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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赦免”腐败官员

时间:2023-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即腐败官员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有条件赦免”,不是放弃原则、宽恕腐败、大发慈悲,而是要集中力量,揭露、打击少数大搞腐败、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坏的首要分子。“有条件赦免”还应该进一步细化、完善和充实。
●“有条件赦免”腐败官员_对错由心

国家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即腐败官员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这一观点引发热议。

腐败官员遭人痛恨不用多说,反腐斗争必须坚决进行也是确定无疑的。怎样有效推进反腐斗争,收到最好的效果,这不单要宣示斗争决心,还要选择斗争方法、斗争策略。使用好的方法,讲求斗争策略,方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反腐斗争是严肃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斗争。运动之初形成高压态势是必要的,向全社会表明态度和决心,反腐决不会虎头蛇尾、敷衍了事、雷声大雨点小、一阵风就刮过去。应该考虑发一份《通告》,正告腐败官员,限定时间向组织及有关部门交代问题,退还受贿财物,可获得从宽处理,中央说话是算数的。

反腐斗争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充分估计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要希望“毕其功于一役”,一次就全部解决问题。世界各地的反腐实践和经验也告诉我们,腐败在不同制度、不同国家、不同阶段都会发生。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时期。决不能低估腐败的影响,要立足长远,深入持久地开展这场斗争。

共产党搞过多次党内斗争,也搞过多次这样那样的运动,有成功的经验,更有失败的教训。现在开展反腐斗争,一定要汲取以往的教训,避免重犯过去的错误。不能用大轰大嗡的办法,要坚持依靠群众,坚持掌握证据,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同时强调给出路的政策,强调要区别对待,包括提出“有条件赦免”的政策。

“有条件赦免”,不是放弃原则、宽恕腐败、大发慈悲,而是要集中力量,揭露、打击少数大搞腐败、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坏的首要分子。通过斗争,教育挽救多数失足的人。如果没有区别,笼统对待,把所有发生过大大小小腐败行为的官员都作为打击对象,弄得人心惶惶,不利于反腐的深入,效果就不好。

“有条件赦免”还应该进一步细化、完善和充实。李永忠副院长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提出问题,引发热议,展开讨论,是有利于推动公务员财产公示的,应该给予肯定。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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