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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楼正式通过世界文化遗产批准

时间:2023-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8年7月6日,由永定、南靖、华安的“六群四楼”组成的“福建土楼”在第32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接受表决,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此外,福建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增强群众的土楼保护意识。2011年9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福建土楼_世界遗产保护启示录

遗产信息

中文名称:福建土楼

英文名称:Fujian Tulou

遗产地址:中国福建省华安、南靖、永定三县

遗产类型:文化遗产

批准时间:2008年

评定标准:文化遗产标准C(Ⅰ)(Ⅲ)(Ⅳ)(Ⅴ)(Ⅵ)

遗产评价: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集居住和防御功能于一体的山区民居建筑的福建土楼,体现了聚族而居之根深蒂固的中原儒家传统观念,更满足了聚集力量、共御外敌的现实需要。同时,土楼与山水交融、与天地参合,是人类民居的杰出典范。

遗产特色

福建土楼,又称“客家土楼”,因其大多数为福建客家人所建而得名。它以历史悠久、种类繁多、规模宏大、结构奇巧、功能齐全、内涵丰富著称,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被誉为“东方古城堡”“世界建筑奇葩”“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神话般的山区建筑模式”。

福建土楼产生于宋元时期,在明代早中期逐渐盛行,明末以后日益成熟和完善,并延续至今。风格奇异的土楼散布在福建西部的永定、武平、上杭及西南的南靖、平和、华安等县的崇山峻岭中。土楼大多依山就势而建,布局结构合理,是对中国传统建筑“风水”理念的典型实践。土楼主要采用当地的生土、木材、鹅卵石等材料而建的生土多层建筑,外形有圆形,有方形,有椭圆形和弧形等,具有节约、坚固、防御性强的特点,是一种自成体系的建筑。它既满足聚族而居的生活和防御的要求,又极富美感。福建土楼以永定土楼最为著名,在造型、装饰和建造工艺上都极为罕见。

目前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福建土楼共有46座,分六群四楼,包括分布在永定县的初溪土楼群、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衍香楼、振福楼,南靖县的田螺坑土楼群、河坑土楼群、和贵楼、怀远楼,华安县的大地土楼群。进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土楼形状除最常见的圆形外,还有方形、椭圆形、半月形、五凤楼、交椅形等,覆盖了福建土楼的所有建筑样式。

有“土楼王子”美誉的振成楼

遗产保护

20世纪80年代,福建土楼的代表作永定振成楼的建筑模型出现在美国洛杉矶国际建筑模型展上,引起轰动,与北京天坛一起作为中国南北不同风格的圆形建筑代表,被誉为“东方建筑明珠”。

20世纪90年代,永定县最早开始申遗。

1991年3月,华安大地土楼群中的二宜楼被列为福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11月,二宜楼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8年5月,永定县成立了土楼申报世界遗产机构。

1999年9—10月,永定县政府和龙岩市政府先后正式向福建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呈报《关于请求将永定客家土楼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请示》,并邀请了十多批中外著名世界遗产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指导,吸取了不少建设性意见。

1999年10月,华安县启动“华安大地土楼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

2000年4月,福建省决定把永定、南靖、华安三地土楼联合起来,以“福建土楼”的名称联合申报世界遗产,整合客家民系和福佬民系的土楼资源,确定了申报的范围和具体的保障措施。土楼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南阳楼成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福建土楼作为2008年代表中国向联合国递交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英文申报文本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接收。

2007年8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对华安大地土楼群进行现场评估考察。

2008年上半年,福建土楼顺利通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正式评估,获得申遗资格。

2008年7月6日,由永定、南靖、华安的“六群四楼”组成的“福建土楼”在第32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接受表决,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申遗以来,南靖和华安分别投入1亿多元,用于拆迁和改造土楼周边不协调建筑、实施“五线下地”、周边绿化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从而真实展现了土楼的历史风貌,大大改善了土楼区域的人居环境。永定也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改造一批道路、水系工程,对缓冲区内所有村落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治理等。

但保护土楼总体上实行“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土楼的修补不改变其原状,保持原有材料、传统结构、形制工艺和历史原貌。此外,福建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增强群众的土楼保护意识。各地编写专门的土楼系列乡土教材,从幼儿开始即进行土楼保护教育。

2011年9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依山而建的南靖土楼

保护模式

1.政府高度主导

由于福建土楼分布的行政区域较多,有龙岩的永定县,漳州的南靖、华安县,共有两市三县。省政府通过把不同行政区内的客家民系和福佬民系区域的土楼资源整合成“福建土楼”,在整体上保证了福建土楼区域间的统一性,避免了行政分割的不利,也保证了申遗成功前保护工作的可行性。

2.法规多样化

在土楼的保护规范上,各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整体的有福建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福建省“福建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福建土楼”保护规划》,对土楼的性质、保护的原则、办法使用范围,各级政府和文化、文物、规划、旅游、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做了详细的规定,使土楼保护管理各个环节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具体的有每个县的土楼保护法规,如《福建(永定)土楼保护管理规定》等。南靖县消防大队根据土楼保护的特殊性,先后制定出台了《土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土楼防火公约》《土楼消防室管理规定》《土楼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等安全保护的相关文件。县政府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优势,开展保护土楼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科学编制保护规划

永定、南靖和华安三县专门委托高校以及相关规划单位依法制订了土楼保护规划。规划组在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基础上,对土楼申报区的资源情况与现状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根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需要,从多方面切入,科学地提出了视线走廊控制、交通组织、环境保护、防灾和旅游展示以及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具体规划要求,并科学地规划了土楼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

4.社区的高度参与和监测

广大民众对福建土楼的保护和申遗成功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永定县专门成立“土楼保护管理中心”,设立“土楼保护管理专项基金”,建立“福建(永定)土楼”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和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县、乡、村、楼四级土楼保护管理网络以及村民人人参与的管理和保护机制等,调动村民自发保护的积极性。村民自发组建了土楼保护管理小组,每座土楼都设立楼长、安全员、卫生员,把土楼保护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到村、到人。

振成楼的壮观内景

经验借鉴

“最少干预性保护”原则是在1964年颁布的《威尼斯宪章》中首先提出的。最少干预性保护原则旨在对传统建筑进行修复时,以最少干预的方式进行,强调“不许进行任何添加,除非它们不至于贬低该建筑物的有关部分、传统布局以及它的构图平衡和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最少干预性保护原则实际上是对整体保护或原真保护原则在具体实践中的一种规范,这一规范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文化遗产的整体性或原真性,并使它们具有客观真实性。

1.对土楼保护实行最少干预原则

2011年9月29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土楼本体建筑的保养和修缮,是“福建土楼”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土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都有修缮保养“福建土楼”的责任和义务。“福建土楼”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由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负责,并承担修缮的报告义务;修缮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承担修缮费用。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修缮“不改变其原状”的原则,政府文物部门要对修缮过程进行监督。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对土楼进行整体保护,并维持它的原真性。

这种对土楼最少干预的保护方式,使土楼建筑主题及其附属建筑物与楼内具有重要生活场景、文化生成价值与社会教育的生活环境之间保持一种原生有序性,同时,对楼内的物品如字画、摆设、器物、楹联、雕刻等原有物的保持与使用,使得土楼的生活场景可以持续,保持了原真的文化场景的形成与成长。此外,最少干预还强调土楼群与村落、土楼与河流山川环境间空间结构的完整原真性,保持了村落文化的命脉,以及土楼赖以生存的自然与文化机制。

2.对土楼保护采用高科技方法

2011年11月28日,由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福建土楼保护性监测方法研究》通过验收。这项研究以三维激光扫描技术为手段,对点云拼接、实物轮廓线提取、墙体剥离量计算等数据处理方法进行创新,研发了一系列数据处理系统,可准确测量土楼的整体形变和位移,解决了古建筑整体变形观测难的课题。这是三维激光扫描技术首次运用在福建省文物遗址保护上,与传统利用全站仪、GPS等仪器测量方法相比,三维激光扫描技术的测量效率与自动化水平更高,可为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的保护研究建立完整、准确的历史数字资料档案,并能处理福建土楼房屋沉降和墙体剥落等古建筑保护问题,对土楼今后的复建、维修、改陈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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