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以人为本的含义及其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信仰的根据

以人为本的含义及其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信仰的根据

时间:2023-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离开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失去了动力源泉。这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应信奉的道德理想,应该成为道德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以人为本的含义及其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信仰的根据_道德信仰与社会和谐

一、以人为本的基本含义

在哲学上,以人为本是说,就类而言,与神、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西方人文主义运动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以人道反对神道,以人间现实幸福取代来世天堂幸福;就个人方面来说,强调每个人的价值、尊严、人格、权利、幸福,强调个人利益和幸福作为道德的目的或价值基础,把人的价值、幸福放到首位,从而颠覆了以基督教为核心价值体系的信仰。中国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强调人贵于物。在今天,以人为本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同时,以人为本也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而且,以人为本还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

以人为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手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离开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失去了动力源泉。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的制度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片面强调局部利益、为整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施政倾向,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共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至少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涵:

1.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目的,使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科学发展观并不否认经济发展、GDP增长,它所强调的是,经济发展、GDP增长,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人的全面发展。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对于我们党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当代中国,提出以人为本是相对以物为本而言的,是对过去只追求经济增长这种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方式的超越。如果仅把人看做工具,把劳动者当做物而不是当做人,就会漠视人的基本需求、合法权益和独立人格。

2.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而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其中,生产力是决定因素,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生产力的三大要素(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中,劳动者即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根本的因素,生产力的其他任何要素只有通过人才能得以发挥作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而社会活力从根本上来自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以人为本告诉我们:发展必须依靠人,同时也要求人要享受社会发展成果首先要创造成果,人要凭其能力为社会多做贡献以求谋取自身的发展和生活的幸福。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联合国为首的国际组织开始关注人类发展,并强调把人的能力放在发展的核心位置,这对我国具有现实意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人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人既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体,又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最终受益者。社会越和谐,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之亦然,人全面发展的程度越深,越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产品和精神财富,越能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追求作为发展的立足点与出发点,让各阶层的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最充分、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中去,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共创全国各族人民各尽所能建和谐的良好发展局面。

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推动者。我们必须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二、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信仰的根据

简单地说,之所以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信仰,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寻到依据:(1)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回答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的问题;(2)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回答了谁来建设、谁来共享的问题;(3)以人为本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回答了谁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历史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什么的问题;(4)以人为本包含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为人民服务;(5)以人为本内含着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

在本节中,我们把前三个方面的依据加以阐发,在本章后两节中分别阐发后两个方面的依据。

(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而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观,当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信仰追求的根本价值

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当然也是道德的目的。从终极意义上说,道德是为了人,而不是人为了道德。这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应信奉的道德理想,应该成为道德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都蕴含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的总概括,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和谐统一,既涉及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内部矛盾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各种经济利益矛盾凸显出来。以人为本就是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关系,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人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摸清人民内部矛盾的症结,找到化解的办法。

以人为本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涵,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的历史主体性,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人所处的社会关系概括起来有三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处理这三种关系中,都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

(1)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的时候,应该遵循尊重人、关心人的人道主义和服务人的为人民服务道德要求。

(2)在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应该遵循集体主义道德原则,而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所体现的是个人与集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维护、增进集体利益的最终目的是使集体成员得以更好地自由、和谐、全面发展。集体利益之所以高于个人利益,是因为它代表更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离开集体利益的个人利益无法真正实现,离开个人利益的集体利益最终也会是毫无意义的,与每个成员利益冲突的集体是“虚假的集体。”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

(3)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是主体和目的。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也曾经指出:“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3]

2007年12月17日,胡锦涛在《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提出以人为本的根本含义,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为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二)以人为本内含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原则、基本要求和根本目标

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原则是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的基本的道德要求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目标是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而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应有之意。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其中第4条把“以人为本”作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一,这是一次重要的思想飞跃,这一指导思想在以后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七大报告等重要文献、方针、路线、政策中,得到了越来越明确、越深入的体现。这些方面我们将在本章第二节和第三节中进行较详细的探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