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明法者强,慢法者弱。”“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这些话验证了守纪律、讲规矩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将守规矩作为增强党性的要求。党性修养的一个根本目的在于让全党同志能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统一,形成全党的战斗力。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全体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下面,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
中国共产党早在建党初期就强调纪律,强调我们是一个革命党,不是一个松散的学术团体。我们党的纪律,是我们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一个重要保证。我们为什么有力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有规矩,有铁的纪律。早在1941年中共中央通过的《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提出:没有这样坚强统一的、集中的党,便不能应付革命过程中长期残酷复杂的斗争,便不能实现我们所担负的伟大历史任务。今天,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主要工作是要求全党,尤其是党员干部更加增强党性,个人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使全党团结得坚如磐石,坚不可摧。
习近平在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时,特别强调规矩的重要性。西柏坡是革命圣地,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在这里召开扩大会议,中心议题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的下级组织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及代表会议的重要决议,必须呈报党的上级组织批准以后方准执行;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必须将不同意见的争论,及时地、真实地向上级报告,其中重要的争论必须报告中央。会议还强调要继续克服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的成分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的不良现象。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为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提供了有力保证。
习近平到西柏坡调研时,在当年中央政治局开会的屋子里与大家座谈:“就拿我们现在开会的这间屋子来说,意义就非同寻常。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如果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政党失去了纪律的武器,就等于自动放弃了战斗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是从讲规矩入手的。2012 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开会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定规矩,就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他强调,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他说: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舒适度就有问题了。就是要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这也是新形象新气象。所以,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树立新形象、开创新气象,就是从立规矩、抓规矩开始的。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内规矩是党的宝贵财富,是党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保留下来的,对于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是必须自觉遵循的规矩。如果不遵循这些规矩,就是党性不强的表现。从2013年5月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到2013年8月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文件,再到2013年11月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2013年12月公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年多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大事不断,而且件件都注意抓落实,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依章管党、依规治党的坚定意志,也有力展示出我们党推进执政党建设、加强依法执政的铿锵步伐。
那么,我们党的规矩包括哪些内容呢?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不成文的规矩,往往是成文的规定纪律之前的防线。破坏不成文的规矩继续发展下去,就是破坏成文的纪律。
不成文的规矩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党的优良传统或者工作习惯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是经过了长期实践检验并形成的优良传统或者工作习惯;二是行之有效,传统或者习惯的形成是有它的合理性和实践基础的,那些无效的被淘汰掉了,有效的、管用的被保留了下来,指导和约束我们的事业,对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行之有效;三是约定俗成,党内同志在工作实践中有共识,有共同的遵循,对同类事和同类人均依此办理,约束后来的事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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