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认为,检验人们的认识正确与否,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因此,他提出“言必立仪”。他说:“子墨子曰:言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1]又说:“子墨子言曰:凡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真)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政)。此言之三法也。”[2]墨子为了明断人的认识的是非、真伪,提出要“立仪”、“立法”,就是说,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如果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就会像在旋转的车轮上观测日影的东西方位一样而没有固定的标准,这样是不可能辨别是非、真伪的。为此,墨子提出了检验认识的标准。他认为,要检验人的认识必须从三个方面进行检验,这就是他所提出的有名的“三表法”。
第一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就是圣王所做过的事和史书上记载的圣王之事。墨子说:“圣人以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乃)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3]如果把历史上发生的“事”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则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墨子又说,“考之天鬼之志”。有时不是指历史经验,而是指圣王之为,如说:“凡言凡动,合于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为之。”[4]这就把圣王的言行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不能说是唯物主义的。
第二表:“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这就是把老百姓的耳闻目睹的直接经验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墨子认为,人民耳闻目睹者有,就为实,反之,为虚。如:人们没有“见命之物”,“闻命之声”,故没有命的存在,“非命”。反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5]人都见到了鬼神之物,听到了鬼神之声,所以鬼神是存在的。
第三表:“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就是考察某种言论、主张在实施过程中,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给国家、人民带来利益。这一条是从实际效果来检验人的思想、言论,显然是唯物主义的。
墨子的“三表法”,作为人的认识来说,要检验认识是否正确,要有一个标准,要“立仪”、“立法”,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就无法判断是非、真伪。于此说来,墨子提出的“三表法”,确实在中国认识论的发展史上是一个突出的贡献。
墨子的“三表法”,其出发点是唯物主义的,要求认识从实际出发,判断、检验认识的是非、真伪是根据前人的经验,百姓的经验和实际的效果。这是墨子唯物主义经验论的体现。
但是,“三表法”由于其不严密,有严重的缺陷,以至表现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三表法”以经验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这是不确切、不完整的。人的认识必须以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为基础,这是唯物主义的观点。但是,经验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并随着历史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修改已有的经验,取得新的认识经验,而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人的认识、经验是否正确。“三表法”以经验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实际是以认识的标准来检验认识,显然是等于无标准,更何况“古者圣王之事”和“百姓耳目之实”,不一定都是事实,往往是一些神话传说和讹传之事。如墨子所说的人见到“鬼神”而证明有“鬼神”,就是讹传,不是事实。
第二,“三表法”第一表,把“圣王之事”、“先王之书”置于“本”的地位。人的认识、言论、行为等,是否合乎真理,就要看圣王做没做,书上有没有,有了就可以照搬、照办,就是真理,没有的就是谬误,这种以圣人为偶像、以语录为标准的做法,不仅不能正确地衡量是非、真伪,而且陷入了形而上学机械论。
第三,“三表法”既批判了“天命论”,又证明了“鬼神论”。墨子一方面认为,天命论没有历史根据,不合乎“圣王之事”,故不存在。他说:“上观于古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而治之;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6]历史经验证明,天下治乱在于人事不在于天命,所以天命不存在。又说:“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7]人从来没有见到“命”,故命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认为,“鬼神”是存在的。墨子认为,自古及今人们“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8]墨子证明“天命”之无、“鬼神”之有的方法是:“子墨子曰:是与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请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9]同样的“三表法”,既可以证明“天命”的不存在,又可以证明“鬼神”的存在。
墨子还把“天志”作为检验真理、衡量是非的标准。墨子说:“子墨子置天志以为仪法,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今轮人以规,匠人以矩,以此知方圆之别矣。”[10]“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11]这就把“天”的意志作为规定、衡量一切的标准。可见,墨子的“三表法”及其检验认识的标准,并非科学真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