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已经说明,由于在经济增长上的激烈竞争与日益加大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会倾向于增加对经济发展的干预程度,这种干预会降低当地经济增长的就业吸纳能力。政府干预降低就业弹性主要通过直接和间接两个机制来实现。
第一,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中,生产性的基本建设支出会显著降低就业弹性。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中,主要组成部分为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文教科卫支出、公检法支出、行政费用支出与其他支出。为了获得较快的经济增长,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重基本建设、轻人力资本投资和公共服务”的扭曲倾向(傅勇和张晏,2007;傅勇,2010),而相对于人力资本投资与公共服务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往往投向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包括基础设施建设)。[19]在经济增长竞争的压力下,为了在招商引资中取得优势,地方政府也有激励投资到资本密集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Chen and Yao,2011)。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热衷于投资基础设施,可能一部分原因也在于其中包含了寻租和腐败的机会(范子英,2011)。无论如何,偏基本建设的财政支出结构会降低经济增长的就业吸纳能力。
第二,地方政府干预可以通过影响企业投资与运行时的技术类型选择去影响就业弹性。相对于国有资本以及带有地方政府背景的银行贷款,私有部门的投资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会更加倾向于去匹配当地的资源禀赋(即要素的相对价格),由于私有部门更加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经营,因此,它们会倾向于投资到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与企业。但是,在政府干预比较严重的地方,即使不直接进行生产性的投资,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影响招商引资的资本密集度来降低就业弹性。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通常会制定重点产业目录,而地方政府又倾向于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作为优先的招商引资对象。更直接的做法是,在招商引资的政策中明确规定企业规模的门槛,直接对小企业进驻工业园(或产业园)进行歧视。[20]
地方政府往往压低土地与资本价格,使劳动力的相对价格上升,从而导致资本替代劳动(蔡昉等,2004)。在招商引资中各地政府(或者当地的经济开发区)开出的优惠政策通常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提供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为主的开发服务政策(罗云辉,2009)。[21]第二类优惠政策便是各类税收优惠,特别的,对投资规模巨大的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更大。[22]第三类便是地价优惠,同样,对投资规模大的企业的优惠力度更大。[23]税收和地价优惠不仅直接降低了资本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同时,受到地方政府欢迎的大企业往往本身就具有更高的资本密集程度。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对大企业的偏爱实际上还起到了挤出相对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的作用。虽然大企业的引进能够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但会降低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
在各地竞相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时候,内地所形成的产业结构更严重地偏离了本应有的比较优势。我们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计算了每一个城市开发区内和非开发区内企业的平均资本密集度,即每个企业的资本存量与从业人员之比,再在城市层面取了平均值。图9.4显示了用非参数估计法得到的到香港、上海、天津三大港口的最近距离与企业资本密集度的关系。从图9.4(a)中可以看出,1998年时,地区间的非开发区企业资本密集度差异不明显,内地企业资本密集度略低,但到了2003年企业资本密集度便发生了重大变化,内地的资本密集度超过了沿海,之后所有地区共同经历了明显的资本深化过程。图9.4(b)刻画的是开发区内企业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出,在1998年,开发区内企业的资本密集度与地理的关系呈“U”形,即沿海和较远的内地资本密集度更高。在2003年前,由于开发区热,企业的资本密集度有所下降。2004年开发区的治理整顿之后,开发区内企业总体上呈现出资本密集度的上升,而这一趋势在内地更为明显。资本密集度的上升也会降低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这不仅与图9.1所显示的就业弹性下降趋势一致,而且从地域上来看,根据本章所计算的数据,中西部的就业弹性低于东部,也反映出内地企业资本过度深化的问题。[24]
(a)非开发区内企业
图9.4 地理与企业资本密集度
注:资本密集度的定义为资本存量除以从业人员数,单位是千元/人,并取了对数。其中,需要利用数据库中的固定资产名义值、购买年份以及折旧信息估算出资本存量,并需要进行消胀处理,从而估算出可比的资本存量。
资本过度深化一定会带来大量的资源低效率配置问题。中国省级行政区之间工业总产值的空间集聚度在2004年达到峰值之后出现了下降,而人均GDP的省间差距在2005年之后有所缩小[参见陆铭、陈钊、朱希伟、徐现祥(主编),2011,第2、3章]。这两个“拐点”的出现与大规模的倾向内地的财政转移和土地政策倾斜不无联系。在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实施较大规模的区域间平衡发展政策之后,带来内地大量国有企业的投资,这些投资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征,而且产出效率较低,相应地也具有更高的资本产出比。数据显示,中部和西部地区的资本—产出比明显高于东部和东北地区,而且在1997—2007年间上升更快,在2007年,西部的资本—产出比已经达到东部的2倍多(Brandt,Tombe and Zhu,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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