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小节中,我们已经明确地提出,信宿与信源共同构成了人际沟通活动的主体。在人际沟通过程中,作为第二沟通主体的信宿,绝不是沟通信息的消极被动的接收者,相反,它是人际沟通活动的积极主动的参与者。如同作为第一沟通主体的信源一样,作为第二沟通主体的信宿要想使其人类沟通活动得以顺利地进展,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素质。笔者认为,在传递信息与交流信息的人际沟通过程中,仅就信宿所承担的信息的接受、信息的解码以及反馈等职能而言,以下几种能力素质对于信宿是必不可少的。
1.感知能力
信宿的感知能力是指人际沟通过程中的信息接收方通过发挥其感觉器官的功能对信源所传递来的符号化信息形成感性的反映形式的一种能力。感知是发生在感知者与被感知对象即作为人际沟通主体的信宿与信源所发出的符号化信息之间的一种关系。在传递与交流信息的人际沟通活动中,感知是信宿接收信源所传递信息的首要阶段,没有对信息符号的感知,就不可能有对信息符号的进一步解码,更谈不上有对所传信息的反馈。敏锐的感知能力对于人际沟通过程中信息的有效传递与交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通常,具有敏锐感知能力的人往往可以通过对沟通对方的眼神、表情、手势、体态以及声调、音量等沟通符号的感知,来洞察对方的内心世界,可以通过察言观色,从细微的表现中发现一般人不易发现或容易忽略的信息,及时掌握沟通对方的反应,从而调整自己的行为,掌握人际沟通的主动权,使人际沟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反之,如果一个人在人际沟通过程中对信源所发出的各种信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那么会干扰和妨碍人际沟通信息的有效传递与交流,其人际沟通活动的效果也便是可想而知的了。
2.理解能力
信宿的理解能力是指在人际沟通过程中信息接收方对信源所传送来的信息符号进行分析、读解,以把握其内在含义的一种能力,它对于解码乃至整个人际沟通活动能否成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我们知道,作为信息的接收一方,信宿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准确无误地接收信源所传递来的信息,而信息是以符号为载体的,信宿对信息的接收程度主要就取决于其对负载信息的符号的理解能力。对于信源所发送来的同样的信息符号,如果信宿的理解能力越强,那么他对信息接收的程度就越高,反之则低。因此,作为第二沟通主体的信宿是否具有必要的理解能力对于解码活动乃至整个人际沟通活动的成败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一个人理解能力的强弱:第一,准确性,也就是说要看信息接收方——信宿能否准确无误地把握住信源所发信息的内容,信宿对信息符号含义的理解是否与信源想要传递的信息内容相吻合。第二,完整性,即要看信息接收方——信宿是否掌握了信源所传递的全部信息内容,信宿不仅要掌握信源所表达的明确含义,而且还要理解信源含蓄的示意。换言之,信宿不仅要对信源用来传递信息的符号进行表层解码——解译,而且还要对信源用来传递信息的符号进行深层解码——解释,这一点在人际沟通过程中是最为重要的,也是最易被人们所忽略的。
3.反馈能力
信宿的反馈能力是指人际沟通过程中的信息接收者对信源所传递来的信息加以判断并且采取各种不同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反馈是信息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又称“回输”、“回授”,它最初是由美国贝尔电话实验室的哈罗德·布朗克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来的,原意是把电子系统的输出信号的全量或部分量回输到本电子系统的输入端。20多年后,美国科学家维纳拓广了反馈概念,维纳主要强调的是信息反馈,他在《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和社会》一书中写道:“为了使任何机器能对变动不居的世界环境做出有效的动作,那就必须把它自己动作后果的信息,作为使它继续动作下去所需的信息的组成部分再提供给它。”“这种以机器的实际演绩而非以其预期演绩为依据的控制就是反馈。”[3]其实,反馈普遍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任何系统的控制过程无不含有反馈,作为一个闭环系统的人际沟通亦不例外。在人际沟通活动中,所谓反馈,它指的是一种由信宿向信源回输信息的过程,它是人际沟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前面曾反复强调,人际沟通不只是一种简单的单向信息传输,而是一种包含着信宿的反馈在内的信息交流活动。人际沟通本质上永远是双向的互动行为,所以在人际沟通过程中作为信息接收方的信宿并不只是消极地接收信源所发出的信息,而要对接收到的信息理解后作出反应,将反馈信息回授给对方。只有达到了双向的信息交流,我们才能实现有效的人际沟通。实际上,在人际沟通过程中,作为第二沟通主体的信宿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某种方式对来自信源的信息作出反馈,只不过信宿所作出的反馈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区别而已。比如说,你作为信源向你的朋友发问:“你近来生意做得怎么样?”即便对方对你的发问无动于衷,不予理睬,他也是在向你作出信息反馈,至少表明了他对你的问题的态度:或是不感兴趣,或是不愿回答。当然,这种信息反馈是消极的,它显然不利于人际沟通活动的顺利进行。从某种意义上说,反馈能力是人(正常人)的一种本能,但是,在人际沟通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减少消极的、不自觉的反馈,而且应该对来自信源的信息自觉地作出积极的反馈。只有这样,作为信息传递与交流的人际沟通活动才能够有效地进行下去。从积极的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衡量一个人在人际沟通过程中反馈能力强弱的标准:
(1)能否对来自信源的信息及时作出反应。反馈能力强的信宿一旦接收到信源发来的信息,往往能够及时地加以判断并且迅速地将自己对此信息的反应传递到对方。我们之所以强调信宿的反应要“及时”,其原因在于有效的人际沟通常常并不是一项立即可以完成的活动,而是需要沟通双方反复传递和交流信息的过程,信息及时地反馈到对方,可以供对方考虑,以便于对方再进行反馈,如此反复,最后便可以实现有效的人际沟通。否则,如果信宿的反馈不及时,信源发出的信息长期得不到信宿的响应,那便会延误信息传递与交流的时机,导致人际沟通活动的中断或夭折。
(2)能否“适宜”地反馈信息。信宿的信息反馈要“适宜”,也就是说,信宿反馈的信息要针对信源传递过来的信息内容,而不能偏离中心。此外,信宿的信息反馈还要做到“适量”,即信宿向信源反馈过去的信息不能过量,过量的信息往往会冲淡沟通信息的主题内容,进而妨碍人际沟通活动的正常进行。
(3)能否“主动”地反馈信息。信息反馈的主动性是指信宿在人际沟通过程中进行反馈时不仅要对信源传递来的信息简单地表示自己的态度,而且还应该主动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向信源提供更新的信息,以便于人际沟通活动能够有效地进行下去。
关于信宿的能力素质,在此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只是就信宿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所承担的基本职能来讨论几种必要的能力。实际上,除了上述的感知能力、理解能力和反馈能力之外,在前一小节中所谈到的信源的某些能力素质对于信宿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说,应变能力不仅对于信源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对于信宿同样也是必要的。在人际沟通活动中,不仅信源会遇到一些令人尴尬的局面,而且信宿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难以对应的窘境,信宿同样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来保证人际沟通活动的顺利进行。其实,信源的能力素质与信宿的能力素质往往是交叉的,因为人际沟通过程中信息传递的双向性决定了信息之传与信息之受总是集于一身的,传方和受方又总是处于不断的互动之中。之所以把信源的能力素质与信宿的能力素质分开单独讨论,其目的是为了对它们获得较为系统和深入的认识,因此,对此不应作机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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