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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政治观与政治哲学论证之可能性的质疑和否定

时间:2023-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搞清楚“实力政治观”何以意味着是对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之可能性的质疑和否定,我们需要先行地辨析和澄清这里所说的“实力政治观”的含义、内容和性质。一个类型就是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的“实力政治观”,另一个类型则是作为“国内政治”的理论解释的“实力政治观”。
实力政治观与政治哲学论证之可能性的质疑和否定_论证与解释:政治哲学导论

为了搞清楚“实力政治观”何以意味着是对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之可能性的质疑和否定,我们需要先行地辨析和澄清这里所说的“实力政治观”的含义、内容和性质。不过,可能会让我们感到出乎意料的是,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并不容易回答。其中的缘由之一就是,虽然“实力政治观”似乎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东西,但是我们却很难在中西政治思想史上找到一种系统完整的“实力政治理论”,即就是说,我们找不到一个可以作为分析对象的“实力政治观”的“理论标本”或“理论范式”。所以,为了确认“实力政治观”的含义、内容和性质,我们还需要进行一些理论上的分析和纯粹化的工作。

虽然正像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实力政治观”的语言表达明确告诉我们,政治无非就是实力的较量或者以实力为基础的斗争,但是这里所说的“政治”的范围并没有得到确定。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政治”界分为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与此相联系,我们也可以把“实力政治观”相应地区分为两个不同的类型。一个类型就是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的“实力政治观”,另一个类型则是作为“国内政治”的理论解释的“实力政治观”。不过,就通常的情况来说,如果一个政治理论家认为“国内政治”无非就是实力的较量或以实力为基础的斗争,那么他或她对“国际政治”的解释肯定也是“实力政治观”;反过来,对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的“实力政治观”的坚持,通常却并不意味着对“国内政治”的“实力政治观”解释的认同。因此,基于这样一种较为常态的理论现象,我们就把“实力政治观”的以上两种理论类型修改为:单纯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的“实力政治观”(对“国内政治”却并不这样理解和解释)与作为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统一理论解释的“实力政治观”。依据这一理论类型的区分,我们会发现,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大多数理论家都持有或认同前一类型的“实力政治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霍布斯、洛克、卢梭、黑格尔等,都对国际政治做出了有所差异的“实力政治观”的解释,但他们对“国内政治”的解释和论证却不是“实力政治观”性质的;同时,持有和认同后一类型的“实力政治观”的政治理论家却极为少见。

在进行了以上的辨析和理论类型的界分之后,这里应该预先说明的是,在以下的论述中我们将不再涉及前一类型的“实力政治观”。我们做出这样的理论选择的理由在于:一方面,单纯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的“实力政治观”,并未形成对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之可能性的根本否定,毕竟“国内政治”作为政治哲学探究的主要领域依然得到保留;另一方面,虽然在国际政治的领域,“实力政治观”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待超越的现实,但是“政治”和政治社会的特性,主要不是通过国际政治,而是通过国内政治得到体现的。虽然国际政治的极端状态,比如说政治社会之间的战争,会不同程度地改变和打乱国内政治的常态,但这恰恰是政治社会偏离自己本性的时刻,而不是凸显自己本性的时刻[1]

就后一类型的“实力政治观”的含义、内容的辨析和确认而言,马克斯·韦伯的以下表述堪称范本,他说:“我们可以如此界定‘政治’:政治追求权力(Macht)的分享、追求对权力的分配有所影响———不论是在国家之间或者是在同一个国家内的各团体之间。”[2]不过,这里应该预先说明的是,我们把德语中的“Macht”和英语中的“power”,统一翻译为含义较为宽泛的“实力”一词,而不是含义较为褊狭的“权力”一词;与此相对应,我们也把德语中的“Machtpolitik”和英语中的“power politics”译为“实力政治”,而不是“权力政治”。依据马克斯·韦伯对后一类型的“实力政治观”的这一经典表述,政治无非就是实力的较量和斗争,置身于政治的较量和斗争之中的各方所追求的目的,也无非就是对“实力”更多的分享和对“实力”分配更大的影响。而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或者说,为了在政治的较量中获得胜利和成功,斗争的各方所能依赖和凭借的也只是自己的“实力”。即就是说,“实力”既是目的也是手段。而作为目的和手段的“实力”,既可以表现为人的体力和智力,也可以表现为体力和智力的延伸;既可以表现为纯粹的武力,也可以表现为科学技术;既可以是军事力量,也可以是经济财富;既可以是“实力”,也可以是驾驭和运用“实力”的能力。一句话,斗争和较量的各方所追求的东西,以及有助于斗争和较量的各方获得胜利和成功的东西,都是“实力”,都被包括在“实力”的范围内。当然,在马克斯·韦伯所勾画的这一政治图景之中,置身于实力的较量和斗争的各方,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特定的团体、阶级、阶层、群体、国家等。

另外,应该说明的是,在我们的理解中,就其性质而言,“实力政治观”乃是对“政治”的一种事实确认和事实解释,即就是说,“实力政治观”试图告诉我们的乃是“政治”实际上是“怎么样”的,而不是“政治”应当是“怎么样”的。以我们对“实力政治观”的性质的这种理解为依据,我们认为尼采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实力政治理论家,尼采的哲学也并不是一种较为纯粹意义上的“实力政治观”。尼采对超人和主人道德的鼓吹和想望,恰恰是以对现存的末人和奴隶道德的激烈批判为前提的;对于尼采来说,具有“实力政治观”意蕴的超人哲学和主人道德乃是理想和“应当”,而不是现实存在。同时,在我们看来,尼采哲学的政治哲学维度和意义,或者说,尼采对“政治”的“哲学”思考,就其特质来看,乃是一种对于“政治”的审美观照和审美批判及其结果。这种对“政治”的审美观照和审美批判,所指向的乃是超越善恶、超越功利考量的“伟大”和“生命的自我游戏”,而不是功利算计意义上的“实力”。所以,尼采哲学的本质是“超政治的”,而不是政治的,尼采对“政治”的“哲学”思考,指向的乃是超越“政治”的“理想境界”,尽管人们可以从尼采哲学中解读出政治(哲学)之类的东西和意义。同时,也不管人们会如何评价这种超越政治的“理想”追求,尼采对“政治”的哲学思考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实力政治观”。

在对“实力政治观”的含义、内容和性质做出以上的简要辨析和确认之后,现在我们可以转而思考这个问题了:为什么“实力政治观”合乎逻辑地指向对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之可能性的质疑和否定?首先,在“实力政治观”所勾画的政治生活图景中,人类的政治生活所指向的目的或者结果,没有道德的性质和意义。其次,“实力政治观”没有而且也不可能为以实力为基础的政治斗争设置道德的限制和道德的边界。依据“实力政治观”的逻辑,处于政治较量中的各方为了获得胜利和成功,可以采取任何有效的手段和方式,而且我们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对手段和方式进行道德的评价,或者说,评价和衡量手段与方式的标准也只能是:是否有效。再者,在“实力政治观”所勾画的政治生活图景中,不管是在国际政治还是国内政治的范围内,参与斗争的各方有必要考虑的问题主要就是:“谁取胜、谁支配,每个阶级或每个民族将为自己夺到哪部分空间或哪些可支配的资源。”[3]而且不管结局怎样,置身于实力的较量和斗争中的各方既没有必要埋怨对方,各方相互之间也没有必要进行道德评价,而且这种道德的考量和道德的评价也没有任何意义。最后,总体上看,在“实力政治观”的视野之中,“政治”没有道德的性质,政治领域和政治行为没有什么是非对错可言,无所谓合理性,诸如正义与不正义、善与恶之类的语词或概念,也不能和不应该用在政治领域之中和人们的政治行为上。如果人们还要使用诸如正义与不正义这样的语词或概念,那么所得到的只能是,柏拉图《理想国》第一卷之中那位智者所说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之类的东西。当然,“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之类的说法,不是对“正义”的含义解释和定义,而是“正义”的讽刺和取消,这与《庄子·胠箧》中“盗亦有道”的说法异曲同工。如此一来,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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