也足以概括他的后继者汤普森的人生。汤普森曾经是一个“吵吵嚷嚷、骄傲的人”,[17]而他最后留给世界这个舞台的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无声的爆炸”。[18]理性被无情嘲弄,说不清,道不明,但理性的杀伤力却不曾有丝毫的减弱。
生命是生活的前提和核心,是判断世间万物是非曲直的标准,超越阶级、种族、时代、地域等要素,是普适伦理的基石。恶意味着对生命的威胁、伤害、侵犯;善则意味着对生命的呵护、关爱、滋养、共生。利己是善,利他是善,利己以至于利他是善,利他以至于利己还是善。害人是恶,害己是恶,害人以至于害己是恶,害己以至于害人还是恶。善恶之间泾渭分明。唯有利己以至于害人、利人以至于害己、害人以至于利人、利人以至于害人等现象较为复杂,需要在生命的更高层面加以理解,本文姑且不论。虽然恶多种多样,但是最大的恶莫过于剥夺生命。从莎士比亚和波特的探索来看,杀人害命的恶果远非当事人和旁观者所能想象。尽管不能将一切杀人行为都视为恶,不能否认替天行道的存在,但为替天行道寻找一个符合理性的理由却不容易。理性遭遇挑战,艺术僭越本分,法律被滥用,悲剧重演。
生活的悲剧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文学中的悲剧则是对生活悲剧的探究、提炼和描摹,不是为了满足世人嗜血的阴暗心理,而是为了揭示善恶运动的本质规律,净化人类心灵,健全理性,鉴别善恶,明辨是非,让求知者找到良知和真知,健康生活。亚里士多德认为,真正的悲剧描写那些既不好又不坏的俗人,他们陷入悲剧,并非由于他们不断地作恶,而是因为他们的某些恶习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这种人物
①莎士比亚:《麦克白·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791页。
③莎士比亚:《麦克白·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13页。最接近生活,最容易对观众产生心灵震撼,引起一定的恐惧,对悲剧有所防范,对人生有所洞察。[19]这既解释了莎剧成功的原因,也解释了《中午酒》清醇浓烈的魅力。
作者简介:潘守文,美国罗格斯大学孔子学院院长,教授。
【注释】
[1]John Ciardi,Another School Year——What For?[A]《现代大学英语·精读·II》,杨立民总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第3页。
[2]柏拉图:《理想国》,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9页。
[3]康德:《康德著作全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3页。
[4]杨冬:《文学理论:从柏拉图到德里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6页。
[5]莎士比亚:《麦克白·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747页~748页。
[6]波特:《灰色马,灰色的骑手》,上海译文出版1997年,第68页。
[7]波特:《灰色马,灰色的骑手》,上海译文出版1997年,第97页。
[8]波特:《灰色马,灰色的骑手》,上海译文出版1997年,第104页。
[9]波特:《灰色马,灰色的骑手》,上海译文出版1997年,第121页。
[10]莎士比亚:《麦克白·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386页。
[11]尼采:《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三联书店1986年,第19页。
[12]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364页。
[13]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三联书店1962年,第775页。
[14]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43页。
[15]波特:《灰色马,灰色的骑手》,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19页。
[16]莎士比亚:《麦克白·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791页。
[17]莎士比亚:《麦克白·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68页。
[18]莎士比亚:《麦克白·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13页。
[19]亚里士多德:《诗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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